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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模板(十六篇)

发布时间:2023-10-25 09:13:01 查看人数:79

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模板

第1篇 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模板

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篇一

3月15日这天,法学社举办了主题为“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的活动。对于本次活动,特作以下总结:

主办社团:沈阳大学法学社

活动时间:20xx年3月15日

活动地点:沈阳大学南院、北院

活动目的:

1、响应国家号召,促进绿色消费观念盛行,享受绿色生活。

2、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人们法律意识,依法维权

3、响应依法治国理念,宣传法律,普及法律

4、唤醒、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5、提高社团、学院影响力,促进社团发展。

活动内容:

以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的主题,在校内以分发传单,设立咨询,条幅联名签字等方式开展普法维权活动。

活动效果:

通过分发传单的方式使普法维权意识在南北院迅速传播开来,使依法维权观念深入人心;咨询活动开展秩序良好,有大量人前来咨询,这是本次活动得以成功的重要保障;同样通过条幅签名等方式,极大地调动了人们对315维权的热情,使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主题深入人心。

活动现场气氛很活跃,使各院同学对我们社团有了更深的了解,提高了法学社的名望以及政法学院的影响力,对社团的宣传起了重要作用。

不足之处:

传单制作上还有待加强,宣传单内容、形式较为单一;在场地安排上准备工作不是很充分;最后,由于自身专业知识有限,针对前来咨询的人员所提的问题还未能全部解决,这是一大遗憾,也是以后工作进一步提高的出发点。

这次活动从总体上看是成功的,感谢学院各领导对这次活动的支持,使各院同学对我们法学社更加了解;同时在对外交流上也起到了一定的宣传作用;同时也成功的让绿色消费理念深入人心、依法维权观念深入人心,极大提高了消费者自我维权的信心,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发展。真正实现了“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

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篇二

引导金融消费者理性维权,构建和谐、绿色的金融消费环境,民生银行大连分行积极响应人行号召,于3月9日至15日期间在分行辖内各营业网点、社区支行、自助银行开展了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日”集中宣传活动,全面配合并主动做好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为期半个月,主题为“权利·责任·风险”。活动期间,民生银行大连分行工作人员重点围绕消费者各项法定权利、维权方式和渠道、银行理财、非法集资等内容对社会公众进行了重点宣传讲解。通过宣传,强化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者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倡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科学合理地选择合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一、高度重视,积极准备,为集中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为提升客户服务水平,维护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加强行内员工知识普及,该分行组织员工学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了解“新消法”修订背景、新亮点以及赋予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学习《消费者金融知识宣教手册》,掌握金融服务基本知识、投诉维权须知以及常见产品和服务风险及操作注意事项;学习《征信业管理条例》,掌握信用报告网上查询办法,提高员工依法查询、管理和使用个人信用信息的合规意识。

二、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活动

(一)注重网点宣传

通过网点公示该分行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普及金融消费知识。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该行投诉电话、投诉渠道、投诉处理流程及消费者的申诉路径等。民生银行大连分行还统一制作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公示牌和宣传折页,布放于各营业网点显要位置。各网点led、自助机具滚动播放“普及金融法规知识,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畅通维权渠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稳定行业发展秩序,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等宣传标语。

同时针对越来越广泛的微信使用群体,民生银行大连分行制定了微信宣传材料,在该分行各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3.15特辑报道,普及金融知识。

(二)主题宣传活动

民生银行大连分行根据人行下发的《“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手册》制作了3.15主题宣传折页,在支行网点周边人流量大的区域摆设展台,由支行业务经验丰富、沟通能力强的业务骨干担任宣传人员,积极主动地为前来网点办理业务的客户以及路过的市民发放折页、普及宣传金融知识。同时利用社区支行的便利条件,深入小区对群众开展安全权、知悉权、维权渠道、防范风险方式等多个方面的知识解读。

同时,在活动期间内,各支行售后经理在进行的各类现场回访过程中,对回访客户派送金融知识宣教材料,并进行面对面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得到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三)进行内部高投诉领域的风险排查

在活动期间,重点开展了针对资产质量、违规操作、法律诉讼、客户投诉、信访事件、员工行为不当、理财产品与代理业务、对中小微企业乱收费等领域的自查。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风险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加强员工教育与营销行为规范管理,防范于未然,提前化解潜在矛盾

集中宣传活动结束后,民生银行大连分行将在各营业网点显著位置持续公布投诉告示牌,长期在分行外网公布处理流程、基础金融知识、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等内容。始终把银行业消费者宣传教育服务放在重要位置,每年定期以一定形式开展银行业金融基础知识宣传活动,构建公众教育长效机制。

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篇三

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了让社区居民树立新的消费观念,做一个依法维权的消费者,3月14日下午,文峰街道新城社区开展了“3.15维权宣传”活动。

活动中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新消法科普知识图片、向居民讲解“3.15”知识等多种宣传方式,向社区居民宣传近年来维护消费权益热点问题、新修改消法的条例解读,倡导居民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宣传,不仅提高了辖区居民群众的消费权益保护意识,增强消费者鉴假维权能力,警示广大消费者应自觉抵制和远离“假冒伪劣”商品;通过现场发放与维护消费者权益等有关的知识手册与书籍,引导消费者懂法、守法,学习科学、现代的消费及维权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有效推进消费维权进市场、进社区,让居民们对生活、工作中的维权知识增进了解。

第2篇 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模板

.3月9日,xx市消费者委员会、xx市工商局联合举行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筹备会暨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2022年全市工商系统12315平台消费者诉求数据综合分析报告,部署了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内容。

今年“315”活动主题: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围绕这一主题,我市将举办三项活动。

开展xx市首届“万名消费者评诚信”活动。活动由市消费者委员会、鄂东晚报社联合主办。大致分3个步骤: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参评企业名单(2月28日—3月8日);评选投票(3月9日—4月5日),消费者通过“315”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掌上xx”微信公众平台网络以及志愿者调查问卷投票方式参评,根据投票结果和审议结论,将前10名诚信单位及前30名提名单位名单在相关媒体公示;总结建章立制(4月18日至全年),4月18日进行“十佳诚信企业”颁奖。建立诚信企业诚信公约、建立健全企业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建立诚信联盟会议制度。

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时间:3月15日,地点:奥康步行街。市直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市直公用企事业单位、相关行业协会、部分名优企业、市直新闻媒体、市消费者维权志愿者代表以及消费者委员会全体委员,开展“315”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投诉活动。

