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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2022年民宗局民族科工作总结范文 第2篇2022年民宗局工作总结范文暨年工作意见 第3篇民宗局民族科2022年工作总结优秀范文 第4篇2022年民宗局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打算 第5篇县民宗局2022年工作总结 第6篇民宗局个人工作总结 第7篇民宗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第8篇民宗局的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第9篇民宗局2022年工作总结 第10篇年民宗局工作总结暨年工作意见 第11篇2022民宗局工作总结 第12篇民委宗教局民宗局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情况总结 第13篇2022年xx市民宗局年度工作总结 第14篇民宗局年度重点工作总结范文 第15篇2022年关于民宗局依法行政的工作总结
【第1篇】2022年民宗局民族科工作总结范文
按照年初制定的民族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和科室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民族科出色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并且及时完成省民委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现将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汇报
一、民族工作开展情况
(一)召开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议暨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会议
8月6日,在党政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会议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副地级以上领导、地林直和中省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各县(区、局)党委书记、主管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统战部部长、民族宗教局局长、宣传部部长及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共0人参加了会议。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党政组织、有关部门和广大民族工作者,紧紧围绕新时期民族工作“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加快了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各项事业的发展,维护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本次会议对这些在推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过程中,涌现出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经过基层推荐先进名单报地委审批,最终经地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决定表彰先进集体5个、先进个人67名。在这次会议上,对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颁发了牌匾和荣誉证书,并且,由加格达奇区人民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6599部队代表在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黑龙江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特地发来贺电表示祝贺,祝大会召开圆满成功。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杨东奇同志在会议上作了重要的讲话,他总结了近年来我区民族工作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并就进一步抓好民族工作提出了要求。这次会议的召开对民族工作者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做出了肯定,通过对先进事迹的大力宣传和对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中扩大了知名度,使人来关心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二)认真做好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工作、为迎接大兴安岭地区开发建设周年,8月7日,我局在会展中心召开了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座谈会,并向与会人员赠送了纪念品。这次会议共有8个少数民族,6人参加了座谈会,与会人员对大兴安岭开发建设周年来的风雨历程进行了回顾,列举了多年来党对少数民族群众实行的优惠政策和民族工作部门多年来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的实例。表示今后仍然会继续为我区民族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1、协助省民委做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二十周年纪念活动,推荐个先进集体,名先进个人,同时完成了先进事迹材料的上报工作。根据省民委的工作要求,将《中华民族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册发放至县区四大班子成员,县区有关单位,民族乡镇及有关单,在此基础上,我们还配合省民委开展了“民族区域自治法知识竞赛”活动,各县区民族宗教局均参加了这次答题活动。
2、结合省民委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我局积极响应号召,为迎接大兴安岭地区开发建设0周年迎庆活动,8月日,开展了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周活动。我们采取在新世纪广场及加格达奇区人民政府门前悬挂标语横幅并设立了宣传台,为了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我们还请来了老年秧歌队,协助宣传。在宣传游行过程中,由身穿民族服装的工作人员向过往行人发放宣传单,广大群众对我们的宣传形式十分关注,纷纷前来索要宣传单,我们共发放了5000余份宣传单。另外,我们还通过电视台和报社等新闻媒体对民族政策、法规进行宣传。并且,在宣传周期间,我们大意各县区的宣传活动进行了部署,各县区民族宗教局也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活动,形成了一个关注民族政策、法规内容,维护少数民族权益的良好局面。
(三)指导了两个民族乡经济及各项事业的发展、协调林管局财务处为两县拨付鄂伦春族护林员工资,现已下拨到位。
1、完成省下达的00——00兴边富民行动项目统计表、民族经济社会建设项目统计表、民族经济统计表等统计报表上报工作。
2、会同地区财政局完成了向省财政厅、省民委申请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共为呼玛县、塔河县两个鄂伦春族乡申报发展资金项目8个,申报资金总额为0万元,现已拨付到位。
3、我局为使两个民族乡的经济快速发展,使鄂伦春族农民尽快脱贫致富,专门组织两个民族乡的鄂伦春族农民和畜牧养殖户,赴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和讷河兴旺鄂温克族乡考察学习了发展畜牧业的经验,并形成了考察报告。通过这样的考察学习,使鄂伦春族农民看到了其他地市的民族乡村是如何发展自己的长处致富奔小康的,从他们身上学习到经验和技能,回来后参加考察的养殖户表示,不但学习到了经验,更找到了发展的方向,也看到了努力发展好畜牧业的美好前景。
【第2篇】2022年民宗局工作总结范文暨年工作意见
xx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xx年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一、xx年民族宗教工作回顾
(一)调查研究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对我县××支系村民小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根据市委专题调研组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摸清全县××支系群众的生存发展状况,对××支系的8个乡镇,31个村委会,77个村民小组经济社会发展问题进行专题调研。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政策措施和建议,撰写了《××县××支系经济社会发展调研报告》报市委调研组和县人民政府,建议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出台扶持××支系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于11月30日,市委常委专题研究加快××聚居区发展问题,提出2年时间打好扶贫攻坚战。以解决××住房为突破口,市级财政每年列支1亿元资金,争取xx年3月到位。
二是加强对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调查研究。
