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市环境监察支队上半年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在局党组的坚强和正确领导下,支队严格按照市环保局中心工作和年初确立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实施方案,突出工作重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春季环保执法专项检查取得实效。自4月上旬以来,市、县(区)环保部门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采取现场检查和取样监测相结合,企业汇报和调阅资料相结合方式,不走过场,查清问题,督促整改到位。检查期间,共对134家企业(含医院)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有40余家,并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理。其中:对学习颜料有限公司、学习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学习立医院等18家企业实施了限期整改;责令学习化工有限公司、学习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立即纠正环境问题,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学习特种线材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可能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进一步调查处理;函告学习区和学习区政府,要求对辖区内这些石料厂等5家石料矿山企业实施彻底关闭(实施断电、拆除设备等措施);函告市经信委对学习炉料有限公司、学习选矿厂烧结项目是否属落后产能进行认定。
(二)污染减排项目环境监察圆满完成。
1、完善我市国控、省控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管理档案,配合市环境中心站开展一、二季度国控企业污染源在线设施现场比对工作,完成第一季度国控企业污染源在线数据有效性审核报告工作。
2、指导企业开展排污口整治工作,安装污染源雨水电动阀门1套,对在线设施存在问题的10多家企业下达限期整改函,督促国控烟气在线存在问题企业对在线设备的更换,对污染源在线运营商(学习公司)进行现场污染源在线运营商资质的考核,制定我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并召开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研讨会。
3、加强国控、污染减排项目的环境监管,按要求开展每月1-2次的现场环境监察,开展国控企业污染源驻点监察工作并编写驻点监察报告,开展笑嘻嘻电力的旁路挡板的铅封工作,上报学习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统计和电力行业铅封月报。
4、陪同省环境监察局来铜对排放重金属企业进行检查,迎接省厅一二季度国控、省控重金属及电力行业的季度巡查,对存在问题企业下达限期整改函,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的污染防治的现场检查和建档工作,开展涉重金属采选、电镀企业检查工作。
(三)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进展顺利。
1、督促企业按时完成了XX年排污申报,全面完成XX年排污费核定工作。
2、按省厅要求上报XX年排污申报年报、XX年度排污申报有关数据分析,对XX年4季度及XX年1季度国控企业排污费进行网上公示。
3、根据扩展排污费征收方式要求,利用物料衡算法测算并征收了学习发电公司、学习发电公司XX年1季度排污费,利用在线监测数据征收了上峰水泥公司、海螺水泥公司1季度排污费。
4、根据环保部国控校验工作要求,对XX年国控申报数据库进行了完善,同时督促县区进行数据录入。
5、根据《学习省环境保护厅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推行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的通知》要求,开展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准备工作和软件部署调试工作。
6、赴绍兴、嘉兴市考察排污权交易工作,整理排污权交易资料,拟定排污权交易考察报告,准备排污权交易的试行工作。市本级6月底前将完成XX万元以上排污费征收目标。
(四)环境信访案件处理积极有效。
1、加强元旦、春节,国家、省、市“两会”以及我市重大活动敏感期间的值班、巡查和矛盾纠纷排查,即时启动环境信访应急机制,快速处理信访投诉,经常梳理我市较大、较敏感的环境信访,全面掌握我市环境污染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2、切实加大对信访直接和会同办理件的查处力度,逐一制定化解和稳控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进行跟踪办理,及时召开学习市铁路噪声协调会、学习学习社区居民座谈会学习社区、学习社区法制宣传会等多种形式,解决了多起疑难、敏感性信访案件,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群众权益。
3、加强了对转入区县和相关部门处理的油烟、噪声、气味、烟尘等污染投诉件的各类转办工作,努力落实投诉件处理的责任主体,防止推诿扯皮,并取得初步成效。
4、顺应网络媒体投诉增多的时代及民众要求,简化了工作流程,加快加大了对各级各类网络、媒体环境信访的转办、办理及跟踪办理工作。
(五)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初见成效。
1、先后制定《学习市XX年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深化工程实施方案》、《学习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
2、加强对水泥、电力、钢铁等重点企业的环境监管,督促富鑫钢铁公司实施粉尘深度治理工程,督促上峰、海螺公司实施污染治理提标升级改造并签订责任书。
3、联合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开展了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整治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报告市政府。
4、自3月份开始对我市南部城区、东部城区、石料矿山企业等重点区域扬尘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监测,有效遏制了矿山扬尘污染反弹的势头。
