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乡镇“国庆”安全大检查情况总结
我镇主要领导十分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接市相关文件后,立即组织贯彻落实,召开了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专题研究国庆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九月十九日镇政府下发了《_____镇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化工企业安全检查暨“国庆”节前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到各村、企事业单位及一些重点安全单位,对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按上级部署并结合我镇实际作了详细的布置:
此次检查重点强化对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和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监管,同时加强对药品、食品卫生、供电、供水、供气、特种设备的检查力度,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
1、少数企业的负责人安全意识不强,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总觉得自己的企业不会发生什么安全问题,从而放松了日常的安全监管。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将结合安全生产培训进行宣传教育,扭转少数企业负责人的错误思想;
2、部分单位仍存在不配灭火器或灭火器长期缺乏管理、药剂过期等问题。针对这种情况,我们都已责令限期整改;
3、我镇的道路存在缺少必要的交通标志、标物的情况,给日常交通带来了安全隐患。针对这一问题,镇政府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拿出10几万元给全镇的主要道理添置了交通标志、标物,极大地改善了我镇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
4、部分建筑施工现场违规施工的现象有所抬头。针对这一情况都下发了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做到边检查、边整改、边落实,确保万无一失。另外,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领导带班值班制度。镇广电站在国庆期间利用有线电视流动字幕播放安全警示字幕,营造人人关注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广大老百姓过一个欢乐而安全的国庆佳节。
第2篇 国庆节旅游市场情况工作总结范文
截止10月7日,我县国庆节假日共接待游客65936人次,同比上涨24.75%;实现旅游收入5274.88万元,同比上涨24.73%。游客出行呈现出以家庭为组团开展自驾游为主的趋势,国道213线及省道209线路受到广大游客的欢迎。
一、假日旅游工作组织情况
(一)值班组织情况按照《阿坝州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于10月1日组织旅游系统各部门开展国庆节假日旅游接待专题部署会,会上确定了国庆节假日我县旅游值班人员,并安排及时公布24小时值班电话和旅游投诉电话。明确旅游投诉案件由县旅游发展局转办县旅游执法局开展现场处理。我县旅游值班电话在节假日期间启用24小时安排专人接听,及时处理游客咨询和游客投诉案件,未有漏接现象。(二)组织安全检查情况为保障广大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时有效预防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县旅游执法局组织各相关部门在节前开展了旅游安全大检查,针对旅游景区景点、旅游购物点及各大宾馆饭店开展消防、食品、药品等方面的检查。节假日期间,我县未接到有关旅游安全事故的报告。(三)组织市场检查情况针对县域内旅游消费市场,包括各景区景点、旅游购物点、宾馆饭店和藏牧家乐,我县旅游发展局于节前组织开展旅游市场大检查,联同安全检查一起就我县旅游消费物价、服务等方面开展检查,同时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为建设“五个若尔盖”打牢基础,为维护游客来我县观光旅游保驾护航,进一步提升我县旅游服务质量。(四)发布信息提示、新闻宣传情况针对旅游旺季的到来,进一步加强县域内旅游市场监管,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管理,进一步强化游客的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我局于5月向县人民政府请示后,与移动、联通、电信三家信息公司签订协议:向进入我县各大景区景点的游客提供“温馨短信提示推送服务”。
二、假日旅游市场特点
