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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五篇)

发布时间:2023-10-31 07:00:56 查看人数:20

就业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第1篇 就业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抓素质建设,实现就业服务制度化。

一是失业人员登记和免费就业服务制度。完善失业登记制度。建立就业登记、失业登记与就业服务有机衔接的工作流程,通过劳动力市场、乡镇社区加强对失业人员的动态管理。

劳动力市场上半年求职登记人员3845人,已安排1191人就业。家政服务应聘人员103人,已推荐成功95人就业。发布各类就业信息784条以上。接待各类业务咨询5350人次以上。与各个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及协作关系853家。每周三定期开办企业用工洽谈会。

落实了覆盖海林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为下岗职工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机构网络。

二是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援助制度。通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对就业困难对象提供个性化就业服务和即时公益性岗位援助。根据牡丹江就业局确定的再就业援助任务要求,制定专门就业计划。开发公益性岗位,统筹管理政府有关部门开发的公益性岗位,通过园林、城市管理、环卫等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援助。上半年安置“40、50人员”就业991人,完成计划的86%。

三是针对海林“4050”人员就业现状,对就业竞争能力弱势群体按照国家政策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加紧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实施。小额贷款工作已与牡市主管部门及相关商业银行取得联系,贷款担保由牡丹江市就业局担保中心统一担保,为有创业条件而无资金的单位及下岗职工统一提供资金但保。

二、抓行业职能建设,全面推动就业服务专业化

一是加大发证力度。《再就业优惠证》关系到下岗失业职工切身利益和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为了确保再就业优惠政策的享受对象不错不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政策发证,上半年对符合条件的886 名下岗失业职工发放了优惠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将再就业优惠政策和再就业优惠证申报办理程序等印制成宣传材料,通过乡镇、社区劳动保障站,发放给每一位失业下岗职工;定期上街设立劳动法规咨询服务台,现场解答失业下岗职工提出的问题;还通过电视、宣传栏、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宣传,使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了解政策,掌握政策,转变择业观念,安心走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之路。

三是抓社区平台建设,促进就业服务社会化。社区平台建设是实现就业服务社会化重要途径之一,社保员的日常工作就是劳动保障工作的延伸和具体体现,社保员的服务是就业服务社会化的最终衡量标准

自去年开展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工作以来,在工作中推行城区周例会,乡镇月例会制度。对社保员开展工作中学习,实践中进步的工作方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社保员业务素质有明显的提高。对29个社区保障员按街道办事处及乡镇分成七个区分片考核。制定并下发了《海林市社区劳动

第2篇 就业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我市劳动就业工作围绕“落实民生政策、完善操作制度、创建服务模式、维护社会稳定”的总体要求,落实好就业扶持政策,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返乡创业园、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和就业信息、网络建设,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基础,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加大就业培训工作力度,促进农民工、就业困难群体、大中专毕业生稳定就业和创业,通过抓亮点那 搞特色,广开渠道,努力提高就业服务机构破解难题与服务大局的能力。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051人,完成全年任务的90%;3、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1760人,完成全年任务的88.0%;

4、城镇职业培训补贴人数3960人,其中创业培训补贴人数382人,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120.0%和91.0%;

5、城镇登记失业率3.6%;7、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9240人,其中市内新增转移6545人,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110.0%和85.0%;9、“4050”人员再就业人数344人,完成全年任务的81.9%;

10、零就业家庭安置率100%;12、失业保险基金征缴额170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47.2%。

二、主要工作措施

1、为确保全年劳动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及时制定了《2022年工作目标考核方案和管理规定》,并将工作目标任务下达到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和局科室,建立了层层落实责任制。3、成立了返乡农民工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市政府拟定《关于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康府发[2022]2号)文件。

4、在市文化公园开展了全市范围的返乡农民工扶持政策咨询和返乡农民工法律援助行动,组织全市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了入户宣传返乡农民工和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群体新创业的扶持政策,发放《致外出务工农民工朋友们的一封信》10万份,发放《返乡农民工扶持政策问答》5万余份。

