第1篇 2022年某县价格监管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11年7月1日至31日仍在收取银行“打印贷款余额单收费”;
四是各银行机构收费项目标准明码标价公示不规范;
对此,我局检查中对相关银行单位提出以下整改意见:
1、责成相关银行单位在2022年8月5日前将已收银行“密码挂失费”全额清退给客户,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附有关凭证)上报到县发改局。
2、从即日起,立即停止收取银行“密码挂失费”,我局检查执法人员将在后期不定时抽查,如发现未停止收取银行“密码挂失费”,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重处。
3、各单位在今后加强价格收费管理,实行明码标价公示制度,规范相关收费行为
(九) 进行政策告诫,大力进行农产品价格专项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发改价检[2022]1137号)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局立即成立专项检查组,不分节假日和上下班时间,由局领导亲自带队,分别深入全县的超市、集贸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共计30余商家进行政策告诫。同时在辖区开展市场检查和巡查。检查的重点:一是绿豆、玉米、大豆、大蒜等主要农产品货源、需求、价格变动情况;二是检查各大商场、超市、连锁店、集贸市场商场等商家有无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违价行为。
按照国家、省、市主管部门要求,我局价格监测人员积极做好对绿豆、玉米、大豆、大蒜等主要农产品货源、需求、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加大监测频次。强化价格公共服务。每天到市场进行价格监测,并做好相应检查、巡查记录。监测农产品价格,做到每日上报,发现价格异常及时上报;检查组将在第一时间进行调查。严厉打击散布谣言、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违价行为
(十)继续坚持12358举报投诉制度
无论在节假日或临时价格干预期间,我局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在县城和乡镇境内的各街口醒目处都张贴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快速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二、价格服务工作精神,我局领导
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是价格部门一项新的工作。我局始终把这项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全局工作人员齐心协力、上下联动、真抓实干、稳妥推进。
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首先,我们通过加强学习,提高了对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价格部门在新时期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拓宽价格工作领域、创新价格监管方式的新尝试,是新形势下价格部门转变工作作风、探索服务思路、维护群众利益的新举措。
第2篇 上半年乡镇企业职业危害监管整治工作情况总结
上半年乡镇企业职业危害监管整治工作情况总结
镇职业危害监管企业上半年整治工作小结
市安委会:
根据市安委会3号文关于《印发道路交通等6个领域安全和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知精神,我镇结合实际情况,结合我镇辖区内企业职业危害普查工作实际,有组织、有计划的对市、镇两级职业危害重点监管企业81家企业的进行专项检查,结合上半年工作实际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我镇在3月上旬至4月底利用工作日28天时间对全镇涉及职业卫生危害企业以及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专项检查,根据去年普查的基础上明确了市级监管11家、镇级监管70家为重点监管企业,重点要求各企业提供使用危化品品种类、擦试剂成份(部分企业能提供相关msds物质资料说明书),禁止使用含有正己烷成份擦拭是今年整治有机溶剂电子类企业的重点,在检查中还要求各企业做好:作业场所通风、排毒、降温,除尘等包括个人防护措施,建立健全和完善职业卫生健康档案;今年我镇在检查中明确员工专项体检和现场检测在9月底之前完成,要求各企业把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层层抓落实,形成全方位监管;同时要求各企业设置职业危害防护警示标志以及分管负责人和职业管理人员的参训工作,完善职业管理制度和职业危害岗位工作的操作规程,积极做好应急救援体系,落实责任,形成监管合力,提高职业危害监管水平。
二、到目前为止,包括重点企业监管企业在内和使用有机溶剂等场所企业,共上报申报基本情况表、职业危害承诺书共70份(部份企业交表迟缓),从交表情况看,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单位、个人,在申报中都基本上符合要求,部份企业抓得实、抓得紧,部份企业重视还不够,需有待于加强和提高监管力度,要求各监管企业明确整治的目标和主体责任,层层抓落实的保障体系,确保本年度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整治工作能够基本完成。
三、存在问题:
1、部分企业对作业现场职业危害监管还不够重视,现场管理比较混乱;
2、个人防护措施及通风设备装置留有表面,在检查中发现装置有未发挥作业使用,部分企业现场使用的功力差、通风系统和预防控制能力不能达到预期功能装置仍在使用;
3、部份企业员工专项体检、现场检测还不够重视,以上所有问题在我们今后专项检查工作中加以重视,依法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实施。
四、今后我镇将按照市安委会、市安监局统一部署,着力做好安委会3号文件要求,明确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整治工作,该整改一定要求企业落实专人负责、落实整改时间、整改内容、整改资金,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为全镇职业卫生工作整治和改进上一个台阶,为稳步推进全镇安全生产大好形势作出不懈努力。
第3篇 法院审判监管情况调查总结
月27至30日,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洪斌的带领下,到市中院和基层法院对全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进行调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的基本情况
