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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工作总结7篇

发布时间:2022-10-30 18:30:03 查看人数:52

基金管理工作总结

第1篇 2022年县住房基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范文

在县房管局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县住房基金管理中心围绕年初县局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住房公积金工作,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归集扩面工作力度,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检查,主动关爱弱势群体,服务住房保障,各项业务指标全面超额完成,全县住房公积金制度呈现出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

一、全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情况

全县归集住房公积金突破3000元,达3300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10%,同比增长57.9%;期末全县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达15500万元,余额同比净增2611万元。,发生归集业务单位940个,涉及职工人数45781人,全县新增开户单位90个,新增开户人数2411人;按归集数额计算,覆盖率达87.9%。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全县提取住房公积金700万元,占当年归集额的21.2%,同比增长47.3%。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

全县公积金贷款发放职工达1220户,同比增加280户;全县新发放贷款370万元,帮助中低收入职工解决购房面积达109800平方米,同比增长15%;当期发放贷款占当期归集额的112%;年末贷款总额达11700万元,同比增加2100万元,增长21.8%。全年收回历史贷款1600万元。

(四)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情况

全县公积金业务收入达550万元,较上年增长2.6%,全县公积金业务支出540.4万元,较上年增长2.1%,收支相抵,全年公积金增值收益为6万元,较上年下降37.5%。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稳步扩大,归集额较快增长。

1、全面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坚持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稳定资金来源。今年以来,中心把归集工作作为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持续加大《条例》宣传力度,使住房公积金制度深入人心。坚持归集目标责任考核制、分片包干制、通过清欠补漏等一系列切合我县实际的方法和措施,巩固现有归集基础,同时充分利用工资自然增长、规范缴存比例的有利因素,促进住房公积金归集额较快增长。截止12月底,已有172个单位,8097人与中心建立公积金缴存关系。全年归集总额330万元,突破历史最高水平。

2、归集扩面工作取得新进展。通过宣传启动、行政推动、政策带动、氛围促动、服务互动,有力地推动了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全年新增归集单位9家,职工241多人。同时,全县有17家单位补交以前年度欠交的的住房公积金27.9万元。

3、加大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力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针对有些单位不缴、停交断交的情况,中心安排专人多次上门进行宣传,通过努力,使运管所、电灌局、科技局等50家停缴单位续缴了公积金,金额达110.2万元。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发展较快。

1、坚持科学发展的观念,加大个贷发放力度。本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要求,始终坚持把发展个人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巩固住房公积金制度生存发展的基石来抓。根据住房市场发展和职工贷款需求的变化,积极稳妥的调整个贷政策,彰显政策优势,努力扩大市场份额,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个贷规模。元至12月向122户职工发放住房贷款3700万元,帮助中低收入职工解决购房面积达109800平方米,同比增长15%;

2、规范办贷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为方便办贷职工,根据工作实际,中心制定了《贷款受理环节表》,对个贷业务受理全程、受理事项、受理时限等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对符合贷款条件的,限时给予办结。并根据我县住宅新购价格及办贷职工的实际需要,将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调整为30万元。

3、完善贷款制度,积极防范贷款风险。认真落实贷前审核责任制,健全贷中抵押管理责任制,贷后强化催讨责任制,抓好贷款风险的分析、控制以及逾期贷款及时收工作,将贷款逾期率控制在规定范围以内,较好地保证了个贷质量。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更加规范。

1、加强规章制度的建设。是我县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的“规范管理年”,是我县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由单一追求住房公积金量的积累向规范化管理过渡的重要一年。今年以来,中心进一步加大了规范管理的工作力度,其中重要一点是通过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来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继完善和出台了《住房公积金归集办法》、《绩效考核办法》、《财务工作规则》及《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以促进住房公积金规范管理,实现队伍专业化、工作标准化、管理制度化的目标。

2、按照《条例》要求实行规范化运作。深入分析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健全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与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同时强化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加强与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交流,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按照有关规定,提高公积金管理信息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3、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健全风险控制机制。以加强内部控制为重点,完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优化业务流程,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实行重点监控,进一步提高抗风险能力和规范化管理程度,确保资金安全运行。积极探索操作与管理分离、管理与监督分离的业务办理新模式,形成了较完善的内部监控体系。

4、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按照年初县局下达的年度归集使用计划,实行指标分解管理,与各岗位人员签订责任书,落实目标任务。按季度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督办、统计分析和信息反馈,不断研究新问题,适时采取新对策,确保工作目标的完成。

5、加大整改力度,确保盘活不良贷款。针对xx年以前老贷款,制定切实可行的收回措施。今年以来,共收回历史贷款160万元,其中逾期贷款36万元。

(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服务观念进一步增强。

1、深化政务公开,增强管理透明度。以广大缴存住房公积金对象为中心,充分尊重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宗旨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创建服务型机关。不断拓宽政务公开的形式,自觉将政务和业务行为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增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2、牢固树立服务理念,紧紧围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管好住房公积金”的工作思路,切实为广大职工提供优质的服务。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首办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事期限,进一步便民利民。

3、坚持以提高干部综合素质、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增强公仆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廉洁意识为目标,以解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努力营造“文明、勤政、务实、高效”的单位形象,努力把中心真正建成上级部门放心、广大职工满意的“窗口单位”。

(五)抓好党组织建设,发挥职能作用。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抓好党的思想建设。

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在健全和完善学习制度的基础上,保证了领导干部学先一步、学深一步,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学习做到了有领导、有计划、有时间保证、有措施、有检查,并在理论联系实际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通过学习,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提高了拒腐防变的能力,树立起了马列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切实抓好党总支的基层组织建设,以新的思路、新的方式、新的姿态落实党务工作。一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按规定及时召开党员大会、总支会议和党小组会议,确保党组织生活的正常开展。二是抓好廉政制度的落实。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反腐倡廉、行风评议等活动,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拒腐防变能力。并认真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今年以来,我中心没有发生一起违规资金使用行为。并严肃财经纪律,健全监督机制,时刻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三是做好党费收缴工作。设立党费帐户,指定专人负责,保证党费及时足额收缴和上交。

(六)拒腐防变,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今年以来中心一直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范资金风险放在重要位置。一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构筑资金安全和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中心结合上级通报的有关领导干部腐败案件、近年来全国公积金中心发生的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做到警钟长鸣,坚守底线,筑牢思想上的反腐防线。二是认真落实责任制。中心各部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结合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体中层干部进行公开述廉,组织职工评议,接受职工监督。三是落实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严格按照要求,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接受组织的监督,并将报告范围扩大到全体中层干部。中心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廉政知识竞赛活动,并对优胜者给予表彰。

三、存在问题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目前全县公积金管理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积金事业的发展。

财政补贴不到位

但由于我县行政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补贴资金一直未能纳入财政预算,95年至今是分文未补,财政补贴不到位成为制约我县住房公积金归集发展的重要因素。干部职工无法正常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群众对此意见很大。

第2篇 基金管理公司实习总结

专业实习,就是把我们在学校所学专业的相关理论知识,运用到客观实际中去,使自己所学到的理论知识有用武之地,只学不实践,那么就真正的成为了在象牙塔里的人。正如歌德说的:“经验是永久的老师。“理论就应该与实践相结合,有了实践的经验才能真正的发挥出知识的力量。另一方面,实习能够为以后找工作打基础,是未来踏入工作岗位的前站。通过实习的这段时间,可以学到很多在学校里学不到的东西。因为所处的环境不同,接触的人际与事务不同,从中学到的东西自然就不一样。要学会从实践中学习,从学习中实践。如今中国的经济迅猛发展,在拥有越来越多的机遇的同时,也同时面临着更多的挑战。对于人才的要求自然会水涨船高,我们不只是要学好在学校里所学到的知识,更要不断的从生活中,实践中学习更多其他的知识,不断从各方面充实自己,才能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突出自己,表现自己。使自己在茫茫求职市场中占得一席之位。