今年我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撰写了《××县民族教育发展特殊政策的调研报告》、《××县少数民族人才队伍现状调研报告》、《××县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对策与思考》、《××县民族文化保护和发展调研报告》、《××县关于在××镇设立基督教堂点的调查报告》、《××县如何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制度的思考》、《××县民族工作热点难点分析报告》、《××县少数民族事业发展报告》、《浅议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自治与自治权的行使》等调研报告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民宗局,为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进行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三是认真编撰《〈××彝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实施办法》。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由我局起草《〈××彝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实施办法》,成立了《〈云南省××彝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实施办法》编撰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认真做好编撰工作。经多次征求意见和建议,走访调研了20多个相关部门,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修改和完善,于12月4日召开听证会举行听证,已形成讨论稿将提交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讨论。
四是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专项调研。
一是为促进宗教领域的团结和稳定,经常深入全县17个宗教活动场所帮助和指导宗教活动场所规范规章制度,起草了宗教研判报告;二是对××新设立基督教堂点的申请进行实地调查;三是配合市人大、市民宗局对扬武高梁冲清真寺实地调研。四是配合相关部门对全县除建兴、平掌外的10个乡镇进行宗教工作专项调研。
(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新举措
一是狠抓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县考核乡镇、乡镇考核村委会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于3月31日召开xx年民族和宗教工作会议,县人民政府与全县12个乡(镇)签订了《xx年民族团结和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民族宗教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乡(镇)、村、组,使民族团结和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是认真编制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根据国家民委和省民委、市民宗局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的一系列民族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着眼于“xx”战略规划,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编制上报了《××县扶持特困民族发展规划》、《××县扶持散居少数民族发展规划》和《××县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和发展规划》等三个规划报告。
三是做好人口较少民族(支系)免除新农合参保费用。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人口较少民族和贫困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玉发xx4号)文件精神,对全县××支系、彝族仆拉支系、拉祜族、苗族等四个人口较少民族(支系),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经调查统计,全县人口较少民族村组共涉及11个乡镇、50个村委会、146个村民小组,共有4360户,总人口16484人。从xx年起,免除参加新农合个人承担部分,所需经费按市、县各承担50的规定,其中:市级承担的人均10元,县级承担人均10元,市县承担的33.7万元已划拨到各乡镇。
四是认真组织贫困少数民族聚居区村、组干部培训工作。
根据玉溪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人口较少民族和贫困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玉发xx4号)文件的要求,市民宗局在11月至12月对全市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村、组干部进行了专题培训。我县共组织两期人口较少数民族聚居的11个乡镇、55个村委会、134个村民小组的210名村、组干部参加了培训班。第一期于11月19日—23日,共有113名村、组干部参加培训;第二期于11月30—12月4日,共有97名村、组干部参加培训。
【第3篇】民宗局民族科2022年工作总结优秀范文
民宗局民族科2022年工作总结优秀范文
按照年初制定的民族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和科室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民族科出色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并且及时完成省民委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现将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民族工作开展情况
(一)召开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议暨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会议
8月6日,在党政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会议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副地级以上领导、地林直和中省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各县(区、局)党委书记、主管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统战部部长、民族宗教局局长、宣传部部长及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共0人参加了会议。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党政组织、有关部门和广大民族工作者,紧紧围绕新时期民族工作“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加快了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各项事业的发展,维护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本次会议对这些在推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过程中,涌现出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经过基层推荐先进名单报地委审批,最终经地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决定表彰先进集体5个、先进个人67名。在这次会议上,对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颁发了牌匾和荣誉证书,并且,由加格达奇区人民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6599部队代表在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黑龙江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特地发来贺电表示祝贺,祝大会召开圆满成功。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杨东奇同志在会议上作了重要的讲话,他总结了近年来我区民族工作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并就进一步抓好民族工作提出了要求。这次会议的召开对民族工作者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做出了肯定,通过对先进事迹的大力宣传和对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中扩大了知名度,使更多人来关心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二)认真做好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工作、为迎接大兴安岭地区开发建设周年,8月7日,我局在会展中心召开了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座谈会,并向与会人员赠送了纪念品。这次会议共有8个少数民族,6人参加了座谈会,与会人员对大兴安岭开发建设周年来的风雨历程进行了回顾,列举了多年来党对少数民族群众实行的优惠政策和民族工作部门多年来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的实例。表示今后仍然会继续为我区民族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1、协助省民委做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二十周年纪念活动,推荐个先进集体,名先进个人,同时完成了先进事迹材料的上报工作。根据省民委的工作要求,将《中华民族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册发放至县区四大班子成员,县区有关单位,民族乡镇及有关单,在此基础上,我们还配合省民委开展了“民族区域自治法知识竞赛”活动,各县区民族宗教局均参加了这次答题活动。
2、结合省民委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我局积极响应号召,为迎接大兴安岭地区开发建设0周年迎庆活动,8月日,开展了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周活动。我们采取在新世纪广场及加格达奇区人民政府门前悬挂标语横幅并设立了宣传台,为了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我们还请来了老年秧歌队,协助宣传。在宣传游行过程中,由身穿民族服装的工作人员向过往行人发放宣传单,广大群众对我们的宣传形式十分关注,纷纷前来索要宣传单,我们共发放了5000余份宣传单。另外,我们还通过电视台和报社等新闻媒体对民族政策、法规进行宣传。并且,在宣传周期间,我们大意各县区的宣传活动进行了部署,各县区民族宗教局也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活动,形成了一个关注民族政策、法规内容,维护少数民族权益的良好局面。
