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单县司法局采取三措施做好援助工作,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的形式,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向群众广泛宣传打击黑恶势力的有关法律常识;鼓励引导群众遵守法律法规,鼓励群众踊跃揭发“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二是畅通渠道,应援尽援。单县法律援助中心本着“应援优援尽援”的原则,充分利用“12348”法律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等,及时解答“涉黑涉恶涉抢涉爆”类案件的法律咨询,引导群众运用正确的方式表达合理的法律诉求,与一切侵犯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黑恶势力做斗争,使更多有诉求的群众及时得到法律上的帮助。
三是履职尽责,维护稳定。加强法律援助队伍的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涉黑涉恶案件的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指派制度;引导督促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依法履行代理、辩护等职能,指导律师做好涉黑涉恶法律援助案件的辩护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案件审理顺利进行。
第2篇 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xx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xx市xx区司法局、普法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扣区情实际,以“法治六进”、“村居法律顾问”等工作为依托,深入基层、村居向辖区群众广泛普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知识,突出重点开展扫黑除恶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发挥了法治宣传教育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助推了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地深入有效开展。
一、高度重视,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高度重视扫法治宣传教育对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根据中央、省、市、区等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承担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治宣传工作责任,认真制定和实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治宣传工作清单、任务清单和档案清单,切实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专题、有活动。同时,积极整合辖区法律服务资源,协调指导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积极联系包挂街道、村居开展专题法治宣传和咨询活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广泛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是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从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广泛宣传学习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意义,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推动宪法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区有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重要会议精神,大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各级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和工作成效,引导辖区群众正确了解宣传扫黑除恶工作方式方法及积极影响,全面提升广大群众的思想觉悟和认识的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三是坚持宣传法律知识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相结合,坚持教育群众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弘扬社会正气,让人民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
三、把握主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宣传活动
一是积极联合公安xx分局、xx刑警大队、辖区派出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单位共同在辖区广场、车站等人流较为密集的地区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场为参与群众全面普及有关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针对的重点对像、领域、案件、行业及政策法规与法律知识,并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为群众答疑解惑,引导辖区群众正确认识什么是黑恶势力、黑恶势力的危害性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深远影响和意义。二是创新思路结合各街道党员活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动员会,组织、号召社区老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共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向街坊邻里散发宣传材料,集中座谈讨论等形式,积极宣传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及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鼓励引导辖区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提高参与扫黑除恶专项的斗争意识。三是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深入农村、基层结合不同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在全面开展法律服务的基础上,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开设法治讲座,邀请专业律师突出主题,深入浅出地以相关典型案例宣讲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及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的危害性,有侧重地为村民群众讲解在遭遇黑恶势力威胁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充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一步鼓励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主动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辖区和谐稳定法治环境,吸引了大量群众的热情参与。
四、强化亮点,全力营造浓厚法治环境氛围
借助各街道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开动宣传车、发放宣传知识资料、开展专题讲座、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等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普法主题公园、法制宣传街、民法主题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载体作用,及时完善、更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内容,增强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同时,积极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级各类媒体和普法网站、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等新媒体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最大程度拓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目前,法治xx普法网站及xx法治xx微信公众号均设立扫黑除恶专栏,并紧扣全区工作重点及时推送涉及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知识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更新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信息30余篇;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普法宣传工作向各相关单位报送稿件20余篇,区手机报采用相关信息,省级普法网站采用1;集中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及各类法律服务活动130余场;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有力宣传,在形成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的同时,也切实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第3篇 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总结
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按照市扫黑办关于严格规范使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及相关工作要求,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
召开会议、提高认识。日前,市局召开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传达中政委《关于严格规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及相关工作的通知》及省、市相关通知精神,要求全系统提高政治站位,维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以对工作高度负责和敢于担当的决心和勇气,认真做好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切实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增强宣传发动的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
各负其责、全面核查。根据工作分工,市局各部门对本领域涉及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及其他宣传内容,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核查网站、图版、led电子屏、微博微信、宣传画册、展板及单页发布的宣传标语和相关内容是否存在不准不实,存在扩大化及张贴场所不当,存在表达不清、词不达意、错别字频出,存在引起群众误读误解等问题。对表达不准确、形式不恰当、张贴场所不当等问题,要立即纠正,迅速采取措施,及时消除不良影响。
加强领导、专人负责。市局建立宣传标语初审审核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工作中涉及的宣传标语内容,由市局扫黑办初审,再经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审核后,方可实施。对涉及的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和其他宣传内容,建立备案备查机制,一律留存备查,强化责任担当。
加强学习、强化督导。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进驻xx督导为契机,切实严格规范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及其他宣传内容,市司法局将利用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和市局周例会,重新学________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工作部署和要求;每人发放《扫黑除恶应知应会手册》,不定期开展闭卷知识测试;同时加大对县区督促检查力度,发现存在问题,即时整改,对在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工作中工作不力、排查不到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从严进行责任督导和追究!
