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司法局2023年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与具体指导下,局党组一班人带领全局干警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证,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三大职能作用,为维护我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积极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迈出新步伐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根据省厅[2022]118号文件精神,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与领导下,我们狠抓了标准化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区局成立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亲自挂帅,分管局长组织基层股、司法所和当地政府具体抓落实,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并向区委、区政府作了专题汇报,争取大力支持。二是统一标准,规范运作。创建小组邀请益阳市建筑设计院的工程师,设计了一套高标准的工程设计图纸,并和有关部门一道到各乡镇实地考察、实地选址。并就办公用房瓷砖的张贴、水电安装、化粪池等方面的施工设计说明,制作了严密的工程承包合同书。三是严格管理,抓紧督促。为了抓好这项工作,局党组采取不定期检查、基层股专人负责、当地政府和司法所经常督查的办法,扎实抓好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每个环节,要求施工队按图纸施工,严格遵守合同条款,严防偷工减料,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目前,我区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呈现良好势头。××、××司法大楼主体竣工,进入装修阶段。××、××两所办公用房建设正抓紧实施,××所通过政府划拔确定。第×批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已递交了相关申报资料。
2、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一是认真开展了“调解矛盾纠纷,创建平安×××”活动。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继续开展区、乡、村、组四级联手创“四无”活动,认真开展纠纷排查调处,真正做到排查制度化。要求基层司法所组织各调解组织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台帐制度,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四定”方式排查纠纷。今年上半年,我区结合农村打击地下“六h彩”、村级班子换届选举等中心工作,以及“两会”、“两节”、“清明”等重要时期,多次大规模组织排查,排查重大纠纷隐患和企业军转干部上访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由于全区社会矛盾纠纷摸排细致,调处得力,上半年我区社会大局稳定。如......。上半年全区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件,调处××件,调处成功××件,成功率达××%,防止群体性事件××件,防止民转刑案件××件,防止自杀××人,挽回经济损失××多万元。二是认真落实了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上半年,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工作严格按“六有四规范”、村(居)委调解工作严格“五有四落实”的标准落实。我区相继有××、××、××、××等乡镇达到上述标准。
3、安置帮教工作稳步开展。区局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化”的要求,切实加强“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一是搞好“两劳”人员摸底造册,建立相应台帐。二是建立好安帮网络和络,解决他们的一些实际问题,同时又从思想上给予正确引导,采取社会帮教和家庭帮教相结合。三是举办了帮教学习班,建立了帮教小组,层层签订帮教责任状。四是加大安帮基地建设。通过以上有效措施,有力地促进了人员的思想转化,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以内。上半年我区××名回归人员(刑释××人,解教××人)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有效地减少了社会乱源。
二、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上半年,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照“五五”普法提出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局良好,效果明显。全区共出动宣传车××余多次,发放宣传资料××份,展出宣传图片××幅,书写宣传标语××条,悬挂宣传横幅××余条。
1、完善了工作机制。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月底,各依治成员单位根据人员异动情况,相应调整充实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同时在以往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了区、乡、村、组四级普法网络,真正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制度完善、保障有力。二是建立健全了联系会议制度。三月份,召开了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联系会议。××月份,先后召开了赫山区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和第四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动员大会,分别就《××区“五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方案》、《××区法制骨干培训实施方案》、《××区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区第四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组建××区法制讲师团的意见》等事项进行了研究,同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为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三是完善了保障机制。对聘用的法制副校长继续实行工作考评制和定期报告工作制,以加强法制副校长工作;严格执行××市干部学法用法五项制度,区依治领导小组仍将年度学法考试考核情况纳入单位“三文明”考核内容之中;区人大、区依治办对拟任的领导干部坚持“凡任必考”的原则,法律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任命或暂缓任命;年终,区依治办将根据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对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行百分制目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2、开展了面上宣教。今年来,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照省、市依治工作的整体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各依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下,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月××日,在××区举办了以“开展法制宣传、增强维权意识”为主题的送法进社区活动。×月×日,会同×多个职能部门开展了以城区中小学为主的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的法制宣传活动。×月份,开展了以服务“三农”、维护稳定、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为主题的“五月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月×日是全区统一法制宣传日,我区开展了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查看教育活动:组织车队和中小学生上路宣传,组织社区、居委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文艺宣传(如腰鼓队)和临街设点咨询活动。×月×日,区依治办组织全区×个乡镇、街道开展了赫山区“平安杯”法律知识竞赛,并于×月×日成功举办了第二轮的法律知识电视抢答赛。同时,区依治办还从区直部门抽调×名同志组成法制讲师团,深入乡镇、街道巡回讲座,进行法制宣传。并在×电视台开设五月农村法制宣传栏目专题讲座,由成员单位派人参与讲课。这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进行了专项督查。×月×日,区依治办、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联合对各乡镇、街道法制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通过督查,确保了法制宣传工作的实效。绝大部分单位领导比较重视,相继召开了动员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印发了文件通知并认真制定了实施方案,力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赫山街道办事处出动了秧歌、腰鼓等文艺演出队、法制宣传车队、学生路队沿辖区游行宣传,并请来电视台跟踪拍摄。××镇等地抓住本地特色,以宣传《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新《信访条例》、打击“地下六h彩”等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通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利用法制板报、专栏、电视讲座、广播等载体,大张旗鼓地开展了各种有声势、有深度的宣传活动。
三、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作用,社会效益日益突出
1、公证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上半年,我区公证人员积极参加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和保先教育活动,不断进行业务学习,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全力规范办证程序,努力提高公证质量和队伍整体素质,切实提升××公证品位。上半年,我局公证处已办结各类公证事项×件,担任公证常年法律顾问×家。
2、律师工作健康发展。上半年,我区办理各类案件×件,其中诉讼代理×件,非诉讼代理×件,代写法律文书×份,解答法律咨询×人次,担任法律顾问×家,避免经济损失×万元。上半年,区局组织专人对三个律师事务所的收案、收费、分配、税收、诚信执业、档案管理和规范化建设等各项工作逐项考核督查;并按“十统一”、“十规范”标准对全区7个法律服务所进行检查验收,努力打造一流法律服务市场。同时以年检注册为契机,配合市、区两级人大进行《律师法》执法检查,推动了律师工作健康向前发展。
3、法律援助工作快速发展。今年我区法律援助中心、“12348”法律服务专线免费接待来电、来访、各类法律咨询×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件。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多途并举,社会效益日益明显。一是大力营造法律援助
第2篇 司法局2023年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把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法律援助目标任务纳入民生工作重点,精心安排部署,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法律援助工作计划》、《两纲工作计划》。
一、法律援助中心
紧贴民心,用心服务,严格落实法治惠民责任今年半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妇女、儿童来电、来访咨询共计52人次,受理妇女法律援助案件3件(民事案件3件),涉及妇女代书20件,受援人数总数为78人次。
二、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6月11日市司法局在市第三小学开展了“送法进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重点进行了“宪法宣讲”,全校师生受教育人次达700余人次。
三、维护妇女儿童维权
案例秦某某xxxx年11月19日与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同时某公司口头承诺建立一年一签劳动合同的劳务关系至秦某某达到法定年龄退休年限。xxxx年11月19日合同期满,公司没有告知秦某某合同期满是否续签,合同期满后某公司口头承诺将继续聘用秦某,让秦某安心工作。由于冬季来临公司其他工种人员陆续都回家,但是秦某11月19日后继续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从事材料会计及磅员工作,和平时一样在公司出库员处收集单据,将单据带回家中做账。直到xxxx年12月21日某公司才通知秦某某移交工作,在移交工作时公司承诺将全额发放秦某某12月的工资。到xxxx年春节前公司只给次某某发放了790元的工资,为此,秦某某到公司多次讨要自己的工钱,双方多次协商某公司都拒绝补发拖欠的2710元劳动报酬。公司负责人甚至扬言:“随便你告到哪里,我的工钱已经支付了,我们不欠你的工钱。”之后xxxx年3月开始秦某某多次到劳动部门、法院请求某公司支付工钱,都因证据不足无果。
xxxx年5月秦某某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询,想通过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听取了秦某某对案情的详细介绍后,了解到秦某某现年50岁,夫妻双双两年前下岗,家中有79岁的老父亲因风湿瘫痪在家,长期吃药,家中不能离人,还有一个女儿在大学读书,家庭经济非常困难。同时,秦某某还提交了社区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经审核秦某某符合法律援助范围,当天法律援助中心决定给予秦某某法律援助决定,指派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为秦某某提供民事代理。
律师接到指派后,与受援人签订了《授权委托书》,认真审查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受援人提供的证据材料:1、《劳动合同》1份;2、出货单1份,单据上只有秦某某自己的签字,没有公司及公司负责人的签字盖章。3、移交工作的清单便签1份,便签上没有公司鲜章。本案的焦点是双方合同到期后是否形成劳动关系。
律师先后多次向受援人详细了解其工作性质、工作环境、工作方式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等情况。受援人提供了xxxx年11月21日与公司负责人就发矿量数的短信记录。了解到某公司只有受援人一人专职从事过磅工作,工作时间不固定,没有节假日之分,只要有矿出厂就必须到场随时过磅。受援人在担任过磅员工作的同时还要利用休息时间担任材料会计工作。
了解情况后律师给受援人提出了申请仲裁请求的的方案,由于公司出尔反尔的行为,秦某某不愿再在该公司继续工作,希望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为此,律师告诉当事人有权请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46条、47条规定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1个半月的经济补偿费5250元(3500﹢1700元)。(依据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律师和受援人达成共识后于xxxx年7月向市劳动仲裁机构递交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请求事项: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xxxx年12月的不足工资2710.00元;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1个半月的经济补偿共计5250.00元;3、被申请人支付给申请人xxxx年的应由被告支付部分社会保险费10514.09元。
xxxx年8月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了秦某某诉某公司的劳动争议仲裁一案。在此期间,律师先后两次到劳动仲裁委与仲裁员对案件中受援人秦某某12月是否继续在岗的情况进行沟通。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14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订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责任”。案件受理期间劳动仲裁向某公司送达的应诉文书,某公司对此置之不理。
xxxx年10月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秦某某诉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受援人秦某某和代理律师到庭,被申请人某公司未出庭参与仲裁。庭审中律师阐明请求事项理由及法律依据,市劳动仲裁委员会除第3条请求有关社会保险缴纳方面诉求,不属仲裁受理范围外,未予以采纳,其他请求全部采纳。xxxx年12月22日马劳人仲字[12]号,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试用于终局拆裁决案件),认定:1、xxxx年11月19日至xxxx年12月2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2、被申请人应当支付申请人xxxx年12月不足工资2710元。3、被申请人应当支付申请人1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5250元。xxxx年2月11日因某公司拒不执行劳动仲裁委终局判决,秦某某向人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xxxx年5月受援人拿到了2710元不足工资和5250元经济补偿金。
案件点评:本案涉及违反《劳动合同法》双方合同到期后是否形成劳动关系。劳动关系解除后是否符合经济补偿范围。
此案是一件典型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案件,公司以受援人不能提供当事人在岗信息和证据材料,强制克扣劳动者报酬,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发放经济补偿的案例。
当事人从xxxx年3月开始维权,到7月法律援助律师介入,通过律师收集证据材料、论证材料和诉前与仲裁机构沟通,使案件取得较好效果。同时,通过强制执行程序实现了受援人诉讼请求最大限度,维护了受援人秦某某的合法权益,受援人表示对裁决结果非常满意。也是对某公司随意克扣员工劳动报酬、不履行法定职责、对抗执法等违法行为的最有效的法治教育和最强法律的威慑,让人民群众在个案中真真切切感受到法律公平公正。
第3篇 司法局2023年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以及市局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县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深入开展“八荣八耻”学习教育活动,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活动为契机,扎实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到6月底,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223件,防止矛盾激化7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8件,开展法律宣传162场次,组织法制专题培训72场次,办理各类公证79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45件,受聘担任企事业法律顾问101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227万多元。