5、为落实市政府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粉尘治理专题会精神,及时制定了《学习市石料矿山企业粉尘防治技术规范》,使得保留的石料矿山停产整治有章可循,同时会同市经信委对石料矿山企业安装视频在线监控系统。扬尘污染深化治理工程(参保服务类项目)工作已全面展开,上半年平均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为0.085 mg/m3,较去年同期(0.086mg/m3)有所下降。
上半年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有效举报403件,已办结390件(其它信访件正在办理),结案达到96%,其中省环保厅交办11件,市委、市政府、纪委交办8件,信访局转办7件,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5件、网络投诉133件,行风热线投诉10件,群众来信5件、来访4件,12369电话有效投诉220件。
(六)绿色护考专项执法成效明显。
1、根据今年以来受理的各类噪声投诉和处理情况,全面开展噪声源专项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噪声敏感区域和敏感点情况,及时与市招生办等部门对接,研究制定加强中高考期间加强噪声污染监管工作方案,会同公安、教育、行政执法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学习市XX年中、高期间噪声污染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公布相关部门投诉监督电话。
2、加大“禁噪通告”宣传,给各工地等噪声源发放近百份“禁噪通告”,并将“禁噪通告”在铜陵日报上进行刊登。
3、会同县区环保局、媒体记者开展夜查,对建筑工地、娱乐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及时制止噪声源,并由市报社、电视台进行监督和曝光。
4、成立高考噪声污染防治应急小分队,在高考日组织市、县两级环境监察人员在各个考点周边进行巡查,对突发性噪声污染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七)环境突发事件处置有力。
1、2月份在沪渝高速小学习段先后发生的苯泄漏、不饱和聚酯树脂泄漏两起环境突发事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稳妥方式对泄漏液进行了紧急清理,确保未出现残留,有力维护了事故周边的环境安全。
2、积极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对辖区内24家化工企业进行了排查,发现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5家,其中涉及环评手续不全的1家,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2家,未履行环保“三同时”验收2家,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
3、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按时上报突发环境事件月报、季报,紧急重大信息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理,没有发生一起漏报、瞒报、迟报、轻报的情况。
4、开展部分重点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更新完善和评估,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针对涉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国控、省控企业进行环境应急预案更新完善,要求企业加强环境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强化人员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
(八)能力和队伍建设深入推进。
1、根据市局学习活动月要求,支队制定了春训活动方案,切实把春训活动与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2、组织环境监察人员汇编《学习市重点排污污染源监察手册》,对25家企业环保信息、生产工艺、污染治理设施工艺等进行整理汇编,提高环境监察工作水平。
3、加强重点区域环境监管,执法四科、五科办公前移,提高环境监察效率,及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
4、按照市委落实“十八大”精神的指示,自2月下旬集中开展了治理“庸懒散奢”问题的整风行动,切实有效地改善了办事效能。
5、根据省厅要求,针对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环境执法培训,通过在线学习不断加强人员执法素质、规范执法模式、提高执法效能,为全面提升我市环境监察系统的整体能力和工作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
6、按照省环监局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实施环境移动执法项目,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按照国家、省环保专项行动统一部署,结合我市环保实际,认真组织实施XX年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质量。
(二)继续加大重点企业和减排项目环境监管。
一是深入开展执法前移相关工作,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实施驻点监察;
二是加大对辖区企业巡查、督查力度,组织夜间、节假日的环保专项行动;
三是继续开展国控、省控企业环境现场监察工作,对辖区内新建项目、技改项目验收监测进行现场监察;四是继续开展对国控、市控、2电、2水和污染减排项目的环境监察,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超标企业的处罚工作。
(三)继续加大排污征收稽查工作力度。
一是开展对双闪、合成氨、安纳达等新项目的排污申报核定工作,开征新民和西湖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污费,力争完成省厅下达的4900万元排污费征收工作目标;
二是按时完成排污费月、季、年报及排污申报软件录入、季报及年报的汇总上报工作,督促县区开展排污费全程信息化系统录入工作;
三是完成XX年度对县区的排污费稽查工作及环境监察稽查试点工作;
四是全面开展2022年排污申报工作,加强对新扩改建项目试生产期间的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同时开展排污许可证的年审与换证工作。