本次实习单位为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9号楼。企业秉承着专注,责任,稳健和创新的企业文化。是一家致力于打造具有鲜明业务特色和独特竞争优势的财富管理机构,以向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健回报和优质服务为责任,以向员工提供专业职业发展空间为责任,以向股东创造良好投资回报为责任,稳健经营,合规守法,控制风险,长期发展。以创新带动公司发展,以创新树立市场品牌,以创新引领行业趋势的基金管理公司。因此有幸进入公司实习,是对我未来从事金融行业强有力的助推器,是帮助我踏上金融行业的第一块基石。从大学校园踏入社会的第一步,公司给予了我莫大的帮助,使我的各方面能力均得到了锻炼,使自己成长了许多。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所以进入公司的第一天就要先从熟悉自己周围的环境,周围的人物事务开始。进入办公室之前在门口踱步,想着进门第一句介绍语,想着怎么称呼办公室里的前辈们。然而这些紧张的顾虑在进入办公室之后便逐渐褪去。办公室里前辈们亲切的问候与关怀,让我觉得不再那么紧张。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时间是如此金贵。因此进入办公室不久便开始了正式的实习。首先从公司状况开始,厚厚的报表放在眼前,首先是不知所措无从下手,但经过前辈的指导,便开始有条不紊的熟悉业务熟悉报表熟悉这个我未知工作的内容。只有熟悉了要完成的工作的内容,才能知道自己如何进行下一步的工作。在熟悉公司数据的期间,自己不断的开阔眼界,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面,逐渐的意识到学习能力,适应能力在以后工作中的重要性。以后的工作可能并不是与自己所学专业高度相关的,因此当接触新事物的时候,学习能力与适应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这也正是实习所给我带来的提升,在学校里的自学仅仅是接纳新的知识,而实习工作中所要学的不仅是新的知识,更多的是新的知识要学会如何运用起来。更锻炼了自己的动手操作能力。这便是设置专业实习的目的所在。

在逐渐的熟悉了公司的各项数据之后,便是迎来了自己要独立完成的各种任务,即使这些任务是最基础的任务,但一样怀着严谨认真的态度来完成所交代的任务。通过认真的倾听布置的任务内容,训练自己的记忆力,提炼关键的能力,以及如何合理安排各部分工作的能力。实习期间任务虽简,但其中可以带来的收获可是让我受益匪浅的。接手任务,开始规划如何进行任务,任务的主次和难易以及相关性等等便可以结合所学的专业知识来进行解决(如项目管理,运筹学等等),使学校中学到的知识得到了在实际生活中的运用。

在慢慢熟练的完成一些基本的数据核对与演算之后,是到了检验前段时间实习训练的结果的时候了。我接到了独立完成数据分析的任务。通过熟练的运用office软件,以及对数据的了解。也顺利的独立完成了数据分析。随后更是通过与公司前端部门的沟通,了解到公司的基本金融产品与公司基本运作。学习脱离书本的实际生活中的金融知识,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学习能力,专业技能,沟通能力等均得到锻炼与增强。

短短两个月的工作过程使我受益很大。不仅仅让我开阔了眼界,最主要的是懂得了如何更好的为人处事。同时也感受到学校和社会的距离:在学校,只有学习的氛围,毕竟学校是学习的场所,每一个学生都在为取得更高的成绩而努力。在那里是工作的场所,每个人都会为了创造更多价值而努力,无论是学习还是工作,都存在着竞争,在竞争中就要不断学习别人先进的地方,也要不断学习别人怎样做人,移提高自己的潜力。记得老师以前说过大学是一个小社会,但我总觉得校园里总少不了那份纯真,那份真诚,尽管是学学搞笑,学生还终归持续着学生的身份,而走进企业,接触各个同事,上司等等,关系复杂。得去应对从未应对过的一切。在实际工作中,可能会遇到书本上没学到的,又可能是书本上的只是一点都用不上的状况。

虽然大学生生活不像踏入社会,但总算是社会的一部分,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作为一个新世纪的大学生,就应通过在大学时期对自己所学专业的相关行业的实习,更多的了解到实际生活中的知识,与脱离了书本的社会环境。不仅锻炼了自己的能力,使自己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和努力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这更是为步入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如果将我们在大学里所学的知识与更多的实践结合在一齐,用实践来检验真理,使一个本科生具备较强的处理基本实务的潜力与比较系统的专业知识,这才是我们实习的真正目的。感谢实习单位给我这个这么好的实习机会,感谢帮助我的每个人。回顾实习生活,感触颇深,收获颇丰。

第3篇 基金管理学习心得总结

随着我国股市的持续低迷,作为一种集中资金由专家管理进行投资组合及风险分散的金融投资工具一投资基金开始引起人们的关注。下面是1566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基金管理学习心得总结,供你参考!

基金管理学习心得总结

通过近期一个星期的培训学习,感到自身的提高,在此感谢校领导安排的此次学习活动,同时也感谢每一位授课老师精彩的授课。此次的培训学习,使自己的理论基础、道德水准、业务修养等方面有了比较明显的提高,增强了学习理论的自觉性与坚定性,同时也大大增强了我工作的能力和信心。

我这次学习的主题是:智力残疾儿童康复人员项目知识技能培训。让我了解了智障康复教育人员的上岗须知,以及智障儿童的主要表现和康复方法,智障教育人员的工作职责。其中包括智力障碍的定义、智力障碍的分类、智力障碍出现的频率、成因、发展及智力障碍的早期干预。对于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与教学。首先我们要了解功能障碍的情况:如障碍的类别程度以及障碍对智力残疾儿童参与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所造成的影响。拟定康复训练与教学目标:根据评估结果,分析阻碍智力残疾儿童适应社会和家庭生活的具体因素,如适应行为障碍、言语沟通障碍、运动功能障碍等,确定智力残疾儿童现有能力水平与特殊需求,拟定长、短期的康复训练与教学目标。制定康复训练与教学方案,选择适当的教育方法(如单元主题教学法、游戏教学法、情景教学法、工序分析法)和手段,以促进智力残疾儿童内在潜能的发展。评量不同康复训练与教学方法的效果,智力残疾儿童的情况千差万别,需我们不断的探索更有效的康复训练与教学方法。为了比较效果的差别,我们需用客观的标准去衡量。帮助判断康复预后,康复预后的判断可以帮助智力残疾儿童及家人做好心理准备,同时使制定的康复训练与教学更合理。

这次学习的内容相当丰富,还值得分享的一点是:综合主题教学,它是以教师为引导,在个别教育计划和教学进度制定之后,围绕一个主题选择具体的训练内容,综合感知、认知、语言、大动作、精细动作、生活自理和社会交往等多各领域的设计活动。综合主题教学课程设计,首先是选择确定主题,然后根据智障儿童个别化教育计划,将个别化教育计划里的长短期目标进行排列分类并整合,概括生成月主题,由月主题层层分解周、日主题。在实施主题教学活动中以小组训练为主,小组训练应当按儿童的能力水平进行分组,而不是按年龄来分组。

在这次培训中,我有幸聆听了来自华中师范大学的专家教授的讲座,以及来自兄弟学校的特殊事业的领军人的精彩授课,使我在教育教学方面拓宽了视野,也促进了教育观念的不断更新,更让我领略到教授们那份独特的魅力广博的知识和文化的底蕴,同时感受到特殊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巨大的收获,让我受益匪浅。

我会把这次学到的东西充分的利用到我的工作当中去,同时我也会把这次培训作为我学习的起点,希望今后能有更多的学习机会,只有不断的学习专业知识,才能更好的教导我的学生,从而使学生快乐进步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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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篇一】20xx年,我们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区人社局的工作部署,坚持科学发展,锐意开拓创新,各项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亮点、有成效,全面完成年初制定的总体目标任务。

一、坚持人本理念,社保新政惠民利民。

(一)全民养老基本实现。结合我区城市化水平高的实际,创造性地设计了“新居保”制度,将全体城乡居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范围。按照分两步走的要求,于xxxx年将全区农村居民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居民参保率达到97.8%,名列全市第一。在此基础上,从20xx年1月起,率先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将区城镇居民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范围,全区4900多名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直接享受了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我区真正进入了全民养老时代,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二)社保待遇显著提高。与上一年度相比,各项社保待遇均有大幅提升。2月,调整我区xxxx年底前已按月领取和20xx年1至6月首次领取伤残津贴人员的工伤伤残津贴,调整后人均伤残津贴为1523元/月,增幅11%。3月,提高我区8.19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153元,人均达到1432元/月。3月,提高我区近6000名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人均月增144元,人均达到880元/月。

(三)历史问题妥善解决。深入解决早期离开企业人员社保问题,严格政策把关,继续做好早期离开企业人员的档案审核、确认、缴费、待遇审批等一站式服务。特别是针对早期离开镇属企业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补缴办法,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截止至11月30日止,全区累计办理2026名早期离开企业人员社保补缴业务(其中1091人申领了养老保险待遇),补缴社保费2025万元,有效解决了早期离开企业人员老有所养问题。

