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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法培训总结3篇

发布时间:2023-02-12 19:09:01 查看人数:28

安全法培训总结

第1篇 食品安全法培训总结

XXX乡《食品安全法》宣传培训

工作总结

根据《XX市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XXX乡实际,认真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培训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召开食品安全培训会,通过培训,提高食品经营户法制安全消费意识。

1、5月22日,XXX乡组织辖区商铺负责人、食品批发经营大户、超市等人员参加培训会。会议由乡人民政府乡长主持,分管食品安全监管的副乡长XXX负责会议主要培训工作,参会人员21人。

2、采用多元素形式丰富培训的内容。

一是围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国务院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对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了重点解读,达到引领的作用,提升经营者对法律法规的认知与学习的积极性,从而提高法律素质。并为每名参会人员送上了一本新颁布的《食品卫生法》读本及行政指导书1份。

二是把2022年来全国、省内、我县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明确的时间、地点、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进行了实例通报。以生活的事例表明,食品安全不仅涉及到广大人民的生命健康,还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及祖国在国际间的声誉。

三是针对假冒伪劣商品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严重响,分局从食品源头污染、食品加工过程中、食品流通环节安全保障、经营者法律意识及社会公德存等方面存的问题以深入浅出的方式举实例进行了警示教育。

四是对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进行宣传。为规范管理,提高食品经营户行业自律意识,分局执法监管人员把工商部门对食品流通邻域的监管方式与手段及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意义对与会者作了介绍。并指导经营户如何建立食品索证索票按月装档、食品进销货台帐的建立等规范化管理工作。

五是开展一次食品安全监管意见建议征求。为依法履职、增强流通领域食品监管的可操作性,取得食品经营户的大力支持,达到长效监管的有效目的。以面对面的交流方式请与会者对如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二、加大食品市场监管力度,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上门服务,做好宣传工作。

为规范食品经营户经营行为,使食品质量明显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工商分局在开展食品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的同时,上门服务,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共发宣传材料520份。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各村、乡直有关单位把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同其它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提高到广大人民安居乐业和事关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认真安排、布署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以各种节假日、安全生产月、中秋国庆期间在XXX乡镇大门口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禁毒防艾等相关安全法律法规为主的“质量安全月”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0多种,共25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1000多人次;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通过宣传,增强了公众的食品安全消费信心,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XXX乡镇人民政府

xxxx年五月二十四日

食品安全法培训总结

第2篇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解读总结《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培训总结范文

食品安全法更加突出预防为主、风险防范的原则,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制度和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保障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下面给大家收集整理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解读总结,方便大家学习。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解读总结

新《食品安全法》解读

前言

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该法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共10章154条。

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采用全面修订的方式,修改的力度较大,新食品安全法从104条增加到154条,新增条款50条,内容作实质性修改的达70%以上。

一、食品安全法修订的背景

1.我国食品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现行《食品安全法》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保障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得到提升,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但食品安全基础仍然比较薄弱,新的不安全隐患增多,防控难度增大。农兽药超标、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问题屡禁不止,违法犯罪屡打不绝,监管体制、手段和制度等还不能完全适应食品安全需要,法律责任偏轻、重典治乱威慑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如地沟油、毒奶粉等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冲击人们的道德底线,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2.___、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

十八届三中全会将食品安全纳入国家公共安全体系,明确提出了“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的总体要求。

___总理在2013年12月23日全国农村工作会上提

出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______在今年5月29日中央政治局第23次集体学习会上强调了食品安全在公共安全体系中的战略地位,鲜明提出了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政治任务,并重申了“四个最严”要求。

3.以法律形式固定食品监管体制改革成果

2013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作了重大调整,改变了分段监管的体制,明确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同时,对卫生、质监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作了相应调整。这些都需要在新食品安全法中予以固化和体现。

二、食品安全法修订的总体思路

1.更加突出预防为主、风险防范的原则。

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等基础性制度,增加了食品生产经营者自查、责任约谈、风险分级管理等重点制度,重在消除安全隐患,做到防范于未然。

2.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制度。

对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各有关事项,有针对性补充、强化相关制度,提高标准、全程监管。

3.建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

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等手段,对违法生产经营者

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对失职渎职的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实行最严肃的问责,对违法作业的检验机构等实行最严格的追责。

4.实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充分发挥消费者、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方面的监督作用,引导各方有序参与治理,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三、食品安全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一)食品安全法适用范围的调整

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及安全管理适用食品安全法。

新食品安全法增加了“食品的贮存和运输”;明确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以及食品安全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适用食品安全法。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

(二)进一步明确政府的食品安全职责

1.政府总责。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应急处置。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3.健全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4.明确职责。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

5.评议考核。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和本

级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6.财政保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

7.表彰奖励。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三)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予以明确

1.食品安全委员会。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此次未作修改。

2.监管部门:

(1)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进行统一监督管理,承担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同时规定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以解决基层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

(2)卫生计生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风险评估,会同食药监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出入境进行管理。

(4)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的种植环节,以及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5)畜牧部门。负责畜禽养殖环节、畜禽屠宰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3.行业主管部门。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教育和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四)强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强化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

1.在食品生产环节。增加了对投料、半成品及成品检验等关键事项的控制要求,婴幼儿配方食品的配方注册和出厂逐批检验等义务。

2.在食品流通环节。增加了批发企业的销售记录制度和网络食品交易相关主体的食品安全责任。

3.在餐饮服务环节。增加了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原料控制义务以及学校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4.完善食品追溯制度。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细化生产经营者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增加规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协作机制。

通过这些制度的完善,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守法生产、诚信经营,承担社会责任。

(五)建立最严厉的处罚制度

1.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对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规定了行政拘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解读总结《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培训总结范文

第3篇 新安全法培训总结

新安全法培训总结

新安全生产法培训总结由第一公文网整理,安全生产法于2014年8月31日增加了新的内容,新的法律12月1日正式实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新安全生产法培训的个人心得总结

新安全生产法培训总结

通过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加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现我浅谈几点体会。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

新安全法培训总结

安全法培训总结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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