成立一批重点行业协会消费维权服务站。发挥行业协会资源优势,搭建消费维权调解平台,创新和拓展消费维权新渠道,加强消费教育引导,推动消费维权关口前移,建设多元共治的消费维权体系。时间从2022年1月—4月。目前南湖汽车城有20多家汽车4s店,是我市主要汽车销售市场,成立的汽车维权站地点设在南湖汽车城比亚迪店。房地产、烹饪酒店、婚庆等行业协会也将逐步成立维权站。

第3篇 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模板

_市消协:

按照牡市消协20xx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工作安排,结合_____市的实际情况,经_____市工商局局长办公会和_____市消协六届一次理事会研究,制定了《_____市20xx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做到了早策划、早动手、早安排,形成“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突出、媒体广泛宣传、会长单位大力支持、诚信单位积极参与的浓厚舆论氛围。现将我市消协开展3.15纪念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开展宣传活动。

20xx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月活动,得到了_____市工商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制定了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就是以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中心,以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为重点,提高广大消费者健康维权的意识,推动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向深广方向发展。

二、315宣传方式丰富多彩,315活动形成合力。

一是召开_____市消费者协会六届一次理事会,通报了中消协20xx年“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理事会听取了_____市消协20xx年度工作报告和20xx年度工作安排和315活动部署。_____市政府副市长董景铎参加了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号召全社会行动共同起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举办“移动杯”消费和谐演讲比赛活动。该局于3月13日联合宣传部、妇联、团委、消协、移动通信公司等单位,共同举办了“移动杯”消费和谐演讲比赛。经过初赛的选拔,共有来自15个党(共)委(总支)的15名选手参加了最后决赛。选手们围绕宣传“消费和谐”年主题,展开了入情入理、生动形象的演讲,来自卧龙乡党委的柴洪喜凭借《以诚信为本和谐消费共建美好家园》的精彩演讲夺得第一名。

三是开展消费和谐论坛活动。在_____电视台开辟“消费和谐论坛”专栏节目,于3月7日至15日连续播出8期,先后邀请技术监督、卫生医疗、药监、畜牧、农委等领域专业人士,围绕广大消费者最关心的食品质量安全认证、肉食品检验检疫、保健品与药品疗效、医疗器械与保健品器材区别、选购农资产品、发生食物中毒的鉴定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讲解,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和宣传效果。

四是开展农资经营单位消费监督评议活动。针对农资消费领域制售假冒伪劣农资案件时有发生,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该局积极搭建监督平台,对农资经营单位进行监督评议。经向政府汇报,组成了由14个职能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并向各农资经营单位下发了评议方案,计划在3月至11月的时间内,展开对农资经营单位从主体资格、经营行为等6各方面的综合评议,届时将通过问卷测评、听证评议、日常监督记录等具体步骤确定农资经营单位的a、b、c、d档次,即守信经营单位、警示单位、失信单位和严重失信单位。并将对守信单位进行表彰,对严重失信单位予以曝光。

五是开展3、15宣传咨询活动。围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组织各消协分会、理事单位共14家,在全市设立5处咨询服务活动服务站,集中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现场受理咨询投诉并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发放《消法》20xx份、宣传单2万份,现场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5件,咨询376件。营造了良好消保维权氛围。

第4篇 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模板

开展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国家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日,随着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大学生的权益意识正在逐步增强。但就目前我校的情况而言,大学生的维权意识依然薄弱,许多学生甚至对此相当陌生。此次活动对于加强学校的权益建设,推动“和谐校园”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活动形式和内容

1、画画。每个小组用给出的主题替怀化市工商局设计一个打假画,必须包含“3.15”的图标,每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这个环节是为了让同学们更有力的去创新和带动同学们的热情。

2、将开展权益知识竞答。以了解我校学生消费维权意识及对相关知识的了解程度。

3、进行了歌唱环节。让每小组用我们给定的有关“3.15”词用自己熟悉的伴奏或我们给出的调子唱出来,让同学们在玩的同时学到一些有关消费者权益知识。

二、活动目的

1、让学生初步了解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通过此次活动,向学生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增强大家对消费者权益的意识,树立法律在人们心中的威信。同时运用娱乐的形式让同学们在玩的时候学到有关消费者权益知识。

2、能在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对学生处理相关事情起到积极的作用。学生不会面对不公的消费待遇而觉得束手无策了。可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

三、活动结果

在这次“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中同学们不仅在轻松的活动环境下初步了解了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而且增加了同学的团结和友谊。最主要的是这次活动不但增强了同学们的维权意识,而且树立了法律在人们心中的威信。相信这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对消费环境的公平、公正、诚信的建立一定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第5篇 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模板

2022年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日,下面是为大家搜集整理的2022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欢迎阅读与借鉴。

2022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为扎实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围绕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20xx年新消法、新权利、新责任这一主题,大学东路司法所在万达广场开展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制宣传活动。

今年是第28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消费与民生成为今年的主题,针对此主题,本次法制宣传活动的目的是:一是提高企业消费维权的意识和水平,促使其生产安全的产品,提供安全的服务,预防和减少安全隐患,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损害;二是增强节约资源和环保意识,保障环境安全,维护消费者的长远利益;三是要特别注重对老人、儿童、农民等弱势群体的保护,采取措施,保障他们的安全权益;四是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使消费行为符合安全消费的要求,通过消费者的选择推动行业规范发展,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安全权益。结合这一主题,本次法制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200余份,提高了辖区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与消费安全意识,还现场向辖区群众讲解关于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后如何运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的知识。同时我司法所利用自身法律专业知识为群众的困难提供解决方法以及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等,内容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侵权法》等,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细心、贴心的法律服务获得了辖区广大群众的好评。

本次消费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的同时,提高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法制观念。

2022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尽在好总结范文网。

第6篇 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模板

关于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为认真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按照市、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的要求,提高全社会在消费维权中的责任意识,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共创和谐社会,我镇精心组织、积极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现将我镇开展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情况。

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我镇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制作了形式新颖、主题鲜明的横幅、展板等宣传工具,组织工作人员向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10多种以消费者权益为主题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现场发放宣传册、宣传单等,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意识。

二、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工商所、卫生院、兽防站联合出动,组织开展对食品、农资、学生用品等重要商品的专项执法检查。此次专项检查采取了多种形式,一是检查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重点查处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二是检查索证索票是否合法有效、进(销)货台账记录是否完整规范;三是检查是否存在经销“三无”、过期、变质和不合格食品及产品,经销无生产许可证、无经营许可证、无质量合格证,不符合安全使用标准的商品行为;四是检查是否存在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的质量欺诈行为。

总之,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提高了消费者的质量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了广大企业生产严把产品质量关的自觉性,促进了我镇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大力开展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的宣传,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服务,把我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断推向新的水平。