(四)大力推动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一是严格落实一周一巡查、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考核、一年一奖惩的考核机制,将检查结果作为扬尘整治绩效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并加大督查问责力度,确保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对重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巡查力度,组织一次建筑施工扬尘污染联合执法行动,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三是会同县、区环保局,加快落实扬尘监控点的设置安装工作,尽快发挥其作用;四是督促经信委、公安做好石料矿山企业的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工作,同时做好保留石料矿山的整治督促、指导、验收工作。
(五)继续深化环境信访解决机制。
一是根据省环保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继续对热点难点重点信访深入排查,梳理矛盾纠纷,落实局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制度;
二是强化信访个案特别是热点、难点信访投诉件的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完善跨界污染纠纷联合办理制度,将个案落实到局各科室、县区环保局的责任人,加强工作协调与配合,防止合理的信访诉求未落实而导致矛盾激化;
三是千方百计抓好初信初访的受理、查处及催办跟踪落实工作,完善信访办理跟踪督办制度,对潜在重大、敏感或反复投诉的信访下发督办通知书,继续实行现场一线督办制度。
(六)继续加强污染源在线设施管理。
一是继续开展和完善我市国控、省控及重金属排放企业的在线设施排查、整治和建档工作;
二是配合监测站开展国控企业污染源三、四季度现场比对试验工作,完成二、三、四季度在线设施数据有效性审核报告;
三是继续开展我市在线设施的检查,完成新增国控污染源在线设施的安装、联网和验收,逐步更新在线设施,与省厅联系,确保我市在线率不低于95%;
四是继续开展国控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污口标志牌的检查和整治工作。
(七)继续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在加强支队内部管理的同时,积极探索管理的新模式和新方法,整合和优化内部管理,进一步提升环境监察水平和效率。加大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和业务培训,督促冶炼、化工等企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评审(评估),提高环境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加大环境应急演练,不断提高我市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日
第2篇 执法监察支队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20xx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__周年,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继续夯实基础,增强后劲之年。支队在省执法总队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市安监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继续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团结协作、敬业奉献”的工作要求,坚持“监察与服务并重,处罚与教育结合”的原则,全力推进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现将支队20xx年监察执法工作情况暨____年工作要点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执法队伍整体水平
支队进一步加强了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把学法、用法与依法行政、廉洁勤政、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起了学法用法制度,着重提高执法人员的监察执法水平和思想道德水平,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为进一步提高市、县执法人员的监察执法能力,今年5月26-27日,支队举办了全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人员培训班,对全市的执法人员和分管执法大队的副局长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还特邀了省安监执法总队总队长周彤、市监察局效能办主任王军前来讲课。此次培训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也为我市打造一支业务精湛、作风文明的行政执法队伍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充实支队力量,强化规范化建设,树立安监执法形象
____年,通过公开招考和考调的方式,录用执法人员4名,及时调整充实了行政执法力量。支队编制12名,现已全部到齐。
支队今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重新修订了《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行政执法示意图》、《行政执法文书填写要点》等支队制定的相关制度。支队在年初时还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的要求,制订了《____年监察执法计划》,明确了支队监察执法工作目标和任务,推进监察执法工作制度常态化。
今年在市安监局的大力支持下,支队统一了全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机构的执法服装样式,市支队、雁江区、安岳县、乐至县都配备了统一的执法服装,下一步将要求执法人员执法时都统一着装,树立好安监执法形象。
三、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坚持依法行政,大力开展安全监察执法,以及积极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按照____年监察执法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客运、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机械制造、水泥生产、非煤矿山、道路事故等企业进行了监察执法,共开展监察执法 60余次,其中对非煤矿山企业开展监察执法9次,危化企业5次,客运企业10次,烟花爆竹企业6次,机械制造企业2次,水泥生产企业2次,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施工企业8次,其他行业20余次,发现安全隐患50余处;发出现场检查记录32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3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5份、《整改复查意见书》5份。