上半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社区矫正工作
(一)、巩固基础、完善制度,扎实开展我县社区矫正工作。
上半年,我县共有社区矫正对象114人,其中缓刑67人,假释28人,剥权17人,监外执行2人。年初,我局提出以开展业务工作为切入点,规范、提高我县社区矫正整体工作,制定了指导性的工作要点,明确工作努力方向。采取多种帮教形式,用关怀与感化,促进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针对去年全市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多发生在缓刑和剥夺政治权利两类人员的情况,我局采取以刑满释放人员现身说法,提高警示教育效果的形式,对矫正对象开展教育活动,收到良好效果。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今年从矫正中心到各司法所,均加大了对生活困难矫正对象的救助力度,半年共救助12人次,促使他们能够安心接受矫正。除此之外,城镇办事处司法所积极探索矫正对象回归社会的新形式,组织矫正对象参加各类社区文体活动,使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区生活。
年初,我局按照市局要求,扎实、有序开展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工作,强化对重点人员的管理教育力度。结合我县实际,开展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工作。我们在城区、川区、山区三个乡镇司法所进行分地区试点工作,总结积累工作经验,并根据矫正对象日常表现及调查问卷结果,将一部分矫正对象划分为重点对象,加强了对这部分人员的管理教育。
(二)、积极探索,组建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推进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向深层次发展。
上半年,我局建成“xx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选聘三名社会专业力量担任中心工作人员,同时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中心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通过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到部分司法所调研,使该中心充分了解社区矫正在我县的开展情况,并协调有关部门,在八达岭长城脚下的小浮坨村设立“万木春”公益劳动林基地,解决了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场所的问题。另外,组织有关人员到社区矫正工作成绩突出的相关区县参观学习,通过学习,查找了自身发展的不足,学到了先进的工作方法,为下一步指导中心工作提供了理论支持。
二、人民调解工作
(一)、加强培训,抓牢基础,切实发挥人民调解保障作用。
按照年初计划,上半年开展了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内容涉及调解范围、程序、制度、文书制作和常用法律知识,大榆树等司法所还邀请法律专业人士授课,收效良好。另外,高度重视常规及重大节日的矛盾排查,充分发挥纠纷信息员的作用,密切信息沟通,增强反馈的预警性和及时性,有效地防止了群体访、越级访的发生。
(二)、延伸平台,拓展领域,扩大调解组织作用范围。
在发掘现有人民调解组织作用的基础上,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范围扩展到八达岭特区和规模较大的企业,并将涉及流
第4篇 司法局2023年半年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司法厅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各级政法工作、司法局长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一主三化三加强”发展路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广泛开展“三大主题活动”,切实履行“三大职能”,始终坚持“四个强力推进、三个大力提升”思路,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根本,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保障民生服务民生为根本取向,以抓基层打基础为着力点,积极应对新问题、新情况、新任务,出色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工作思路有新突破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年,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关键的一年,是推进“三年重建任务两年基本完成”艰苦的一年,对于司法行政工作来说,维护稳定、服务大局的责任重大,任务极其艰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局立足解放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不断调整更新工作思路适应形势发展需要。
(一)坚持以人为本,及早制定工作目标。年初,局领导分别带队赴全市9个县(市、区)进行调研,主动问情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积极了解基层所思、所想、所需,广泛开展献计献策活动,征求意见建议57条。通过调研,提出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创优、全省争先”的总体目标,并将工作任务分解为9大项36小项,进一步细化了工作要求,明确了完成时限,确定了分管领导和责任人,为落实工作目标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坚持统筹兼顾,推进品牌建设。根据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原则,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实际,狠抓“四个强力推进、三个大力提升”工作思路落实,狠抓“支持抗震救灾、服务灾重建十条措施”到位,积极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民生工程的品牌建设,主动将法制宣传打造成群众接受法律知识的“传播机”,将人民调解打造成受灾地区的“稳压器”,将法律援助打造成受灾群众的“取暖器”,将法律服务打造成群众寻求诉求的“惠民标签”,并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具体考核指标,使每个品牌项目都有了明确的指向和严格的标准,为推进服务民生品牌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强化为民服务。始终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把服务灾后重建、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稳定大局作为全部工作的导向和落脚点,主动介入一线工作,积极为灾后重建营造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服务氛围。积极组织法制讲师团、法律流动宣传队,大力宣讲涉震政策和法规,切实满足灾后群众学法守法用法需要。积极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灾后重大项目论证,为党委政府和灾后重建活动提供法律意见。积极组织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排查化解灾后重建中的矛盾纠纷,掌握做好稳定工作的主动权。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机构免费为受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同时,深入开展灾后联乡帮村活动,积极联系铁牛街社区党建和法制宣传工作,联系原756厂57名离退休军转干部帮扶工作,联系并帮扶梓潼县双河村,主动为该村55户困难群众捐款6余万元,协调争取项目资金10余万元,完成了该村道路改造、蚕桑、生猪养殖基地建设等7个项目,为保障灾后持续良好的法治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广泛开展“三大主题活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大主题活动”开展以来,我局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坚持把“人人精学业务知识,人人熟知法律法规,人人熟练掌握业务技能,人人适应工作岗位需求”作为工作的目标,为推动各项工作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以“大调解”机制建设为抓手,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进一步筑牢。继续强力推进“有纠纷找司法”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建设,指导各县(市、区)建立了县、乡、村、庭院四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调处机制,推动了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消费纠纷等行业性调解委员会建立。“大调解”领导管理机制基本调整到位,大部分县市区落实了调解补贴保障机制。全市建立了各类调委会6637个,其中,帐篷板房安置点调委会179个,医患纠纷调委会210个,交通事故纠纷调委会15个,消费纠纷调委会382个,乡镇街道调委会396个,村居3758个,其他调委会1697个;建立流动调解庭179个;有2674个调委会达到“六有”标准,拥有调解员60995人,矛盾纠纷信息排查员12万余人。截止目前,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参与法制宣传214场,受众人数达11.23万人,排查调处民间纠纷16928件,成功率97.2%,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16件54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27件149人,制止群体性械斗51件304人,防止集体性上访32件423人,87%的矛盾纠纷在村一级得到妥善解决,11.2%的矛盾纠纷在镇一级得到有效化解,有效地筑牢了灾后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6月,市人大和人大内司委视察了我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试行二十周年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对我市抓大调解机制建设工作的做法和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以改善民生为目标,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扩大。按照“政府主导,社会推动,加强宣传,多方筹资,量质并举,做成品牌”的要求,新建了2个法律援助受理厅,建设了11个规范化法律援助站,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上半年共为86895人提供了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服务,比去年同期增加3倍(比XX年全年高5.1倍),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50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0%(比XX年同期增长95%)。通过法律援助,免收受援人法律服务费274.05万元,为受援群众争取工伤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医疗事故赔偿、人生损害赔偿和索要劳动报酬1112.45万元。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无推委拖延、无索要财物、无投诉举报。民事案件法律援助胜诉和调解率保持在85%,刑事案件律师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和部分采纳率保持在95%以上,为服务民生、保障民生做出了应有的贡献。4月,在全市民生工程大会上,局被评为“全市民生工程先进单位”。
(三)以突出领导干部学法为重点,普法依法治理实效增强。继续强力推进“大普法格局”建设,努力实现创建法治城市的目标。借助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党校“青干班”、“科级干部培训班”、“法制专题讲座”等平台,举办各类法制讲座20场次,法制培训班36期,参训3200余人次,领导干部和各系统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得到普遍提高。依法治理面稳步提升,全市政务、村务公开达100%,依法治县(市、区)面达100%,依法治乡镇面达98%,依法治村(居)面达95%,依法治校面达95%,依法治企面达93%,依法治市进程不断推进。6月,市人大部分代表视察了三台县、市药品食品监督局、市地税局开展“五五”普法工作的情况,对我市开展“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工作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还将对我市人民政府关于“五五”普法规划及人大决议实施情况进行审议。
(四)以科学管理为手段,法律服务业进一步规范和拓展。按照“学习、宣传、规范、提升”和“服务中心、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要求,全市律师行业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贯彻落实新《律师法》活动,针对律师行业特点和律师执业实际,建立健全和完善了“七大机制”,推动了律师行业的科学健康发展。截止目前,全市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320家,开展涉灾法制宣传283场次,受众人数达2202人次,开展涉灾法律咨询852场次,受众人数达2163人次,为党委政府提供灾后法律服务79件,为党委政府救灾工作和灾后服务提出建议134条,为企业代理涉灾诉讼481件,为企业提供涉灾非诉讼法律事务469件,为灾区群众代理涉灾诉讼290件,非诉讼法律事务756件,调处涉灾矛盾纠纷108件,服务灾后重建工程项目52个,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维护了灾区的社会稳定。3月,在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中,集中开展执业行为专题教育整顿活动,严肃了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了执业行为。上半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政府、村居、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顾问948家,调解纠纷823件,办理“两代”2132件,办理承包事项717件,办理邻里纠纷246件,办理法律援助195件,解答法律咨询1.13万人(次),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921万元,为外出务工人员建立联系卡14692张,签订法律顾问合同4832人,减免收费12.891万元,法律服务工作逐步形成了依法执业、规范执业、诚信执业的良好局面。
(五)以增强管控能力为举措,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工作水平明显提升。年初,组织开展了调查摸底,对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的基本情况进行了逐一登记造册,并下发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各级社区矫正组织建设过渡性安置基地的职责任务、工作内容及保障措施。采取兼职、借用、聘用等办法,广泛吸收社会各界人员成为社区矫正工作辅助人员,弥补人员力量上的不足。上半年,刑释解教回归社会人员安置率达93%,帮教率达98%。社区矫正391人,解除矫正39人,现有352名,组织矫正对象累计公益劳动160小时,开展集中教育15场次,接收的矫正对象无一人脱管。
(六)以司法所建设为牵引,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继续强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积极抢抓灾后重建机遇,按照市政府4月份召开的“两所一庭”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着力做好全市289个乡镇司法所的灾后重建工作,编制了194个乡镇司法所的重建方案,提出了43个乡镇司法所的加固措施,协调市发改委编报了第四批利用国债资金建设的53个司法所情况,启动了68个司法所的重建,初步完成了27个司法所的建设。重点突出了“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两个关键,狠抓了“规划、资金、管理”三个环节,努力实现司法所“建筑美观、功能齐全、资金节约、满足发展”的建设目标。据统计,全市乡镇司法所共宣讲法律知识614场次,受教育244万人(次),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司法建议1071件,被采纳868件,参与严打及专项治理1215次,协助基层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2045件,制定村规民约1346件,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七)以促进司法公正为基础,公证和司法鉴定公信力不断提高。按照“积极发展、提高质量、规范管理”的要求,2月,结合省厅抽查时机,对全市办理遗嘱、继承、赠与、房屋按揭、现场监督的公证案件进行了综合检查,公证服务水平有了大提高。上半年全市11个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7660件,其中民事类4394件,经济类2514件,涉外和港澳台公证752件,提供公证法律援助800余件。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有序发展”的要求,3月,开展了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执法大检查,对全市7家司法鉴定机构及144名司法鉴定人执业情况进行了检查,司法鉴定机构的综合素质进一步优化。上半年,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1658件,同比增长103%,调处投诉案件2件,社会公信力不断增强。