(四)社保覆盖不断扩大。延期执行“3545”人员社保费补缴政策,精心组织我区城乡居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截止至11月底,共办理了3109名“3545”人员的社保费补缴手续,为2819名城乡居民办理了企业养老保险参保手续。与此同时,积极协助地税部门开展社保扩面工作,督促企业为未参保的员工补缴社保费,共办理2520名企业员工社保费追溯补缴业务,追缴社保费2140万元,切实保障了参保人的合法权益,并进一步扩大社保覆盖面。

(五)社保转移有序开展。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的政策规定,按规定流程和时限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并强化跟踪服务,确保参保人社保关系转移接续顺畅。1至11月,全区共办理社会保险转出2124人,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303人,受到参保人的高度评价。

(六)工伤预防成效显著。按照国家新《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要求,及时新增、调整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基金支付标准,工伤死亡待遇标准增加了近20万元/人,提高一次伤残补助金计发标准,增加工伤人员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等基金支付项目等等,表彰了一批工伤预防(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全区工伤预防和康复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加大保障力度,医保制度更加完善。

(一)提高医保待遇。从7月份开始,将区居民住院医保年度缴费标准由原来330元/人/年提高到490元/人/年,财政补贴由原来的50%提高到60%,居民住院医保的年度支付额由10万元/人提高到16万元/人,政策范围内的平均报销比例也达到63.3%,还新增3类居民门诊特定病种,居民医保政策更加惠民。

(二)健全结算机制。在全市首次探索建立了多元化的居民住院医保费用结算管理体系,将居民住院医保与定点医疗机构“总量控制”的结算方式调整为“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为主、单病种付费为辅”。居民住院医保在区内定点医院实现了实时结算等,各项医保新举措更加便民。

(三)强化监管手段。在全市首创“医保义务监督员制度”。在全区各行业熟悉医保工作的人员中聘请了20名医保义务监督员,参与我区医保政策宣传、医保监督管理、收集和反映医保意见等工作,从而建立了社保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社会保险员驻医院进行全程跟踪、医疗保险义务监督员有效监督的行之有效的基本医疗保险监管体系。

(四)实施医药新政。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时发放药品补偿。20xx年,共预付各项药品补偿金额247.87万元,使参保人及时享受零差价的药品,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贵等问题。

三、创新稽核手段,基金监管实时有效。

(一)社保稽核不断强化。一是拟定并通过区政府实施了《禅城区社会保险待遇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积极鼓励社会公众举报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违法行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二是通过与公安户籍、计生等部门的信息数据对碰、开展实地稽核、到相关部门和单位调查取证、处理举报投诉等办法,及时查处骗领、冒领社保待遇的案件,截止至10月31日,共追回被骗领的失业保险金共计人民币11.4万元,有效维护了社保基金的安全。三是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依靠法律手段规范追缴程序,完善因违法行为造成基金损失的追缴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和法律手段相结合的能效,加大社保稽核力度。

(二)内控内审日益优化。一是拟定《业务经办风险防范制度》,落实层级审核职责,积极维护基金安全,力争在基金安全风险防范方面做全市的表率。二是拟定《财务、信息、待遇发放部门三方对帐制度》,严格控制社保业务风险点,确保基金的完整。三是深入开展各项经办业务的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送监督检查通知书,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三)资格认证全面完成。借助与公安户籍数据对碰、实地调查、邮寄信函等手段,通过电话、短信、报刊等办法,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顺利完成。截止至11月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资格认证率达到99.9%,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资格认证率达到100%。

(四)专项检查效果良好。今年,我们分阶段对禅城区17间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居民门诊医保制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纠正个别医务人员过度诊疗、串换诊疗项目等滥用居民医保基金的问题,发出整改意见通知书12份,要求相关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管理。

四、完善服务体系,经办工作夯实有效。

(一)硬件设施更加完善。按省社保局统一的服务大厅建设标准和形象标识,先后完成了祖庙分局、石湾镇分局的装修和搬迁工作。搬迁后的祖庙和石湾镇分局的办公环境舒适,窗口设置规范,服务设施完善,成为我市社保经办服务窗口的典范,省人大、市、区等领导多次莅临检查指导,我区社保经办服务形象得到全面提升。

(二)咨询服务更加专业。安排专职人员、落实专门场所、开通专门服务热线,首创社保统一咨询服务工作平台,及时接听群众来电、处理12345行政服务热线工单、回复网上留言等,有效减轻了业务科室和分局的咨询工作压力,也解决了群众咨询难等问题。截止至11月底,局咨询服务工作平台共接听群众来电60164个(月均达到5469个),处理12345行政服务热线工单2234宗,回复网上留言853条,答复率100%,在提高社保服务质量的同时,实现了咨询服务工作零投诉。

(三)数据清理及时有效。主动争取市社保局的工作支持,积极处理由于市社保及地税全责征收信息系统衔接不畅,导致在信息系统中间库堆积的大量不规范数据,共完成63562条参保人的参保历史数据清理,及时解决了因数据传输延迟导致参保人无法享受待遇等问题,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四)普法宣传更加到位。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开展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等普法宣传活动。上半年,共印制各类宣传资料近10万份、悬挂标语120条、邮寄《社会保险法》手册7500多份。与此同时,开展《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2场次,参加专题培训班8期,为《社会保险法》的实施和经办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信访维稳务实有为。制定了处置信访工作流程和预案,关注群众聚焦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各项工作预案和要情上报制度,及时有效地处置了普立华公司、欧司朗公司员工医保卡个人帐户未能及时到帐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截止至11月底,共办结各类信访件159宗,处理业务举报、投诉63宗,办结率达到100%。

五、建立长效机制,队伍建设全面加强。

一是廉政建设不断加强。根据区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各种形式的廉政教育活动,定期学习市社保局廉政专栏的内容,组织观看《机关作风建设暗访专题片》,切实抓好队伍的廉洁建设和警示教育,筑牢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

二是业务培训及时开展。制定了全年业务培训工作方案,针对社保经办业务的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共组织全员业务培训4期,开展《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5期,组织养老保险、保险关系、医疗保险等专项业务培训9期,有效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各项社保业务经办能力。

三是效能管理规范有效。认真执行《区人社局机关效能建设监察考核(试行)方案》,定期开展绩效考评,编制《禅城社保效能简报》,查摆效能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公开办事和投诉电话,及时处理各类行政投诉,确保与群众沟通渠道畅通无阻,机关作风建设全面加强。

四是党建团建有新成效。成立了区社保局党总支委员会,下设3个党支部,党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积极开展与清新县龙颈镇石东村、禅城区鄱阳村、同济社区的结对帮扶活动,慰问困难党员、群众和学生。局团支部荣获“区五四红旗团支部”,1名党员荣获“区先进共产党”称号,1名青年荣获“区青年建功立业先进个人”称号,队伍活力有效激发。

20xx年工作安排

一直以来,区委、区政府都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工作,并对社保经办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xxxx年,我局的总体工作思路是: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在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强化基金监管、做好民生实事、提升社保服务水平等方面,抓重点、攻难点,以超前的工作思维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再创禅城社保经办工作新成效。

一、实施各项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社会保险法》、新《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及时调整社保业务制度、规程和信息系统,配合开展现行法规政策的清理、修改和完善,确保各项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提高经办服务水平。

二、办好各项民生实事。一是实现居民医保跨区结算。力争在明年1月1日将区居民医保上线市社保信息大系统,实现我区居民医保跨区结算,方便参保人看病就医。二是积极做好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全面完成市政府的给我区的发卡任务,提高社会保障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加强基金风险防范。制定并严格执行《业务经办风险防范制度》、《财务、信息、待遇发放部门三方对帐》等安全防范制度,进一步规范社保经办制度,落实层级审核职责,全力维护基金安全。

四、强化社保稽核力度。以《禅城区社会保险待遇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实施为契机,充分发挥常年法律顾问的作用,积极查处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违法行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在居民住院医保方面:争取市有关部门考虑我区的实际情况,适当调高我区居民住院医保在二、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方面:争取市人社局将历年应执行未执行的养老保险政策总结归纳后,报省政府进行补调,并且在今后制定养老金调整方案时继续向待遇偏低人群倾斜,提高我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方面:充分调研,拟定完善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议,供区政府参考执行,并建议在区财力能够承受的条件下,逐年提高待遇标准。

六、切实抓好队伍管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加强干部职工的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定期开展基金管理安全教育,通过正面、反面的典型事例,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基金安全管理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