审判监督是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裁判通过再审程序予以纠正的司法救济机制。审判监督工作的开展,对于法院切实纠正错案,保障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实现司法为民,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全市各级法院十分重视审判监督工作,积极推进审判监督改革,建立了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依法受理、审结了一批再审案件,促进了全市各级法院办案质量的提高。年1月至今年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再审案件79件,审结77件;其中判决维持34件,改判16件,发回重审8件,其它19件。
1、正确把好立案关,保障确有错误的案件进入再审程序。按照“立审分立”的原则,对全市法院申诉复查、再审案件的审查立案,从审监庭划归到立案庭统一管理和监督。正确把握和畅通提起再审程序的主要途径,按照提起再审程序的五种情形(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对当事人的申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人民法院对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由立案庭统一受理审查,依照法定程序由院长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启动再审程序。一年来,全市法院依法共启动再审程序79次。
2、加强组织、制度建设,为审监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一是认真落实“审监分立”的要求,市中院和6个基层法院设立和健全审判监督机构,成立了审判监督庭,配备了一些精干法官。二是进一步明确审判监督职责范围,将原属于审判监督庭职责的信访接待等工作分离出去,明确审判监督庭承担再审、抗诉、赔偿确认等职责,使审判监督庭“纠正错误裁判”这一职能更加明确和强化。三是进一步规范再审程序,制定一些规范庭前准备和庭审环节的制度,特别是实行庭前证据交换、无争议事实庭前认定、繁简分流等措施后,增强了庭审工作的透明度,保证了再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3、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减少再审案件的数量。首先,市各级法院重视对一审案件质量的管理和监督,市中院制定并实施《案件质量评查规定》,对案件办理的程序、实体、文书制作、审判纪律等10个方面,由评查专班审核把关,审核结果每季度在全院进行通报,年终据此进行奖惩。一年多来,市中院案件评查专班共核查各类诉讼案件1140余件,发现有质量瑕疵的案件442个。其次,严肃认真地审理二审案件,市中院民一庭、民二庭、刑二庭等主要二审业务庭审慎纠正上诉案件中的错误,一年多来,各类二审案件656件,审结545件,其中维持原判266件,改判123件,发回重审75件,其他66件,较好地保证了审判质量。再次,加强对案件审理流程的全程跟踪监督,每一件案件进入法院后,即由立案庭对立案、开庭、结案、执行等各个阶段的工作进行安排并全程跟踪监督,审判各个环节的相互制约和监督,有效减少了超级别、超地域管辖立案和有案不立、乱立案的情形发生。这些工作的扎实开展,促进了全市法院办案质量的提高。
4、注重做好调解息诉工作,减轻再审工作的压力。全市法院坚持“能调则调、多调少判”的原则,规定再审民事案件要优先考虑调解结案,尽量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即使调解不成的案件,也要做好疏导工作,特别是注意避免强判。一年来,全市法院调解结案民事再审案件达12件,使一些多年缠诉、多次上访的案件得以解决,既减轻了再审工作的压力,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是加强人大转办交办案件的办理,促进了再审案件的质量提高。市中院把认真办理市人大转办、交办的案件(包括信访交办案件)作为促进审判监督工作的动力,分管院长每件必看,承办部门认真研究收件、市人大转办交办的具体意见,对确有错误的案件,及时提请院长和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启动再审程序;院办公室负责全程跟踪督办。这些办理人大交办转办案件的措施带动和促进了再审案件的办理质量。一年多来,市中院共受理的市人大转办、交办案件96件,已办结73件。
二、审判监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1、少数案件的办案效率不高。由于多种原因导致少数案件反复审裁,有的长达十多年,至今尚未结案,当事人反复申诉上访。
2、少数法官素质难以适应繁重的审判任务。客观上讲,目前我市两级法院每年需要审理的各类案件多达上万件,案件量大,涉及面广,工作繁重;主观上看,极少数法官或法律素养不高,或责任心不强,或作风不正,或思想不纯,致使少数案件审理粗糙。
3、一些再审人员存在“怕得罪人”等错误认识。特别是在纠正本院裁判时,容易产生“自己人跟自己人过不去”、“有损法院形象”、“不利于单位内部团结”等错误想法。
4、法律对再审案件的抗诉规定不很明确,致使法院与检察院之间在法律认识上存在一些分岐,特别是在审级审限等问题上有不同认识,影响了审判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几点建议
1、要进一步加强审监队伍建设。“审监庭的法官是监督办案的法官,是监督法官的法官。”市各级法院要一方面切实加强审监人员的教育培训,特别是民商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业务能力;另一方面,对业务能力不适应审判监督工作的法官及时进行调整,确保队伍业务水平的高标准。要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增强敬业精神,从根本上解决“为谁办案”的问题。要认真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根据问题性质、情节轻重对相关环节的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切实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心;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加强廉政教育,加大违法违纪事件的查处力度,确保司法廉洁。
2、切实加强对审判监督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市各级法院要继续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提高一审、二审案件的质量上,尽量减少再审案件的来源;要积极落实高法关于案件复查再审工作的要求,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耐心听取当事人的申诉,细致审查申诉材料;要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对确有错误的案件,坚决启动再审程序,切实解决“立案难”的问题;对不能进入再审程序的案件,要多做解释、说服工作。要重视调解工作,特别是对那些复杂、疑难、社会影响大、矛盾易激化的案件,要多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尽可能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尽量避免强判,在最大程度上实现双赢的结果。