(八)以畅通信访渠道为途径,群众来信来访得到有效化解和调处。认真办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创新地把信访问题转化成“法律问题”、“技术问题”和“解惑问题”,不断强化协调、督查、督办,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解决了一大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据统计,上半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4件,比去年同期减少5.3%。其中来信6件,同比减少56.2%;来访7批13人次,同比增加44.4%,人次增加19.1%;3人以上5人以下集体上访2批8人次,同比减少23.4%,人次减少7.1%,真正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灾后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九)以效能建设为推手,党风廉政建设稳步提升。继续推动“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落实,建立了科学有效的司法行政管理体制,努力提升了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3月,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召开了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各县市区司法局现场签订了《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表彰了10个先进单位和30名先进个人,对6名竞争上岗的中层干部进行了全程监督。4月,组织专人值守政风行风热线,及时受理社会各界的举报监督,认真做好了涉震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解答工作。依法开展了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保留、调整、取消、下放清理和规范,进一步理顺了审批关系,规范了审批程序,按时完成了全市106 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和488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审批事项。5月,局党委书记、局长刘伟同志参加了市委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节目,就“发挥职能优势、服务灾后重建、维护社会稳定”这一主题与广大网友进行了广泛地在线交流。在全系统广泛开展了学习王瑛同志先进事迹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干警参加了行政执法考试,清理了规范性文件,圆满完成了内部审计,加强了财务管理监督,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
(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班子队伍建设成效显著。继续强力推进“抓学习、强素质、树形象”队伍长效机制建设,努力实现队伍素质的全面提升。按照“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创一流”和“班子创一流、工作创一流”的要求,确保了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司法行政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大学习、大讨论”以及“三大主题活动”,认真组织全系统400余名干警参加“学习论坛”交流和“三大主题活动”在线考试,通过率达100%。结合“爱老敬老、争创和谐”目标,始终将老干部工作融入全局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使离退休干部在倍感振奋和鼓舞的同时,多了一份理解、关注与支持。深入开展“百日岗位大练兵活动”,熟练掌握“四会”技能,广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使司法行政工作更加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要求。上半年,全市共刊发理论调研文章12篇,信息简报278条,向省厅报送28条,报刊发行18条,党政网调用22条,其他刊发54条,为打造绵阳司法精神、构建绵阳司法文化、提升绵阳司法核心竞争力,彰显了绵阳司法行政工作独有的特色和亮点。
三、立足工作大局,在把握方向上有新高度
(一)力求“群众满意”。着眼于建设一个“群众满意”的司法行政机关,按照“人往基层沉、钱往基层走”的工作思路,以“做强基层,做实一线”为突破口,在 129个乡镇高标准建立了规范化司法所,指导司法所设置了纠纷受理接待岗、矛盾调处室、法律援助工作站,真正体现了“便民、利民、为民”的工作宗旨,真正做到为辖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二)顺应“百姓期待”。为锻造一支符合群众需求、让群众放心的干部队伍,我们紧扣司法行政基层岗位练兵活动、人民调解示范活动、“我为和谐作贡献”主题实践活动,要求全市司法行政干警立足基层工作岗位,学习掌握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应知应会的纠纷调解、法制宣讲、公文写作、法律服务和协调工作等业务基本技能技巧,着力培养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基层司法行政岗位能手。
(三)办好“人民急需”。 我们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收集民意的基础上,连续推出了15个为民办实事的项目。先后在乡镇设立了中心调解室,招聘了专职调解员,实行了调解补贴制度,实现“有场所调解、有专人做事,有经费办事”。整合了法律援助中心和“12348”功能,建成了集自助查询、来访接待、法律咨询、受理援助、指派律师等功能为一体的法律服务大厅 ,为群众提供了一站式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建立了10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为在校中小学生和社区青少年提供了一个经常化、正规化和阵地化的法制教育场所。在新兴的企业集群区建立了10个企业职工普法教育基地,设立了法律服务工作室,提高了企业职工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
四、立足真心为民,在成果转化上有新力度
(一)在法律援助中勤于为民。我们不断延伸法律援助触角,构建起由村社法律援助联络员、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组成的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力求做到“降低门槛、应援尽援 ” ,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建立了援助案件分析例会,逐步实现了法律援助质与量的同步增长,坚持高质量服务,吸引越来越多的贫弱群众主动找上门,切实为贫弱群体和受灾群众撑起一片公平正义的蓝天。
(二)在纠纷调处中勇于为民。 我们依托乡镇司法所和调委会、村社调解小组、十户调解员和纠纷信息员组成了四级调解网络,定期组织他们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切实做到抓苗头、抓源头、抓下头,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在化解纠纷、处置矛盾纠纷的过程中,要勇于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在安置帮教中善于为民。我们着力抓好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努力拓宽安置渠道,探索出自主创业、自谋出路式,创办实体、企业共建式,社区帮助、政府保障式等多形式、多层次的安置形式,努力破解“就业难”这一工作难题。积极推行心理矫治法、典型引导法、爱心感化法等一系列体现人文关怀、注重实际效果的帮教方法,帮助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形成衔接有序、管控得力、运转高效的网络管理模式,促进对刑释解教人员基本信息掌握更全面,确保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措施落到实处。
上半年来,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突出表现在:基层基础比较薄弱,财政保障不到位,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法律服务专业化、规模化程度较低,高层次人才匮乏,自律机制仍需完善;队伍整体素质特别是基层干警适应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及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等。对这些差距和不足,我们将在下半年的工作中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确保全年工作任务完成。
五、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推进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乡镇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法律服务机构基础设施的重建工作。
(二)继续抓好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十条措施的落实,以法制宣传工作、人民调解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和法律服务工作为着力点,全力服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
(三)巩固和转化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构建和谐绵阳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和“素质大培训、技能大练兵、作风大转变”三大主题活动成果,进一步服务绵阳经济社会的发展,进一步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
(四)遵循“建立两大机制、构建两大格局、实现两大突破”的工作思路,努力破解制约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五)树立经营理念,培养品牌意识,做大做强法律服务业。逐步转变和提升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思想认识,逐渐改变全市法律服务业小、散、单,形式粗放的现状,全力打造规范、专业、集约型的法律服务品牌。
(六)狠抓教育培训,努力提升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的综合素质,为司法行政系统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完成新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5篇 司法局2023年半年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我局围绕区工作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和萝岗区委、区政府下达的上半年工作任务、以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部署的阶段性工作任务。
(一)紧紧围绕服务区委、区政府经济建设大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取得新成效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经济建设及和谐稳定两个大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全力以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是全力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及时调整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调解调处工作的指导力度,突出抓好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先后在春节、“清明”“五一”、三次组织开展全区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对象和重点时段等各类不稳定因素心中有数,力争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全力、快速抓好领导交办重大疑难案件的调处,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凌伟宪同志批示给我局的6件矛盾纠纷全部得到化解并有效稳控,李红卫区长交办的黄利强与罗雪君宅基地房屋买卖补偿纠纷得到有效调解。据统计,半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86宗,调处成功271宗,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成功率95%以上,其中5人以上的矛盾纠纷63宗,稳控61宗,实现无重大社会影响的恶性群体事件发生。
二是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和信息员的表彰奖励政策。组织人员到3个司法所和6个村(居)调解委员会调研,了解当前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集思广益,调研论证人民调解员的表彰奖励政策的可行性。加大《广州市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奖励办法》的实施力度,建立一支覆盖面广、作用发挥明显的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完善矛盾纠纷情报信息传递机制。
三是完善“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电子处理平台”建设。将区内各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矛盾纠纷隐患收进平台统一管理,实现对纠纷信息的全面调处和掌握,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半年以来,共收到群众事前主动报送纠纷信息56条,审核认定50条,奖励信息报送人员65名,发放奖励金8000元。通过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成功化解5人以上的群体性纠纷11件,防止群体性上访5批24人。
四是加大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力度。完善企业调解组织建设,组织6个司法所到规模企业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对企业发展的作用和意义,动员企业抓好人民调解组织的组建工作,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排查调处不稳定因素工作。各司法所分别在辖内规模以上的企业选取1家单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对调解委员会成员进行了一次培训。
五是进一步创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实行区、街(镇)、村(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级例会制度,定期分析矛盾纠纷形势;完善敏感时期专项排查调处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会同区法院和区检察院继续推进诉前联调、检调对接工作,一些劳资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突出性矛盾纠纷得以及时化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六是继续构建和推进“大调解”格局。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调处工作中的“总统筹”、“总督导”、“总牵头”的作用,全区实现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调联动。特别是对于一些牵涉面大、矛盾复杂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区公、检、法、司、综治、劳动、规划和各街、镇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实行全方位的协同综合治理。3月份,会同农林水利局、国土规划局、九龙镇等单位部门,成功调解了九龙地区11宗群体性山林土地纠纷,维护了九龙地区稳定,确保了“知识城”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紧紧围绕依法治区开展普法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大力抓好“xx”普法规划落实,起草了xx年萝岗区普法工作要点,推进“xx”普法深入开展。
一是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普法联络员队伍,2月底在区内成立萝岗区“xx”普法联络员队伍,普法联络员共48人,覆盖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局面。积极探索法制宣传“社会化”运作模式,2月下旬,在区内各单位组建了48人的“xx”普法联络员队伍,在工会、妇联、残联、团委、社工组织成立了62人的“xx”普法小分队。
二是继续推进“订单式”普法。组织普法对象召开了一次供需见面会,征求他们对学法的需求,开展针对性普法。与广告公司签订普法短剧制作合同,已开始剧本创作;与区建环局协调确定把萝岗香雪公园赏梅亭作为“法治文化公园”的选址,并请广告公司设计了方案。结合外来工招聘会、“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制作法律知识展板70版,制作法制橱窗宣传画100余副,为企业外来工和村(居)民播放法制电影10场。
三是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会同人大依法治区办完成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创建工作标准的起草工作。在五街一镇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四是广泛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4月份,在九龙镇召开了农村法律图书角赠书仪式暨村干部法制培训大会,向九龙镇31个村(居)法律图书角赠送法律书籍1000余册。6月底,编印了农村法制教育实用手册下发给村民,协调各街道家庭服务中心设立了“普法宣传服务角”,由驻司法所律师不定期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上半年,结合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科技活动周、“三打两建”、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等专项活动,播放法制电影2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37000份、展出法制展板140块共20场次。
(三)紧紧围绕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加强“两类人员”的管理教育,社会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有了新发展
截止6月15日,全区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49人,建立公益劳动基地6个,先后组织集中教育157人次,个别谈话教育283人次,开展心理咨询43人次,公益劳动243人次,帮助2名矫正对象落实低保;刑释解教人员共152人,刑释144人,解教8人,帮教率100%,安置率100%。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
一是大力构建无缝衔接的立体式“帮教及矫正网络”。开展立体式帮教管理工作,建立“专业工作人员帮教网”、“社会义务力量人员帮教网”、“亲属人员帮教网”、“手机gps定位网”,全天候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确保“两类人员”的帮控活动实现24小时无缝衔接。其中,5月份,专门组织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永和街派出所领导、华峰中学240名学生成立萝岗区帮教团前往东坑劳教所,对我区户籍在所学员开展帮教活动。上半年,共开展志愿者帮教活动33人次。
二是加强“两类”人员的心理矫正工作。在萝岗街建立了我区第一个心理矫正室,组织志愿者对矫正对象进行行为矫正和心理矫治,不断提升矫正质量。降低重新犯罪率,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三是加强两类人员培训和加大安置点建设的力度。落实了两类人员的培训经费、培训场地和培训教师,现区社区矫正办和区安帮办可以提供美容师、烧腊师等18种普通培训项目,装卸机械司机、氩弧焊工等8种特殊培训项目,以及syb创业培训、蔬菜园艺工等9种特批培训项目,争取尽快为两类人员提供大型就业培训和就业推荐。在去年与6个安置点签约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又将广州市佳乂特机械有限公司签约为安置点企业,现超额实现了一街(镇)一安置点企业的目标建设。区建设2个示范安置点或实体的工作也正在推进中。建立了“绿色直通车”制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两类人员”优先实行“应保尽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生活、住房确有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
(四)紧紧围绕服务民生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取得新进展