5、建立了返乡农民工信息登记制度。充分发挥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的作用,组织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人员和村级劳动保障协管员上门入户,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调查登记工作,切实做好返乡农民工的回流原因、回流人数、技能培训愿望和就业创业愿望的调查摸底。在浮石乡的江口村、高洲村、龙岭镇的汪背村、樟桥村设立了返乡农民工监测点。

6、为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搭建良好平台。一是建立了市人力资源市场,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和工业园区的“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窗口”平台;二是建立了以市农民学院为主体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参与的培训平台;三是建立了返乡农民工创业孵化基地——_____市镜坝返乡创业园。

7、开展了一次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吸纳就业困难群体特别是“4050”人员的调查摸底,为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提供决策依据,帮助以安置残疾人就业为主的_____包装彩印厂21名残疾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3.5万元。

8、建立了两家带动就业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挥了企业促进就业的作用,带动300余人就业,并帮助企业落实就业扶持资金200万元。

9、开展为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送岗位、送培训、送政策”援助活动。3月份组织市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在唐江镇、赤土乡、朱坊乡、十八塘乡、横市镇等圩镇将就业岗位送到返乡农民工家门口,将培训政策送到返乡农民工手中,将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直接送到返乡农民工手中。

10、强化了失业保险基数稽核工作,上半年重点稽核了房管局、西华卫生院等十个单位的失业保险基数,提高征缴费基数平均达到150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出现下滑。

2、城镇新增劳动力加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压力重,受经济危机影响,企业用工需求减少,到目前为止仍有少部份外出务工人员返乡。

3、返乡农民工认定界定较难。

四、下一步的主要工作

1、开展“千企万岗”帮促就业百日服务活动。一是开展就业岗位的信息收集;二是搞好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咨询;三是落实困难企业的“五缓四降三补贴”政策;四是组织开展暑假就业招聘大会。

2、开展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

3、加大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放贷额度的比例,力争达到1:8比例放贷,进一步扩大放贷规模。

4、召开一次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工作会议,重点落实《江西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加强失业人员的登记工作。

第3篇 就业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在牡市就业局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就业局全体机关干部共同参与和积极配合下,紧紧围绕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点,以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为标准,圆满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全市1-6月份完成就业再就业安置任务5115人,完成全年目标的52%;劳务输出工作已完成6230人,完成全年目标的63%;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班13期,已培训了812人,完成全年目标的51%;《再就业优惠证》发放8496本。

安置公益岗位人员99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3%。

今年上半年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素质建设,实现就业服务制度化。一是失业人员登记和免费就业服务制度。

完善失业登记制度。建立就业登记、失业登记与就业服务有机衔接的工作流程,通过劳动力市场、乡镇社区加强对失业人员的动态管理。

劳动力市场上半年求职登记人员3845人,已安排1191人就业。家政服务应聘人员103人,已推荐成功95人就业。

发布各类就业信息784条以上。接待各类业务咨询5350人次以上。

与各个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及协作关系853家。每周三定期开办企业用工洽谈会。

落实了覆盖海林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为下岗职工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机构网络。二是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援助制度。

通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对就业困难对象提供个性化就业服务和即时公益性岗位援助。根据牡丹江就业局确定的再就业援助任务要求,制定专门就业计划。

开发公益性岗位,统筹管理政府有关部门开发的公益性岗位,通过园林、城市管理、环卫等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援助。上半年安置“

40、50人员”就业991人,完成计划的86%。三是针对海林“4050”人员就业现状,对就业竞争能力弱势群体按照国家政策给予政策上的支持。

加紧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实施。小额贷款工作已与牡市主管部门及相关商业银行取得联系,贷款担保由牡丹江市就业局担保中心统一担保,为有创业条件而无资金的单位及下岗职工统一提供资金但保。

四是政府出资免费培训制度。完善职业介绍补贴和再就业培训补贴政策。

职业技能培训班已培训了812人,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免费服务和培训,形成政府购买就业服务和培训成果的机制。已开办的培训班有治安员、园林管理员、家政服务员、保安员、收银员、计算机、导游、交通协管员等。