积极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是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打击违法行为、树立安监形象的一个重要途径。今年支队共牵头调查处理一般事故4起(1.25车辆伤害事故、5.31物体打击事故、8.31物体打击事故、10.6高处坠落事故),参与其他事故调查5余起。目前支队牵头调查的1.25车辆伤害事故、5.31物体打击事故、8.31物体打击事故已结案并处罚完毕,牵头调查的10.6高处坠落事故已提交了事故调查报告,待事故调查组讨论。
支队高度重视立案查处案件的依法行政工作,要求执法人员执法时必须佩戴执法证件,亮证执法,至少2名执法人员同时取证、作询问笔录、文书送达等。现场收集的物证、文字材料、图片等证据必须被查单位签字盖章,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有效性等。
今年支队立案处罚10起,其中一般行政违法行为3起,共处罚金3.55万元;去年事故今年立案处罚案件4起,共处罚金50.54万元;今年已结案事故处罚案件3起,共处罚金37.51万元,全年共收罚金91.60万元。
四、做好举报案件的受理、调查工作
____ 年支队认真做好举报案件的受理、调查、答复等工作,对接到的举报,不管真假,首先到现场或外围调查核实,把情况调查清楚后,根据权限移交或支队受理。全年支队共接群众举报案件15余起,其中调查处理12起,转交其他部门处理3起。对群众举报做到有报必查,经查必果,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充分调动了群众广泛参与、关注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也震慑了有些想瞒报事故的企业。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现场执法经验不足,法律法规的应用还需进一步增强。
2、执法装备不足。一方面缺少专用设备,影响部分行业执法的公信度;另一方面没有专用执法车,执法量明显不足。
3、联合执法开展不足。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行业标准、规范的学习,熟练掌握执法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等。
2、加大执法力度,狠抓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察执法。重点查处未执行“三同时”规定的工程项目。
3、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按程序执法。
4、加强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不及时申报、治理的行政执法力度。
5、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重点加强与住建、交通运输、水利、特种设备等部门的联合执法。
6、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对负有责任的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要立案处理,确保处罚到位。
7、进一步完备执法装备,如办公电脑、执法专用车、执法服装等。
8、加强对县(市、区)执法大队的业务指导。
第3篇 2022年市环境监察支队上半年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在局党组的坚强和正确领导下,支队严格按照市环保局中心工作和年初确立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实施方案,突出工作重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春季环保执法专项检查取得实效。自4月上旬以来,市、县(区)环保部门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采取现场检查和取样监测相结合,企业汇报和调阅资料相结合方式,不走过场,查清问题,督促整改到位。检查期间,共对134家企业(含医院)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有40余家,并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理。其中:对学习颜料有限公司、学习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学习立医院等18家企业实施了限期整改;责令学习化工有限公司、学习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立即纠正环境问题,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学习特种线材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可能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进一步调查处理;函告学习区和学习区政府,要求对辖区内这些石料厂等5家石料矿山企业实施彻底关闭(实施断电、拆除设备等措施);函告市经信委对学习炉料有限公司、学习选矿厂烧结项目是否属落后产能进行认定。
(二)污染减排项目环境监察圆满完成。
1、完善我市国控、省控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管理档案,配合市环境中心站开展一、二季度国控企业污染源在线设施现场比对工作,完成第一季度国控企业污染源在线数据有效性审核报告工作。
2、指导企业开展排污口整治工作,安装污染源雨水电动阀门1套,对在线设施存在问题的10多家企业下达限期整改函,督促国控烟气在线存在问题企业对在线设备的更换,对污染源在线运营商(学习公司)进行现场污染源在线运营商资质的考核,制定我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并召开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研讨会。
3、加强国控、污染减排项目的环境监管,按要求开展每月1-2次的现场环境监察,开展国控企业污染源驻点监察工作并编写驻点监察报告,开展笑嘻嘻电力的旁路挡板的铅封工作,上报学习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统计和电力行业铅封月报。