以服务中心工作和服务民生为主题,配合“两城一岛”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推进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区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已完成了区法律服务中心的选址调研、论证以及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起草工作,初步打算在区综治中心内,通过调整、改建的方式,划出200平米左右的面积区域作为区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和办公用房;并根据工作实际,对区法律服务中心的功能设置进行合理配置,拟请示区有关领导后落实相关建设工作。正在筹划落实公证机构的办证场所,推进公职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的机构建设,建立萝岗区法律服务人才库,吸引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进驻我区。
二是公益法律顾问工作全面铺开。推动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萝岗区建立基层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动依法治村(居)工作,召开了全区村居法律顾问签约大会,在区内全面建立村居公益法律顾问制度,形成了拥有40名律师的公益律师顾问人才库,构建起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公益法律服务体系。正在研究细化考核措施。区公职律师所的设立与招聘政府公职律师工作问题,也正在积极与区人事局沟通协调,已起草招聘方案,待商定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三是中新知识城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推进。正在研究探讨港、澳法律服务合作机制,以更好地促进知识城法律服务业与国际接轨。前不久,我们还专门到北京、上海、天津等地考察法律服务与新型城市化发展。
四是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拓展。开展了三八妇女儿童维权周活动、社工法律培训班、村居民法律讲座等活动,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引入两家律师事务所在我区设所营业,律师所数量增加60%,律师人数增加19%。推荐了两名专家型律师和一名司法心理学教授进入中新知识城专家智囊库。
增派律师参与综治信访工作,每天在法律咨询援助室值班接访,并派出律师参与区领导接访陪访工作,及时对上访弱势群体开展法律疏导工作和给予援助。组织公证队伍参与知识城、九龙镇开发工作,为征拆提供保全、提存等公证服务和法律保障。制订了《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了区妇女维权周活动、社工机构和村居民的法律专题讲座等多项宣传和便民服务活动,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品2万多份。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6件,其中刑事12件,民事86件,其他案件8件,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五)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司法行政队伍履行职责能力有了新提升
一是主题教育活动成效显著。局领导班子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并参与“结合实际学标准,立足本职当先锋”、“服务发展抓落实,机关党建走在前”以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从多角度、全方位对干部职工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反腐倡廉、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教育,通过学习教育,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能够做到思想上始终保持清醒,政治上始终保持坚定,牢固树立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是队伍的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单位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必须经集体研究才能决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长效机制,通过建立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行政问责制等制度,实行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跟踪办、公开办,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质量,鼓励全系统人员参加全国司法考试,现我局有3人已经顺利通过,目前已有9人取得司法职业资格证。
三是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广州市优秀司法所创建、考核和评比活动,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规范司法所,促进了我区基层司法所整体工作效能的全面提高。以基层司法所为基础,积极参与区和镇街综治中心建设,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四是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规定,局党总支与各党支部签订了责任书,并把履行情况与每季度的工作目标责任奖金挂钩,形成有力约束。印发局《xx年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加强了对所属各科(室)、直属单位、司法所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检查监控力度,进一步完善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公开承诺等党内监督制度,完成了《萝岗区司法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指引》初稿。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都能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五不许”制度、农村工作“三不准”要求及公车管理规定,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的人和事。
同时,我局还完成上级下达的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等工作目标任务,按规定办理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完成上级布置的临时性、突击性、阶段性工作任务。依照政策法规和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行为。落实区《公共服务单位文明办公规定》,按照“合法性、准确性、时限性、公开性、文明性、廉洁性”要求做好公共服务,并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评议,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第6篇 司法局2023年半年工作总结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是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加强党风廉正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此,全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纠正专项治理和“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成立“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局及基层司法所所长、法律服务所主任、律师事务所主任参加的动员会,建立并落实纠风和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把纠风工作和改善发展环境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确保“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健康有序地发展。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地把群众反映强烈,事关政风、行风建设的问题,集中力量着力解决,成效显。从教育入手,切实加强机关公务员、法律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从制度建设入手,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我们聘请了各街乡负责行风建设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以及人大、政协法制办的同志为区司法局行风建设监督员并制定了工作职责。真正形成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相互配套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三、督导检查,很抓落实
加强对“评议”活动的检查督导,在抓落实上很下工夫。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把组织开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切实抓出实效。坚持每月向市局“行风”办书面汇报一次“评议“活动开展情况,并随时报送相关信息。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各种有效措施,广泛宣传本单位在开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交流工作经验,增强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主动争取社会各界的监督,为评议活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
五、严肃纪律,追究责任
对在“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中违反或不兑现承诺的,对不负责任、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给企业或当事人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其他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违法违纪行为,要特事特办,快查快结,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及时消除负面影响。对于投诉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部门人员的案件,在及时调查处理的同时,尽快给投诉者以答复。建立完善从业人员不良执业记录档案,利用年检注册、办案评估、质量检查评比、新闻曝光、取消资格、查处执法环节违法违纪案件等措施,严肃处理违法违纪执法执业人员。
2022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发挥自身优势,充分履行职能,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做到依法办事,文明服务,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构建和谐鹤城、和谐铁锋,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有力法律保障和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坚决贯彻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无偿代办制”六项制度,增加办事透明度,简化办事程序,提到工作效率。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提高办事效率,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制度,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和信访重点问题的摸排调处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力争把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加强法律服务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加大诚信建设力度,健全完善我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执业人员的诚信档案,以司法局网站为主要平台,及时客观地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健全完善法律服务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加大执业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服务市场秩序,努力营造区法律服务业务诚信服务、规范服务、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认真组织开展评先创优活动,不断提升法律服务业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第7篇 司法局2023年半年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人大、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和监督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xx全会精神和县委xx届六次全会、县xx届人大三次会议、市司法局长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大局,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突出“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依法治国的职能作用,为建设和谐社会、平安××做出了积极努力,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普法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司法局是县人民政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管理、督促和指导。工作中,我们按照省、市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我县“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法治理论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组织、配合协调和参与有关部门、乡镇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1、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半年来先后组织、配合、协调和参与送法下乡活动6次,开展“综治维稳宣传月”、“4·26知识产权日”、“科技宣传周”、“道路交通安全月”、“规范化城市整治行动”、“安全生产月”、“6·26国际禁毒宣传等一系列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活动,共出动宣传车30 余辆次,出动宣传员22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万余份,展出法制宣传图片10余套150余片,播放法制宣传录音光碟10盘6千余分钟。
2、组织全县公务员和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考试
根据市委宣传部、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关于参加全省国家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普治办〔xx〕2号)精神,认真组织全县20个乡镇、70个部门(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了法律知识考试,参考人数2336人,占应考人数2403人的97.2%。其中国家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数2108人,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169人,其他人员59人。考试合格率达100%,平均分为95.4分。
3、认真开展全县“五五”普法检查考核验收工作
今年是“五五”普法检查考核验收年。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上级的统一部署,我局按照动员部署、自检自查、考核验收三个步骤,对全县贯彻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考核、验收。一是成立了××县“五五”普法检查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专门的工作机构,负责全县检查考核验收工作;二是向全县普法参学单位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澜普办〔xx〕3号)、《关于印发××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方案的通知》(澜普办〔xx〕2号),制定并印发了《××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量化考核标准》(分划为县直及省市驻澜单位、乡镇、学校、企业、农村社区五类验收标准);三是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5个小组,对全县20个乡(镇)、58个部门(单位)进行了检查考核验收;四是在对全县各普法参学单位进行检查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形成了《××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自检自查及自评工作报告》,对我县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情况作出了全面、客观的自检自查自评。
通过全面检查、考核、验收,我县各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实施“五五“普法规划过程中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成效达到了预期目的,特别是在机制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方面出现了许多好的经验和亮点,广大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青少年学生和农民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
4、做好自检自查,迎接市委考核组检查验收
第8篇 司法局2023年半年工作总结
根据《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治县的实施意见》、《县依法治县xxxx年工作要点》,现将县司法局xxxx年推进依法治县半年工作总结于下。
一、领导重视。
xxxx年3月《县依法治县实施意见》出台后,县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阳显平为组长,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梁兴远,党组成员、副局长苟建强为副组长,各股、室、处、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司法局推进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落实了办公场所、工作人员和专门的工作经费。