第7篇 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模板

金融公司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

此次活动意在加深投资者的权益意识,宣导多渠道的沟通和服务方式,以帮助投资者了解自身相关权益以及稳健地应对大环境下的各种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在三月上旬,我们通过官方微信向广大客户推送了两篇相关文章,分别题为《宣导投资者权益 构建和谐投资环境(上篇)》 和《宣导投资者权益 构建和谐投资环境(下篇)》。首篇文章概述了行业相关法规、海银会员权益、合格投资者具备条件、募集期注意事项、私募基金管理人义务、风险须知等,以让投资者多维度地了解自身权益和相关行业规范,为后续的理财投资行为提供借鉴和参考。尾篇文章则探讨到了通过哪些创新举措可以为投资者营造和谐、稳定的投资环境,内容简要阐述了行业监管机构在此方面做出的相关强力举措以及我司为保障客户权益而建立的各项自律机制和服务体系。

为呼应“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以及秉承真诚服务的理念,我们特别推出了“3月15日当天投资者权益专线接听”活动。先期的预热短信以及官微通知的.发布已让广大客户纷纷提前和预约,故3月15日当天共接到50多通的客户来电。从早上9点08分开始,客服中心的6条热线坐席就响铃不断,铃声清脆而悦耳、和谐而洋溢。客户热情的来电、坐席真切的解答,不断交流着彼此的想法、诉说着彼此的感受。其中,有询问产品净值、产品投向;有咨询公司战略、披露方式,等等,我们纷纷做出了相应的解答,也告知了相关信息的查询渠道。同时,面对部分客户提出的优质建议,我们也将虚心采纳并即刻制定针对性的改善方案,希望在不久,可以让广大客户看到多个明显改变,而这个改变就是出自于您的宝贵建议。除此之外,最令我们欣慰的是部分客户来电表示对于前期官微推送的两篇文章受益匪浅,不仅增加了理财方面的权益知识,也了解到了我们全面而高效的服务模式。在此,也特别恭喜10位被抽取成为幸运来电的客户,小小馈赠正在朝您奔去!(名单已分别公布至您的专属理财师,如有疑问,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

此次海银财富“3·15”客户权益日活动已圆满结束,在此特别感谢广大客户一直以来对我们海银的信任和肯定以及给予我们的支持和理解!也非常欢迎新老客户积极来电及时了解我们海银的最新进展以及不断更新的服务方式!我们也会同步地通过各种渠道将信息或内容及时地发布出去。同时,我们也将携手行业精尖团队建立持续合作关系,并对自身进行不断升级,以更加专业、更加严谨的姿态为投资者保驾护航!

继“3·15”客户权益日活动之后,接下来我们还将推出一系列的类似活动,以增强客户的主人翁意识、提升客户体验、为客户营造舒心、贴心、放心的投资氛围。同时,我们也希望能有更多的客户参与进来,因为海银的成长离不开你们的支持,离不开你们的鼓励,更离不开你们真心真意的“声音”!我们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整合优质资源、建立健全服务机制,努力为广大的海银客户提供最优质的理财服务!

第8篇 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模板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篇一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广泛集聚社会各界力量,促进九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蓬勃发展,九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九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维权年主题,开展七项活动迎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吸引更多群体参与,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和保护能力,大力营造和谐、安全、文明、绿色的消费环境。

一、是在公园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二、是对去年创建活动表现突出的申报“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店”经营主体,授予年度“放心消费示范店”牌匾及证书;

三、是围绕年主题开展消费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针对农村消费者市场假冒伪劣充斥和维权渠道不畅、以及老年消费、网络消费等突出问题,整合社会力量,通过“送法律、送知识、送服务三下乡”广泛开展“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农村消费教育系列活动;

四、是对公共服务、食品安全、旅游市场开展调查和体验活动;

五、是利用中消协“i维权”app开展农村消费维权志愿者招募活动;

六、是在全市持续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活动;

七、是在全市开展投诉和解对接工作,进一步畅通消费维权渠道,程度在和解、调解层面解决投诉,减少消费维权成本,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篇二

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社会化平台优势,适应经济新常态和维权新特点,凝聚社会各界力量,联合开展有影响、有声势、正能量的维权行动,促进消协维权资源与社会维权资源的有效整合,积极构建企业自律、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格局,使消协组织真正成为消费者利益的忠实代表者、消费潮流的科学倡导者、消费者权益的坚定维护者。这是今天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京召开的“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座谈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马正其讲到的。

会上,中国消费者协会常宇秘书长通报了新《消法》实施一周年以来,全国消协组织依法维权,全面履行八项职责所开展的工作。从去年3月15日起截止到今年3月1日,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80,214件,解决497,638件,投诉解决率85.7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1,891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7,628件,加倍赔偿金额1,582万元。在处理投诉工作中,各地消协组织加强投诉效能提升,着重解决广大消费者关注的投诉焦点问题,办理了一批重大、典型案件。一年内,各级消协组织支持消费者起诉1,412件,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72万人次。

此外,中消协会发布了《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汽车产品投诉统计分析》和《旅游消费维权报告》。据介绍,全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咨询信息系统共受理汽车相关(含零部件)投诉14,379件,达成调解协议12,164件,投诉解决率88.14%,消费者撤回投诉578件,未达成调解协议1,54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017万元,发布了各大车企的被投诉量。全国消费者协会受理旅游服务直接投诉量为1,701件。在会上,中消协还公布了消协系统适用新修改的《消法》办理的《购买1元商品被欺诈消费者按新获赔501元》等10起典型案例。

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必须不断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立法保护、司法保护、行政保护、行业自律、消费者组织、新闻媒体监督,需要全社会和广大消费者的共同努力,只有社会共治才能更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张沁荣,国家旅游局副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吴文学等领导到会并讲话。人民法院、教育部、国家民航总局等单位的代表及携程网、一汽丰田、途家网等70多家企业的代表参会。中国旅游协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中国消费者报作为协办单位支持了本次座谈会。

扩展阅读: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方案总结

活动目的与意义:

从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立3.15为每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起至今已经过了10几个年头。10几年来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国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大规模活动来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组织的义务。

活动过程:

(一)前期准备:

1、收集关于校内连锁超市的调查问卷的问题,整理相关消费与法律的温馨提示的材料,及筛选权益部上学期的成果照片集;

2、查找相关的消费视频并设计现场知识问答的题目;

3、针对活动所需的横幅,宣传单,奖品等,在权益部的努力下,“超兴旺”超市倾情赞助了本次活动;

4、联系校电台,通过校电台在3月11日至3月13日三天于全校进行宣传;