(三)指导了两个民族乡经济及各项事业的发展、协调林管局财务处为两县拨付鄂伦春族护林员工资,现已下拨到位。
1、完成省下达的00——00兴边富民行动项目统计表、民族经济社会建设项目统计表、民族经济统计表等统计报表上报工作。
2、会同地区财政局完成了向省财政厅、省民委申请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共为呼玛县、塔河县两个鄂伦春族乡申报发展资金项目8个,申报资金总额为0万元,现已拨付到位。
3、我局为使两个民族乡的经济快速发展,使鄂伦春族农民尽快脱贫致富,专门组织两个民族乡的鄂伦春族农民和畜牧养殖户,赴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和讷河兴旺鄂温克族乡考察学习了发展畜牧业的经验,并形成了考察报告。通过这样的考察学习,使鄂伦春族农民看到了其他地市的民族乡村是如何发展自己的长处致富奔小康的,从他们身上学习到经验和技能,回来后参加考察的养殖户表示,不但学习到了经验,更找到了发展的方向,也看到了努力发展好畜牧业的美好前景。
(四)认真作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及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
1、通过过年的工作实践,我们体会到少数民族干部在解决民族问题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党和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纽带,今年我们推荐塔河县和呼玛县各一名副县长,参加了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和国家民委主办的“边境县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班”。并推荐鄂伦春族副县长关金红到北京市丰台区挂职锻炼。
2、为结合对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工作加大力度的工作安排,协调地委组织部抽调地委党校的优秀教师,深入到两乡举办“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为今后在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等方面提供一个政治理论培训的基础;
(五)认真作好少 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调研工作
今年是省民委确定的调研年,我局认真研究我区民族工作面临的新特点和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制定了调研工作目标,并确定“关于大兴安岭地区鄂伦春族医疗卫生现状的调研”和“当前影响我区民族团结进步和社会稳定的原因及对策”两个调研专题。九月份,我们深入到民族乡开展了针对性调研,并完成了调研报告。根据省民委工作统一部署,还完成了其他5个调研:
1、为解决少数民族学生由于贫困入学困难的问题,开展了“少数民族边境县教育‘三免费’调研”,对塔河县、呼玛县、漠河县“三免费”调研中,对“普九”情况,“三免费”实施的范围、标准、师资力量、学生总数并对边境地区少数民族教育如何更好地发展提出了可行性建议。
2、开展了“大兴安岭地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调研”把鄂伦春族传统体育项目的种类、开展情况和未能开展的原因形成了调查报告。
3、开展了“大兴安岭地区鄂伦春族医药费拖欠情况的调查”通过对大兴安岭地区鄂伦春族农民的医药费用,近十年间的数据进行了摸底调查,我们得知每年政府拨款情况、报销医药费情况和拖欠医药费的原因,找到了拖欠医药费的症结,为切实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提出了几点建议,为今后解决大兴安岭地区鄂伦春族医药费拖欠问题提供了可借鉴的依据。
4、根据省民委的工作安排,我们开展了《大兴安岭地区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发展》调研,通过对我区少数民族各项事业发展情况的调查,了解了我区少数民族事业的基本情况,在我区今后选择重点发展哪一项少数民族事业的问题上提供了一手资料。
5、在对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上成绩突出,根据省民为工作安排,形成了“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调研,全区少数民族干部的使用情况掌握了更新的数据,通过这次调查,使我们可以看到在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为今后在少数民族干部培养方面指明了工作方向。
(六)认真作好各项临时性工作
1、完成了为民族宗教《年鉴》供稿工作;
2、推荐上报“民族教育”先进集体个,先进个人人,并撰写了先进事迹材料;
3、根据省民委工作部署,推荐上报了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为国务院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的相关材料;
4、完成国家民委、省民委“兴边富民行动”万里行工作组来我区检查的接待工作;
5、为能更好地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我局根据相关部门要求,组织人员参加了“行政许可法”培训,“公务员电子政务”培训并参加了人事局组织的专业考试。
(七)认真完成日常工作
1、少数民族成份变更工作。按照国家、省相关文件的规定,在经过严格审查的基础上,今年,共办理变更少数民族成份9份。
2、开据少数民族学生减免学杂费证明工作。为少数民族学生能享受规定的民族优惠政策,今年,共为少数民族学生开据少数民族学生减免学杂费证明0份。
3、少数民族初、高中学生考试享受优惠政策资格审核工作。,全区有名少数民族高考应考生,共涉及蒙古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回族、朝鲜族等9个少数民族,我们在考前对这些少数民族考生的民族成份进行了审核;全区共有00名中考生,共涉及蒙古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锡箔族、俄罗斯族等0个少数民族,我们在考前对这些少数民族考生的民族成份进行了审核。
二、工作思路在取得成绩基础上,,围绕地委、行署提出的“两个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题,以党的十七大四中全会为指导,着重作好民族经济和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工作,根据民族工作的实际,确定了民族科工作要点如下:
1、加大对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结合“四五”普法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法规,重点宣传《黑龙江省民族乡条例》、《黑龙江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四个条例,及大发[00]号文件。、重点指导两个民族乡经济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2、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做好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工作。
3、深入基层,开展民族工作问题的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通过一年的努力工作,民族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工作思路还不够开阔,创新意识还不够足的缺点。,我们将按照全局的工作思路,在局领导的带领下,不断加大创新力度,更好地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
民宗局民族科2022年工作总结优秀范文
【第4篇】2022年民宗局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打算
2022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宗部门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主题,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一步发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力度进一步加大,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现汇报如下:
一、贯彻会议精神,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把民族宗教事务列入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1、及时汇报传达全省、赣州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一是及时主动地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和工作措施,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二是召开局机关干部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了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就如何贯彻好会议精神,做好2022年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开展了认真讨论,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力量、激发了热情。三是在全市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书面传达。
2、争取“四个列入”,民族宗教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一是列入了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争取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副市长曹瑞荣主持,市委常委、统战部陈萍部长作了重要讲话。各乡镇组织、统战委员,民宗助理员,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了此次会议。同时,各乡镇首次同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签订了责任状。二是把宗教工作继续列入了对市直(驻市)单位、乡镇和谐平安创建和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内容。三是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基本知识继续列入了市委党校干部培训课程。积极与市委组织部沟通联系,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列入了市委党校乡村干部培训内容,安排了我局主要领导在今年“乡村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培训班”上专题授课。四是争取市政府将把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宗教工作特费继续列入了市财政预算。在市财政年度预算中安排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万元、宗教工作特费3万元。