局推进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县司法局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根据《县依法治县实施意见》、《县依法治县xxxx年工作要点》以及《省司法厅贯彻落实〈省依法治县纲要〉实施方案》,结合县司法行政实际情况,于3月31日制定出了《县司法局推进依法治县的实施方案》和《县司法局xxxx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
二、工作扎实。
(一)创新普法抓载体。
面对普法的新形势,针对不同的人群,今年我局创新多种形式的普法载体。一是,在县司法行政网站开辟“法制宣传”专栏。二是,开通了“司法”微博,通过微博普及法律知识。三是,与移动公司合作开办了“6-12348”手机短信普法平台,定期向移动手机用户发普法短信,截止6月20日,已群发短信30条,受教育人数达9万余人。四是,成立了县司法局法制宣传队以及10个乡镇法制宣传服务小分队。先后深入同州街道办事处、江口镇、坦溪、双鹿、板庙等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截止6月20日,共开展法制宣传活动100余场。五是,与县委政法委等部门在县电视台开办“法治”专题节目,目前已录制完成2期,播放1期《司法所长的一天》。
(二)努力推进“法律七进”进程。
1、坚持“领导带头”,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在全县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荐优秀律师为各机关担任法律顾问。
2、坚持“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今年1月,调整充实了全县86所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并制定了《法制副校长管理考核办法》,真正使中小学校做到了计划、师资、教材、课时、考试“五落实”。上半年全县共累计上法制课120余场次。
3、坚持“普治并举”,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一是已在全县各乡镇设立法制辅导站,由司法助理员担任普法员。二是全县各行政村至少建立了一处法制宣传专栏,一块专用法制展板;三是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万村”活动,为每个村(居)免费配备法律顾问,并在村(居)建立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目前全县各乡镇、各村居均聘请了法律顾问;四是针对农民我局编印了《农民法律知识读本》5000册,已分发到各乡镇农民手中。
4、坚持“以人为本”,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在社区,推进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六个一”建设,即建设一支专兼职结合的法制宣传队伍,制定一套居民学法用法制度,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或电子屏、一个法律图书角、一个居民法律咨询服务站点、一套社区管理规章制度,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活动,推进社区法制教育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规范化。针对特殊人群我们编写了《社区矫正人员法律法规读本》2000册。
5、坚持“逐步推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在企业,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到各个企业巡回宣讲,各企业还聘请专家授课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进行法制教育培训,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
6、坚持“合力共建”,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各单位结合自身条件和业务职能,大力开展纪念日、宣传月等法律宣传活动,并通过公示牌、宣传册等形式,积极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7、创新开展“法律进寺庙”活动。截止6月,我们先后组织法律宣传队深入佛山寺、得胜北山寺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
第9篇 司法局2023年半年工作总结
××司法局二00五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上半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与具体指导下,局党组一班人带领全局干警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证,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三大职能作用,为维护我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一、积极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迈出新步伐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根据省厅[2022]118号文件精神,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与领导下,我们狠抓了标准化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区局成立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亲自挂帅,分管局长组织基层股、司法所和当地政府具体抓落实,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并向区委、区政府作了专题汇报,争取大力支持。二是统一标准,规范运作。创建小组邀请益阳市建筑设计院的工程师,设计了一套高标准的工程设计图纸,并和有关部门一道到各乡镇实地考察、实地选址。并就办公用房瓷砖的张贴、水电安装、化粪池等方面的施工设计说明,制作了严密的工程承包合同书。三是严格管理,抓紧督促。为了抓好这项工作,局党组采取不定期检查、基层股专人负责、当地政府和司法所经常督查的办法,扎实抓好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每个环节,要求施工队按图纸施工,严格遵守合同条款,严防偷工减料,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目前,我区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呈现良好势头。××、××司法大楼主体竣工,进入装修阶段。××、××两所办公用房建设正抓紧实施,××所通过政府划拔确定。第×批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已递交了相关申报资料。2、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一是认真开展了“调解矛盾纠纷,创建平安×××”活动。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继续开展区、乡、村、组四级联手创“四无”活动,认真开展纠纷排查调处,真正做到排查制度化。要求基层司法所组织各调解组织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台帐制度,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四定”方式排查纠纷。今年上半年,我区结合农村打击地下“六合彩”、村级班子换届选举等中心工作,以及“两会”、“两节”、“清明”等重要时期,多次大规模组织排查,排查重大纠纷隐患和企业军转干部上访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由于全区社会矛盾纠纷摸排细致,调处得力,上半年我区社会大局稳定。如......。上半年全区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件,调处××件,调处成功××件,成功率达××%,防止群体性事件××件,防止民转刑案件××件,防止自杀××人,挽回经济损失××多万元。二是认真落实了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上半年,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工作严格按“六有四规范”、村(居)委调解工作严格“五有四落实”的标准落实。我区相继有××、××、××、××等乡镇达到上述标准。3、安置帮教工作稳步开展。区局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化”的要求,切实加强“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一是搞好“两劳”人员摸底造册,建立相应台帐。二是建立好安帮网络和教育网络,解决他们的一些实际问题,同时又从思想上给予正确引导,采取社会帮教和家庭帮教相结合。三是举办了帮教学习班,建立了帮教小组,层层签订帮教责任状。四是加大安帮基地建设。通过以上有效措施,有力地促进了人员的思想转化,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以内。上半年我区××名回归人员(刑释××人,解教××人)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有效地减少了社会乱源。二、全面落实“四五”普法规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上半年,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照“四五”普法提出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局良好,效果明显。全区共出动宣传车××余多次,发放宣传资料××份,展出宣传图片××幅,书写宣传标语××条,悬挂宣传横幅××余条。1、完善了工作机制。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月底,各依治成员单位根据人员异动情况,相应调整充实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同时在以往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了区、乡、村、组四级普法网络,真正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制度完善、保障有力。二是建立健全了联系会议制度。三月份,召开了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联系会议。××月份,先后召开了赫山区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和第四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动员大会,分别就《××区“四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方案》、《××区法制骨干培训实施方案》、《××区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区第四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组建××区法制讲师团的意见》等事项进行了研究,同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为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三是完善了保障机制。对聘用的'法制副校长继续实行工作考评制和定期报告工作制,以加强法制副校长工作;严格执行××市干部学法用法五项制度,区依治领导小组仍将年度学法考试考核情况纳入单位“三文明”考核内容之中;区人大、区依治办对拟任的领导干部坚持“凡任必考”的原则,法律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任命或暂缓任命;年终,区依治办将根据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对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行百分制目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2、开展了面上宣教。今年来,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照省、市依治工作的整体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各依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下,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月××日,在××区举办了以“开展法制宣传、增强维权意识”为主题的送法进社区活动。×月×日,会同×多个职能部门开展了以城区中小学为主的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的法制宣传活动。×月份,开展了以服务“三农”、维护稳定、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为主题的“五月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月×日是全区统一法制宣传日,我区开展了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车队和中小学生上路宣传,组织社区、居委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文艺宣传(如腰鼓队)和临街设点咨询活动。×月×日,区依治办组织全区×个乡镇、街道开展了赫山区“平安杯”法律知识竞赛,并于×月×日成功举办了第二轮的法律知识电视抢答赛。同时,区依治办还从区直部门抽调×名同志组成法制讲师团,深入乡镇、街道巡回讲座,进行法制宣传。并在×电视台开设五月农村法制宣传栏目专题讲座,由成员单位派人参与讲课。这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3、进行了专项督查。×月×日,区依治办、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联合对各乡镇、街道法制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通过督查,确保了法制宣传工作的实效。绝大部分单位领导比较重视,相继召开了动员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印发了文件通知并认真制定了实施方案,力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赫山街道办事处出动了秧歌、腰鼓等文艺演出队、法制宣传车队、学生路队沿辖区游行宣传,并请来电视台跟踪拍摄。××镇等地抓住本地特色,以宣传《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新《信访条例》、打击“地下六合彩”等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通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利用法制板报、专栏、电视讲座、广播等载体,大张旗鼓地开展了各种有声势、有深度的宣传活动。三、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作用,社会效益日益突出1、公证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上半年,我区公证人员积极参加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和保先教育活动,不断进行业务学习,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全力规范办证程序,努力提高公证质量和队伍整体素质,切实提升××公证品位。上半年,我局公证处已办结各类公证事项×件,担任公证常年法律顾问×家。2、律师工作健康发展。上半年,我区办理各类案件×件,其中诉讼代理×件,非诉讼代理×件,代写法律文书×份,解答法律咨询×人次,担任法律顾问×家,避免经济损失×万元。上半年,区局组织专人对三个律师事务所的收案、收费、分配、税收、诚信执业、档案管理和规范化建设等各项工作逐项考核督查;并按“十统一”、“十规范”标准对全区7个法律服务所进行检查验收,努力打造一流法律服务市场。同时以年检注册为契机,配合市、区两级人大进行《律师法》执法检查,推动了律师工作健康向前发展。3、法律援助工作快速发展。今年我区法律援助中心、“12348”法律服务专线免费接待来电、来访、各类法律咨询×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件。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多途并举,社会效益日益明显。一是大力营造法律援助工作氛围,把法律援助工作作为一项光彩事业、民心工程来抓,进一步整合专职人员、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3支队伍,深入基层为广大弱势群体送去法律知识,大力推进法律援助进社区、进贫困群体家庭。二是开展重点专项援助活动,较好地维护了全区老年人、妇女、儿童、盲、聋、哑人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按照“三个代表”要求,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局党组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以外树形象,内强素质为目标,进一步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1、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上半年,结合全局工作实际,我局把加强队伍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一是以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为重点,积极创建“四型”(学习型、开拓型、务实型、清廉型)领导班子;二是以提高整体素质为目标,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三是以发挥工作最大效能为根本,进一步完善和创新选人、用人与管人机制;四是以公正执法为主线,切实开展执法质量考评;五是以奖优罚劣为动力,进一步完善《干部管理方案》,做强三个百分制考核办法,全面推进队伍建设考评机制。通过以上举措,努力提高了全系统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队伍建设取得全新成效。2、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实效。一是结合各项活动起草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深入开展“三服务”和效能建设的意见。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了两个条例和廉政文化板报宣传。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制定并分级签定了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廉洁从政、廉洁从业责任书。各项纪检监察工作落到实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3、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不断强化。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政法队伍“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以努力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委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突出重点,努力抓好组织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小组会、支委会、全体党员会、一把手讲党课),以党建带队建,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总之,上半年的司法行政工作成效明显,干部队伍思想稳定,各项工作运转正常,上级交给的任务圆满完成。但与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在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工作发展不平衡,彼此之间差距较大;二是管理体制还未完全理顺,司法行政队伍的潜能未得到充分发挥;三是个别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欠佳,信心不足,工作打不开局面等。这些问题都有待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克服。二00五年六月×日第10篇 司法局2023年半年工作总结