5、制作两张宣传海报,与成果照片集一起张贴在院门口的展示及活动当天的一区展板上;

6、在经过分团委的前提下,组织各班班长或团支书开会,通知本次活动的相关事宜。

(二)活动当天:

1、3月14日11:00至13:00,我们分别在一区,三区广场开展活动,现场分发问卷调查,并设投诉点当场接受投诉;

2、3月14日19:00至21:00,我们于文1—404播放消费视频,并进行消费知识竞答。我们还邀请到了主席团成员俞江明,张海玓,王沁与现场同学一起观看。

(三)后期活动:

1、整理相关调查数据,采访和投诉的结果;

2、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向他们反映并解决问题;

3、将此次活动的总结及成果在院报上发表,并通过校电台在学校内展示部门的成果。

活动的自我评定:

(一)值得肯定:

1、权益部的所有成员(分成各个小组),在活动方案提出

到实施的半个多月里,每个小组各司其职,协调工作,从而为这次活动的成功举办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2、我们定期召开例会,每个小组汇报本阶段自己组的工作进展,并商讨接下来的工作安排;

3、本次活动所需大部分的经费,横幅,奖品等,权益部自己拉赞助,成功取得了“超兴旺”的友情赞助;

4、印制的595份问卷调查在活动当天高质量的全部完成;

5、所选的视频能够联系当前时态,对大学生而言具有较大的意义;

6、提供投诉平台,使得同学们权益受损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反映(总结末附上此次活动收集到的投诉问题)。

(二)不足之处:

1、白天的活动:一区,三区广场的人流量考虑欠佳,导致一区三区问卷调查的份额分配不妥;

2、晚上的活动:

①知识竞答,猜价格等环节举手回答的人过多,没能保证坐在靠后的同学有较多回答的机会;

②对于现场的气氛考虑欠佳,尤其是猜价格环节,现场的秩序有点乱;

(三)改进措施:

1、细节之处尽量考虑到位周全,做到以不变应万变;

2、到宿舍分发消费与法律的温馨提示。

活动意义:

通过本次活动的举办,“消费权益与义务”这一概念在同学们的心中得到了更好的诠释,也体现出了当代大学生对于法律的重视与了解,展现出新时代大学生的风貌。根据收集到的投诉问题,我们会尽量帮同学们解决,使得同学们有个更好的消费与生活的环境。

第9篇 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模板

银行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一

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而今年的315同时也是《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纪念日。近期,我行根据人民银行的相关工作要求与部署,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对此次活动总结如下:

一、在营业厅受理市民咨询,派发征信宣传单张

安排网点大堂经理在各个网点摆放和主动派发《征信业管理条例》知识宣传单和信用报告网上查询宣传单张,主动向客户介绍个人信用报告的用途、查询方式等信息。对市民的问题热情解答,做好征信业相关知识的普及。

二、运用led显示滚动屏宣传

我行全部网点全部采用led显示屏24小时滚动显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宣传标语,让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民心,普及宣传。

三、设摊宣传

我行在3月15日当天在鹤山大润发广场开展主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现场宣传活动。现场宣传取得比较好的效果,我行宣传人员向现场市民派发了大量的征信业务宣传单张,不少市民主动向我行咨询征信业务的相关内容,在场群众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得到了提高。

四、深入居民社区和小微企业,开展广泛宣传

征信宣传人员到江门象山社区、新会城西社区、台山平湖社区、恩平金润华庭小区、台城商业城中心、恩平恩新批发街、潮连工业区等,通过逐户拜访、派发宣传单、问卷调查等方式积极开展对居民群众和小微企业主的征信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本年3.15征信维权暨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邮储银行江门分行让市民大众、小微企业主等更深入了解《征信业管理条例》及征信相关知识,提高了全民信用和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银行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第10篇 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模板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中消协xxx年“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紧密市、区工商局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祥平工商所于3月15日前后组织了一系列活动。整个纪念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亮点频现。整个活动基本达到了广泛宣传年主题及消费维权信息、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倡导社会各界共同营造和谐、诚信、放心的消费环境的目的。

回顾整个活动,总结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

过多次的讨论,决定将“消费与安全”年主题与工商所日常食品安全监管紧密结合起来,拟定活动方案,及时将方案报送区消保会、区工商局林少川副局长,与上级部门共同敲定方案,确定由祥平工商所主办的活动三个,协办、参与的三个。林少川副局长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亲自参与了整个活动的策划和部署,多次与工商所一起研究工作方案。为确保315活动平安、顺畅,陈辉年台长亲自与相关工作部门沟通协调,亲自组织负责整个活动的安全保卫后勤工作。

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为今年315期间系列活动的成功进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根据各级领导的要求和指示,祥平工商所对整个活动的`方案数易其稿,每个环节都反复推敲,包括检查人员、检查对象、参与部门、采访对象等都进行了仔细的研究,各项活动一气呵成,非常顺利。

二、活动内容丰富、亮点频现。

祥平工商所紧扣“消费与安全”的年主题,既有现场咨询宣传活动,也有食品安全监管的系列活动,力求推陈出新、求变创新。主要有以下几个亮点:

(一)与创先争优相结合。祥平工商所将315系列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在一起,工商所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陈生义书记率身垂范,其他党员积极参与,形成赶、学、帮、超的良好氛围,祥工商所在活动期间发表了创先争优简讯。

(二)内容丰富。祥平工商所将今年的315活动作为一个系列活动来开展,有一定的时间跨度,活动内容广泛。1、3月2日上午开始,由祥平工商所具体承办的酒类市场专项检查拉开了315活动的序幕,此项活动参加部门有祥平工商所、大同工商所、酒类专卖、洋酒协会、知名白酒厂家打假人员等,检查了16家酒类经营户;2、3月6日上午,开展了进口食品专项检查,检查12家食品经营户,下架了一批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正面宣传了一家各方面都做得比较好的企业,宣传了《食品安全法》对进口食品的有关规定。3、3月13日上午,祥平工商所、学校领导、学校小卫士、村干部一同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进行检查,共检查了6个学校周边共计23家食品经营户,责令3家经营制度没落实到位的经营户,树立同学们的食品安全法律观念。

(三)新闻宣传覆盖面更广,力度大。每一期的活动,厦门有线电视台均进行了跟踪报道,厦视一套、厦视二套等也对此进行了报道。社会反响好。

第11篇 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模板

活动总结

为了热烈庆祝第2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消法》颁布实施十一周年,2022年3月15日前后,xx县消委、工商、质监、药监、物价、卫生等有关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开展一系列《消法》宣传、打假维权活动。深入宣传和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烟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有力地揭露和打击各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有效地净化了市场,进一步改善了消费环境。县有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此活动进行了全跟踪报道,在社会上反响较大。