4、陪同省环境监察局来铜对排放重金属企业进行检查,迎接省厅一二季度国控、省控重金属及电力行业的季度巡查,对存在问题企业下达限期整改函,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的污染防治的现场检查和建档工作,开展涉重金属采选、电镀企业检查工作。
(三)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进展顺利。
1、督促企业按时完成了xx年排污申报,全面完成xx年排污费核定工作。
2、按省厅要求上报xx年排污申报年报、xx年度排污申报有关数据分析,对xx年4季度及xx年1季度国控企业排污费进行网上公示。
3、根据扩展排污费征收方式要求,利用物料衡算法测算并征收了学习发电公司、学习发电公司xx年1季度排污费,利用在线监测数据征收了上峰水泥公司、海螺水泥公司1季度排污费。
4、根据环保部国控校验工作要求,对xx年国控申报数据库进行了完善,同时督促县区进行数据录入。
5、根据《学习省环境保护厅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推行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的通知》要求,开展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准备工作和软件部署调试工作。
6、赴绍兴、嘉兴市考察排污权交易工作,整理排污权交易资料,拟定排污权交易考察报告,准备排污权交易的试行工作。市本级6月底前将完成xx万元以上排污费征收目标。
(四)环境信访案件处理积极有效。
1、加强元旦、春节,国家、省、市“两会”以及我市重大活动敏感期间的值班、巡查和矛盾纠纷排查,即时启动环境信访应急机制,快速处理信访投诉,经常梳理我市较大、较敏感的环境信访,全面掌握我市环境污染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2、切实加大对信访直接和会同办理件的查处力度,逐一制定化解和稳控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进行跟踪办理,及时召开学习市铁路噪声协调会、学习学习社区居民座谈会学习社区、学习社区法制宣传会等多种形式,解决了多起疑难、敏感性信访案件,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群众权益。
3、加强了对转入区县和相关部门处理的油烟、噪声、气味、烟尘等污染投诉件的各类转办工作,努力落实投诉件处理的责任主体,防止推诿扯皮,并取得初步成效。
4、顺应网络媒体投诉增多的时代及民众要求,简化了工作流程,加快加大了对各级各类网络、媒体环境信访的转办、办理及跟踪办理工作。
(五)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初见成效。
1、先后制定《学习市xx年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深化工程实施方案》、《学习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
2、加强对水泥、电力、钢铁等重点企业的环境监管,督促富鑫钢铁公司实施粉尘深度治理工程,督促上峰、海螺公司实施污染治理提标升级改造并签订责任书。
3、联合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开展了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整治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报告市政府。
4、自3月份开始对我市南部城区、东部城区、石料矿山企业等重点区域扬尘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监测,有效遏制了矿山扬尘污染反弹的势头。
5、为落实市政府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粉尘治理专题会精神,及时制定了《学习市石料矿山企业粉尘防治技术规范》,使得保留的石料矿山停产整治有章可循,同时会同市经信委对石料矿山企业安装视频在线监控系统。扬尘污染深化治理工程(参保服务类项目)工作已全面展开,上半年平均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为0.085 mg/m3,较去年同期(0.086mg/m3)有所下降。
上半年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有效举报403件,已办结390件(其它信访件正在办理),结案达到96%,其中省环保厅交办11件,市委、市政府、纪委交办8件,信访局转办7件,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5件、网络投诉133件,行风热线投诉10件,群众来信5件、来访4件,12369电话有效投诉220件。
(六)绿色护考专项执法成效明显。
1、根据今年以来受理的各类噪声投诉和处理情况,全面开展噪声源专项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噪声敏感区域和敏感点情况,及时与市招生办等部门对接,研究制定加强中高考期间加强噪声污染监管工作方案,会同公安、教育、行政执法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学习市xx年中、高期间噪声污染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公布相关部门投诉监督电话。
2、加大“禁噪通告”宣传,给各工地等噪声源发放近百份“禁噪通告”,并将“禁噪通告”在铜陵日报上进行刊登。
3、会同县区环保局、媒体开展夜查,对建筑工地、娱乐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及时制止噪声源,并由市报社、电视台进行监督和曝光。
4、成立高考噪声污染防治应急小分队,在高考日组织市、县两级环境监察人员在各个考点周边进行巡查,对突发性噪声污染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七)环境突发事件处置有力。
1、2月份在沪渝高速小学习段先后发生的苯泄漏、不饱和聚酯树脂泄漏两起环境突发事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稳妥方式对泄漏液进行了紧急清理,确保未出现残留,有力维护了事故周边的环境安全。
2、积极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对辖区内24家化工企业进行了排查,发现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5家,其中涉及环评手续不全的1家,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2家,未履行环保“三同时”验收2家,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
3、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按时上报突发环境事件月报、季报,紧急重大信息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理,没有发生一起漏报、瞒报、迟报、轻报的情况。