司法局基层工作半年来,在市局基层科的业务指导下,在县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年初全市司法行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维护本辖区社会稳定为已任,狠抓司法所的业务指导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充实、完善、调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努力开拓创新的法律服务领域,保障和推进我县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实施,为我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稳定做出了贡献。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人民调解网络体系,积极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
二、基层司法所逐步走向规范化建设,法律服务业务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1、我县共有7乡、2镇、一个街道共计10个基层司法所,编制14个,实有人数11人(有1人是地方事业编制);全县9个基层司法所,有独立的办公用房,达到了每所办公面积100平方米,全部产权为司法局所有;(仅街道办司法所的办公用房是街道办事处的产权)。在办公设施上,10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全部配有微机、打印机、照相机、摩托车,其中7个司法所配备了面包车,所内各种规章、制度健全、簿册齐全,现已有8个所步入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的行列,6个司法所所长为副科级配备。此外,在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同时,我们还在司法所人员素质上、业务规范上、内部管理上、信访工作上下力气抓,努力探索建立基层司法行政综合平台,进一步活跃基层司法所行政工作,在抓上述工作的同时,各乡镇(街道)司法所还要主动争取辖区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帮助,解决人民调解和其它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在安排抓乡镇中心工作的同时,布置人民调解工作,努力将人民调解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与人民来信、来访相结合,使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在新农村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积极抓好民间纠纷排查,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为了有效维护全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稳定,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研究下发了《“大排查、大调处”工作活动方案》及《基层矛盾纠纷分拆研判工作的通知》,同时,成立了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并分级制定了工作制度和责任制,为全年的排查调处、研判活动取得实效打下坚实基础。排查中各乡镇(街道)司法所与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协调配合进行排查,基本做到了不漏组、不漏户、不漏人,做到了分类梳理,逐个登记,信息准、情况明、底数清,真正将矛盾有效排查在事发地,控制在萌芽状态,半年来,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71件、调处65件,对6件调解达不成协议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充分发挥了乡镇、村、屯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作用。
四、切实加强“调访一体化”工作。
我县“调访一体化”工作于2022年就已基本步入规范化轨道,在原有的基础,今年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开展培训工作;二是调整了村、社区无法发挥作用,思想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的信访人员;三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治理活动;四是加强了“调访一体化”的宣传工作;五是加强“调访一体化”的规范化建设。半年来,我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调访办公室,共接待各类上访事项28件,调访人员解决20件,移交司法机关6件,转上级行政处理2件。全县各级调访组织通过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地发挥了维护基层稳定的作用。
总之,半年来我县的基层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还存在着许多缺点和不足。因此,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为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
二0一0年六月八日
第11篇 司法局2023年半年工作总结
2022年上半年县司法局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2022年年以来,我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有力指导下,以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班子和队伍建设为突破口,扎实开展法律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工作,为构建和谐承德县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
一、以“法律八进”为载体,积极开展( 欢迎你)普法宣传。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方法,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一是组织法律援助、律师、公证、法律服务等人员深入到八家、甲山等乡镇开展了以“法律服务与农民工同行”、“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共举办法律宣传4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7000余份,解答咨询910余人次,播放宣传光盘20多盘;二是协调指导全县25个乡镇、11个县直部门开展
第12篇 司法局2023年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全市基层工作紧紧围绕全省司法局长会议关于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的精神,以司法所建设为依托,以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为契机,全面开展基层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
去年底,我市司法所已全部恢复建制。今年初,根据省委办公厅会议纪要精神,进一步巩固、完善司法所机构建设,并将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今年工作重点。制定下发了上刊登,南陵经验在全省召开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
二、积极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从三月至五月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为保证活动扎实开展,市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整个活动分“宣传发动、具体实施、总结表彰”三个阶段。为及时指导每个阶段活动开展,分别召开二次汇报会,并在第三阶段对人民调解专项工作进行了互查。据不完全统计,“百日会战”期间,原创文秘材料,尽在文秘写作网。全市共张贴宣传标语3110条,出黑板报70余期,出动宣传车64次,在广播、电视、报纸共刊播消息253(条),共对341025名外出务工人员,52987名外来流动人员以及3385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登记。各乡镇街道共举办调解员培训班70期,培训调解骨干7767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723件,成功699件,制止群众械斗360余人次,化解了群体性上访677人次。市局对69名先进个人、27个先进集体、2个县区司法局予以表彰。表彰决定分别在、芜湖市政府网站上刊登。百日会战成效明显,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调处了一批疑难复杂、易激化纠纷;二是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司法解释及、共刊登报道(不含县区),其中,6月22日,焦点透视整版刊登了“人民调解在芜湖”一文,介绍了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为加强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市局投资三万元在我市最大的居住小区南瑞街道建成规范化调解庭,以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
三、进一步加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力度
结合法律服务所年检和法律工注册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首先,为提高法律工水平,4月2日分四片对全市242名法律工进行了业务考试,202人经省厅注册;其次,
第13篇 司法局2023年半年工作总结
抓班子,局党组始终依照“举旗帜。带队伍,促发展”要求和“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规范,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认真执行两个《条例》以及《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偏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系统中树立党风廉政建设无局外人的思想,加强监督检查。法律服务业中,深入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建立健全行业纪律和职业监督机制,切实转变作风,提高社会公信力和诚信度,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定不移地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型”机关活动,结合司法行政队伍的职业特点,强化业务培训,培养大批精通法律、精通业务、徇私执法的司法行政队伍,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扎实抓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不时发明一流工作业绩。为推进统筹发展,构建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
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xx全会精神和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全局,把坚持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一条主线,把提高执行力、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作为重要突破口,以法治建设为载体,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基层基础建设、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机关效能作风建设,奋力推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上半年。为持续实现“、全市一流”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为载体,以推进“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为重点。建设“法治”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全县公民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素质。
推进“法治区县”创建活动一)注重法治实践。
扎实开展“法治”建设工作。与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了全县贯彻“平安重庆”会议精神建设“法治”动员部署会议。制定了法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即:培育1个乡镇(街道)10个村(社区)106个大院(小区)为普法示范单位。投入近3万元在棠香、宝项镇开展示范工作。制作法制宣传专栏3个,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顺利开展。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固定普法宣传标语58条,为3户普法示范户购置dvd法律书籍、书架等普法设备。达到普法工作有“新亮点、新模式”示范引领全县法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的目的
使我县80%村达到民主法治村”70%社区达到民主法治社区”创建规范。全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了评选惩处“十佳学法单位”和“百佳学法个人”活动。认真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开展了第五批22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
二)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组织全县13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与了法制理论知识考试。与教育局在全县各中小学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活动,3月底。确保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5月中旬,龙岗街道办事处西禅小学开展了学生的健康生长和未来发展高于一切”为主题的法制教育辅导课。6月到中敖中学播放了为了明天》等法制宣传教育片,深受师生好评。会同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还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净化了青少年学生的生长空间。元旦春节期间,集中组织司法行政人员、律师、公证人员开展了执法为民、平安共建”大型法律援助宣传和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群众提供现场法律援助咨询、普法知识宣传。6月,局联合县安监局、计生委等十余家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平安生产月”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广播、宣传刊物和法制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不时提高服务社会的质量。法律“六进”基层上,依托民政、司法、工商等部门,安排律师、法律工作者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形式开展“法律进中介”和“法律进监所”活动。
大力开展专业法律法规和新颁布的食品卫生平安法》消防法》宣传教育活动。上半年,利用“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土地日”禁毒日”世界水日”环境日”消防日”等节日。深入到街头、社区、农家本文来自转载请保管此标记。小院开展法制宣传44次,受教育人数3万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散发宣传资料3.5万余份;为中小学生上法制课30次,受教育人数3万余人次;放映法制电影4场次。
二、法律援助工作
切实提高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水平”要求,根据县委、县府“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县编委批复了关于设置街镇乡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请示》同意在棠香街道、龙岗街道、龙水镇等24个街镇乡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使法律援助工作站成为临时机构。建设以农民工为重点服务对象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着力加大对我县困难群体的援助力度。
编印法律援助惠三农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法律援助手册》法律援助联系卡》援助案例选编》等多种资料分发到基层农村,
一)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惠三农活动。以“法治”建设为抓手。发放公开信10000余份,分发宣传资料150000册份。
深入每个村(社区)农民工聚居地,万古、龙水等公路沿线制作路边宣传广告牌。街镇乡继续完善一村一标宣传。有效覆盖宣传面。
报等媒体专栏针对群众关心的法律援助作了大量节目,利用新闻媒介把法律援助各项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件和事例向社会各界传送。县领导发表讲话等向全社会营造关心法律援助、关心农民工的良好氛围。利用“一村一顾问”讲课等形式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取得了显著效果。
推行法律援助全程代理。一是大力建设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站。全县292村(居)全部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站,
二)以建设绿色通道为抓手。做到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全覆盖,使得基层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不出村、居就能获得相应法律援助服务。二是推行便民窗口服务。临街、交通便当的地方设立便民接待场所;进一步整合12348法律咨询热线接线能力和解答质量,限度便利困难群众来电、来访咨询;采取法律援助站全程代理的方式有效解决群众来回奔走的麻烦,同时采取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对当事人申请实行一站式服务和一次告知申请相关事宜;发扬“盘龙”精神,为残疾人设置无障碍通道,对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受援人,实行上门料理法律援助等服务,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法律咨询设置了专门接待室。三是开辟农民工和困难职工维权“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案件免予经济审查,采取先受理、后补交材料的做法,保证此类案件的及时受理、及时操持。对群体性农民工矛盾纠纷,实行“三优”服务,即优先受理、优先接待、优先操持,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四是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农民工在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主张社会平安待遇等事关农民工生存、健康等权益事项上纳入援助范围,降低申请门槛。