对下岗失业职工领取《再就业优惠证》人员进行就业前培训。培训工作一年以来得到了市局的充分肯定,获得了xx年市局先进单位。

二、抓行业职能建设,全面推动就业服务专业化 一是加大发证力度。《再就业优惠证》关系到下岗失业职工切身利益和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为了确保再就业优惠政策的享受对象不错不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政策发证,上半年对符合条件的886名下岗失业职工发放了优惠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将再就业优惠政策和再就业优惠证申报办理程序等印制成宣传材料,通过乡镇、社区劳动保障站,发放给每一位失业下岗职工;定期上街设立劳动法规咨询服务台,现场解答失业下岗职工提出的问题;还通过电视、宣传栏、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宣传,使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了解政策,掌握政策,转变择业观念,安心走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之路。

三是抓社区平台建设,促进就业服务社会化。社区平台建设是实现就业服务社会化重要途径之一,社保员的日常工作就是劳动保障工作的延伸和具体体现,社保员的服务是就业服务社会化的最终衡量标准自去年开展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工作以来,在工作中推行城区周例会,乡镇月例会制度。

对社保员开展工作中学习,实践中进步的工作方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社保员业务素质有明显的提高。对29个社区保障员按街道办事处及乡镇分成七个区分片考核。

制定并下发了《海林市社区劳动保障员考核管理办法(试用)》,并严格按“办法”要求进行考核。在七月份在上级部门的帮助下,组织社保员到牡丹江参观学习先进社区的经验及工作方法。

通过学习交流增强了社保员工作的动力及方向,明确了工作的职责和目标。为加强社区办公现代化建设,就业局为29个社区购买了先进的品牌电脑及打印机,将使我市社区平台建设登上一个新台阶。

也是加强社区平台“新三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四、抓就业服务,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全面开展。一是建立了全市下岗失业人员基本情况档案和再就业情况数据库,对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实行动态管理,随时掌握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和享受扶持政策的情况。

二是积极协调各部门,做好1650名托管人员平稳有序的出中心工作,截止6月21日,为已办理解除托管关系的827人发放了三分之一补发工资。并协助他们顺利地办理好失业保险、养老关系的接续手续。

目前,余下的577人也在积极办理解除托管劳动关系事宜。三是并轨工作经过一年多的积极筹备,各项基础资料已基本就绪。

共有126户企业,13436名下岗离岗人员。海林市并轨工作方案已出台,各项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

四是积极开展劳务输出工作。劳务输出工作已完成6230人,输出人员范围已覆盖了全市各个乡镇,不仅下岗失业人员得到了帮助,而且各类待业人员也得到了就业帮助。

我局已与深圳、北京、大连等地的就业局或就业中心建立了劳务输出基地或签订了劳务输出协议,初步建立了劳务输出网络,为以后年度完成劳务输出工作任务奠定了基础。下一步工作打算。

就业是民生之本。解决就业问题,我们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今年各项责任目标的完成。

下半年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培训工作的基础建设,完善培训工作中急需的培训设施,落实培训基地建设。在保证我市基本培训内容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利用培训基地,加大培训力度,一是把创业培训作为下半年培训工作新的突破口,认真学习借鉴外地的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把再就业培训工作抓好、抓出成效。

二是加强对劳务输出人员的培训。针对我市劳务输出的实际,下半年将增加培训的内容,进一步提高输出人员的素质,打造我市劳务输出的品牌。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努力营造关心、支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社会氛围。要大力宣传今年出台的再就业优惠政策,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组织起来就业的优惠政策。

(三)、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扶持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加强与税务、工商、城管、银行等部门协调配合,把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到位。

(四)、进一步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要运用优惠扶持政策,大力推动下岗失业人员组织起来就业,推进下岗失业职工实现再就业。

(五)、健全服务网络,大力推进劳务输出。发展劳务中介组织,加强劳务输出基地建设,通过开展创建劳务输出服务工作标准化社区活动,全面实施“输出劳务,引回人才;输出劳动力,引回创业者;输出生产者,引回经营者;输出打工仔,引回管理者”。

让海林劳务输出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六)、切实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人员的自身建设。要认真学习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要增强对本职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实干,善于摸索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为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再筑辉煌!