一、统一认识,强化领导

3·15活动是各级消委和职能部门宣传合理、科学消费知识、宣传《消法》和集中打击各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的一项重要日常业务,更是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为了全面搞好二00五年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从元月初,县消委就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四大家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引起了县四大家领导的高度重视。三月初,县政府领导研究决定成立由县副县长xxx同志担任组委名誉主任,由县工商局副局长、消委会长xxx同志担任主任,县质监局副局长消委副会长xxx、县药监局副局长xxx、县有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消委副会长xxx、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xxx等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3·15活动组委会,讨论研究了组织分工,研究通过了县消委[2022]1号《xxx庆祝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从而,为活动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意识保障,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夯实了基矗

二、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

为了扩大活动影响,县消委、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烟草局等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及时进行请示汇报,争取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重视,并通过县委、县政府领导进行广泛动员,吸引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㈠元月21日,正值迎春接福时节,xxx消委、工商、万家福超市就联合在xxx举行“健康·维权”迎春晚会,晚会有歌有舞,有消法知识抢答,场面十分热烈,从此拉开了3·15活动序幕。

㈡3月14日,xxx有县消委委员单位、被授予“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的企业、个体代表、消费者代表、新闻单位参加的.以“健康·维权,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主题的高规格的保护消费者权益座谈会,在氧吧城xx隆重召开,反映十分强烈,得到了社会普遍肯定。

㈢3月14日—16日,县广播电视局在县有线电视频道滚动播出县政府副县长xxx同志题为“突出‘健康·维权’年主题,全面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电视动员讲话,极大地鼓舞了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保护消费者参与3·15活动和合法权益的热情。

㈣3月15日,xxx移动公司、人寿公司、联通公司、xxx超市等一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出资出力,打出了“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认真贯彻落实《消法》,全面落实可持续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公益横幅,xxx超市联合工商、质监等七家职能部门联合开展了“xxx杯3·15‘健康·维权’咨询和现场受理消费投诉”现场咨询服务,出动宣传车2台,设立咨询台3个。现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多份。步步高超市、家胜手机专卖、移动、联通等单位和个人开展了“3·15真情回报”活动,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普遍欢迎和好评。与此同时,xxx移动公司、xxx超市等企业还在营业窗口义务向消费者发放《消法》宣传资料700多份,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烟草局等部门执法人员还现场向市民宣传食品、药品、卷烟等真假识别知识。

㈤开展集中受理消费者投诉、申诉专项活动。县消委、县工商局、县技术监督局、县物价局等部门在3月15日前后,24小时开通投诉电话和投诉网络,集中受理消费者投诉和申诉,并起动了应急措施,特案特办,确保消费纠纷在短时间内得到及时解决。据统计,在3·15活动期间(包括3·15现场),各职能部门共受理各种消费者投诉申诉案件56件,其中处理54件,转办2件。

配合3·15活动,县广播电视局于3月14日、15日专门开辟了“3·15活动宣传报道”专栏,在滚动播出县政府领导的电视讲话的同时,全方位地跟踪报道了此次活动,包括各职能部门的打假行动,加大了宣传力度,扩大了社会影响。

三、组织开展3·15打假维权检查行动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整治,切维护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县工商、烟草、技术监督、药监、卫生等部门于3月15日前后,按照职能分工,坚持分合结合、属地管辖与集中打击相结合原则,深入县城——xx、城乡结合部——xx、xx等乡镇开展系列打假维权检查行动。县工商局、质监局、烟草局、药监局等部门领导相继投入了打假维权检查行动第一线。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60多人次,机动车辆7台次,突击检查了食品、卷烟、酒类、药品等与消费者取得密切相关的商品,涉及50多个品种。共查获各类劣质食品500多公斤,过期变质、不合产品要求的饮料4件,假冒卷烟7件,假五粮液等名酒310瓶、假冒过期变质药品2件,总案值6万元。3·15咨询活动结束后,工商局、药监局、烟草局等职能部门还在xx新城联合举行了打假维权成果展,并在离xx城3公里远的垃圾场举行了隆重销毁仪式,集中销毁假卷烟2000余条、黑心棉30床、劣质食品8000多公斤、假冒过期变质药品10余件,货值10万余元,有力地震慑了制假售假等各类违法行为。

xxx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二00五年三月十八日

第12篇 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模板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一

___年以来,xx县工商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和省工商局安排,根据市工商局__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2022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点,全面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3.15纪念活动,更加有为强化消费维权,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全社会保护消费者权益意识,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一、积极推进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监管执法

根据xx市工商局《关于开展快递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开展快递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规范快递服务行为的专项执法检查。全面摸底,由监管人员深入辖区,对相关快递行业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快递行业经济户口,全县共有申通、中通、圆通、韵达、邮政、天天快递行业。对从事投递、代理、代办、中转等快递业务的市场主体的清查,全面掌握相关快递行业使用正式快递合同,而是在快递单的下部分印有快递协议内是否存在不平等格式条款等情况。此次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32人,执法车辆8车次,检查经营场所6个,检查快递公司6户,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办理快递行政指导案件5件。

二、积极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

(一)开展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辖区人民消费安全,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和市局的相关工作要求,xx县工商局采取三项措施对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进行全面彻底清查,杜绝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流入消费市场。经检查,我县范围内共有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1户和民用液化石油气经营门店11户,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出动人员21人次,车辆7次,督促指导其建立索票索证、进销货台帐。

(二)开展对流通环节销售不合格钢化玻璃清查。根据市局转发省质监局2022年1季度对全省63家建筑安全玻璃企业实施了监督抽查,通报了检测中不合格建筑安全玻璃企业及批次产品。我局对通报中所列检测不合格的商品迅速组织开展市场清查,依法查处流通环节销售不合格钢化玻璃的行为。此次清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6人次,车辆8台次,检查玻璃经营户47户,清查中未发现通报中所列检测不合格的商品销售。

(三)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按照市局安排,对人造板钢筋电线等质量专项监测。上半年,抽检电压锅1个,电饭锅1个,人造板2个,铝合金型材2个,钢筋1个,电线1个,民用液化石油气2个,共计10样。

三、积极推进消费维权宣传教育活动

(一)开展新《消法》学习

为深入贯彻实施新《消法》知识,根据市局关于学习新《消法》及组织新《消法》统一考试的通知,我局认真开展在线网络培训、印制新《消法》资料每人一本学习、安装新《消法》宣传屏保等方式对新《消法》进行了学习,加强工商执法人员对新《消法》的学习,熟练掌握运用新《消法》。为检验新《消法》网络学习培训成果,根据毕工商消(2022)5号关于组织新《消法》统一考试的通知安排。此次参加考试的有县局消协、消保股、基层工商分局工作人员共21人。通过此次考试活动,旨在增强全县工商消协消保人员学习新《消法》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业务知识水平,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3.15纪念活动