创新服务模式。一是采取提前介入,
三)以法律援助效果为先。对于医疗纠纷、劳动纠纷等援助事项,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提前介入,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受援人积极收集证据,代理受援人参与协商、调解,尽限度地维护受援助人权益。二是积极开拓非诉讼法律援助事项,法律援助中心积极鼓励采用非诉讼手段来先行寻求解决矛盾纠纷的可能性,尽量为受援人提供解决问题的多种方法和措施,为当事人节约本钱,节约时间。
规范制度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制、全程跟踪监督制、联系人回访制、重点案件旁听制等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四)以法律援助质量为核心。从指派到案件归档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要求,保证各项监督顺序到位,对案件质量进行有效监控和动态管理,确保案件质量。
县共受理法律援助申请373件,上半年。办结援助案件305件,其中农民工援助案件205件;全县12348法律咨询热线共接待来电来访5000人次。县法律援助工作继续坚持了一个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为更多的困难群众解决了实际困难,为促进和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人民调解工作
开展了以“保平安、促和谐、人民调解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纪念《人民调解委员会条例》施行二十周年宣传活动。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保平安促和谐人民调解在行动”专项活动的会议精神。
每个镇乡至少都建立了2个规范化样板调委会。化解了大量的民间纠纷,一是夯实基层调委会。40%村(居)调委会已基本建立起了调解室。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为了队伍建设规范化,要求调解人员具有一定文化基础、有工作能力、有爱岗敬业精神,为使调解人员的政治素质、知识贮藏跟上形势的要求,每年集中时间对调解队伍进行整顿培训,全面提升调解队伍的整体水平,今年全县已培训调解员2523人。二是强化人民调解宣传工作。为了提高人民调解的地位和公信力,增强广大人民调解员的信心,注重强化人民调解的宣传工作,元月8日在三驱镇召开了全县人民调解补贴发放现场会,并在人民调解》杂志进行了宣传大大激发了县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通过努力,每个调委会都征定《人民调解》杂志,全县共征定400份;6月12日召开了全县“人民调解在行动”动员大会,各镇街也相继开展了此项工作的动员和宣传,为建设“平安重庆”法制”而积极努力,各个街镇乡都开展不同形式的动员和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是规范人民调解管理工作。为了统一我县人民调解的卷宗管理、调解补贴经费的发放,5月出台了县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发放试行方法》规范了县补贴发放的顺序和标准,做到有章可循。
各级调委会认真履行职责,今年来。共调解各类纠纷4549件,调解胜利数4496件,调解胜利率98%;进行纠纷排查686件次,参与专项治理61次,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6件,制止群众性械斗10件,防止群众性上访20件。
四、社区矫正工作
充分利用现有人才资源,
一)教育方式有所创新。师资力量落实上。一是社区服刑人员在20人以上的街镇乡聘任了专职的社区服刑人员协管员,参与协助管理教育;二是社区服刑人员在10人以上的街镇乡,按县局的要求从法院、检察院、公安、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中聘任了法律辅导员,协助日常的法制教育和解答相关的涉法问题并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正面的思想疏导工作;三是通过邀请永川监狱心理咨询专家来足授课、派业务骨干参与市局组织的心理矫正知识等培训提高社区矫正队伍素质。
严格分级分类管理的评估制度,
二)矫正管理方法上有所创新。一是积极探索分级分类管理、委托管理。细化相关内容和措施。并在基本前完成了社区矫正对象在15人以上的街镇乡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分级分类管理。二是县乡两级均组织了社区服刑人员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制定了应急预案,提高了社区矫正队伍对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基地。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意识。社区矫正对象在15人以上、常住社区矫正对象在10人以上的街镇乡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必需建立以敬老院、幸福院为主的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基地并经常开展活动。
协助解决社区矫正对象的就业需求具体困难。一是积极与本县知名企业合作,
三)安排就业上有所创新。协调配套基地建设。目前已建立本文来自转载请保管此标记。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基地2个。下一步将继续努力,力争建立起智力型、技术型和体力型相结合的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安排基地及基地社。协助解决有就业需求、有劳动能力、愿工作、能工作的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就业问题,减轻其家庭负担。二是继续做好帮困解难工作。积极协调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法律、政策以及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力所能及地协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做好帮扶工作,体现矫正工作以人为本的矫正理念。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棠香所、龙岗所、龙水所、邮亭所、宝顶所、珠溪所等为xx年度社区矫正工作创新推进示范所。进一步加强了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四)打造亮点上有所创新。为扎实有效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创新发展。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总结经验。强化与友邻单位的沟通与交流,不时汲取和借鉴友邻单位的先进方法,深化我县社区矫正工作
今年累计接收60人,目前已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48人。目前在册312人,其中缓刑274人,假释14人,剥夺政治权利11人,管制8人,暂予监外执行5人,有136人通过矫正顺利回归社会没有发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五、帮教安排工作
积极为刑释解教人员自食其力发明条件。现已建立有安置实力的安排基地2个,一是坚持以就业防脱管这一工作主线。首批已安排回籍人员十余人,受到政府和刑释人员的赞誉和好评。同时,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和衔接,给符合政策的安排对象,落实养老安全,申请最低生活保证待遇。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包括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逐步实现安排就业市场化、社会化、和多元化,并鼓励安排对象在社区服务的岗位就业。二是县安排帮教办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解除劳教人员通知书》后,能及时登记并下发给各乡镇(街道)安排帮教办公室,一周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原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安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三是多种形式地开展安排帮教工作。对帮教对象坚持做到三不”四个一样”即: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过去的犯罪;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使帮教对象如同普通正常人一样工作、学习和生活,增强了自食其力,重新做人的信心。四是注重提高帮教质量的同时,主要是采取抓住重点对象,实施分类帮教的措施,普遍做好刑释5年内,解教3年内帮教对象工作的同时,将帮教对象进行分类管理。
全县刑释解教回籍人员共163人,上半年。安排数148人,安排率达90%,有效地降低了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率。
六、法律服务工作
提升律师队伍形象。一是积极开展“律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作者”主题活动,
一)强化对律师监管工作。同时进一步强调料理敏感性、群体性案件的三要三不准一报告”规定;组织律师集中认真学习“六条禁令”并制作单行本发到每位律师手中;引导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文明执业,规范执业,树立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二是为提高办案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对全县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案卷进行了全面检查;重庆锋度律师事务所与我县名豪律师事务所,全县律师事务所与法律服务所都开展了结对协作。三是每周二指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到县信访办参与信访接待,深受县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好评。
全县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75家,上半年。为村(社区)担任免费法律顾问292家,代理各类案件522件,其中: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34件,民事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488件,解答咨询1250余人次。为当事人挽回和防止经济损失逾2500万元。
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充分利用县司法行政网,
二)加强公证、鉴定工作管理。将公证、鉴定料理顺序、联系方式等信息在网站公开;将公证、鉴定机构的业务范围、工作人员情况等制成宣传展板,挂在全县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等进行广泛宣传,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加强公证执法和公证法律服务市场的规范,进一步提高公证队伍的综合素质。推动公证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为规范公证法律服务市场,开展了公证案件检查活动,进一步净化公证法律服务环境。上半年共办理公证483件,其中:料理涉外公证75件。
自编了司法鉴定知识》宣传资料,进一步加强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贯彻落实。认真搞好司法鉴定宣传工作。上半年共受理鉴定案件219件,其中:公检法委托35件、律师事务所委托18件、个人委托157件、其他委托9件。
七、队伍建设工作
第14篇 司法局2023年半年工作总结
xxxx年上半年,市司法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提速增效上水平,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一)规范律师管理工作
扎实开展律师执业质量评查和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完善诚信执业的评价、监督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组织6家律师事务所主任到天正平律师事务所学习内部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和档案管理等经验。组织律师事务所总结“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经验,扎实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律师事务所开展“资深律师法律援助行动”,募集捐款16000余元。
(二)抓好公证质量管理工作
注重内部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加强公证人员的思想政治理论素质建设,组织公证人员学习国家现行的相关政策和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加强公证岗位训练。业务工作有了大幅度提高,上半年共办理各类公证1253件,其中涉外公证704件,涉港、澳、台14件国内民事类公证507件,国内经济类公证26件,未出现任何错、假证,案卷通过自查合格卷达100%。
(三)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内部管理,制定下发了法律服务所内部办案质量跟踪回访制定文件,进一步强化诚信服务,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行为。28个所通过了年检注册,111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予以注册。1个所和9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暂缓年检注册。
二、围绕消除社会隐患,大力推进特殊群体的社会管理工作
(一)教育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取得新进展。
共考察刑释解教人员1977名,录入刑释解教人员信息3.5万余条,做到了人员住址、犯罪性质、释放时间、家庭及社会关系、经济条件、思想动态“六个清楚”。通过自营性安置、协调性安置等方式,灰埠镇北肖家村姜延春等115人当上个体老板;原单位、企业或改制后的民营企业共接纳刑释解教人员78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和安置率分别达100%,重新犯罪为18人,重新犯罪率为0.91%。
(二)强化监管措施,时刻掌握矫正对象的情况。
严格落实报到、思想汇报、请销假、会客等监管制度;每半月走访1次矫正对象本人、邻居、工作单位及其所在社区基层组织,掌握矫正对象的动态。目前,1487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全部得到管控,无脱管失控现象。重新犯罪为9人,犯罪率为0.6%。半年来,从北墅监狱和青岛监狱共接回假释人员102名,签订协助监督管理协议书102份;共接收法院判处管制、缓刑人员108名,逐一进行了培训教育。
三、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一)切实做好全省全国“两会”期间维护安全稳定工作。
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全国“两会”期间维护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平司发[xxxx]2号),期间没有发生重大的社会矛盾纠纷和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现象。加大调解人员的培训力度,2月份各司法所利用农闲时机,对包括调解人员在内的农村两委干部进行了一次综合性培训,其中对人民调解知识的学习均在8课时以上。4月份是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共出动宣传车60余车次,发放宣传材料5.8万余份。
(二)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
对全市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了详细的登记造册,截至目前,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057个,人民调解人员达6350人。同时,对劳动争议、道路交通事故等13个专业性调解室建立了一系列工作机制,建立了66人的人民调解员人才信息库。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以排查涉及民生的医疗纠纷、交通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征地拆迁等矛盾纠纷为重点。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817起,没有一起因排查调处不及时、处置不得当而引发的治安案件、上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在调解工作中,由于新安苑调委会主任王旭红工作突出,被青岛市局向司法部推荐为“优秀人民调解员”。
四、积极打造为民办事的法律援助品牌
组织开展“3.8妇女节维权宣传”、“助残日”等专题宣传活动,利用国家法定节日和特定纪念日,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开展送法下乡、进企业、进校园和法律赶大集活动,大力宣传“关爱弱势群体、共建和谐社会”法律援助服务品牌。进一步健全援助网络,在妇联、残联、劳动仲裁等部门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站;依托全市镇(街道)司法所建立了3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1788个村(居)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发挥“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作用,针对妇女咨询婚姻家庭类问题的情况,为妇女提供心理疏导,对其中相对较为复杂的案件实行全程跟踪。积极开展法律援助10项便民服务活动,加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探索建立电话申请、邮件申请、网上申请、审批一条龙服务体系,努力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圈”。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共接待农民工法律咨询30余人次,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0起,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64万余元。
上半年共接待法律援助现场来访咨询150余人次;指派代理刑事、民事案件110起,接听并解答“12348”法律服务热线80余人次。
五、围绕推进“法治xx”建设,大力开展“六五”普法规划落实工作
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先后制定印发了《xx市xxxx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关于切实做好全国全省“两会”期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市人大常委会做出了《关于批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决议》;市委、市政府对“六五”普法规划进行了批转实施,并在全市范围印发。