【篇二】

今年,在市委市政府、上级以及市人社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开展各项社会保险经办工作,有效维护了广大参保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

一、基础数据

(一)至20xx年12月31日止,我市各险种参保情况如下:

1.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参保323444人(在职269602人,离退休53842人),其中:企业参保在职255267人(申报缴费103171人,中断缴费152096人),离退休43597人;机关事业参保在职14335人,离退休10245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476002人(其中实际享受待遇人数149412人)。

2.参加职工医疗保险140648人,享受医疗保险待遇43390人;城乡居民724423人,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2637。

3.参加失业保险80380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1433人。

4.参加工伤保险94159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533人。

5.参加生育保险91717人,享受生育医疗待遇2955人,享受生育津贴待遇740人。

(二)20xx年1至12月各险种收支情况如下:

1.职工养老保险征收83046万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71710万元,机关养老保险11336万元),支付126736万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99857万元,机关养老保险26879万元);城乡养老保险征收4378万元,支付20610万元。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征收32033万元,支付34260万元;城乡医疗保险征收47514万元;支付39200万元。

3.失业保险征收2094万元,支付1118万元。

4.工伤保险征收1331万元,支付1149万元。

5.生育保险征收1094万元,支付1018万元。

(三)至20xx年11月30日止,完成20xx年度上级下达任务情况:

1.参保任务完成情况

我市职工养老保险完成参保任务307000人的105.3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完成参保任务476000人的100%;城(乡)镇基本医疗保险完成参保任务865000人的100.01%,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完成参保任务133000人的105.75%;失业保险完成参保任务80500人的99.88%;工伤保险完成参保任务91080人的103.43%;生育保险完成参保任务79000人的116.10%;

2.征收任务完成情况

我市职工养老保险完成征收任务94798万元的87.60%,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完成征收任务63947万元的112.14%,机关养老保险完成征收任务30851万元的36.7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完成征收任务33500万元的95.62%;失业保险完成征收任务1805万元的116.01%;工伤保险完成征收任务1251万元的106.31%;生育保险完成征收任务1085万元的100.92%。

二、主要工作

(一)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的规定,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自20xx年10月1日起实施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工作总额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8%;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工作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4%。

结合江门市有关文件规定,为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顺利开展,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经我市人社局同意,书面向市编委申请增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人员编制及业务股室(待批);二是做到按时、按质顺利完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信息采集和登记;三是组织相关负责人员学习《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经办保密工作制度》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条文;四是积极参加江门市组织的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业务培训;五是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系统上线测试运行;六是加强与江门市社保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保证信息数据准确、畅通;七是积极参与江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方案研讨,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八是定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20xx年,已进行参保登记的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共118个,在职在编人员3422人,退休退职人员2773人;已登记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共251个,在职在编人员8785人,退休退职人员5958人;已登记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共64个,在职在编人员2399人,退休退职人员1234人;已登记省属及中央驻各市(区)单位共11个,在职在编人员782人,退休退职人员591人。

(二)做好养老、医疗保险待遇核发工作

1.做好养老待遇的调整、发放和离退休人员年审工作

20xx年,我市新增企业离退休人员2994人,新增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330人,新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人员13595人,各项养老待遇做到准确、及时、足额发放。

按照省、市关于养老金调整的要求,我局做好养老金调整的信息录入、核查校验、银行划拨、政策宣传和统计汇总等工作,养老金调整自20xx年1月起执行。共有42481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列入养老金调整,月人均增加122.5元,调整前月人均基本养老金1674.45元,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1796.95元,对比上调7.32%;对6300名年龄满7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发放1200元;此次调整为我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2连调”。共有9393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列入养老金调整,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271.04元,调整前月人均基本养老金1680.77元,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1951.81元,对比上调16.13%;对3142名年龄满7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发放1200元。

按照《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江人社发〔20xx〕285号文)的要求,我市从20xx年1月起调整城乡居民养老金,共有145304人列入调整,调整前100元/人,调整后110元/人。

我市从3月起开展本年度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年审工作,需年审认证的企业离退休人员41045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9938人。截至20xx年6月30日,已认证的人员48848人,未通过认证的2135名退休人员。截至12月15日,仍有901名退休人员未通过认证。

2.做好医疗保险待遇发放工作

20xx年,在医疗机构办理职工医保实时结算22169人次,在医疗机构办理城乡医保实时结算104084人次,报销金额合共47993.76万元;在我局办理医保报销13816笔,累计报销金额5120.996662万元。在我局办理门诊慢性病登记6681人次,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7247人次。

(三)推进“邑门式”服务改革

按照市政府推行“邑门式”行政(公共)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和进度安排,我局在推动“邑门式”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具体为:一是对江门市“邑门式”服务事项的通用目录进行梳理,制定了《xx市“邑门式”综合服务事项目录梳理表》,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标准和我市的实际界定入驻到各镇公共服务中心的服务事项;二是做好每一项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指引手册的编制工作,对于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以及监督检查等每一环节制定规范的流程,实现每一项服务事项标准化、模式化;三是制作了450多页的业务培训ppt授课文档,分批次对各镇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学员通过课堂培训和课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掌握经办技能;四是积极与江门市社保局及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各项服务事项和解决工作推行中存在的问题。

至12月底,我局入驻到各镇公共服务中心的邑门式服务事项114项,编制业务指引和办事指南228项,编制业务培训材料7套,共455页。至此,我局已基本完成“邑门式”服务的前期工作。

(四)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工作

1.落实基金预警、风险预警通报机制

实行月通报制度,每月将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人次、人数及其同期增长率、基金支付数据等情况报送市政府、人社、财政、卫计等部门。定期召开医疗保险基金监管部门联席会议,通报基金营运情况,听取各联席会议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做好医保管理工作。

2.加强稽核、审核工作,提高医疗保险监管能力,加大对医疗保险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一是发挥大病保险驻院代表的作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及参保人就医行为的监督,常态化组织医学专业的工作人员联同大病保险医保专员查阅病案;二是利用社保信息系统和医疗保险智能审核监管系统进行监管,对定点医疗机构上传的结算信息进行审核分析,对异常检查和用药、长时间住院、多次住院等数据进行监控,对基金支出增长异常的定点医疗机构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对社保信息系统发现的疑点和社会举报投诉的问题及时核实,20xx年,共对6家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疑似违规行为的856条数据进行处理,扣除不合理费用1.59万元;三是采取日常探访、突击检查、月度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的监管,并加大对医保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20xx年,共对我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普通住院和特殊门诊专项检查215次,不予支付金额24.09万元,根据《医疗服务协议》规定扣罚104.36万元;四是严格审核各类证明、发票等申报材料,审批特定病种证、异地就医等业务申请;五是建立异地医疗机构异常医疗费用协查机制,对大额住院医疗费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明原因意外受伤、不明确的检查项目等通过异地机构协助核查,20xx年经广东省财政厅票据中心核实1名参保人的医疗收费收据为伪票,经异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实1名参保人的医疗收费票据无效,对上述两名参保人的报销不予支付。

(五)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xx省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上级部门《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时间安排和公开标准,我局按时、按质、按量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配合和协助市人社局制定20xx年的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及在全市18个镇、工业园和企业开展社保信息公开;二是每个内设部门设置1名信息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点到位,实现常态化管理;三是建立信息公开月度任务机制和月通报机制,每月向局各部门定量下达编写和上报工作信息任务,并于每月底进行全局通报,对工作任务不完成的部门,实行分管领导督办制度;四是加强社保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发布和更新的办事指南、须知,以及披露社会保险重要信息数据等内容,定期向市信息中心报送网站信息更新情况,现时已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开放性的信息427条,比xxxx年净增73条,在本局1-4层大厅的自助服务机的网络上发布开放性的信息135条;五是在完善服务大厅各项信息公开服务,设立咨询专岗、宣传小册子取阅处、一次性告之事项取阅架、办事指南宣传栏和设置外墙led宣传显示屏等,增强信息公开的渠道、增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及增加信息公开的数量。六是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周边各市社保局信息公开部门沟通,确保与上级部门统一公开标准,学习各市的先进做法和经验,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系统、规范开展。

(六)贯彻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政策

根据《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xx〕4号)的规定,本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之月至本通知实施之月(20xx年5月1日)存在未参保缴费时段,且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可申请一次性缴纳该未参保时段的养老保险费。