(一)游客需求趋势我县旅游资源丰富,但向游客开放的景区景点仅局限于观光游览式,对休闲体验式、民俗文化挖掘式等资源开发缺少投入,旅游产品的开发也较单一,已不能满足游客对这些方面的需求,需进一步加强各类景区景点的打造,丰富县域内旅游产品。(二)流量管理情况6月是我县由旅游淡季向旅游旺季换季的时间,但游客流量尚未达到峰值。节假日期间我县景区管理局在其领导的带领下分赴各重要景区景点时时监控游客流量,协助景点进行流量管控,维护好了的景区游客接待秩序。(三)产品供给情况国庆节假日期间,我县旅游和品供给充足,能满足游客的正常需求。(四)活动组织情况假日期间,我县在各景区景点和旅游交通要道上设置咨询点,开展旅游法宣传的同时为游客提供必要的旅游咨询和旅游服务。活动秩序井然有序。(五)市场运行情况我县在国庆节假日期间,旅游市场运行正常,未接到相关旅游消费投诉和旅游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报告。(六)文明旅游、诚信经营正反面典型案例无。(七)假日旅游新形势、新发展、新成就国庆节假日期间我县旅游市场在经历了环保督查的洗礼后,旅游系统各部门工作人员,尤其是旅游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和投诉处理中都能正确向游客和藏牧家乐经营者加强环境保护法的宣传,并指导其规范自身行为,达成一致共识,减小游客与旅游经营主体之间的矛盾,有效化解纠纷。(八)存在的突出问题无。
三、假日期间旅游安全应急和投诉处理情况
整个节假日共接到两个情况反应的电话和一个旅游投诉。其中,6月16日晚由省旅游执法总队转办一游客投诉案件,经我局对接县旅游执法局处理,已于当晚联系投诉人张女士完成处理,当事人对处理结果无异议并表示非常满意,处理情况已及时上报省旅游执法总队。其他一个情况反应和一个旅游投诉是游客直接打投诉电话申报,已由县旅游执法局执法人员及时作了相应解释,并完成投诉处理,游客对处理结果满意。四、其他需报送的假日旅游市场情况无。
第3篇 国庆黄金周稽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工作总结
局、处领导
为净化道路运输市场环境,维护良好的客运秩序,确保广大市民和旅客出行方便、快捷、安全,在上级领导的指挥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在全体队员的共同努力下,我队坚持点、面结合,实行24小时监控,严历打击违章违法经营行为,圆满完成了今年“十一”国庆黄金周的各项稽查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
一、 基本情况
本次黄金周期间,共出动稽查人员462人次,检查车辆782辆,查处违章案件107宗:其中非法营运2宗、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11宗、查处黑站点3个、出租车违章13宗,教育纠正公交车违规行为41辆次,车辆证据保存3辆,暂扣牌证31个。另发放临时客运证89个。
二、主要做法
(一)节前净化道路客运环境。
节前,为了净化客运环境,确保节日期间旅客及时疏运,在局、处领导的亲自指挥下,我队于28、29、30日连续三天组织了客运秩序的专项整治行动。本次行动由稽查大队五个大队和部分科室人员共130人组成,重点对流花地区、新白云国际机场、沙太路、窖口站、芳村站、天河站周边等地区实施监控,查处各类违章;重点打击“黑站、票点”、“野鸡车”、克隆出租车,并对不进站、兜圈拉客等违章经营行为进行整治。在行动中,共查处各类违章88宗,其中客车非法营运1宗,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23宗,出租车违章16宗,摩托车非法营运47宗,并接处“110”转案9宗。对违章经营者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确保了“十一”期间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二)任务明确,各负其责,全力做好节日客运保障工作。
1、为保证节日期间市区的城市公共客运秩序,运政一大队加大了对火车站东广场、天河城、石牌等公交、出租车相对密集地段的巡查,重点打击损害乘客利益的违章营运车辆。另外,为了满足市民节日出行的要求,对于轻微违规的车辆则予以警告和教育,确保运力及时疏导乘客。
2、客运站周边是非法营运车辆较为集中的地方,部份车辆经常在客运站周边兜圈拉客,其中以芳村、窖口和天河客运站附近最为严重,不仅扰乱了正常的营运秩序,而且造成交通堵塞。为此,运政稽查二、三大队、公交一、二大队在节日期间加强了对各自管辖的客运站周边路段的监控工作,有力地打击兜圈拉客行为。在我运政稽查人员的监控和引导下,确保了各客运站及周边的良好运输秩序。
3、节日期间,新白云国际机场的客流、车流比平日明显增多。根据这一特点,运政稽查三大队加强了与机场交巡警的协调联动,按各自的职能监控出入机场的车辆,保证道路畅通无阻;对出租车上客区进行严格监管,重点打击拒载、议价等违章行为。
4、流花地区是我市公路客运站场最集中的地区,也是日常工作的重点地段。在节日期间,公交一大队根据其职责分工,对该地区实施严密监控,重点打击“黑站、票点”和“野鸡车”,并对火车站东广场的公交、出租车辆进行监控,保障换乘旅客的及时疏导,确保了流花地区的良好客运秩序。
(三)做好旅客运输保障工作。
为了让旅客走得了,走得及时,节前各大队主动联系各自管辖区域站场的主管领导,召开会议,及时了解各站场客运疏导的情况和需要。在节日期间,我队针对清远、肇庆、江门等地出现的客流高峰和运力紧张等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发放了临时客运证89个,确保了旅客疏运的畅通无阻。
(四)全力以赴、夜以继日投入“十一”黄金周工作。