深化“法律七进”,农村社区普法进一步渗透,将普法“1 10”模式作为检查考核农村普法机制和工作落实情况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日趋规范,“市长学法日”迄今已举办46期,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等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和执法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企业、单位人员学法更加深入,全面落实 “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和“属地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现单位普法属地化。家庭成员学法逐渐常态化,通过开展“遵纪守法光荣户”、“学法普法带头人”等评比表彰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家庭成员的民主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突出以在校青少年学生为重点的普法教育,组织开展春季“送法进校园”活动,与市区20余所中小学校进行了有效对接,从七个律师事务所中抽调了20名优秀律师组成专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具体负责市区学校的宣讲工作;由各镇司法所积极协调所属法律服务所,或聘请其他专业人士,具体负责辖区内中小学校的宣讲工作。春季“送法进校园”活动已举办185场次,受教育学生达到35万余人次。
创新形式载体,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平安创建”集中宣传日、助残日等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法制宣传教育作用,与市委组织部远程教育中心联合开播的“法治乡村”栏目,在xx电视台开设了“政法在线”栏目,在《今日xx》继续开设“以案释法”专栏,在xx电台开办了“青春讲堂”栏目,利用城区“电子显示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党政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到北墅监狱和市人民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进行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六、围绕夯实科学发展根基,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干部队伍建设,相继召开了强化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会议、社区矫正培训工作会议,明确工作关系、工作任务、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加强对司法所工作考核和奖惩,制定下发了xxxx年《xx市镇(街道)人民调解工作管理考核办法》、《xx市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考核办法》、《xx市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考核办法》,对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进行了分解,调动了基层司法所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七、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
抓活动实效,广泛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教育、集中辅导讲座、大讨论、征文和“两个联系”、“五个一”、“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等活动,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抓素质教育,实行每周一个主题,每月一个课题,每季度一总结,每半年一交流,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交流与开展讨论相结合等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理想、信念、宗旨观念、职业道德、廉政勤政、素质技能等方面的教育。抓制度建设,印制了《规章制度汇编》手册,并做到人手一册,使整个队伍建设步入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抓作风建设,在全系统开展了作风建设年活动和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抓组织建设,出台了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优争先活动的实施方案,先后开展了党员律师岗、党员律师咨询站等活动,逐步实现了党组织在司法行政工作中任务的渗透性、内容的针对性、形式的多样性、时间的灵活性、运作机制的规范性和载体的有效性。抓政法文化建设,先后推出了“关爱弱势群体,共建和谐社会”、“诚信律师”、“亲和调解”、“党员律师岗”等品牌,把创建品牌理念贯穿到日常工作中。
八、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坚持建设管理工作并重,积极推进基层阵地建设。
根据实际情况为基层司法所配备工作用车和必要的办公设施。年内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100%达到市级标准,65%达到部省级标准。扎实抓好司法所队伍素质培训,年内对基层人民调解员普遍轮训一遍,培训时间5天以上。
(二)发挥人民调解基础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适应城镇化和村并居、物业小区等新情况,跟踪建好人民调解组织。年内各司法所至少再建立1个人命名的品牌调解室。联合市法院选拔一批调解员担任陪审员,共同做好人民陪审员的联合选聘、指导考核、教育培训等工作。研究制定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保障标准和实施细则,建立调解员“固定补贴加奖金”补贴制度,对重大纠纷实行“一案一奖”。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率60%以上,调解率98%以上,调解成功率95% 以上。规范提高人民调解数字化信息管理,矛盾纠纷信息录入量达到台帐登记总数的98%以上。
(三)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抓好服刑在教人员的社会调查、教育改造、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等工作,举办技能培训班,提供就业信息,组织就业咨询招聘以及开展视频会见等。完善监狱、劳教所与司法所、单位、社区、家庭的衔接管控机制,联合帮教协议书签订率达到98%以上。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跟踪考察,对有特殊困难和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要列入重点管理,逐一落实防范措施。按照政策规定,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就业、就学、生活等实际困难。完善务农安置、回原单位安置、就学安置、救助安置、帮扶安置、基地安置等6类安置模式,开展对生活无着落刑释解教人员及服刑劳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行动”。安置率达到96%以上。
(四)推进社区矫正规范执法,切实强化教育矫治功能。
努力提高社区矫正规范执法工作水平,全面落实人格调查、判后交接、出狱衔接、异地托管、危险评估、心理矫治、分级处遇、公益劳动、考核奖惩等教育矫正制度,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统计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工作水平,建立犯罪高危群体管控应急预案,堵塞在人员、档案文书交接转递环节上的漏洞,降低脱管漏管率;加强社区矫正组织和安置帮教组织的衔接,及时将解除社区矫正人员转为安置帮教对象,预防重新违法犯罪。努力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工作水平,探索建立分类型、分阶段、分级别矫正方法。年内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失控率为零,重新犯罪率控制百分之一以下。
(五)着眼便民为民,优化法律援助服务措施
做好案件回访和旁听制度的落实按照青岛市中心下达的法律援助案件目标责任数进行旁听、回访受援人,确保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积极做好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尽可能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议,防止矛盾纠纷的激化。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按程序做好审查工作,帮助当事人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法律程序解决。继续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渠道,对于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免审经济困难状况,一律进入绿色通道,即申、即批、即指派,并将生活在低保边缘的困难群众和因突发事件致贫的人员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编辑:华华)
第15篇 司法局2023年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局纪检监察工作在局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局政治部的指导下,按照州司法局的安排部署,全面开展了各项工作,现将上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队伍建设方面。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全体职工的整体素质,我局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我局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实际工作中,逐步规范并完善了内部管理等制度,予以落实逗硬。严格考勤纪律,并做到每季度通报一次干部职工的出勤情况,强化对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规范了股室工作程序、工作流程,继续加强对各司法所和股室的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强化学习,拟定中心组学习计划,继续执行党组、班子、支部和职工会学习制度,坚持每周二、四定期学习,做到有学习计划,记录完整。
二、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按照中纪委、省纪委、州纪委和州司法局党风廉政工作部署,调整充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构,拟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制定了目标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了分工,细化了责任。局党组利用大小会议、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学习活动对职工进行廉政教育,切实把干警队伍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加强信访工作和错案责任追究。单位建立了来信来访和信访登记管理制度、限时办结制度、首问责任制、办案回访制度、错案(错证)责任追究制等,将责任落实到各股室。按时按要求完成了州司法局和县上相关部门要求的机关人事管理工作的清理、统计和材料报送等工作;做好评优争先等表彰奖励工作;认真进行了办案督促检查。上半年,我单位无任何错案(证)、假案(证),关系案(证)、人情案(证)、金钱案(证)等现象发生,干部职工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任何矛盾纠纷发生,系统内无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四、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一是抓好“藏羌城乡党旗红”党建提升工程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藏羌城乡党旗红”党建提升工程工作,做到“六实施”,教育全局党员干部要永葆共产党员本色,扎实有效的完开展好各项工作,全面提高我局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二是认真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主题活动。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增强司法行政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执业道德教育,树立司法行政队伍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廉洁奉公、甘于奉献的良好社会形象,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三是严格考勤纪律,强化对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深入基层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调研、督查和指导力度。上半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参加各类培训学习6场次,130人(次),累计10天,局班子领导干部深入基层督查45人(次),开展作风巡查2次,专题研究行政效能工作1次。
五、其他工作。上半年,办公室在局班子的领导下,认真完成了各项政工纪检工作,无推诿、扯皮、拖延现象。一是加强与股室之间的团结协调,承办好各种会务、接待工作。二是按时按质完成了局班子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三是结合维护社会稳定、集中整治建设环境等工作要求,认真开展了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工作等各项工作。
第16篇 司法局2023年半年工作总结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上半年,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科学谋划,精心运作,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落实排查调处机制,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一)基本情况
截止6月底,全区共排查矛盾纠纷343件,其中属于人民调解274件,调处成功265件,调处成功率达96.7%;属于行政调解69件,调处成功67件,调处成功率97.1%。切实把各种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有力地确保我区社会的安定稳定。
(二)主要措施
一是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例会。各乡镇(街道)人调办不断完善月工作例会制度,对当月发生的纠纷、累积未调解成功的纠纷、潜在纠纷及可能引起激化、涉法涉讼、群体性上访等进行排查,研究对策,确定对策,确定调解方案等,明确责任人,并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区人调办。区人调办根据各乡镇(街道)的实际情况,组织局领导班子、基层股业务人员参与其召开的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工作,全面掌握全区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基本情况,并以会代训的方式加强人民调解业务培训。
二是围绕中心任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我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成立了我区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及时转发省、市有关文件,并先后下发了《关于在全国“两会”期间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通知》、《洛江区司法局开展“我为和谐做贡献”人民调解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深入开展“两个排查”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是深入开展人民调解示范活动。我局以全省“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开展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考核机制,规范做好调解员队伍建设、调解工作培训、调解格式文书拟制等工作,推动全区“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工作方案的全面开展。
四是认真做好个案分析。对于排查出的较为典型、具有教育意义的矛盾纠纷,区人调办组织相关调解工作人员进行案情分析探讨,力争找出最佳调解方案,并制作简报进行分析总结,分发各乡镇(街道)人调办、区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进行经验交流。今年来已组织撰写多份简报信息,加强内部交流和学习,不断提高全区调解工作水平。五是加强调解业务工作培训。不断完善调委会主任、业务骨干培训制度。区人调办、各乡镇(街道)分别组织开展了交通协管员、医患纠纷调解员业务培训工作。不断健全调解员参加法院审理旁听、典型案例分析、调解格式文书制作评比等制度。
二、加强重点对象的管理,全面落实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一)安置帮教工作
至今年6月份,新增刑释解教人员18人,均为刑满释放人员18人,全部落实帮教措施。通过建立接茬帮教、例会、定期家访定期联系、联合帮教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区司法局和各司法所实现刑释解教人员网络化登记和管理,使各项安置帮教工作措施得到较好落实。为进一步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具体情况,根据省、市统一部署,为配合上海市做好世博会期间的维稳工作,确保上海世博会顺利圆满召开,4月28、29日,我局与洛江公安分局联合对我区刑释解教人员情况进行了专项排查,重点排查洛江区籍在沪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排查过程中,各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密切配合,准确核对人员数据,积极动员刑释解教人员家属提供线索,准确掌握外出务工刑释解教人员的真实情况,确保此次排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社区矫正工作
截止6月底我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50名,其中缓刑39名、假释6名、剥夺政治权利4名、暂予监外执行1名。本月期满解除矫正人员1名,增加矫正人员7人,没有重新犯罪及治安处罚。为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让矫正对象悔罪服法,自觉接受矫正,顺利回归社会。1月28日,由区政法委牵头,区司法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公安分局与泉州市第四监狱联手对我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首次警示教育活动。全区六个乡、镇(街道)的社区矫正对象均到场接受了警示教育。4月底,我局与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联合开展各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大检查。此次检查重点是各乡镇(街道)社区矫正机构建立的社区矫正对象法律文书、个人档案材料;社区矫正对象有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行为以及日常监管帮扶情况;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是否严格科学等。检查采取查看社区矫正工作台帐资料和社区服刑人员监管行为记载;与各派出所联合核对社区矫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