群众对该项政策关注度很高,反应较踊跃,为了使该项优惠政策执行到位,我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本地电视台进行宣传,并派出相关负责人现身电视节目解读政策;在社保局增设政策宣传栏,张贴相关文件和温馨提示,公布补缴条件和标准;增聘工作人员2名,并从局其他部门调遣工作人员2名,加派人手应对大批参保人补缴需求;增设前台业务窗口,设置排队护栏,购置扩音器,改善办事大厅通风系统等措施,确保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能够准确、便捷办理补缴。

20xx年,我局共接待前来咨询9000多人次,其中已办理开单手续2405人,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的2331人。

(七)做好业务档案工作

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关于实行社保业务档案信息化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重点加强业务档案影像化工作和历史档案清理工作。

在档案影像化工作方面:一是建立全局影像化工作通报制度,每月对各部门的档案整理情况进行通报,对于工作进度不理想的部门,由局领导督办,并在全局范围内通报批评;二是按工作量合理设置岗位,发挥档案工作人员的特长,调配影像化技能较强、计算机操作熟练的工作人员从事影像化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实行月度任务机制,每月对影像化工作人员分配定期定额的工作任务,保证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四是共4次派出8名档案工作人员到江门市局学习业务档案工作规程、要求和标准,及具体的档案操作方法,及参加广东省社保局举办的业务档案培训班;五是做好影像化硬件建设,升级影像化电脑3台,增设影像化扫描机1台、打印机1台设备、空调机1台。

在历史档案清理工作方面:一是增加人手,增聘3名档案工作人员,加强整理积压档案;二是加强硬件建设,增加历史档案装具22套,增设整理电脑2台、打印机1台、空调机1台、大型干粉灭火器1个;三是加强档案清理工作督导,指定专人对档案整理工作进行监管,做好岗位调整和工作任务安排,保证清理工作进度;四是定期邀请市档案局的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20xx年,共影像化处理的业务47672笔,归档1410卷,历年累计归档17026卷。

(八)开展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规定,我市行政区域内承接建设项目的所有施工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从20xx年1月起,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应按规定全部参加工伤保险,20xx年底前,建设项目基本实现全部参保。

为了推进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应保尽保,我局加强与市人社局、住建局、地税局、安监局等多部门联动,建立对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联动管理机制;多次组织工伤保险业务工作人员参加江门市人社局、社保局举办的专题培训,相关业务部门也根据自身的特点以部门为单位进行分散学习,以提高工作人员掌握和解读政策的业务水平。

20xx年,我市共有49家建筑业单位办理了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在医院实时结算工伤医疗费用2笔,累计报销金额2.85万元,在我局办理工伤医疗费用1488笔,累计报销金额1099.3万元。

(九)推进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算工作

我局加强了与市人民医院、保健院、城区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和汶村镇中心卫生院等5家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作,在报销程序、费用结算、数据交换、业务指引等方面加强联动,并重点在实现生育保险基层结算方面着力,确保全市实时结算工作的顺利开展。

20xx年,在我市5家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算生育医疗费用10479笔,累计报销金额513.26万元。在我局办理报销生育医疗费用10676笔,累计报销金额369.66万元;办理生育津贴726笔,累计发放津贴418.56万元。

(十)贯彻执行按病种付费工作

根据《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工作安排,为确保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的顺利实施,我局成立了由局长、副局长分别担任正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xx市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实施工作小组;对我市有关定点医疗机构传达按病种付费的政策要求、工作思路和进度安排;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的有关病种、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人次均费用、icd编码等情况进行了收集、统计和测算,确定我市实施按病种付费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和病种付费的具体标准,并报送江门市局统一向社会公布。20xx年,我市共有2家定点医疗机构7个病种实施了按病种付费。

(十一)做好社保费率调整工作

为扶持我市企业发展,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粤人社规〔xxxx年〕8号)规定,从20xx年3月起,我市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规定的2%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费率由1.5%降至0.8%,个人费率由0.5%降至0.2%,政策执行期至2022年底。根据《关于实施工伤保险费率优惠政策的通知》(江人社发[xxxx年]570号)规定,xx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对工伤保险费率实施优惠政策,全市一、二、三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均进行调整,各用人单位在xxxx年社保年度原执行工伤保险费率的基础上下调0.05%;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江人社发〔20xx〕180号)的规定,从7月起,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分为八类,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基准费率由低到高分别为各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4%、1.5%。

(十二)做好城乡医保宣传和发动工作

根据《江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江府〔xxxx年〕16号)的规定,每年10月至12月为城乡医保扣费期,今年我局配合人社局和各镇社会事务中心,利用宣传媒体发布参保公告,通过银行做好扣费反馈,对于扣费失败的人员,告知各镇社事中心,并通过电话、发送短信、告示栏公开等方式通知,确保按时完成全市参保工作目标任务;同时鼓励城乡居民使用社保卡扣费,提高社保卡使用率。至12月底,我市共成功扣费8次,我市xxxx年城乡医保总参保人数710103人,其中城镇居民77927人,农村居民631164人,各类学生1012人。

(十三)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20xx年较之前相比,信访案件总体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法律、法规和政策逐步健全和完善,条文清晰、明确,矛盾减少。但来访案件稍有上升,主要是参保和享受待遇的人员增多。来信和来访的内容主要以医保待遇所占比重较大,以及重访上访现象较为突出。

当前我局信访工作的重点问题:一是参保人反映医保报销问题较多,今年我局已增加医保经办人员数量,优化窗口的设置和简化办理环节,同时做好对群众的解释工作,提高报销效率;二是原xx市百货公司职工黄雪云长达1年的缠访、闹访问题,此案我局已向市政府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了情况,并按市领导批示,做好耐心解释劝说工作,同时积极商信访、公安、所属镇等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为了加强来信来访工作,今年我局通过媒体、网站、基层工作点加大了政策的宣传力度;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各种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加强了岗位责任制,从受理、批转、承办、督办层层落实责任;加强与市信访部门协调、沟通和互动,保证信访处理合法、高效。

20xx年,我局处理有来信案件83件,重点来访案件约50多件,每件信访做到按规办理、有案必复、按时回复。

(十四)启动基本医疗保险第三方评估工作

为进一步发挥有关医学专家对我市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的技术支持作用,加强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经办管理,减少过度医疗行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实现基金良性运行,我局成立了xx市医疗、生育、工伤保险专家库,启动基本医疗保险第三方评估工作,并通过外聘专家参与家庭病床建床申请、生育保险高额医疗费用审核、定点医药机构评审、异常费用和疑难案例审查以及相关医疗保险管理咨询等工作,提高了医疗保险的经办效率和经办水平。

(十五)继续做好社保关系转移业务和退伍兵社保接续工作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社会保险的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三个险种可办理转移。20xx年,我市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1516人次,转移金额2111.87万元,其中办理转入834人次,转入金额1115.11万元,转出682人次,转出金额996.76万元。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713人次,转移金额13.92万元,其中办理转入393人次,转入金额13.92万元,转出320人次。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接续180人次,其中办理转入107人次,转出73人次。

20xx年,全市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2人次,转移金额0.91万元。办理军人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衔接268人次,转移金额550.70万元。

三、存在问题

(一)社会保险机构人力不足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新生育保险、机关事业单位新养老保险的实施,生育保险、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的继续扩大,以及稽核检查、档案影像化、信息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改革、一次性补缴等业务的相继开展,我市社会保险服务人群骤增,人手严重不足,业务量增长与工作人员增长严重失衡。目前我市户籍人口98.3万人,我局实有在编人员30名,社保经办服务人数比为1:29800,远低于国家规定的1:9800,服务比例居江门各市区之首。

(二)医保基金支付压力大

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率仍然高企,人次均医疗费用增长过快,医保基金支付压力大,财政兜底风险极大,医疗保险费用支出控制迫在眉捷、日常管理力度亟待加强。

(三)办公经费紧张

由于经济大环境的影响,市财政资金安排有所缩减,造成我局办公经费紧张,一些困难和问题仍未解决,急需资金支持,如聘请工作人员、办公楼外墙维修工程、档案设备升级等。

(四)部分业务问题有待解决

政策指引和业务系统有待完善,如参保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仍在企业以员工的名义继续参保,这类人员的缴费年限确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信息系统中部分镇级经办人员无法查询辖区内全部的参保人员;对于江门市内多个市区之间存在多个参保号的,没由规定统一办理并号的部门等一系列业务上的问题。

四、20xx年主要工作计划

(一)加强社会保险机构队伍建设

通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的契机,积极申请增加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做好公务员招录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扩充经办队伍;发挥我局就业见习基地作用,增聘就业见习毕业生。

