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关于计划生育城镇专项清理情况的总结汇报
一、思想发动,形成“四项清理”工作的浓厚氛围
开展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清理是净化人口环境,解决计生工作“灯下黑”问题,开创全县计生工作新局面的关键举措,而各级各部门思想认识程度,决定着“四项清理”的工作质量,为此,县委、县政府从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入手,上下联动,层层发动,把城镇清理向农村延伸,向过去的死角死面延伸,形成了“四项清理”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合力。
在这项工作上,县委、县政府的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都是前所未有的。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计生工作,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当前计生工作的严峻性、紧迫性,认为必须把“四项清理”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下定决心,全力以赴,迅速扭转被动局面。为此,县委、县政府成立了计划生育“四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县长崔士霞同志亲自挂帅,吸收了计生、教育、公安、卫生、工商等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全县“四项清理”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也成立了专门组织。
4月18日,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计划生育“四项清理”工作动员大会,各乡镇、各部门的主要领导、主管领导、部分村的支部书记总计300人参加了会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到会讲了意见,分析了我县计生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并对全县计划生育“四项清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委书记吴平明确指出,阜城县2022年人口计生工作要实行末位淘汰制,对于考核后三名的乡镇和瞒报政策外出生严重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要千方百计狠抓补救措施的落实,坚决做到处罚处分切实到位,确保考核年度不再出现新的政策外生育。4月21日,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又专门组织召开了各部门的主管副局长、计生专干参加的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清理工作动员会,就城镇清理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全县计划生育“四项清理”动员大会后,县委、县政府领导多次深入乡镇、科局,参加各乡镇、各部门的动员会,调研“四项清理”工作开展情况。
县委、县政府在制定了《计划生育“四项清理”实施意见》的同时,还制定出台了《关于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离职审计及追踪制度的若干规定》、《阜城县社会抚养
费征收管理办法》、《关于农村计划生育“四项清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的通知》等文件,对清理工作深入、扎实开展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6月4日,全县再次召开城镇计划生育“四项清理”工作会议,要求各部门对前段工作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提高工作质量。
二、城乡互动,确保“四项清理”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计划生育“四项清理”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因此,我县在具体工作中做到结合实际,城乡互动,做到打破“五个常规”,形成了有利于清理工作开展的浓厚氛围。
一是在政策宣传上打破常规,坚持一竿到底。做到“四个一”,县电视台利用黄金时间每晚播放一次专题节目,并滚动播放《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办法》、标语口号,“四项清理”期间共播放专题节目42期,累计播出计生内容的节目1200分钟;开辟宣传一条街,县城富强路共悬挂“四项清理”布标36幅;设立一个计生公开栏,县直部门都在机关显要位置设置了计生公开栏,将县委、县政府公告、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办法以及调查登记情况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机关干部职工每人一张明白纸,县人口计生局印发明白纸20000份,利用全县动员大会的机会,发放给各单位,确保每人一份。通过大张旗鼓的宣传,全县形成抓计划生育“四项清理”的强大声势。
