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商局2023年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工作总结
“3·15”期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省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开展了广泛深入、安全高效,简约有序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月活动。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x人次,设立宣传咨询活动点x个,出动宣传车辆x台次,制作板面、条幅等宣传标语x条,印发宣传资料x份,接受宣传人员x人次,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x件,调处消费者纠纷9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x万元。高平、阳城县、沁水县(市)党政领导共9人参加现场纪念活动。活动整体成效显著,社会反响强烈,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现就纪念活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部署有序, 主题突出。
为了确保宣传活动高效有序,我局制定下发了《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活动。一是要求活动突出“新消费 我做主”年主题。二是明确宣传内容以新《消保法》及配套法规规章为主线,重点宣传国家工商总局制定实施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三是坚持正面引导为主,集中展示企业形象和工商部门消费维权工作成果。
各县(市)、区工商局也制定了《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实施方案》,使纪念活动得以有序的展开。
二、纪念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社会效果显著。
为了达到宣传效果,全市工商系统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因地制宜,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座谈会、培训会、演讲会、设立咨询服务台,利用广播电视和报纸开设“3·15”专版,举办现场晚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内容丰富多彩纪念活动。宣传成效显著,社会反响强烈,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市工商局组织纪念活动有:3月10日召集市区内从事家用汽车销售服务经营者进行集体约谈, 64家参会企业签署《家用汽车销售服务诚信经营倡议书》。3月14日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x余人参会,晋城电视台、太行日报、晋城在线的本地新闻媒体和驻晋城新闻媒体等10家新闻媒体到场作了报道。3月15日与晋城电视台、质监、药监、消协等单位共同举办了纪念3·15大型电视现场直播晚会,揭露消费黑幕,解答消费者维权知识,普及消费维权法规,表彰维权先进工作人员,工商系统2人受到表彰。3月15日上午,在市物贸广场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会,现场接受咨询服务x余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5起,发放宣传资料x余份, 43家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企业参加宣传和形象展示,市局机关全体人员参与现场活动。3月14日在太行日报刊登3.15专版,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督促企业自律。
3·15期间,城区分局、开发区分局在市区繁华地段设立宣传咨询活动点5个点、出动宣传检查人员65人,x人次现场接受宣传咨询。高平市局在《高平新闻》报开设3·15专版,展示维权成果、宣传维权法律法规。高平市局3月11日,依法销毁货值x余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陵川县局制作电视节目1期,宣传《新消保法》及配套法规。阳城县局通过县电视台、商场(超市)显示屏、流动广告车播放消费维权公益宣传片,宣传《新消保法》。沁水县局组织40家消费维权理事单位,3月15日在县城树理广场举行大型现场宣传活动。泽州县局继续推进“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3·15期间再建站10个。
三、组织领导有方,确保高效安全。
为了确保活动安全有序,我局在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的同时,要求各局针对3·15当天现场活动要制定具体的工作安排,落实人员和应急处理预案。如:市局3·15当天现场活动制定了具体工作安排,成立3·15应急分队,从现场宣传咨询服务、后勤保障、秩序维持等均定岗定责,明确到人,局领导各包一块,确保活动高效安全。各县(市、区)局也制定了相应现场活动工作安排预案,成立现场活动应急分队和安全保障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了整个纪念活动高效、安全无事故。
第2篇 工商局2023年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工作总结
为纪念第xx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一步提高市民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加强“诚信台江”建设,3月13日上午,由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区司法局、区诚信促进会等有关部门联合举办的“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台江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在工业路苏宁广场举行。
活动现场设置了消费者维权咨询台,举办了辨别真假商品讲座,邀请区法律援助协会的律师现场为市民群众讲解相关法规。工作人员还向过往群众、周边商户发放《消费者权益保_》、《产品质量法》、《诚信台江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并耐心解答市民提出的消费维权问题,鼓励广大消费者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区诚信促进会还在现场举办了“推行‘八不’行为规范,做文明公民活动”图片展。其中“经济生活不失信、文明上网不低俗”的宣传内容与今年315活动主题“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紧密契合,吸引了众多过往群众驻足观看。大家对构建“诚信台江”的理念表示肯定,纷纷表示要做文明台江人,为弘扬文明新风尚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目前以电子商务为主要内容的网络经济发展迅猛,同时网络消费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也日益凸显,推动网络诚信建设已成为构建“诚信台江”一项重要内容。区委文明办、区诚信促进会将联合有关部门持续推进网络诚信建设,通过政府监管、_监督、公民参与及外部问责等机制来提高网络诚信建设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维护和培育良好的市场信用秩序。