(二)继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和结合江门市有关文件规定,我局将加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的资源投入,保证机构、人员、资金、场地到位,加强与编办、地税局、财政局的配合和联系,按照省和市的进度安排,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工作,定时汇报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确保“邑门式”基层服务顺利推进

按照xx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将认真总结前阶段工作,积极配合各镇公共服务中心做好“邑门式”服务的人员培训、业务指导、经办窗口设置、信息系统对接等工作,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各镇政府联系和协作,协助市政府全面铺开“邑门式”服务。

(四)继续加强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管理

加强与卫计局、大病保险承保单位等部门协作,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文件规定;加大对住院探访和专项检查方面的人、财、物投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派驻医保专员的指导和培训,充分发挥驻院代表的监督作用,实现检查常态化;启用智能监控系统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数据实行动态管理;加大对违反医保管理规定的机构和人员的处罚力度;加强医疗保险职能部门的联动管理,建立例会和通报制度;加强社会举报监督,建立举报投诉和骗保举报奖励制度。

(五)做好养老保险基金风险预警分析

随着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数日益增加,我市养老抚养比逐年下降,基金累计可支付月数已接近风险警戒线今后要及时向政府、人大、政协上报养老基金风险数据,并协助市人社、地税、财政及江门上级部门做好养老基金平衡工作。

(六)推进社保信息公开工作

加大社会保险信息公开的力度,提高信息数据质量,保证公开及时。加强社保门户网站建设,将网站定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实现专版、专栏、专人负责;增强服务窗口公开功能,增设资料取阅处,增加电话咨询热线;改进和扩充各办事大厅的政务公开栏,增强户外led显示屏的宣传效应。

(七)做好业务档案工作

加大资金投入,改进档案工作,解决存在问题。一是聘请工作人员,增加人手;二是更换工作设备,缩短操作时间,提高劳动生产率;三是改善档案存放条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档案室符合“九防”标准;四是合理设定工作流程,科学安排工作任务,认真吸取经验和教训,努力解决档案积压问题;五是做好档案影像化下基层工作,扩大镇级档案影像化的范围;六是结合工作实际,采取科学方法,探讨档案工作外包的可能性。

(八)依法做好信访维稳及诉讼、复议工作

努力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和业务水平,加强与人社、信访、政府热线、法制、公安等部门沟通,妥善处理涉访涉诉信访案件。

(九)继续推进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实时结算

继续加大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实时结算宣传力度,加强对生育保险定点机构和工伤保险定点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扩大实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

(十)做好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工作

加强与市卫计局协作,加大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强化对单病种付费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指导;统计和收集医疗服务数据,制定我市医疗保险总额指标分解方案,做好总额控制指标的确定、分解和调整工作;将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改革有关内容和监控指标纳入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加强对我市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管理。

(十一)开展工伤、生育保险住院探访

申请专项资金,招标住院探访承保单位,专职于对工伤、生育住院的参保人进行上门探访,核实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的身份和住院有关情况,为参保人提供工伤、生育保险政策咨询及相关指导。

(十二)深入开展医疗保险第三方评估工作

根据我市医疗、生育、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和经办管理业务的需要,按照外聘专家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医疗保险专家库的专家,定期或不定期对家庭病床建床申请、生育保险高额医疗费用审核、定点医药机构评审、异常费用和疑难案例等进行评估检查,以及开展医疗保险管理咨询。

(十三)继续做好补缴工作

合理安排人手,加强经办人员廉政教育,加强岗位业务水平培训,完善各个审批环节,认真把好审核关口,强化各项内控监督制度和措施,保证一次性补缴办理依法、依规。

(十四)提高社保卡的使用率

加强对参保人使用社保卡的宣传和引导,落实使用社会保障卡扣费和发放养老、医疗等相关待遇;加强与财政、税务、民政、农业等部门沟通,借鉴社保卡成功试点跨部门发放待遇的经验,逐步扩大社保卡应用范围。

(十五)继续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工作

协助市人社局继续做好社保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扩面氛围和增强群众参保意识;加强与各镇政府、地税、工商等职能部门联动,共同制定扩面措施,做好基层扩面督导工作。

(十六)提升社保经办服务质量

加强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培训,完善首问首接、一次性告知、办结等服务制度,建立培训、考评、反馈三为一体的经办服务绩效体系,并通过“两学一做”实践教育,提高党员干部道德素养,培养业务能手,并通过互帮互学方式,不断提升我局的软实力,创建优质、高效的服务窗口。

第5篇 2022年基金监督管理科工作总结及2022工作计划

2022年基金监督管理科工作总结及2022工作计划

2022年基金监督管理科成立以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各科室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工作得以稳步有序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现将2022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2022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保基金和就业再就业资金监管内控管理制度和办法,确保基金和资金管理和操作流程的规范性。

为进一步规范各项基金及就业再就业资金支出,防范基金风险,根据各项支出特点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局党组的安排下,在相关科室的支持协助下,重新组织修订完善了社保基金各项支出及就业再就业资金具体操作流程,确保了基金管理和各项操作流程的规范性,有效防范操作风险。

(二)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社保基金和就业再就业工作实际,拟写了《清镇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清镇市社会保险基金和就业再就业资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并及时呈报市有关领导审阅,并及时开展了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三)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2、严格按照有关操作流程对就业再就业资金及社保基金各项支出进行审核,并深入企业进行实地核查。一是从5月份以来,认真审核每一笔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各项支出;二是每月下旬按时会同社保局退休科审核拟退休人员资料,并对拟退休人员有关情况深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保证拟退休人员符合退休条件,确保基金支出安全完整;三是对2022年每季度、每月的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有关支出进行审核;四是及时组织召开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管理联席会议,保证有关资金的及时拨付。 3、加强与社保局、就业局相关部门的业务工作对接,对各项基金和资金操作流程各环节内容进行熟悉了解,以便更能结合实际开展监督工作,使监督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基金和专项资金安全。

4、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社保基金和就业再就业资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及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等。

5、加强对农村劳动力及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对2022年、2022年、2022年农村劳动力培训及经费拨付情况进行了详细核查并及时报告检查情况。二是对2022年每期开班培训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及时填写培训质量统计表,及时准确了解每期培训质量等情况。

6、对各乡镇劳动力分市场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一是会同市财政、审计有关部门对百花湖乡劳动力分市场建设工程进行验收。二是对新店、卫城、流长劳动力分市场建设有关事宜进行现场查看。

(四)其他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按时向局办公室报送科室工作动态信息、工作周报、月报及工作总结。二是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及本局组织的有关活动。三是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的学习

(一)深刻认识基金和就业再就业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职能定位,不断加强监管人员的从业素质。

社会保险基金和就业再就业资金的管理使用具有很强的政策性、规定性和严肃性,只有熟悉掌握社保基金及就业再就业资金各项法律法规及实际业务操作流程,才能真正发挥基金监督管理职能,确保基金及就业再就业资金安全运行。工作之余,基金监督管理科科室人员学习了大量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基本掌握有关业务处理要点及监督管理过程中应重点监督内容。

(二)积极参加我局“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各项学习活动,切实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双促进”。

三、基金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由于目前基金管理尚未制定统一规范的监管体系和就业再就业资金会计核算办法尚需进一步完善,在基金监督管理中发现仍存在一些问题,如:财务内控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业务操作还需进一步规范等。

(二)由于就业再就业资金及社保基金有关政策和规定较多,加上自身时间有限,对社保及就业工作的具体业务操作流程尚在熟悉中,导致对有关政策的把握尺度不准,基金监管工作力度不够,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主要是从社保

基金征缴、社保基金各项支出以及社保基金节余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如何有效监督基金征缴、各项支出以及基金节余一直是基金监督工作中的重点内容。在工作量较大、人员较少的条件下,要真正做到对每笔基金征缴、支出进行有效监督还存在一定困难。

(四)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与社保和就业部门有关人员的交流沟通还不够,对一些问题的处理上沟通还需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绷紧“安全弦”。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再学习再教育”学习活动,将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加强各项业务知识的学习。二是基金监督管理科作为我局内设监管部门,下一步将大力配合社保和就业部门监管好社保基金和就业再就业资金,从每一个细节上防范基金和资金风险,确保基金和资金安全。三是积极加强与社保和就业部门的沟通协调,在日常工作中切实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全心全意为相关部门服务。四是完善科学合理内部管理制度,在监督管理上确保无误。加强现场监督,强化内控管理,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完善业务审核制度。五是建立基金要情报告制度,不断提高基金管理透明度,保证基金安全。六是根据就业再就业资金和社保基金各项支出特点,制定规范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定期不定期对各项支出进行现场调查,确保资金安全。七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社保基金和就业再就业资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真正提高管理社会保险基金和就业再就业资金的重要性认识。八是大力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基金安全。