第4篇 就业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5月末,我区新就业2022人,新增就业1666人,分别完成全年指标的65%和65%,其中领证人员就业1279人,完成全年指标的65%,其中“4050”人员就业237(360)人,完成全年指标的66%;就业培训951人,完成全年指标的54%,创业培训203人(380),完成全年指标的68%;职业介绍2867人,完成全年指标的52%,其中介绍成功就业1156人,完成全年指标的64%;劳务输出1765人,完成全年指标的59%;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

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分解落实责任,加强目标考核责任制

3月中旬,区就业局召开了全区就业再就业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xx年就业再就业工作,制订下发了《区xx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分解》。按照1个镇、7个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了指标分解,落实责任到镇、街道党政一把手及各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我们从强化指导入手,制定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完善了就业再就业目标体系。对考核优秀、超额完成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区就业局将授予“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称号,反之,则通报批评,从而充分调动各街道、社区及个人的工作积极性。

二、宣传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营造良好的就业再就业氛围

我们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的先导作用,通过区政务网、《双鸭山日报》等媒体,以专项宣传、发放宣传单、和下基层入户面对面等形式积极宣传国家、省、市的就业再就业政策,进一步转变了各类失业人员的就业观念,树立新的就业理念,为推动我区的就业再就业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一)积极开展专项宣传活动。根据全区阶段性工作重点,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系列活动。

1、开展就业援助服务,帮扶就业困难群体。我们开展了“上门走访、送就业政策、送就业岗位、送职业指导、送培训信息、送困难补助”的“一走五送”再就业援助月活动。针对全区847名特困援助对象的实际困难,因人而宜开展再就业援助活动。活动月期间,我们共提供就业岗位500多个,发放再就业政策宣传单余份,散发《就业援助卡》1000余张,发放困难补助金16万余元,同时还送去米、面等实物。通过解决他们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让就业困难群体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爱心。

2、开展“春风送岗位”活动,服务农村劳动者。我们组织开展了以“保障民工权益、促进城乡和谐”为主题的“春风行动宣传月”活动,为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和本区农村富余劳动者提供良好的就业服务。我们还设立了“农村劳动者就业服务窗口”,为他们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培训服务。活动期间,我们发放“xx年春风行动援助单”余张,提供政策咨询350余人次。同时,我区组织了50名农村劳动者参加了市就业局组织的“春风行动”劳务交流招聘会,其中23人达成意向性协议。

3、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5月下旬,我们举办了以“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搭桥,为民营企业招聘人才服务”为主题的“民营企业招聘周”宣传活动。本次活动,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及民营企业提供“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的“四送就业服务”。活动周期间共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提供就业岗位500多个,达成意向性协议197人,其中高校毕业生17人,农村劳动者25人,失业人员155人,签订职业技能培训意向45人,维权及法律援助66人。同时组织了120名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和农村劳动者参加市就业局举办的“民营企业招聘专场”。

(二)开展申办和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工作。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区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规范就业和失业登记行为,我们为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做到应发尽发,持证人员可享受有关就业优惠扶持政策。截至5月末已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5935本。同时开展《再就业优惠证》年检工作,截至5月末,年检4648人,全部进行金保工程网上录入。

(三)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5月下旬,我们在全区大力宣传申报而及遗漏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同时为310名遗漏的灵活就业人员补发社保补贴资金31万余元。

第5篇 就业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在牡市就业局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就业局全体机关干部共同参与和积极配合下,紧紧围绕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点,以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为标准,圆满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全市1-6月份完成就业再就业安置任务5115人,完成全年目标的52%;劳务输出工作已完成6230人,完成全年目标的63%;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班13期,已培训了812人,完成全年目标的51%;《再就业优惠证》发放8496本。安置公益岗位人员99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3%。今年上半年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素质建设,实现就业服务制度化。

一是失业人员登记和免费就业服务制度。完善失业登记制度。建立就业登记、失业登记与就业服务有机衔接的工作流程,通过劳动力市场、乡镇社区加强对失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劳动力市场上半年求职登记人员3845人,已安排1191人就业。家政服务应聘人员103人,已推荐成功95人就业。发布各类就业信息784条以上。接待各类业务咨询5350人次以上。与各个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及协作关系853家。每周三定期开办企业用工洽谈会。