3、审监业务部门要依法开展审判监督工作。审监业务部门要理直气壮地依法开展工作,克服怕得罪人的思想,对确有错误的案件,不管是谁审的,谁批的,都要排除干扰,秉公办案,依法纠正。要进一步加强再审过程中调查权的行使,重视重大疑难案件证据的重新调查、鉴定或勘验工作,重视证据的全面客观审查、核实工作,以保证再审案件的质量。
4、要进一步加强人大转办交办案件和检察机关抗诉案件的审理。接受人大监督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是各级法院的义务。市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认真办理人大转办、交办的案件,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建议,研究加强和改进审判工作。要认真对待检察机关的抗诉案件,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研究解决法院与检察院之间在法律认识上存在一些分岐,协调解决在检察机关调卷、阅卷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努力提高司法效率。
第4篇 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总结
2022年xx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安监局的精心指导下,在xx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信心、务实创新、狠抓落实,深化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严格依法监管,严格落实责任,加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严厉打非治违活动。现将监管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1)开展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于5月9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6月6日印发了《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6月13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7月4日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成立了以管委会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和企业按照文件要求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时上报大检查的信息和数据。xx共有48家非煤矿山企业填报了纸质报表,42家企业进行网上申报。
(二)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专项整治,狠抓'打非治违'
一是于2022年3月4日印发了《xx安监局关于开展对废弃矿洞进行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9个乡(镇)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布部署,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对废弃矿洞进行拉网式隐患排查检查,重点检查废弃矿洞口是否进行了砌封、是否设置了安全生产警示标识、是否安排专人值守等情况,及时消除废弃矿洞安全隐患;二是采用安监局与相关单位联合执法的方式对辖区的非煤矿山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做到全面排查、不留死角,认真排查、不走过场,科学排查、不留隐患,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要狠抓整改,确保检查实效;三是印发了《xx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了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深化xx矿业秩序整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行为,有效防范安全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xx非煤矿山生产持续稳定发展;三是严格落实'打非治违',xx安监局结合2022年度'打非治违'集中行动,专门制定了《xx2022年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非煤矿山领域打非治违主要内容;于11月7日召开了'打非治违'工作会议,随即印发了《xx安委办关于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检查的通知》,重点突出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建立了'打非治违'的`交办机制、长效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
(3)提高本质安全,突出标准化建设
根据《xx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2022年xx所有非煤矿山和尾矿库企业要全部实现标准化。2022年,督促辖区内1家矿山完成了标准化创建工作,其余3家矿山于12月份完成达标创建工作并通过验收。
(4)强化培训管理,加大宣传力度
一是于2022年5月27日至29日,组织辖区内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干部、安监员以及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参加了市安监局组织开展的第五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培训;二是以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共在市集张贴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及警示图片共2500余份,各乡(镇)在显眼路段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70多条,利用赶集日开展了多场'安全生产月'咨询日主题宣传活动,接受咨询人数共600余人,积极营造活动氛围。