二、围绕“两个共同”,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1、开展了民族工作基本情况大调研活动。争取乡镇和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对全市少数民族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完善了资料,充实了台帐。同时,根据调查情况,组织人员到沙洲坝、谢坊镇等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村小组,对其民族成份、总人口数和少数民族人口数进行了进一步的调研,并到当地派出所进行了核实。通过核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局务会研究,认定沙洲坝七堡村兰屋小组为少数民族村小组,现已按程序报批。
3、精心做好项目的开发、论证、申报工作,积极向上争项目、争资金。加强同财政、水务、文化部门的协调协作,严把立项、论证、申报关,向上申报了该村修建河堤、水渠及特色民族村寨保护等3个项目,并多次向省、赣州市民宗局领导汇报了我市上报项目情况,争取支持和照顾。加强同交通部门联系,密切跟踪落实日东、泽覃、壬田等乡镇民族村组全面通沙石路和分步通水泥路项目情况。同时,组织实施了2022年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项目—安治畲族村新种200亩毛竹项目,组织人员到日东乡赣源村河背畲族村小组督查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的肉牛养殖项目,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4、“整村推进”了安治畲族村新农村建设工作。争取市委、市政府连续第4年把泽覃乡安治畲族村列为全市新农村建设点,安排统战部、民宗局共同挂点,并由我局副局长任工作组长。目前,该点破旧猪牛栏、厕已全部拆除,房屋粉刷,檐阶、通户便道、余坪硬化和环境美化等工作已全面完成。在6月份“推进月”活动检查评比中评为前第5名。
5、开展了《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宣传活动。编印了《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小册子,分发给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组织统战委员、民宗助理员及各少数民族村组干部,极大地强化了各级领导干部和少数民族群众的民族政策法规意识,有力地巩固了民族团结和稳定。
三、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两个《条例》,强化依法管理,确保了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1、开展了宗教政策法规培训活动。举办了4期乡镇民宗助理员和宗教界人士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极大提高了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人士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同时,经与市委组织部协调,将宗教政策法规列入了市委党校培训内容,我局将派员在乡、村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培训班上授课。
2、开展了“规范化管理”活动不达标场所督查活动。对去年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活动中评定的不达标场所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组织人员深入到黄柏、大柏地等7个乡镇督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指导场所健全管理组织和规章制度,做到了限期整改,定期督查,实地指导。
【第5篇】县民宗局2022年工作总结
2022年,我局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上级民宗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具体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民族宗教的工作职能,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民族工作上突出落实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发展特色农业,推动了民族地区发展;在宗教工作上立足依法管理,加强基础工作,抵御境外渗透,维护了宗教领域稳定,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大力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和中共文成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文件,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不断推进民族地区的团结发展和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进一步落实全县33个乡镇2022年度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认真贯彻执行县人大的有关决议、决定,及时办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的议案、建议和提案。积极组织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踊跃参加提建议和提议案。同时组织民族宗教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温州妙果寺、太平寺、护国寺、江心寺等开展宗教场所的视察活动。 四、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一是对98处宗教活动场所全面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二是每个季度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大检查;三是确保圣诞、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四是全力网确保“5.24”上海佘山朝圣活动和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工作。 六、切实抓好民族宗教团体的自身建设。认真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换证工作,按照省、市文件规定和要求对全县98处依法登记的场所进行认真审核并上报市、省,全面进行了换证,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了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消防、会计、卫生、安全、设施、饮食、人员等管理制度。
七、认真做好筛选、考察、论证民族地区发展项目的上报工作。积极争取省、市民族发展资金128万元。对加快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农业基地、教育、交通道路、自来水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起到了积极作用。
八、切实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民族村干部、宗教教职人员、宗教场所负责人学习培训,共举办6期培训班,参训人员达532人。为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加快民族地区基地的建设,全面推动民族小康示范作用,依法加强对宗教管理,规范宗教活动、宗教场所、教职人员的管理。通过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民族宗教界人士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法律法规政策的水平。 十、认真筹备、精心策划召开“和谐之旅民族行暨中国畲族旅游发展论坛”的各项工作。一是12月27日在龙麒源举行隆重的和谐之旅民族行暨中国畲族旅游发展论坛的启动仪式,参与人数达1000多人.二是12月28日在国际大酒店举行精彩的中国畲族旅游发展论坛.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李明德主任,中国旅游研究中心石培华主任,北京旅游集团研究首席专家、文化大师李庚教授,上海对外贸易旅游学院王怡然院长分别在会上就民族旅游发展作了精辟阐述,提出了创造性的新观点、新思路、新理念。三是邀请了北京、福建省民族研究所、福安市、浙江省民宗委、温州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嘉兴市委统战部、丽水民族研究会、温州有关部门的领导,县四套班子、县有关部门、各乡镇、民族村的干部参加。四是在整个活动中,嘉兴市、温州市等有15个单位与我县17个重点民族村帮扶结对签约了协议书。五是关于畲族文化继承与创意的思考等10多篇论文在论坛上作书面交流。
十一、积极搜集、整理1949年以前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编辑的各项工作:书籍类14条、铭刻类13条、
文档类37条、讲唱类17条,共计81条。
十二、认真做好人大、政协对宗教工作调研的各项工作:
一是省、市人大6月4日前来文成开展民族工作的调研活动。
二是县人大9月16-19日开展全县宗教工作视察调研活动。
三是县政协10月5日开展宗教工作视察调研活动。
十三、深入开展全县30个民族村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调查,并积极争取省、市、县的有关部门与30个民族村进行一对一的结对帮扶活动。
十四、积极配合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畲族祭祖》活动的申报工作。