为了做好“十一”黄金周的客运保障工作,在节前,分管领导林广,特别是加强进站车辆的管理;三是加强打击违章经营行为,尤其加大对“黑站点”内违章车辆的打击力度;四是加强与交警等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稽查大队
二〇〇六年十月八日
第4篇 国庆黄金周稽查工作情况报告工作总结
局、处领导:
为净化道路运输市场环境,维护良好的客运秩序,确保广大市民和旅客出行方便、快捷、安全,在上级领导的指挥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在全体队员的共同努力下,我队坚持点、面结合,实行24小时监控,严历打击违章违法经营行为,圆满完成了今年“十一”国庆黄金周的各项稽查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
一、 基本情况
本次黄金周期间,共出动稽查人员462人次,检查车辆782辆,查处违章案件107宗:其中非法营运2宗、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11宗、查处黑站点3个、出租车违章13宗,教育纠正公交车违规行为41辆次,车辆证据保存3辆,暂扣牌证31个。另发放临时客运证89个。
二、主要做法
(一)节前净化道路客运环境。
节前,为了净化客运环境,确保节日期间旅客及时疏运,在局、处领导的亲自指挥下,我队于28、29、30日连续三天组织了客运秩序的专项整治行动。本次行动由稽查大队五个大队和部分科室人员共130人组成,重点对流花地区、新白云国际机场、沙太路、窖口站、芳村站、天河站周边等地区实施监控,查处各类违章;重点打击“黑站、票点”、“野鸡车”、克隆出租车,并对不进站、兜圈拉客等违章经营行为进行整治。在行动中,共查处各类违章88宗,其中客车非法营运1宗,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23宗,出租车违章16宗,摩托车非法营运47宗,并接处“110”转案9宗。对违章经营者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确保了“十一”期间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二)任务明确,各负其责,全力做好节日客运保障工作。
1、为保证节日期间市区的城市公共客运秩序,运政一大队加大了对火车站东广场、天河城、石牌等公交、出租车相对密集地段的巡查,重点打击损害乘客利益的违章营运车辆。另外,为了满足市民节日出行的要求,对于轻微违规的车辆则予以警告和教育,确保运力及时疏导乘客。
2、客运站周边是非法营运车辆较为集中的地方,部份车辆经常在客运站周边兜圈拉客,其中以芳村、窖口和天河客运站附近最为严重,不仅扰乱了正常的营运秩序,而且造成交通堵塞。为此,运政稽查二、三大队、公交一、二大队在节日期间加强了对各自管辖的客运站周边路段的监控工作,有力地打击兜圈拉客行为。在我运政稽查人员的监控和引导下,确保了各客运站及周边的良好运输秩序。
3、节日期间,新白云国际机场的客流、车流比平日明显增多。根据这一特点,运政稽查三大队加强了与机场交巡警的协调联动,按各自的职能监控出入机场的车辆,保证道路畅通无阻;对出租车上客区进行严格监管,重点打击拒载、议价等违章行为。
4、流花地区是我市公路客运站场最集中的地区,也是日常工作的重点地段。在节日期间,公交一大队根据其职责分工,对该地区实施严密监控,重点打击“黑站、票点”和“野鸡车”,并对火车站东广场的公交、出租车辆进行监控,保障换乘旅客的及时疏导,确保了流花地区的良好客运秩序。
(三)做好旅客运输保障工作。
为了让旅客走得了,走得及时,节前各大队主动联系各自管辖区域站场的主管领导,召开会议,及时了解各站场客运疏导的情况和需要。在节日期间,我队针对清远、肇庆、江门等地出现的客流高峰和运力紧张等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发放了临时客运证89个,确保了旅客疏运的畅通无阻。
(四)全力以赴、夜以继日投入“十一”黄金周工作。
为了做好“十一”黄金周的客运保障工作,在节前,分管领导林广文副局长专门召集各大队领导,开会研究部署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在节日期间,副局长林广文和高辉、吴宏钢、余金泉、赵铁军、张海峰、赵卫等领导均亲临第一线指挥,与稽查队员一起工作。队员们克服家庭困难,不顾炎炎烈日和风吹雨淋,坚持守岗位,任劳任怨,认真查处违章。内勤中队人员坚守岗位,尽心尽责,有效地保障了各大队的个案移交、后勤及宣传信息等工作。
三、存在问题
针对黄金周期间,客运高峰时间长,客流量大,客运市场情况复杂,稽查工作面广、散、多,监控的难度较大的特点,各稽查大队克服人手少、人员较分散等困难,采取加班和延长工作时间等方法克服人手紧张的困难,但在执法工作中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 新白云国际机场非法拉客、蓝牌车非法营运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另外机场的硬件设施尚待完善,导乘宣传和指引需进一步加强。
(二)“公铁联运”问题仍然存在。
由于拉客团伙与部分列车工作人员相互勾结,通过在火车上售卖非法客票,再由拉客仔将乘客带往黑站点乘坐野鸡车。因此,流花地区的拉客仔、黑站点屡禁不止,节日期间,这种现象尤为严重,并成为旅客报警投诉的多发地。
(三)“黑站点”拉客、非法售票点现象严重。