落实了覆盖海林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为下岗职工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机构网络。二是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援助制度。通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对就业困难对象提供个性化就业服务和即时公益性岗位援助。根据牡丹江就业局确定的再就业援助任务要求,制定专门就业计划。开发公益性岗位,统筹管理政府有关部门开发的公益性岗位,通过园林、城市管理、环卫等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援助。上半年安置 “40、50人员”就业991人,完成计划的86%。三是针对海林“4050”人员就业现状,对就业竞争能力弱势群体按照国家政策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加紧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实施。小额贷款工作已与牡市主管部门及相关商业银行取得联系,贷款担保由牡丹江市就业局担保中心统一担保,为有创业条件而无资金的单位及下岗职工统一提供资金但保。

四是政府出资免费培训制度。完善职业介绍补贴和再就业培训补贴政策。职业技能培训班已培训了812人,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免费服务和培训,形成政府购买就业服务和培训成果的机制。已开办的培训班有治安员、园林管理员、家政服务员、保安员、收银员、计算机、导游、交通协管员等。对下岗失业职工领取《再就业优惠证》人员进行就业前培训。培训工作一年以来得到了市局的充分肯定,获得了xx年市局先进单位。

二、抓行业职能建设,全面推动就业服务专业化

一是加大发证力度。《再就业优惠证》关系到下岗失业职工切身利益和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为了确保再就业优惠政策的享受对象不错不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政策发证,上半年对符合条件的886名下岗失业职工发放了优惠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将再就业优惠政策和再就业优惠证申报办理程序等印制成宣传材料,通过乡镇、社区劳动保障站,发放给每一位失业下岗职工;定期上街设立劳动法规咨询服务台,现场解答失业下岗职工提出的问题;还通过电视、宣传栏、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宣传,使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了解政策,掌握政策,转变择业观念,安心走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之路。

三是抓社区平台建设,促进就业服务社会化。社区平台建设是实现就业服务社会化重要途径之一,社保员的日常工作就是劳动保障工作的延伸和具体体现,社保员的服务是就业服务社会化的最终衡量标准自去年开展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工作以来,在工作中推行城区周例会,乡镇月例会制度。对社保员开展工作中学习,实践中进步的工作方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社保员业务素质有明显的提高。对29个社区保障员按街道办事处及乡镇分成七个区分片考核。制定并下发了《海林市社区劳动保障员考核管理办法(试用)》,并严格按“办法”要求进行考核。在七月份在上级部门的帮助下,组织社保员到牡丹江参观学习先进社区的经验及工作方法。通过学习交流增强了社保员工作的动力及方向,明确了工作的职责和目标。为加强社区办公现代化建设,就业局为29个社区购买了先进的品牌电脑及打印机,将使我市社区平台建设登上一个新台阶。也是加强社区平台“新三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三、抓就业服务,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全面开展。

一是建立了全市下岗失业人员基本情况档案和再就业情况数据库,对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实行动态管理,随时掌握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和享受扶持政策的情况。二是积极协调各部门,做好1650名托管人员平稳有序的出中心工作,截止6月21日,为已办理解除托管关系的827人发放了三分之一补发工资。并协助他们顺利地办理好失业保险、养老关系的接续手续。目前,余下的577人也在积极办理解除托管劳动关系事宜。三是并轨工作经过一年多的积极筹备,各项基础资料已基本就绪。共有126户企业,13436名下岗离岗人员。海林市并轨工作方案已出台,各项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四是积极开展劳务输出工作。劳务输出工作已完成6230人,输出人员范围已覆盖了全市各个乡镇,不仅下岗失业人员得到了帮助,而且各类待业人员也得到了就业帮助。我局已与深圳、北京、大连等地的就业局或就业中心建立了劳务输出基地或签订了劳务输出协议,初步建立了劳务输出网络,为以后年度完成劳务输出工作任务奠定了基础。下一步工作打算。就业是民生之本。解决就业问题,我们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今年各项责任目标的完成。下半年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就业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五篇)

一、抓素质建设,实现就业服务制度化。一是失业人员登记和免费就业服务制度。完善失业登记制度。建立就业登记、失业登记与就业服务有机衔接的工作流程,通过劳动力市场、乡镇社区加强对失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劳动力市场上半年求职登记人员3845人,已安排1191人就业。家政服务应聘人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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