十五、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分工,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的信息传递,按时完成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2022年我局在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民族资金的争取、民族干部的培训、民族基础设施的建设、民族学生的接对、民族特困户的补助、民族高中班的招生、民族文化的挖掘、民族畲族卷的编篡、民族村帮扶结对、中国畲族旅游发展论坛活动的举办以及对宗教活动、宗教场所、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的管理,宗教场所安全消防检查、宗教场所换证、宗教领域稳定、安福寺修建等等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年来,我县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但离组织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
一是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二是民族宗教工作深入调查研究不够;三是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不够;四是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抓得不够等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将认真加以改进,把今后的工作做得更好。
【第6篇】民宗局个人工作总结
2022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机关和处室同志们的帮助、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
念,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在宗教界深入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二、满足信教群众宗教生活需要,依法审批宗教活动场所。
认真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从满足信教群众宗教生活需要出发,按照《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国宗局2号令)规定,严格履行法律程序,依法审批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4处,审核寺观教堂3处。
三、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
一是按照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_____省宗教事务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取缔非法私设聚会活动点8处,制止非法宗教活动5次,保持了我市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二是完成了对全市宗教教职人员的备案工作。今年5月依据《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国宗局3号令)、《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国宗局4号令)的规定,我们对全市五大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共295人进行了登记备案。备案工作中,我们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认真维护宗教教职人员合法权益。三是组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试点工作。我们认真组织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学习领会今年3月1日实施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宗教场所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在此基础上,开展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试点工作,为明年工作的全面推广积累经验
四、认真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
【第7篇】民宗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2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统战和民族宗教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团结和引导全县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开拓进取,艰苦奋斗,扎实工作,营造了民
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扎实做好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1、认真做好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一是年初,县政府召开了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民族宗教工作,表彰奖励先进,制定下发《全县民族宗教工作意见》,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的责任目标,提出具体要求,实行目标管理。同时,在大会上,对全县民族宗教干部进行以会代训。二是广泛开展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及8个少数民族重点村利用悬挂横幅、涨帖标语、出黑板报、电视专题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取得了成绩和模范人物。三是开展民族政策和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元至2月份,组织全县民族界代表人士、民族干部、教师及学生等150余人,参加全省民族政策法规知识竞赛,完成答卷150余份。使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达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突出“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四争创”活动。一是建立健全基层民族工作网络。成立了_____县争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活动领导小组,有少数民族的乡镇、村、组成立了相应组织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简称“民促会”)。二是进一步加强培训教育。举办领导干部、民族宗教代表人士、民族聚居地区村组干部等不同类型培训班,在民族村及周边村的中小学校开展民族政策法规进课堂教育活动,在70多个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民族政策和法规学习教育活动。三是签订协议,结对争创。全县8个少数民族重点村与周边汉族村签订了“睦邻友好协议书”,同时将“争创”活动与少数民族子女上学、就业等优惠政策相结合,与争创“五好”支部、“五好”家庭相结合。四是加强检查和督导,对全县少数民族重点村进行认真检查指导,确保“四争创”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认真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在全县示范推广,促进“四争创”活动的顺利召开。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民族村经济发展,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努力提高生活水平。一是对民族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认真地普查、统计和分析,结合实际,提出经济发展意见。组织专家、学者到民族村进行考察和调研,出谋划策,帮助制定发展规划。乡镇和民族村克服困难,想方设法,重点加强道路、饮水、学校、卫生室等基础设施建设。今年上半年,县、乡两级为少数民族群众协调小额贷款50余万元。二是搞好民族发展基金的项目实施、申报、立项工作。今年上半年,我们多次到磨沟口乡龙驹村督导、实施龙驹村护村大坝工程,经过半年施工建设,己于6月份完工,可保护全村498户群众和320亩耕地的安全。同时,积极做好北关回族村的护村坝工程的申报、立项工作。其它民族村也都积极修路、建校、建饮水设施,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大为改善。三是协调科技局、农业局、扶贫办等单位为民族村提供致富信息,进行技术培训和创业指导,使民族经济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大为改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四是切实加强清真食品的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和《河南省清真食品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政策登记、发放、管理清真食品标牌和生产经营许可证。
4、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22)33号文件精神,确保民族领域安全稳定。一是贯彻落实民族政策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安排部署,对各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切实把贯彻执行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作为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二是召开有关部门会议,传达国家和省、市文件精神,制定工作方案,提出明确要求,对照少数民族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检查整改。尤其要求有关部门在维护稳定和加强反恐工作中,不得有影响民族关系的言行,不得以民族作为划分对象,不得发生违反民族政策的行为。制订和完善处理违反民族政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民族宗教信息工作,及时了解动向,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县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三是加强重点领域落实民族政策情况检查,杜绝损害民族感情的行为发生。对学校、车站、饭店、宾馆、商场、出租车公司等进行实地察看,宣传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督促检查工作。调查、走访少数民族群众,了解有关民族政策贯彻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邪、不串联、不声援,确保全县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县经济和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地发展。