4、开展部分重点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更新完善和评估,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针对涉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国控、省控企业进行环境应急预案更新完善,要求企业加强环境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强化人员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
(八)能力和队伍建设深入推进。
1、根据市局学习活动月要求,支队制定了春训活动方案,切实把春训活动与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2、组织环境监察人员汇编《学习市重点排污污染源监察手册》,对25家企业环保信息、生产工艺、污染治理设施工艺等进行整理汇编,提高环境监察工作水平。
3、加强重点区域环境监管,执法四科、五科办公前移,提高环境监察效率,及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
4、按照市委落实“十八大”精神的指示,自2月下旬集中开展了治理“庸懒散奢”问题的整风行动,切实有效地改善了办事效能。
5、根据省厅要求,针对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环境执法培训,通过在线学习不断加强人员执法素质、规范执法模式、提高执法效能,为全面提升我市环境监察系统的整体能力和工作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
6、按照省环监局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实施环境移动执法项目,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按照国家、省环保专项行动统一部署,结合我市环保实际,认真组织实施xx年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质量。
(二)继续加大重点企业和减排项目环境监管。
一是深入开展执法前移相关工作,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实施驻点监察;
二是加大对辖区企业巡查、督查力度,组织夜间、节假日的环保专项行动;
三是继续开展国控、省控企业环境现场监察工作,对辖区内新建项目、技改项目验收监测进行现场监察;四是继续开展对国控、市控、2电、2水和污染减排项目的环境监察,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超标企业的处罚工作。
(三)继续加大排污征收稽查工作力度。
一是开展对双闪、合成氨、安纳达等新项目的排污申报核定工作,开征新民和西湖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污费,力争完成省厅下达的4900万元排污费征收工作目标;
二是按时完成排污费月、季、年报及排污申报软件录入、季报及年报的汇总上报工作,督促县区开展排污费全程信息化系统录入工作;
三是完成xx年度对县区的排污费稽查工作及环境监察稽查试点工作;
四是全面开展2022年排污申报工作,加强对新扩改建项目试生产期间的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同时开展排污许可证的年审与换证工作。
(四)大力推动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一是严格落实一周一巡查、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考核、一年一奖惩的考核机制,将检查结果作为扬尘整治绩效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并加大督查问责力度,确保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对重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巡查力度,组织一次建筑施工扬尘污染联合执法行动,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三是会同县、区环保局,加快落实扬尘监控点的设置安装工作,尽快发挥其作用;四是督促经信委、公安做好石料矿山企业的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工作,同时做好保留石料矿山的整治督促、指导、验收工作。
(五)继续深化环境信访解决机制。
一是根据省环保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继续对热点难点重点信访深入排查,梳理矛盾纠纷,落实局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制度;
二是强化信访个案特别是热点、难点信访投诉件的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完善跨界污染纠纷联合办理制度,将个案落实到局各科室、县区环保局的责任人,加强工作协调与配合,防止合理的信访诉求未落实而导致矛盾激化;
三是千方百计抓好初信初访的受理、查处及催办跟踪落实工作,完善信访办理跟踪督办制度,对潜在重大、敏感或反复投诉的信访下发督办通知书,继续实行现场一线督办制度。
(六)继续加强污染源在线设施管理。
一是继续开展和完善我市国控、省控及重金属排放企业的在线设施排查、整治和建档工作;
二是配合监测站开展国控企业污染源三、四季度现场比对试验工作,完成二、三、四季度在线设施数据有效性审核报告;
三是继续开展我市在线设施的检查,完成新增国控污染源在线设施的安装、联网和验收,逐步更新在线设施,与省厅联系,确保我市在线率不低于95%;
四是继续开展国控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污口标志牌的检查和整治工作。
(七)继续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在加强支队内部管理的同时,积极探索管理的新模式和新方法,整合和优化内部管理,进一步提升环境监察水平和效率。加大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和业务培训,督促冶炼、化工等企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评审(评估),提高环境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加大环境应急演练,不断提高我市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日
领导在半年工作总结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