虽然各队在9月28、29、30日连续三天对主要站场周边地区的“黑站、票点”进行了严厉打击,但仍然存在不少拉客仔伺机拉客。不少“黑站点”为掩人耳目,采取公交车接驳等方法为其在外围的车辆拉客,一些非法售票点并设有旅客候车据点,已形成一定规模。
(四)冲卡、抗法现象仍然存在。在窖口、天河等客运站检查违章车辆时队员们多次遭遇强行冲卡等暴力抗法行为,给稽查队员人身安全造成极大威胁,给执法工作带来极大困难。
第5篇 国庆期间食品安全情况工作总结范文
国庆适逢我县第七届螃蟹节,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食安委办的部署,我县认真组织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针对节日特点开展了各类专项整治,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为组织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我办向县食安委领导做了汇报,并下发了《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和“xx大”期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了工作重点,突出了值班、报告等工作要求。我办与质量、工商、卫生、商务等主要监管部门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沟通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状况。
基本情况:两节期间,全县共出动食品安全执法人员947人次,检查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单位共计790家次,取缔无证无照的食品经营、餐饮点5家,发出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43份,查处涉食违法行为37起,罚款2万元。
(一)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县质监部门结合正在开展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我县辖区内的20多家桶装水、豆制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1家桶装水生产企业不使用自动灌装设备使用人工灌装,检测设备闲置不用,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隐患,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企业停产整顿。对豆制品企业,督促企业按照qs认证要求加强厂房、设备改造,同时对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检测,确保产品质量。
(二)食品经营环节
县工商局根据节日前后的食品消费特点,提早部署,确立全系统节日市场检查的重点、范围、时间和要求,尤其是围绕国务院《特别规定》贯彻落实要求,在整治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9月25日—28日,县工商系统集中三天时间对县屠宰场、各餐饮饭店、旅游景点和各大超市、商场及各食品经营店进行了节前检查,成效明显,当场销毁不合格食品11批次、无qs认证标志退市下柜食品2批次,当场发出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取缔无照经营1户,立案待查3件,罚款8000元,落实规范食品经营户建立健全进货台帐183户。
(三)食品消费环节
县卫生局制定了《xx县餐饮消费安全专项合同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将全县餐饮单位分解落实到8个执法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是组织对县城湖滨风光带周边“水上餐厅”进行整治,9月21日公安、工商、水务、市容、环保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对4家非法从事餐饮的船户依法取缔,查封收缴了违法经营用具15件,做出卫生行政处罚2户。二是开展餐饮单位肉类食品治理,共检查餐饮单位、卤菜加工户125户次,查处违法行为15家,责令改正31户次,立案处罚11户次。9月15日至10月7日,8个卫生监督组分片包干,以县城区餐饮单位、政府食堂、旅游景点餐饮单位为重点,开展卫生检查和驻点保障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324人次,检查餐饮单位、集体食堂456家,查处违法行为34户次,查处案件19起,罚款1.2万元,限期整改57户次,取缔无卫生许可证经营户4家,进一步规范了餐饮单位的卫生经营行为,确保了螃蟹节、中秋国庆期间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故。
(四)生猪屠宰环节
9月17日,县屠管办和县商务局联合下发了《猪肉安全质量专项整治方案》,9月份全县组织执法稽查41次257人次,查获私宰生猪1头,违规经营6人,没收猪肉22公斤,罚款400元。同时,加快生猪屠宰撤场并点工作,入点屠宰率逐月提高;为保障市场供应,县食品公司在3家农贸市场设立了放心肉连锁点,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