第6篇 xxxx年县住房基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范文

在县房管局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县住房基金管理中心围绕年初县局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住房公积金工作,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归集扩面工作力度,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检查,主动关爱弱势群体,服务住房保障,各项业务指标全面超额完成,全县住房公积金制度呈现出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

一、全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情况

全县归集住房公积金突破3000元,达3300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10%,同比增长57.9%;期末全县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达15500万元,余额同比净增2611万元。,发生归集业务单位940个,涉及职工人数45781人,全县新增开户单位90个,新增开户人数2411人;按归集数额计算,覆盖率达87.9%。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全县提取住房公积金700万元,占当年归集额的21.2%,同比增长47.3%。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

全县公积金贷款发放职工达1220户,同比增加280户;全县新发放贷款370万元,帮助中低收入职工解决购房面积达109800平方米,同比增长15%;当期发放贷款占当期归集额的112%;年末贷款总额达11700万元,同比增加2100万元,增长21.8%。全年收回历史贷款1600万元。

(四)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情况

全县公积金业务收入达550万元,较上年增长2.6%,全县公积金业务支出540.4万元,较上年增长2.1%,收支相抵,全年公积金增值收益为6万元,较上年下降37.5%。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稳步扩大,归集额较快增长。

1、全面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坚持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稳定资金来源。今年以来,中心把归集工作作为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持续加大《条例》宣传力度,使住房公积金制度深入人心。坚持归集目标责任考核制、分片包干制、通过清欠补漏等一系列切合我县实际的方法和措施,巩固现有归集基础,同时充分利用工资自然增长、规范缴存比例的有利因素,促进住房公积金归集额较快增长。截止12月底,已有172个单位,8097人与中心建立公积金缴存关系。全年归集总额330万元,突破历史最高水平。

2、归集扩面工作取得新进展。通过宣传启动、行政推动、政策带动、氛围促动、服务互动,有力地推动了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全年新增归集单位9家,职工241多人。同时,全县有17家单位补交以前年度欠交的的住房公积金27.9万元。

3、加大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力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针对有些单位不缴、停交断交的情况,中心安排专人多次上门进行宣传,通过努力,使运管所、电灌局、科技局等50家停缴单位续缴了公积金,金额达110.2万元。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发展较快。

1、坚持科学发展的观念,加大个贷发放力度。本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要求,始终坚持把发展个人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巩固住房公积金制度生存发展的基石来抓。根据住房市场发展和职工贷款需求的变化,积极稳妥的调整个贷政策,彰显政策优势,努力扩大市场份额,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个贷规模。元至12月向122户职工发放住房贷款3700万元,帮助中低收入职工解决购房面积达109800平方米,同比增长15%;

2、规范办贷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为方便办贷职工,根据工作实际,中心制定了《贷款受理环节表》,对个贷业务受理全程、受理事项、受理时限等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对符合贷款条件的,限时给予办结。并根据我县住宅新购价格及办贷职工的实际需要,将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调整为30万元。

3、完善贷款制度,积极防范贷款风险。认真落实贷前审核责任制,健全贷中抵押管理责任制,贷后强化催讨责任制,抓好贷款风险的分析、控制以及逾期贷款及时收工作,将贷款逾期率控制在规定范围以内,较好地保证了个贷质量。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更加规范。

1、加强规章制度的建设。是我县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的“规范管理年”,是我县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由单一追求住房公积金量的积累向规范化管理过渡的重要一年。今年以来,中心进一步加大了规范管理的工作力度,其中重要一点是通过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来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继完善和出台了《住房公积金归集办法》、《绩效考核办法》、《财务工作规则》及《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以促进住房公积金规范管理,实现队伍专业化、工作标准化、管理制度化的目标。

2、按照《条例》要求实行规范化运作。深入分析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健全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与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同时强化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加强与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交流,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按照有关规定,提高公积金管理信息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3、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健全风险控制机制。以加强内部控制为重点,完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优化业务流程,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实行重点监控,进一步提高抗风险能力和规范化管理程度,确保资金安全运行。积极探索操作与管理分离、管理与监督分离的业务办理新模式,形成了较完善的内部监控体系。

4、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按照年初县局下达的年度归集使用计划,实行指标分解管理,与各岗位人员签订责任书,落实目标任务。按季度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督办、统计分析和信息反馈,不断研究新问题,适时采取新对策,确保工作目标的完成。

5、加大整改力度,确保盘活不良贷款。针对xx年以前老贷款,制定切实可行的收回措施。今年以来,共收回历史贷款160万元,其中逾期贷款36万元。

(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服务观念进一步增强。

1、深化政务公开,增强管理透明度。以广大缴存住房公积金对象为中心,充分尊重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宗旨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创建服务型机关。不断拓宽政务公开的形式,自觉将政务和业务行为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增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2、牢固树立服务理念,紧紧围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管好住房公积金”的工作思路,切实为广大职工提供优质的服务。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首办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事期限,进一步便民利民。

3、坚持以提高干部综合素质、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增强公仆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廉洁意识为目标,以解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努力营造“文明、勤政、务实、高效”的单位形象,努力把中心真正建成上级部门放心、广大职工满意的“窗口单位”。

(五)抓好党组织建设,发挥职能作用。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抓好党的思想建设。

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在健全和完善学习制度的基础上,保证了领导干部学先一步、学深一步,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学习做到了有领导、有计划、有时间保证、有措施、有检查,并在理论联系实际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通过学习,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提高了拒腐防变的能力,树立起了马列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切实抓好党总支的基层组织建设,以新的思路、新的方式、新的姿态落实党务工作。一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按规定及时召开党员大会、总支会议和党小组会议,确保党组织生活的正常开展。二是抓好廉政制度的落实。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反腐倡廉、行风评议等活动,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拒腐防变能力。并认真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今年以来,我中心没有发生一起违规资金使用行为。并严肃财经纪律,健全监督机制,时刻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三是做好党费收缴工作。设立党费帐户,指定专人负责,保证党费及时足额收缴和上交。

(六)拒腐防变,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今年以来中心一直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范资金风险放在重要位置。一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构筑资金安全和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中心结合上级通报的有关领导干部腐败案件、近年来全国公积金中心发生的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做到警钟长鸣,坚守底线,筑牢思想上的反腐防线。二是认真落实责任制。中心各部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结合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体中层干部进行公开述廉,组织职工评议,接受职工监督。三是落实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严格按照要求,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接受组织的监督,并将报告范围扩大到全体中层干部。中心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廉政知识竞赛活动,并对优胜者给予表彰。

三、存在问题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目前全县公积金管理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积金事业的发展。

财政补贴不到位

但由于我县行政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补贴资金一直未能纳入财政预算,95年至今是分文未补,财政补贴不到位成为制约我县住房公积金归集发展的重要因素。干部职工无法正常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群众对此意见很大。

第7篇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年终总结

20xx年,我们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区人社局的工作部署,坚持科学发展,锐意开拓创新,各项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亮点、有成效,全面完成年初制定的总体目标任务。

一、坚持人本理念,社保新政惠民利民。

(一)全民养老基本实现。结合我区城市化水平高的实际,创造性地设计了“新居保”制度,将全体城乡居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范围。按照分两步走的要求,于2022年将全区农村居民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居民参保率达到97.8%,名列全市第一。在此基础上,从20xx年1月起,率先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将区城镇居民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范围,全区4900多名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直接享受了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我区真正进入了全民养老时代,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二)社保待遇显著提高。与上一年度相比,各项社保待遇均有大幅提升。2月,调整我区2022年底前已按月领取和20xx年1至6月首次领取伤残津贴人员的工伤伤残津贴,调整后人均伤残津贴为1523元/月,增幅11%。3月,提高我区8.19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153元,人均达到1432元/月。3月,提高我区近6000名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人均月增144元,人均达到880元/月。

(三)历史问题妥善解决。深入解决早期离开企业人员社保问题,严格政策把关,继续做好早期离开企业人员的档案审核、确认、缴费、待遇审批等一站式服务。特别是针对早期离开镇属企业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补缴办法,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截止至11月30日止,全区累计办理2026名早期离开企业人员社保补缴业务(其中1091人申领了养老保险待遇),补缴社保费2025万元,有效解决了早期离开企业人员老有所养问题。