(5)突出重点时段,做好汛期、高温季节、和冬季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针对重点时段和不同季节特点,下发了《xx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xx'安监局关于切实加强2022年'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xx安监局关于切实加强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并督促企业:一要充分认识汛期及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二要认真落实汛期及高温季节矿山安全防范措施;三是各乡(镇)要针对今冬明春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突出重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四是强化应急管理及值班值守工作。
(6)严格联合执法,打非治违效果明显
针对xx特殊情况和部分乡(镇)非煤矿山'打而不死'的非法开采、盗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建立了《xx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制度》。2022年,根据《xx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方案》,联合公安、国土、消防、质监、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共组织了11次联合执法检查,下发现场检查记录40份,责令改正指令书1份。2022年6月3日,10月18日由管委会夏俊松书记带队,对凤合镇、倘甸镇和舍块乡进行了联合专项检查。
(七)推行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
2022年,按照市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非煤矿山
年度主要目标任务推进工作的通知》要求,在xx辖区内推行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共收到企业承诺书107份。
2、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小微企业安全监管难度大
由于xx管委会托管的乡(镇)都是原县(区)较偏远乡(镇),多为小规模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普遍不高,'三违'现象较为突出,另外数量多、种类多、人员流动性大等企业特征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提出了新要求,安全监管难度很大。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二)安全监管力量不能满足实际需求
一是安监局综合管理跨度较大,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技术力量薄弱,缺乏专门监察装备,缺少专业技术人才;二是安监部门成立时间尚短,安全监管人员较少,队伍不稳定,业务素质、执法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很大程度上限制和制约了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另外各乡镇安监部门在城镇规划中心合署办公,9个乡镇安监站未设专职安全工作人员,乡镇安全监管力量薄弱。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一是扩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签订范围,层层签订和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二是继续强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在各乡(镇)、各部门和企业领导班子中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三是落实行业管理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乡(镇)政府的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四是推行企业安全承诺制。
(二)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认真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回头看,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和建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关闭取缔后死灰复燃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纠正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等违规违章现象。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
在整治进程中,突出重点、紧密配合,综合整治,形成合力,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一是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加大安全防范、安全监管、责任追究'三个工作力度',加强'打非治违'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二是主动开展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及时排查和治理各种安全隐患。三是加强综合监督,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xx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第5篇 2022年工商局农资监管工作情况总结
为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三农”经济快速稳定发展和推进新农村建设。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工商机关认真开展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肥料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和完善肥料农资市场监管,保障了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农民利益。现将我局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职责到位