第4篇 司法局扫黑除恶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根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我局及时组织学习并传达了____、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____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一、总体情况
紧紧围绕县委政法委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结合实际制定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把工作细化落实到具体人头,确保工作开展。
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必须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为重点,以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布局、合理配置、科学组合,为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
加强基层司法所业务建设,完善功能设置,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努力把县司法局打造成为公共法律服务指挥、协调、处置枢纽。全面加强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巩固基层司法所和乡村(社区)法律服务站(点)、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联络站(点)、律师法律顾问室、村组(居民小区)法律服务工作室等服务载体,逐步建立以县司法局以“温馨之家·贴心服务”法律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法制宣传教育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安置帮教中心、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为支撑,乡镇和村(社区)法律服务站点为纽带,以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健全和完善全县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全面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全力争取政策、经费保障,探索创新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方式,不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构建城乡一体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体系。
进一步推进政府、企事业单位、各行业和乡村法律顾问工作,努力实现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目标。推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建立健全县、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强化乡镇“温馨之家·贴心服务”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律师蹲点长效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向乡村(社区)选派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村民、居民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和顾问服务,切实解决基层法律服务资源不足的问题。推动建立律师参与信访、调解和群体性事件处置等公益法律服务补偿机制,推进公益法律服务面向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低收入人群、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困难群众。继续做好法律服务中小企业工作,优化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帮助中小企业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强化对重要园区、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的专项法律服务,努力解决征地拆迁、项目落地、企业经营、群众纠纷等法律方面的问题。着力为深化农村改革、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等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大力拓展民生领域法律服务,认真办理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事务,推动解决好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积极参与党委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建设,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构建律师依法执业保障机制。健全完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管理制度,加强行业规范,加强执业监督检查,促进律师依法诚信执业,提高服务质量。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大力加强律师执业道德建设,健全完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建立完善律师执业档案和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加强律师执业诚信建设和律师行业社会监督机制建设。
(二)构建城乡一体的公证体系。
大力发展县域公证事业,增强县城公证机构辐射乡村的能力,确保公证资源覆盖全面、配置合理。推进公证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行政、行业管理“两结合”机制,增强管理合力,不断提高公证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公证服务积极介入教育、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服务、医疗卫生、住房、文化体育、残疾人特殊服务等各个领域,为推进民生工程建设,维护和实现各项民生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开展巡回办证、蹲点办证,组织公证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深入乡镇、村(社区)开展公证咨询和业务办理,努力满足基层群众公证服务需求。严格规范办证程序,努力实现执业标准化、工作规范化和监督制度化。
(三)构建城乡一体的法律援助体系。
坚持县法律援助中心建设为重点,推进乡村(社区)和行业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村居联络点建设,加强法律援助机构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建立法律援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不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受援面,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建立法律援助与公证、司法鉴定衔接机制,实现部门之间法律援助资源的互通共享。严格规范案件受理、审查、审批、决定、指派、承办等各个环节工作流程。改进案件指派工作方式,提高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开辟绿色通道,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工作流程,加大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切实做到“应援尽援”,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权益有保障。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让广大群众了解法律援助的申请程序、条件、便民措施和投诉监督途径。积极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标准统一、功能完善、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法律援助信息管理。
截止6月20日,全县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0件(州定28件),完成州定目标285.71%,其中:刑事辩护1件;民事79件(其中:人身损害赔偿7件、工伤认定2件、劳动争议28件,其他42件。法律援助事项431件,其中提供法律咨询388人次,代写法律文书21份、修改合同11件,援助专题讲座6次,农民夜校5次;接受法律援助人数591人次,完成率82.08%,其中:妇女214人、儿童9人、农民工368人。处理重大涉访涉诉案件3件。为乡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等82个服务对象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78万元。其中,为精准扶贫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件,涉及贫困户人员6人,接待贫困人员法律咨询200余人次。
三、主要做法及经验
1.扎实开展农民工维权工作。通过举办农民工夜校、组织律师宣讲团深入各村集中授课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内容接地气,贴近农民工生活,实用性高。
2.认真开展十大民生工程和20件民生实事。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部署相关工作,纪检组长监督工作的开展,并安排专人负责材料的收集上报。目前,工作完成率均为60%以上。
3.法律服务走进精准扶贫村。指派律师、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一对一为全县精准扶贫村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定期入村走访群众,讯问有无困难,并给予法律专业方面的帮助。
4.加大法律宣传力度。积极参与县委政法委组织的宣讲团,安排中心3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律师参与宣讲,重点宣讲《继承法》、《婚姻法》、《民间借贷纠纷》、《土地法》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