第3篇 工商局2023年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工作总结
按照xx区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和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的安排部署以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的通知》精神,县市场监管局、消费者协会围绕中消协确定的“xxxx”年主题,集中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一、精心筹划,营造声势,大力宣传消费年主题
自接到xx区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通知》后,局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进行汇报,得到了大力支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的通知》。政府主管县长发表了3•15电视讲话。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3•15”活动,制定了活动方案,细化了责任分工,为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同时,组织各市场管理所、消协分会深入到企业、范文写作商场、市场、景区、学校、城镇社区、街道和农村集市重点,开展送法进基层活动,印制了《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2022年“xxx”年主题宣传题纲》、“xx”公开信等宣传资料,散发到广大农民群众、企业员工、学生、社区群众手中,让他们通过学习真正感受到“xx”的实在意义,为扎实有效的开展“3•15”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宣传和舆论氛围。
二、开展了3•15活动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确保“群众消费四大安全”
狠抓了食品安全监管。制定印发了《加强2022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开展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集中检查工作的安排意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成立了x个食品安全检查小组,由分管副局长带队,共计检查食品经营户xxxx户(次),其中: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xx家、食品流通经营单位xxx家、餐饮服务经营单位xxx家,取缔无证照经营的“黑作坊”x家,没收过期及不合格食品x类xx个品种xx公斤,责令下架“问题”食品xx个品种xx公斤,限期责令xx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整改轻微违章行为xx个,对xx家经营单位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抽样送检样品xx个(其中:豆芽菜样品x个),合格率100%。
第4篇 工商局2023年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工作总结
工商局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总结范文
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进一步组织和开展好各项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全面展示全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一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自治区工商局提前部署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一是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自治区工商局将联合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银川市光明广场设立自治区活动主会场,集中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启动“放心消费在宁夏”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与宁夏电视台联合举办“3·15”晚会,展示2017年消费维权工作成果,解读2017年十大投诉热点、曝光重点行业消费黑幕、开展消费维权宣传。召开“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座谈会,围绕“如何推动消费品质升级”“如何让消费引领美好生活”等议题开展座谈讨论,推动消除影响消费升级的制度障碍,更好服务消费品质提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17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十大消费投诉热点、商品比较试验结果、通讯运营企业消费者满意度调查结果,解读《“放心消费在宁夏”活动创建方案》。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开辟专题宣传栏目,解读法律法规,展示工作成果,普及维权知识,发布商品质量抽检结果与消费警示。在自治区工商局站开设“3·15”纪念宣传专题和全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发布专栏,编印家用电器、家用汽车、餐饮、住宿、公共服务等方面消费维权教育资料,普及消费维权知识。
二是认真做好消费纠纷化解工作。认真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的投诉举报工作,积极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对消费者与经营者矛盾突出的,引导帮助消费者提起民事诉讼;重点关注生活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消费者的`投诉,在调解处理的同时,联系有关部门开展帮扶救助;对因消费者证据不足或其他原因难以实现诉求的,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引导消费者正确看待问题,防止采取极端行为。
三是加强消费侵权案件查办。加强消费市场执法检查,以消费量大、消费者关注度高、投诉举报集中、媒体曝光、社会影响面大的商品和服务为重点,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的工作要求,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净化消费环境。坚持商品质量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要求,提高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管水平,维护互联网领域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