为隆重纪念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新《消法》实施。3月15日,在第3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由xx县工商局,县消协牵头,在县质检、卫药监、烟草等职能部门的配合下,紧紧围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主题,举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各分局结合当地实际,利用赶集日在乡镇主要街道设立若干分会场开展宣传活动。一是3月3日起,xx县工商局制定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系列活动方案,并制作新《消法》和2022年投诉案例、警示提示音频资料,利用宣传车到各分局10个主要乡镇开展宣传活动。二是县委常委副县长陈祖军、县工商局局长杜鑫同志分别发表讲话。对2022年消费维权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并对贫困留守儿童进行了爱心捐助。三是活动会场共设立宣传台12处,播放市局宣传视频及我局制作的2022年消费维权十大案例和十大警示提示、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消费者的相关咨询。宣传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向消费者传授识假辨假知识。现场向消费者耐心讲解了30余种假冒伪劣商品的鉴别方法,提高了消费者鉴别真假商品的能力;现场接受咨询投诉。设立了投诉点,接受群众现场投诉咨询,为消费者答疑释惑。现场发放宣传生活常识及法律法规知识等资料3000余份,受理咨询达300余人次,制作展板4块现场展示: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宣传及我局2022年消费维权工作。四是活动现场还举办了普法、维权灯谜竞猜比赛,吸引广大消费者驻足参与,促进了新《消法》的宣传广为人知。五是活动结束后,将查收的不合格化肥、食品、香烟、白酒、电线等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焚毁,总价值15万元。六是对“3.15”晚会期间“12315”热线作了具体安排。3月14、15日值班人员, 24小时值班; 直接通过网络接收、处理、反馈“3.15”晚会现场申诉举报,做到转办快、处理快、反馈快。

(三)紧跟工作动态,提高信息时效。信息内容紧密结合12315工作,达到宣传目的。目前,发《消费维权信息》14期。

四、认真处理投诉,维护消费者利益

2022年,按照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12315受理和处理工作程序,进一步畅通受理消费者诉求渠道,有力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目前,12315共受理消费者投诉7件,处理7件,挽回经济损失10.23万元;12315信息平台转办4件,处理4件,把消费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依法维权,构建和谐消费环境。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存在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人员配备不强;二是分局12315投诉举管辖范围广,解决问题难度大、工作成本高;三是分局消保维权工作人员素质与能力有待提高; 四是投诉商品检测鉴定难,检测鉴定成本高。

打算:一是完善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二是做好商品质量监管,督促经营者商品质量进销台账;认真开展商品质量抽样调查。三是加强消保和“两站”人员培训;四认真处理消费者投举报,并录入12315平台;五是按时上报有关材料和报表。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二

3月15日,xx区局市局专卖工作要求,联合涵江公安、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活动内容有相关法律宣传、真假烟鉴别服务,现场咨询、非法卷烟销毁等。各项活动紧扣“3.15”活动主题,收效明显。

一、领导重视、准备充分。

从三月初,我局就开始展开酝酿,成立了以蔡国松局长为组长的3.15活动管理办公室,与其他单位、部门进行协调,安排出了详细的计划日程,并对系列活动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组织有力、活动满意度高。

1、宣传活动。为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及自我维权意识,xx区局在办公楼门口设置法律宣传咨询点,为消费者现场提供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疑难解答、真假烟鉴别讲解、受理投诉、咨询服务,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卷烟打假社会氛围。

2、假烟销毁活动。xx区局与xx区公安部门一起,对上一年度查获的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在梧塘镇郊区进行集中公开销毁,进一步震慑卷烟违法分子。本次活动共提供现场咨询服务300多人次,分发《专卖举报宣传单》800多份,公开销毁查获的非法生产卷烟21个品种规格共计2356.3条,烟丝1640千克。

三、活动效果

活动当地,由于我局准备充分,前来我局宣传点的社会群众络绎不绝,我局专卖人员提供真假的鉴别、宣传也尽职尽责。此次活动对强化烟草市场监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13篇 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模板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活动总结一

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社会化平台优势,适应经济新常态和维权新特点,凝聚社会各界力量,联合开展有影响、有声势、正能量的维权行动,促进消协维权资源与社会维权资源的有效整合,积极构建企业自律、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格局,使消协组织真正成为消费者利益的忠实代表者、消费潮流的科学倡导者、消费者权益的坚定维护者。这是今天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京召开的“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座谈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马正其讲到的。

会上,中国消费者协会常宇秘书长通报了新《消法》实施一周年以来,全国消协组织依法维权,全面履行八项职责所开展的工作。从去年3月15日起截止到今年3月1日,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80,214件,解决497,638件,投诉解决率85.7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1,891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7,628件,加倍赔偿金额1,582万元。在处理投诉工作中,各地消协组织加强投诉效能提升,着重解决广大消费者关注的投诉焦点问题,办理了一批重大、典型案件。一年内,各级消协组织支持消费者起诉1,412件,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72万人次。

此外,中消协会发布了《20xx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汽车产品投诉统计分析》和《20xx年旅游消费维权报告》。据介绍,20xx年度,全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咨询信息系统共受理汽车相关(含零部件)投诉14,379件,达成调解协议12,164件,投诉解决率88.14%,消费者撤回投诉578件,未达成调解协议1,54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017万元,发布了各大车企的被投诉量。20xx年全国消费者协会受理旅游服务直接投诉量为1,701件。在会上,中消协还公布了消协系统适用新修改的《消法》办理的《购买1元商品被欺诈消费者按新获赔501元》等10起典型案例。

马正其说,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必须不断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立法保护、司法保护、行政保护、行业自律、消费者组织、新闻媒体监督,需要全社会和广大消费者的共同努力,只有社会共治才能更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张沁荣,国家旅游局副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吴文学等领导到会并讲话。人民法院、教育部、国家民航总局等单位的代表及携程网、一汽丰田、途家网等70多家企业的代表参会。中国旅游协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中国消费者报作为协办单位支持了本次座谈会。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活动总结二