二、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宗教和谐稳定
1、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确保宗教界和谐稳定。一是加强对民族宗
使各级干部增强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使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熟悉了党的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促进宗教领域的和谐与稳定。
2、在全县宗教领域开展争创模范宗教团体、争创规范化宗教活动场所、争做模范教职人员、争做爱国守法致富奉献信教群众的“四争创”活动,落实“3718”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一是制定、下发了“四争创”活动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网络作用,发挥宗教团体的作用,确保“四争创”活动的深入开展。二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有效化解宗教内部的矛盾纠纷,为创建活动的开展提供保障。严格实行责任制,突出抓好打击非法、制止违法、保护合法,维护宗教的合法权益。三是抓好“3718”(三册、七薄、一帐、八项制度)管理制度的落实,规范宗教活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检查,对措施不到位、制度不健全、内容不规范的宗教活动场所责令整改。四是对“四争创”活动中涌现出的“致富能手”和“好婆婆”、“好妯娌”等制作版面上墙,以典型引路,在全县示范推广。
3、扎实开展“无邪教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抵御境外宗教渗透,防范邪教,维护稳定。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工作和抵御境外渗透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建设。二是会同公安、文化、610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对非法宗教书籍、刊物、音像制品等进行检查,对境外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进行传教活动和其它邪教活动进行严厉打击。三是制定方案,召开会议,认真开展“无邪教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四是做好境外宗教渗透调查工作,弄清境外宗教渗透的态势、手段、渠道和规律,建立健全抵御境外宗教渗透的工作机制。五是加强与公安、外事、对台、侨务等涉外部门的协作,及时掌握出入境人员的宗教活动情况,把宗教渗透消灭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和政治稳定。
4、开展“爱国、守法、致富、奉献”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是教育信教群众遵守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爱国爱教,多做好事善事。二是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对宗教教义做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开展民族宗教政策进教堂、科技知识进教堂、致富技术进教堂、传统美德进教堂的“四进”活动,解决信教群众的思想认识问题。三是强化思想教育,倡导正确的、积极的、向上的人生观、世界观、宗教观,严厉打击披着宗教外衣行医、算命、敛财,干扰他人正常生产生活的现象。加强对宗教界人士的爱国主义教育和法制教育,引导宗教界将爱国与爱教相结合,学习国内外时事,关心国家的大政方针,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四是培养爱国宗教教职人员,加强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队伍建设。经过认真研究和协商,推荐了市基督教“两会”、市佛协、市伊协的领导和代表会员。成立了县基督教“两会”、县佛教协会和县伊斯兰教协会,配齐配强班子成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
三、认真做好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工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把安全稳定工作作为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确保北京奥运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向县委、县政府做好汇报,把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工作核心,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联合县委统战部向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对民族宗教领域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排查和彻底解决,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加强值班和安全责任制,严密防范境外宗教渗透和非法宗教活动。
2、加大不安全因素的排查消除。召开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三大宗教团体负责人及8个少数民族重点村主任会议,传达中央和省市指示精神,排查各自领域内不安定因素和存在的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专人限期处理,确保稳定。对全县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确保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加大重点宗教活动场所的监控和防范,有效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对全县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书籍、刊物、音像制品的检查和传教、礼拜活动、讲经、授课情况的检查,防范宗教渗透和非法邪教活动。各乡镇加强值班,对不安全因素排查化解情况实行周报制度。
四、认真做好信息、宣传和中心工作
2、宣传工作。共撰写宣传稿件2,被三门峡市统战网采用,三门峡广播电视报采用,协商论坛采用,《民生与法制》杂志采用。
【第8篇】民宗局的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20xx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机关和处室同志们的帮助、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在宗教界深入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按照省民宗厅的工作部署,今年我们在宗教界继续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制定了《20xx年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实施方案》、充实了市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_____市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考核评分标准》,开展了“爱国爱教,创建和谐寺观教堂从我做起”有奖征文活动和“和谐寺观教堂从我做起”演讲比赛活动,在迁安市召开了创建工作推进会。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宗教场所在财务、消防、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管理,提高了场所环境建设。在11月份,组织开展了考评验收,全市15处宗教场所被评为“_____市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单位”,20处场所被评为“_____市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达标单位”。
二、满足信教群众宗教生活需要,依法审批宗教活动场所。
认真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从满足信教群众宗教生活需要出发,按照《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国宗局2号令)规定,严格履行法律程序,依法审批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4处,审核寺观教堂3处。
三、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
一是按照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_____省宗教事务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取缔非法私设聚会活动点8处,制止非法宗教活动5次,保持了我市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二是完成了对全市宗教教职人员的备案工作。今年5月依据《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国宗局3号令)、《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国宗局4号令)的规定,我们对全市五大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共295人进行了登记备案。备案工作中,我们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认真维护宗教教职人员合法权益。三是组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试点工作。我们认真组织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学习领会今年3月1日实施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宗教场所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在此基础上,开展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试点工作,为明年工作的全面推广积累经验。