(四)社保覆盖不断扩大。延期执行“3545”人员社保费补缴政策,精心组织我区城乡居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截止至11月底,共办理了3109名“3545”人员的社保费补缴手续,为2819名城乡居民办理了企业养老保险参保手续。与此同时,积极协助地税部门开展社保扩面工作,督促企业为未参保的员工补缴社保费,共办理2520名企业员工社保费追溯补缴业务,追缴社保费2140万元,切实保障了参保人的合法权益,并进一步扩大社保覆盖面。

(五)社保转移有序开展。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的政策规定,按规定流程和时限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并强化跟踪服务,确保参保人社保关系转移接续顺畅。1至11月,全区共办理社会保险转出2124人,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303人,受到参保人的高度评价。

(六)工伤预防成效显著。按照国家新《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要求,及时新增、调整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基金支付标准,工伤死亡待遇标准增加了近20万元/人,提高一次伤残补助金计发标准,增加工伤人员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等基金支付项目等等,表彰了一批工伤预防(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全区工伤预防和康复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加大保障力度,医保制度更加完善。

(一)提高医保待遇。从7月份开始,将区居民住院医保年度缴费标准由原来330元/人/年提高到490元/人/年,财政补贴由原来的50%提高到60%,居民住院医保的年度支付额由10万元/人提高到16万元/人,政策范围内的平均报销比例也达到63.3%,还新增3类居民门诊特定病种,居民医保政策更加惠民。

(二)健全结算机制。在全市首次探索建立了多元化的居民住院医保费用结算管理体系,将居民住院医保与定点医疗机构“总量控制”的结算方式调整为“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为主、单病种付费为辅”。居民住院医保在区内定点医院实现了实时结算等,各项医保新举措更加便民。

(三)强化监管手段。在全市首创“医保义务监督员制度”。在全区各行业熟悉医保工作的人员中聘请了20名医保义务监督员,参与我区医保政策宣传、医保监督管理、收集和反映医保意见等工作,从而建立了社保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社会保险员驻医院进行全程跟踪、医疗保险义务监督员有效监督的行之有效的基本医疗保险监管体系。

(四)实施医药新政。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时发放药品补偿。20xx年,共预付各项药品补偿金额247.87万元,使参保人及时享受零差价的药品,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贵等问题。

三、创新稽核手段,基金监管实时有效。

(一)社保稽核不断强化。一是拟定并通过区政府实施了《禅城区社会保险待遇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积极鼓励社会公众举报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违法行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二是通过与公安户籍、计生等部门的信息数据对碰、开展实地稽核、到相关部门和单位调查取证、处理举报投诉等办法,及时查处骗领、冒领社保待遇的案件,截止至10月31日,共追回被骗领的失业保险金共计人民币11.4万元,有效维护了社保基金的安全。三是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依靠法律手段规范追缴程序,完善因违法行为造成基金损失的追缴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和法律手段相结合的能效,加大社保稽核力度。

(二)内控内审日益优化。一是拟定《业务经办风险防范制度》,落实层级审核职责,积极维护基金安全,力争在基金安全风险防范方面做全市的表率。二是拟定《财务、信息、待遇发放部门三方对帐制度》,严格控制社保业务风险点,确保基金的完整。三是深入开展各项经办业务的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送监督检查通知书,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三)资格认证全面完成。借助与公安户籍数据对碰、实地调查、邮寄信函等手段,通过电话、短信、报刊等办法,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顺利完成。截止至11月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资格认证率达到99.9%,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资格认证率达到100%。

(四)专项检查效果良好。今年,我们分阶段对禅城区17间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居民门诊医保制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纠正个别医务人员过度诊疗、串换诊疗项目等滥用居民医保基金的问题,发出整改意见通知书12份,要求相关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管理。

四、完善服务体系,经办工作夯实有效。

(一)硬件设施更加完善。按省社保局统一的服务大厅建设标准和形象标识,先后完成了祖庙分局、石湾镇分局的装修和搬迁工作。搬迁后的祖庙和石湾镇分局的办公环境舒适,窗口设置规范,服务设施完善,成为我市社保经办服务窗口的典范,省人大、市、区等领导多次莅临检查指导,我区社保经办服务形象得到全面提升。

(二)咨询服务更加专业。安排专职人员、落实专门场所、开通专门服务热线,首创社保统一咨询服务工作平台,及时接听群众来电、处理12345行政服务热线工单、回复网上留言等,有效减轻了业务科室和分局的咨询工作压力,也解决了群众咨询难等问题。截止至11月底,局咨询服务工作平台共接听群众来电60164个(月均达到5469个),处理12345行政服务热线工单2234宗,回复网上留言853条,答复率100%,在提高社保服务质量的同时,实现了咨询服务工作零投诉。

(三)数据清理及时有效。主动争取市社保局的工作支持,积极处理由于市社保及地税全责征收信息系统衔接不畅,导致在信息系统中间库堆积的大量不规范数据,共完成63562条参保人的参保历史数据清理,及时解决了因数据传输延迟导致参保人无法享受待遇等问题,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四)普法宣传更加到位。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开展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等普法宣传活动。上半年,共印制各类宣传资料近10万份、悬挂标语120条、邮寄《社会保险法》手册7500多份。与此同时,开展《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2场次,参加专题培训班8期,为《社会保险法》的实施和经办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信访维稳务实有为。制定了处置信访工作流程和预案,关注群众聚焦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各项工作预案和要情上报制度,及时有效地处置了普立华公司、欧司朗公司员工医保卡个人帐户未能及时到帐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截止至11月底,共办结各类信访件159宗,处理业务举报、投诉63宗,办结率达到100%。

五、建立长效机制,队伍建设全面加强。

一是廉政建设不断加强。根据区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各种形式的廉政教育活动,定期学习市社保局廉政专栏的内容,组织观看《机关作风建设暗访专题片》,切实抓好队伍的廉洁建设和警示教育,筑牢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

二是业务培训及时开展。制定了全年业务培训工作方案,针对社保经办业务的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共组织全员业务培训4期,开展《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5期,组织养老保险、保险关系、医疗保险等专项业务培训9期,有效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各项社保业务经办能力。

三是效能管理规范有效。认真执行《区人社局机关效能建设监察考核(试行)方案》,定期开展绩效考评,编制《禅城社保效能简报》,查摆效能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公开办事和投诉电话,及时处理各类行政投诉,确保与群众沟通渠道畅通无阻,机关作风建设全面加强。

四是党建团建有新成效。成立了区社保局党总支委员会,下设3个党支部,党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积极开展与清新县龙颈镇石东村、禅城区鄱阳村、同济社区的结对帮扶活动,慰问困难党员、群众和学生。局团支部荣获“区五四红旗团支部”,1名党员荣获“区先进共产党”称号,1名青年荣获“区青年建功立业先进个人”称号,队伍活力有效激发。

20xx年工作安排

一直以来,区委、区政府都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工作,并对社保经办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22年,我局的总体工作思路是: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在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强化基金监管、做好民生实事、提升社保服务水平等方面,抓重点、攻难点,以超前的工作思维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再创禅城社保经办工作新成效。

一、实施各项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社会保险法》、新《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及时调整社保业务制度、规程和信息系统,配合开展现行法规政策的清理、修改和完善,确保各项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提高经办服务水平。

二、办好各项民生实事。一是实现居民医保跨区结算。力争在明年1月1日将区居民医保上线市社保信息大系统,实现我区居民医保跨区结算,方便参保人看病就医。二是积极做好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全面完成市政府的给我区的发卡任务,提高社会保障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加强基金风险防范。制定并严格执行《业务经办风险防范制度》、《财务、信息、待遇发放部门三方对帐》等安全防范制度,进一步规范社保经办制度,落实层级审核职责,全力维护基金安全。

四、强化社保稽核力度。以《禅城区社会保险待遇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实施为契机,充分发挥常年法律顾问的作用,积极查处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违法行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在居民住院医保方面:争取市有关部门考虑我区的实际情况,适当调高我区居民住院医保在二、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方面:争取市人社局将历年应执行未执行的养老保险政策总结归纳后,报省政府进行补调,并且在今后制定养老金调整方案时继续向待遇偏低人群倾斜,提高我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方面:充分调研,拟定完善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议,供区政府参考执行,并建议在区财力能够承受的条件下,逐年提高待遇标准。

六、切实抓好队伍管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加强干部职工的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定期开展基金管理安全教育,通过正面、反面的典型事例,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基金安全管理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

基金管理工作总结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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