为开展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纪念活动,宣传“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进一步提升全系统消费维权工作水平。2月28日,省工商局组织召开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新《消保条例》实施一周年座谈会。会上,为北大荒电子商务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大农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农垦快易安食品电子商贸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北极鄂伦春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四个省内电商第三方交易平台颁发了12315网络消费维权服务站牌匾,交流了消费维权工作经验,总结了2022年消费维权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对开展全省放心消费创建试点工作以及20xx年消费维权重点任务目标考核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指出,20xx年全系统大力宣传贯彻新《消保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流通领域商品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加强12315体系建设,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机制,消费维权执法环境得到改善,消费市场秩序得到规范,解决消费纠纷能力和工作水平得到提升。

会议要求,20xx年消费维权工作,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要求,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全面落实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和国家工商总局《“十三五”时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规划》精神,做好“3·15”系列纪念宣传活动,加大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力度。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维护消费市场秩序。加大12315体系建设力度,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努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完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全省各市(地),省垦区,绥芬河、抚远市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亚布滑雪旅游度假区工商分局分管消保工作领导、消保部门负责人、12315中心主任以及省内部分电商第三方交易平台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活动总结三

3月1日,四平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在市工商局召开。会议总结了2022年全市执法维权工作,安排部署2022年主要工作。

会议指出,20xx年,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消费维权作为重要使命,围绕“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为主线,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配套法规,强化流通领域商品监管,加快推进12315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消费权益社会共治等,种种举措使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得到了极大的遏制。全市共受理消费者各类信息3334件,其中咨询2696件,投诉476件,举报162件,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16.53万元。

第14篇 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模板

开展3 .15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篇一

一、基本内容

一是召开座谈会,积极宣传中消协xx年“消费与发展”年主题;二是举办“3.15”晚会,宣传普及《消法》及科学消费知识;三是组织县(市)区消委(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四是制作宣传展牌,宣传全市xx年消费维权取得的成绩;五是参与市场监督检查,查处危害消费者生命健康、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的假冒伪劣商品和劣质服务;六是印制邮政明信片,广泛征集消费领域潜规则;七是开展万人消费体验,提振全市消费者信心;八是向政府建言献策活动着眼消费环境优化;九是组织家电行业以旧换新诚信宣誓活动;十是表彰省、市“双满意”企业;十一是举办假冒伪劣商品和名优产品展示;十二是在平面媒体上开辟了“3.15”活动专版,披露xx年发生的典型维权案件;十三是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四是制作“消费与发展”主题活动现场录相光盘。

整个3.15活动期间,市消委联合了工商、质监、卫生、药监、商务、房管、物价、司法、文化等政府职能部门和107个企业共同进行。全市共设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场所11个,有23名县以上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领导参加现场活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中华等13名地市、县级领导现场发表讲话,现场提供咨询服务18000余人次,接待投诉213件,提供家电以旧换新327件,提供商品维修服务800余件,征集消费潜规则56条,组织企事业服务下乡15次,参入市场监督检查38次,制作宣传展牌52块,悬挂宣传横幅110条,升标语彩球36个,发放各种宣传材料10万余份(册);召开各类座谈会11次,出动宣传车辆110台次,举办专题文艺演出16场,通过新闻媒体、批评损害消费者案件25件,在召开媒体、网络发表宣传稿件100余篇,制作电视,广播专题节目17期,播出时间18小时,实效显着,影响广泛,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二、主要特点

今年的“3.15”宣传纪念活动动手早,行动快。市工商局、消委会在春节后上班第二天就制定出《黄石市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实施方案》,王贤军局长多次过问筹备工作,要求注重细节、谋划特色,创出新意,营造效果。并成立了市消委名誉会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中华为组长,市消委会顾问、市人大副主任邱善希,市消委会顾问、市政协副主席程德新,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贤军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为活动的有效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同时,市消委还专门召开了县(市)区消委(协)秘书长专题会议,对活动做出具体安排。各县(市)区按照总体部署立即行动,分别成立由当地政府领导挂帅、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活动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强化责任,齐抓落实,确保了“3.15”活动顺利开展。市消委和大冶市消协、阳新县消委按照“3.15”系列活动具体要求,分别成立了“3.15”活动协调组,市场检查组、宣传咨询服务组、消保维权组、宣传报道组和后勤保障组,做到分工具体,责任明确,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部门领导具体抓,人人有责分工抓的工作格局。

3月3日,市消委邀请本地媒体记者在市消委会办公室召开“3.15”活动新闻通报会。市消委会秘书长冯勇会上发布了“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宣传提纲以及全市xx年消费者投诉热点和典型案例。3月5日,大冶市、阳新县和黄石市各城区均公布实施方案,发布消费热点,进行全面动员部署,3月14日至3月15日,全市各地隆重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大会,各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部门领导和社会各界代表与广大消费者共同参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中华出席了市文化宫广场中心会场的宣传纪念大会,发表了重要讲话,同时和与会的有关部门领导亲临活动现场观摩指导,慰问工作人员、企事业代表和消费者,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消费维权工作和民生的重视与关心。黄石电视台对宣传纪念大会进行了全程现场直播。

据统计,活动期间,全市召开座谈会,记者采访会42场次;各级党政领导参加各种形式的宣传纪念活动达81人次,并接受媒体采访做专题讲话,充分肯定工商部门、消委(协)会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要求进一步加大力度,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已任,切实营造健康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为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出新的贡献。

开展3 .15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篇二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消法》实施xx周年及新修订《消法》20xx年3月15日正式实施,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创导和谐安全的消费环境。xx县工商局全局上下认真学习上级局相关指示精神,精心组织积极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现将开展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营造浓厚的消费维权及新《消法》宣传氛围。

(一)3月14日,恰逢凤城墟天,xx县工商局主动与xx县消委会配合组织了质监局、食药局、烟草局、物价局等12成员单位以及电信、移动等公共服务企业,在县城南门广场开展了以宣传新《消法》和《消法》实施xx年为重点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和现场受理消费纠纷投诉举报活动,县电视台对活动现场进行了现场跟踪报道。

活动现场,设立12块消费维权知识展示板,工商人员向过往群众讲授辨别假冒伪劣商品方法。共发放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材料4000余份、接受咨询260余人次、受理投诉3起。

(二)3月15日,通过移动、电信两家通信公司群发新《消法》宣传短信。受众客户14万人。还分别制作led字幕及图片,在南门、下坑两个广场设置的永久led大屏幕进行字幕滚动宣传新《消法》的主要内容。

(三)3月12日至18日,通过县电视台宣传新《消法》。滚动播放内容为:“新修改后的《______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xx年3月15日起施行。新《消法》为您维权;有效运用新《消法》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维权请用新《消法》”。