四、认真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
按照上级《关于妥善解决_____省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实施意见》要求,主动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就_____市全面落实《实施意见》进行认真沟通,结合_____市宗教界的实际,就相关政策的把握进行了详细探讨。今年10月以5家单位联合发文的方式,向全市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单位下发《关于转发冀民宗字20xx104号〈关于妥善解决_____省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10月13日,组织召开全市民宗工作部门和宗教团体秘书长以上人员专题会议,专题传达《实施意见》精神,对相关政策进行讲解,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在具体落实工作中及时给予政策指导,妥善解决我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
【第9篇】民宗局2022年工作总结
民宗局XX年工作总结
我单位主管民族事务和宗教事务管理工作,重点工作:一是招商引资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二是宣传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帮扶少数民族村、组经济和社会发展。三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使宗教为社会服务,维
护社会稳定。四是加强制度、效能、党风廉政等在内的自身建设。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学习贯彻落实了市委全委扩大会议和全市实施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加速开展“五大行动”动员大会精神。
二、积极开展了文明创建和“三民”大走访创先争优活动。
三、落实扶持少数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协调
落实包保责任制,确保少数民族村人均纯收入水平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项目,到省、市争取项目资金扶持;
四、帮助明南仓湖村大黄回民组建成自来水工程,帮助横山回民村修通生产生活交通循环路。
完成了民族村综合活动室建设,孙郢村民组生产路建设,回民小学操场硬化工程,完成有线电视架设,横山水库渠道改造工程等。
五、妥善调解处置了仓湖教堂和大辛教堂、白沙王教堂、宝龙教堂等内部矛盾,帮助五户教堂从危房中搬出并安置好信徒新的活动场所,加强了寺观教堂的消防安全管理。
六、引进招商引资项目2个,完成任务1810万元。
七、参与筹备召开了全市统战宗教工作会议,表彰了先进单位和个人;较好的完成了市政协安排的民族宗教工作视察调研活动。
八、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重点加强对各宗教团体寺观教堂教职人员的资格认定和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加大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和自封传道人的整治力度;
举办了为期20天基督教教职人员业务和法规培训班。
九、确保了民族宗教界重点时段的安全维稳工作,完成了民族、宗教志的编纂工作。
十、及时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XX年工作计划
虽然XX年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但按“追赶跨越”的要求,仍需扎实苦干、创新突破。下一步和明年工作计划:
以邓--理论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xx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主线、突出重点,推进民族宗教工作上台阶,主攻招商引资不动摇。
一、努力完成新的招商引资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主要领导和“一岗双责”全员抓招商不动摇,力争超额完成任务;
二、民族工作方面,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继续加大服务宣传力度,定期不定期深入民族村组开展调研提供服务,通过各种宣传方式积极宣传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民族发展方面通过跑省跑市努力争取发展资金,进一步加大对民族村、组经济社会发展的投入力度,支持和帮助民族村组加快发展,使发展项目实施落实到位。
三、宗教工作方面,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协调相关部门支持加大对基督教“两难”问题(即:私设聚会点和自封传道人)的处置,依法对宗教事务加强管理。我市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各乡镇、办事处均不同程度存在,这些私设聚会点零星分散,由于他们目的不一,没有章法,不仅你争我夺,侵占钱财,蛊惑信众,不接受管理,而且很容易被敌对势力所渗透。面对此项复杂工作我单位克服人员少经费有限的困难,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争取各部门给予通力配合支持建立健全宗教三级管理网络加强管理,使之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严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开展宗教活动正确诠释其教规教义使之更好的为社会服务。
四
、积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委宗教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善始善终落实好创先争优各项目标任务。
五、加强机关效能和勤政廉政建设,积极参与新明城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出色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第10篇】年民宗局工作总结暨年工作意见
XX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XX年民族宗教工作总结如下:
一、XX年民族宗教工作回顾
(一)调查研究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对我县××支系村民小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根据市委专题调研组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摸清全县××支系群众的生存发展状况,对××支系的8个乡镇,31个村委会,77个村民小组经济社会发展问题进行专题调研。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政策措施和建议,撰写了《××县××支系经济社会发展调研报告》报市委调研组和县人民政府,建议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出台扶持××支系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于11月30日,市委常委专题研究加快××聚居区发展问题,提出2年时间打好扶贫攻坚战。以解决××住房为突破口,市级财政每年列支1亿元资金,争取XX年3月到位。
二是加强对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调查研究。
今年我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撰写了《××县民族教育发展特殊政策的调研报告》、《××县少数民族人才队伍现状调研报告》、《××县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对策与思考》、《××县民族文化保护和发展调研报告》、《××县关于在××镇设立基督教堂点的调查报告》、《××县如何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制度的思考》、《××县民族工作热点难点分析报告》、《××县少数民族事业发展报告》、《浅议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自治与自治权的行使》等9篇调研报告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民宗局,为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进行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三是认真编撰《〈××彝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实施办法》。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由我局起草《〈××彝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实施办法》,成立了《〈云南省××彝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实施办法》编撰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认真做好编撰工作。经多次征求意见和建议,走访调研了20多个相关部门,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修改和完善,于12月4日召开听证会举行听证,已形成讨论稿将提交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讨论。
四是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专项调研。