切实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我市各级工商部门都高度重视,将肥料农药监管和农民群众利益摆到了重要高度;大力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不合格和劣质肥料农资产品的查处和抽检力度,严厉打击不合格肥料农资和其它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法行为,坚决把不合格肥料农资产品清除出农资市场,切实维护好和实现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完善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实行“五严”措施
“五严”。一是严格农资经营户备案制。凡从事农资经营的,必须到工商部门登记备案,以便跟踪服务和监督管理。二是严格留样备查制。解决时间跨度长,实物取证难、农民投诉难等问题,变事后查处为事先防范。三是严格落实“两帐两票一卡一书”责任制。与经营户签订责任书,督促其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四是严格“四定”监管责任制(即定人、定岗、定片区、定责任)。五是严查八种违法行为。严查生产、销售甲胺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或批准生产、销售农资商品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行为;严查虚假标识、标识不清、商标侵权行为;严查利用对产地、质量、商标虚假标示等手段,冒充进口化肥行为;严查制作、发布种子、化肥、农药和农机具等虚假农资广告行为;严查利用境外虚假登记的企业名称,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傍名牌”产品行为;严查农资经营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龙马潭区工商局依据国家总局第45号令《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由于领导重视、方案周密、措施有力,全区农资监管工作取得了成效。
三、认真检查,强化监管,确保实效
截至目前,我市各级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车辆354台次,执法人员2367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3898户次,检查农资市场504个次,立案查处农资案件60件,案值32.4万元,没收查扣物质520530.97公斤/台、件,取缔无照农资经营户50户,受理农资投诉25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6.77万元。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辨别真假难。一方面,农资品种花样繁多,伪劣农资从表面观测往往难以确定其真伪,执法检测手段的缺乏造成真伪难辨。另一方面,涉案农资鉴定费居高不下,一份化肥质量检验报告少则两三百元,多则上千元。质量检验报告成本高等因素,客观上造成农资市场打假成本过高,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农资真假的辨别。二是监督管理难。当前伪劣农资销售市场都在农村,并且越是偏远的山区和小村落越有市场。部分假劣农资还打着“送货田头,服务农民”的旗号,运到村边地头进行抛售,且流动性强。由于农村地大面广,限于人力、物力、财力原因,执法部门对这些“上山下乡”的农资监管存在一定的盲区。三是打假罚劣难。农资经营主体杂乱无序,多为个人承包经营,农村经济的相对落后、人员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宗族观念浓厚,造成执法环境差,当事人自觉履行行政处罚率低,查办的案件常常出现“办而不结”、“处而无罚”现象。四是深挖根除难。农资产品流通范围广,环节多,伪劣农资产品往往要经过几个销售环节,要跨区甚至跨省才能追根溯源。而各地打假信息资源未能互通共享,各打各的假,难以从源头治理。五是少数农资者“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落实不够理想,流于形式。
第6篇 乡镇企业职业危害的监管整治工作情况总结
关于乡镇企业职业危害的监管整治工作情况总结范文
市安委会:
根据市安委会3号文关于《印发道路交通等6个领域安全和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知精神,我镇结合实际情况,结合我镇辖区内企业职业危害普查工作实际,有组织、有计划的对市、镇两级职业危害重点监管企业81家企业的进行专项检查,结合上半年工作实际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我镇在3月上旬至4月底利用工作日28天时间对全镇涉及职业卫生危害企业以及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专项检查,根据去年普查的基础上明确了市级监管11家、镇级监管70家为重点监管企业,重点要求各企业提供使用危化品品种类、擦试剂成份(部分企业能提供相关msds物质资料说明书),禁止使用含有正己烷成份擦拭是今年整治有机溶剂电子类企业的重点,在检查中还要求各企业做好:作业场所通风、排毒、降温,除尘等包括个人防护措施,建立健全和完善职业卫生健康档案;今年我镇在检查中明确员工专项体检和现场检测在9月底之前完成,要求各企业把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层层抓落实,形成全方位监管;同时要求各企业设置职业危害防护警示标志以及分管负责人和职业管理人员的参训工作,完善职业管理制度和职业危害岗位工作的操作规程,积极做好应急救援体系,落实责任,形成监管合力,提高职业危害监管水平。
二、包括重点企业监管企业在内和使用有机溶剂等场所企业,共上报申报基本情况表、职业危害承诺书共70份(部份企业交表迟缓),从交表情况看,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单位、个人,在申报中都基本上符合要求,部份企业抓得实、抓得紧,部份企业重视还不够,需有待于加强和提高监管力度,要求各监管企业明确整治的目标和主体责任,层层抓落实的保障体系,确保本年度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整治工作能够基本完成。
三、存在问题:
1、部分企业对作业现场职业危害监管还不够重视,现场管理比较混乱;
2、个人防护措施及通风设备装置留有表面,在检查中发现装置有未发挥作业使用,部分企业现场使用的功力差、通风系统和预防控制能力不能达到预期功能装置仍在使用;
3、部份企业员工专项体检、现场检测还不够重视,以上所有问题在我们今后专项检查工作中加以重视,依法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实施。
四、今后我镇将按照市安委会、市安监局统一部署,着力做好安委会3号文件要求,明确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整治工作,该整改一定要求企业落实专人负责、落实整改时间、整改内容、整改资金,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为全镇职业卫生工作整治和改进上一个台阶,为稳步推进全镇安全生产大好形势作出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