(四)3月13日—15日,通过县邮政局夹报邮寄送新《消法》宣传材料4000份。

二、全县工商所及12315消费维权站点形式多样、特色鲜明、重点突出开展新《消法》宣传活动。

(一)3.15期间,各工商所结合各自辖区实际开展现场投诉受理、消费纠纷调解、法规政策咨询、商品真假识别和消费指导等活动共8场。同时以宣传《消法》为契机指导12315消费维权点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二)各工商所把新《消法》的宣传作为今年消费维权工作重中之重的工作。3.15期间,联合各12315消费维权站点发放新《消法》宣传材料共3000份,并做好新《消法》十大亮点的解读,同时宣传及消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三)组织全县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大商场、超市等12315消费维权“五进”站点单位制作led字幕共36处,宣传新《消法》。

(四)在全县各乡镇主要街道共悬挂内容为“新修改后的《______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xx年3月15日起施行”的横幅25条。

开展3 .15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篇三

为加强我院在校大学生法制观念、维权意识,让更多的在校大学生时时刻刻感受到法治社会的好处,让大家都有主人翁的意识去维护国家、学校、个人的利益。我系配合院权益部完成了3.15消费者权益日的以下活动:

1.召集各班权益委员对“3.15维权日”进行交流,后由各班权益委员在班上进行“3.15维权日”宣传。

2.各班出两份“维权宣传单”,由我部最后交十份优秀作品交由院权益部进行评选,并已在艺设楼前进行了展览。

3.对院权益部发至xx网的3.15维权倡议书进行转发,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4.在我系部微博对“3.15维权日”进行宣传,让更多人意识到维权的重要性,这在3.15之前进行了系部广泛宣传。

第15篇 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模板

工商局开展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消法》实施20周年及新修订《消法》,3月15日正式实施,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创导和谐安全的消费环境。县工商局全局上下认真学习上级局相关指示精神,精心组织积极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现将开展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营造浓厚的消费维权及新《消法》宣传氛围

(一)3月14日,恰逢凤城墟天,县工商局主动与县消委会配合组织了质监局、食药局、烟草局、物价局等12成员单位以及电信、移动等公共服务企业,在县城南门广场开展了以宣传新《消法》和《消法》实施20年为重点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和现场受理消费纠纷投诉举报活动,县电视台对活动现场进行了现场跟踪报道。

活动现场,设立12块消费维权知识展示板,工商人员向过往群众讲授辨别假冒伪劣商品方法。共发放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材料4000余份、接受咨询260余人次、受理投诉3起。

(二)3月15日,通过移动、电信两家通信公司群发新《消法》宣传短信。受众客户14万人。还分别制作led字幕及图片,在南门、下坑两个广场设置的永久led大屏幕进行字幕滚动宣传新《消法》的主要内容。

(三)3月12日至18日,通过县电视台宣传新《消法》。滚动播放内容为:新修改后的《______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月15日起施行。新《消法》为您维权;有效运用新《消法》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维权请用新《消法》。

(四)3月13日-15日,通过县邮政局夹报邮寄送新《消法》宣传材料4000份。

二、全县工商所及12315消费维权站点形式多样、特色鲜明、重点突出开展新《消法》宣传活动

(一)3.15期间,各工商所结合各自辖区实际开展现场投诉受理、消费纠纷调解、法规政策咨询、商品真假识别和消费指导等活动共8场。同时以宣传《消法》为契机指导12315消费维权点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二)各工商所把新《消法》的宣传作为今年消费维权工作重中之重的工作。3.15期间,联合各12315消费维权站点发放新《消法》宣传材料共3000份,并做好新《消法》十大亮点的解读,同时宣传及消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三)组织全县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大商场、超市等12315消费维权“五进”站点单位制作led字幕共36处,宣传新《消法》。

(四)在全县各乡镇主要街道共悬挂内容为“新修改后的《______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月15日起施行”的横幅25条。

3.15期间,各工商所组织各12315消费维权点充分利用新《消法》适逢3.15施行的有利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景区,扩大了社会影响力和新《消法》的社会认识度,让新《消法》施行家喻户晓,为提升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营造良好氛围。

(五)结合“岗位学雷锋履职提效能”为主题的青年志愿者学雷锋维权岗活动开展新《消法》的宣传工作,全县8个学雷锋消费维权岗共有30人次参与了宣传工作,向广大经营者宣传《消法》十大亮点解读,提高经营者自觉履行的义务和职责意识。

(六)各工商所还结合“八闽红盾执法行动”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食品安全”等消费维权打假工作,销毁过期变质食品8公斤,下架三无食品26包(盒),立案查处违章违法案件5件,罚没入库2.37万。

第16篇 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模板

每年3月既是春暖花开的时节,更是消费者的节日,即将到来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给消费者提供消费维权的平台外,也给企业、商家们带来一次迎接新改变的时机。20xx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今年是我国“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新变化、新发展、新格局一切都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就连今年中消协的20xx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也确定为“新消费我做主”。

20xx年,随着互联网金融改变大众的投资理财生活,金融消费可以说已经渗透到我们生活中的各个环节,如何去面对新金融,如何掌握新的金融知识,熟悉掌握新的金融产品,不至于落伍于快速发展的时代,已成很多消费者的迫切需求。

20xx年1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当中明确提出,金融消费者是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也是金融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推动者,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内容,对提升金融消费者信心,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具有积极的意义。

作为时下与消费者最息息相关的行业——金融业,也将用围绕着新消费的主题,给消费者提供出更具人性化的服务,那么在这些新思维、新创新、新服务推动下的沈阳金融业,将在3·15呈现给消费者一个怎样的面貌?广发南京街支行又将给消费者带来哪些新的金融知识普及?又将给消费者带来哪些新的投资机遇?至此,广发南京街支行将启动20xx支行机构诚信服务宣传月活动,让金融新消费的相关宣传以更加贴近百姓的视角与消费者实现零距离。

活动期间,消费者可以通过关注广发南京街支行的官方微信(njj95508)、厅堂活动专区等方式,将自己在金融领域遇到的新消费行为和现象,提出自己的疑惑,届时,我支行将联合沈阳分行专家为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提供及时完善的解答。

为更好的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我行还将在广发南京街支行大堂展示相关介绍新金融、新消费、新产品的宣传展板。同时,为了给金融消费者更完善和贴心的服务,广泛收集您及身边发生的案例,为今后同此案件的预防做好相应措施及金融知识普及工作,让每一位消费者在3·15到来之际,成为一位掌握新时代相关金融知识的新时代消费者。

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模板(十六篇)

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篇一3月15日这天,法学社举办了主题为“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的活动。对于本次活动,特作以下总结:主办社团:沈阳大学法学社活动时间:20xx年3月15日活动地点:沈阳大学南院、北院活动目的:1、响应国家号召,促进绿色消费观念盛行,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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