第2篇 团山寺镇农村“三资”清理情况工作总结
团山寺镇农村“三资”清理情况工作总结
根据《石首市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镇从实际出发,精心组织,及时以两办文件印发了《团山寺镇村级“三资”清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就“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工作中坚持依法清查、规范管理、有效监督,使村集体“三资”管理步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减少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预防腐败现象发生,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促进了全镇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现将有关清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把握各个环节
1、组建机构,制定方案。在全市农村集体“三资”工作会议后,镇政府及时制定本镇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方案,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领导小组,镇长张道忠任组长,镇委副书记廖树臣、纪委书记邹春玲、组织委员黄文年任副组长,并责成镇纪委牵头,财政所全体干部一起上阵,抽调村民代表,组建了十九个工作专班对全镇18个村1个社区,“三资”清查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
3、严格程序,确保农村“三资”清查质量。为确保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操作中我们严格程序不跨大步。一是清查填表。对照农村会计服务中心提供的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采取账实核对、实地勘查、内查外调、合同清理等步骤登记填写清查表格,同步进行资产所有权的界定工作。二是核实资产资源。坚持到实地查看资产资源,重新评估价值,确定面积大小,数量多少。三是处理遗留。坚持以处理历史遗留来化解矛盾纠纷,村级处理不了的问题上报专班处理,重大问题由镇政府集体研究后处理。四是严格资产核销。清查中凡需要核销的村集体资产,先填写核销清查登记表,再经村民代表会议审查通过后,报镇政府批准方能核销。五是公示监督。所有清查表格均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七天,在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地调查核实,如有问题的及时纠正。六是汇总建账。经过一系列工作过后,再调整账务,分村建好新账。七是整理资料。收集清查资料,分门别类整理档案。八是建章立制。镇及时成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通过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完善代理服务机制,完备代理服务手续。
三、上下配合,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做到家清底明 1、切切实实摸清家底。本次共清查核实村级债权总额506.97万元,债务总额898.71万元,各种收入共664.6万元,其中村级经营性总收入42.69万元,上级转移支付及补助补偿资金44.11万元,“一事一议”资金140.69万元,其它394.13万元;可经营性资源53.28万元,资产总额546.16万元,同时,还建立了农村“三资”台帐和落实了监管代管体系。为合理利用“三资”提供了真实可信全面系统的数据资料。 2、依法依规解决清查出来的问题。一是完善到期合同4份,新签经济合同92份,清理中兑现合同金额2.1万元,二是清查共处理历史遗留15个,涉及金额46万元;三是通过清查盘活资产19万元,盘活资源6宗,产生经济收入17万元。 3、收集整理档案资料,健全账册,完善制度,实行规范管理。本次清查收集文书档案资料180份,清查表格991张,经济合同281份,证照原件46份,整理档案49卷。借清查之机,我镇进一步完善了《团山寺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与村签订委托代理协议19份。建立了实物资产总帐、明细账和保管使用登记册,为每项实物资产建立管理卡片,卡片上不仅记录实物资产名称、编号、类别、规格型号等信息,还记录保管人变更、维修保养、借出归还等重大资产事项,以便于对各种资产进行监督,防止流失,使资产管理做到“财政代管、专班监管、统一管理”。
第3篇 在局长办公会议上听取公司清理情况汇报后的总结讲话
整个公司清理工作到现在为止已进行一年多了,“清理办”的同志工作很努力,总体进展也较为理想。下一步公司清理工作要着重抓好三个方面:
1.在指导思想上,一定要坚持一查到底、不搞个水落石出决不收兵的思想。清理办的工作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清偿债务,这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很大,去年局党组与全体干部职工对此都给予了相当的肯定;第二阶段就是今年以来的工作。由于局里正在进行机构改革,大家精力分散了,出现思想散、组织散、清查工作进展缓慢的情况。实事求是地说,这段时间,从局党组、局领导的角度来说抓得也不大紧,并不全是你们清理办同志的责任。整个“清理办”有散伙的思想,想到各自的业务岗位上去发展。这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对清理、整顿公司的意义,一定要从明事理、讲原则、分是非、树正气,从对我们全局长久安定团结和局风的根本转变上去认识。只有这样,才能明确指导思想,坚定我们的信心。如果党组在抓重大事件上虎头蛇尾,不了了之,因此而产生的遗害是巨大的。一方面会挫伤全局干部、职工对党组抓大事、明事理、加强廉政党风建设的信念;另一方面对那些使国有资产流失、个人从中拿好处的人溜之大吉,逃之夭夭,不了了之,也是对党的事业不负责任的一种表现;同时还不利于局风的根本转变,群众会认为你党组都不明事理,怎么要求我们来明事理?所以,看这个问题一定要从这个高度看,指导思想一定要明确,即“清理办”思想不能散,组织不能散,工作更要紧抓不舍,一抓到底。
2.在工作方法上,要坚持三抓:
一是抓重点。下一步工作的重点有三项:①31.5万元的回扣问题;②技贸发的国有资产转移问题;③深圳150万元债权问题。
二是抓要害。31.5万元回扣的要害是什么?是贪污、受贿问题;技贸发公司国有资产流失的要害是什么?是个人通过损害国家、集体利益从中捞取好处的问题,从根本上看,是一个重大责任问题;深圳150万元债权的追讨,一方面是保证追回我方资产,另一方面也是一个责任问题。今后从我开始到每个干部,凡涉及到工作责任性、党性、政治方向这些重大问题时,都应该有党纪、政纪约束的概念,不能不负任何责任,就不了了之。不从这个高度看问题是不行的。为什么在鲁志坤、李群的问题上,会让他们放任自流,会没人敢管、没人敢说?说到底是党性、责任性不强的问题。
三是抓关键。鲁志坤问题的关键之一是31.5万元回扣。这么大的金额,鲁志坤个人签发,不经领导同意他有没有这个胆量?这不是350元,他做处长的可以签发。按正常审批程序,3500元就要分管领导知道,支出3.5万元不通过一把手是不可能的,何况是签发31.5万元的巨款呢?换成一般人是杀头都不敢的。关键之二是鲁志坤签了31.5万元出去,不知道怎么分配,这也不可能,钱派什么用途,签发人不清楚,却要他承担相应责任,除了傻瓜,恐怕只要有正常脑筋,都不会干的。我们分析案情与查清事实后承担责任是两回事,分析案情应立足于逻辑、质疑和假设上,分清责任则立足于事实清楚,适法准确,两者不要混淆。办案离不开假设,要通过线索、逻辑推理找出疑点和矛盾,再根据疑点和矛盾查清事实真相,不能他说不知道怎么分配,你们就轻信他真不知道这笔钱怎么分配,不能书呆子气。
技贸发问题的关键是国有投资怎样一步步演变成私人投资的。技贸发是如何延伸出三个以上子公司的,这是问题的关键。在这个问题上施黎荣搞了大量的名堂,原局领导班子中的个别领导同志在这个问题上有私心,怂恿施黎荣搞,否则施黎荣不会有这个胆子,也不会走到这一步。当然在这个问题上刘卫平也负有一定责任。三个子公司的注册资金来源是哪里?怎么通过变换手法注册的?施黎荣,一个手无寸金的拆白党,七变八变,竟使个人资产迅速膨胀,简直是笑话他是怎么利用我们的资金、我们的无形资产去发个人财的?
深圳债权问题,大家看看怎么弄?一种是邢泽亮的意见,要金锋公司一次性偿付七八十万给我们,我方在打官司上给予提供各种方便。另一种是以我们的名义打官司,具体由他们(金锋公司)办,我们提供方便,打赢后,我们双方再具体谈。走这一步有一定困难,现在人都聪明,怕钱拿不回去,打官司以前可能还要签个协议,还有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现在不起诉,过了7月1日就作废了。总是多多少少拿一点好,我们不能走黄龙洞房产的老路,争争吵吵最后拱手让人。我们要立足于争,争多争少与一分不拿相比,总是拿点好,哪怕拿40万、20万,多少能办点事。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啊在这个问题上,关键是要立足于能多拿就多拿点,比少拿不拿好。
3.在组织上,“清理办”不能散,6个人不能散。业务工作由处里同志先搞起来,反正你们岗位定了,定心丸吃了,不会再有后顾之忧。清理办工作人员还要充实一下,黎源根参加进去,人事处派一个人参加进去。方国铭同志的意见很好,明确分工,总的仍由阚江洲同志负责。具体可分三摊:
装备公司问题,由阚江洲、黎源根、马玲玲负责;
深圳债权问题,由邢泽亮、张小喜负责;
技贸发问题,由周宏兴、洪坚春、人教处派出的人负责,
希望在5月底以前第二阶段的工作有一个较为明朗的进展。鲁志坤与技贸发的案子,由阚江洲尽快向省纪委汇报一下。31.5万元回扣主要有二点:①数额大;②鲁志坤是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技贸发主要涉及原局领导班子的个别领导是否利用职权、违反党纪问题。私事可以论情,公事还是要论理。公事上我要对党、对国家、对组织负责,该查的还得查,而且要查清楚,否则我就没法向群众交待,没脸带领全局开创新局面。
总之,在这些问题上,我们要坚持:一实事求是;二走群众路线;三体现深入细致的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