一是为促进宗教领域的团结和稳定,经常深入全县17个宗教活动场所帮助和指导宗教活动场所规范规章制度,起草了宗教研判报告;二是对××新设立基督教堂点的申请进行实地调查;三是配合市人大、市民宗局对扬武高梁冲清真寺实地调研。四是配合相关部门对全县除建兴、平掌外的10个乡镇进行宗教工作专项调研。
(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新举措
一是狠抓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县考核乡镇、乡镇考核村委会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于3月31日召开XX年民族和宗教工作会议,县人民政府与全县12个乡(镇)签订了《XX年民族团结和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民族宗教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乡(镇)、村、组,使民族团结和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是认真编制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根据国家民委和省民委、市民宗局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的一系列民族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着眼于“xx”战略规划,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编制上报了《××县扶持特困民族发展规划》、《××县扶持散居少数民族发展规划》和《××县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和发展规划》等三个规划报告。
三是做好人口较少民族(支系)免除新农合参保费用。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人口较少民族和贫困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玉发XX4号)文件精神,对全县××支系、彝族仆拉支系、拉祜族、苗族等四个人口较少民族(支系),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经调查统计,全县人口较少民族村组共涉及11个乡镇、50个村委会、146个村民小组,共有4360户,总人口16484人。从XX年起,免除参加新农合个人承担部分,所需经费按市、县各承担50的规定,其中:市级承担的人均10元,县级承担人均10元,市县承担的33.7万元已划拨到各乡镇。
四是认真组织贫困少数民族聚居区村、组干部培训工作。
根据玉溪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人口较少民族和贫困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玉发XX4号)文件的要求,市民宗局在11月至12月对全市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村、组干部进行了专题培训。我县共组织两期人口较少数民族聚居的11个乡镇、55个村委会、134个村民小组的210名村、组干部参加了培训班。第一期于11月19日—23日,共有113名村、组干部参加培训;第二期于11月30—12月4日,共有97名村、组干部参加培训。
五是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的资金为少数民族地区“拾遗补缺”地解决“急、难、小”项目。
1、今年共争取中央、省、市民族专项资金116.25万元,帮助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贫困地区群众解决“急、难、小”项目23个。其中:(1)、中央民族发展资金项目1个,项目资金31万元;(2)、省级民族机动金项目7个,项目资金32万元;(3)、市级少数民族补助资金项目15个,项目资金53.25万元;
2、县局挤出12.5万元资金帮助少数民族地区解决“急、难、小”项目9个。
六是出台具体措施,严格执行民族成份更改规定。
8月15日,出台了《关于严格执行民族成份更改有关规定的通知》(新民宗发XX42号),制作《××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成份更改申请表》,对办理更改民族成份的程序和要求作了具体规定,解决了基层老百姓不知道办理民族成份更改程序的问题,同时也起到了对《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的规定》的宣传作用。全年,共办理民族成分更改申请106件,共106户,135人。
七是稳步推进联合国undp项目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平寨undp项目的指导和帮助,稳步推进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家民委在××平寨村平寨小组实施的“中国少数民族旅游文化产品开发减贫项目”。组织项目管理员、联络员出省外培训3人,培训花腰傣手工艺品开发协会会员共6期104人,有序推进了undp项目的各项工作。
(三)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是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使“三个离不开”思想深入人心。
为弘扬民族精神,将全县各民族紧紧团结在爱国主义旗帜下,形成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深入推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和“三个离不开”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县民宗局联合县委统战部、团县委、县教育局在建国六十周年大庆期间举办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
【第11篇】2022民宗局工作总结
一、贯彻会议精神,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把民族宗教事务列入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1、及时汇报传达全省、赣州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一是及时主动地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和工作措施,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二是召开局机关干部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了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就如何贯彻好会议精神,做好2022年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开展了认真讨论,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力量、激发了热情。三是在全市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书面传达。
2、争取“四个列入”,民族宗教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一是列入了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争取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副市长曹瑞荣主持,市委常委、统战部陈萍部长作了重要讲话。各乡镇组织、统战委员,民宗助理员,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了此次会议。同时,各乡镇首次同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签订了责任状。二是把宗教工作继续列入了对市直(驻市)单位、乡镇和谐平安创建和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内容。三是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基本知识继续列入了市委党校干部培训课程。积极与市委组织部沟通联系,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列入了市委党校乡村干部培训内容,安排了我局主要领导在今年“乡村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培训班”上专题授课。四是争取市政府将把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宗教工作特费继续列入了市财政预算。在市财政年度预算中安排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万元、宗教工作特费3万元。
二、围绕“两个共同”,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1、开展了民族工作基本情况大调研活动。争取乡镇和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对全市少数民族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完善了资料,充实了台帐。同时,根据调查情况,组织人员到沙洲坝、谢坊镇等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村小组,对其民族成份、总人口数和少数民族人口数进行了进一步的调研,并到当地派出所进行了核实。通过核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局务会研究,认定沙洲坝七堡村兰屋小组为少数民族村小组,现已按程序报批。
2、全面启动了全市第二轮对口支援少数民族民族村、组工作。积极争取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向全市通报表彰了第一轮对口支援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授予了9个对口支援单位“全市第一轮对口支援少数民族民族村组工作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同时,制定了《_____市开展第二轮对口支援少数民族民族村、组工作实施方案》(瑞府办发〔xx〕14号),组织10个单位自xx年3月起至2022年12月止,连续5年对口支援我市1个民族村,10个民族村小组。对此,我局切实抓好对口支援的联系、服务工作,不断加大督查和组织协调力度,协调落实项目和资金。目前,10个对口支援单位已全部制定了5年工作规划和2022年度实施计划,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3、精心做好项目的开发、论证、申报工作,积极向上争项目、争资金。加强同财政、水务、文化部门的协调协作,严把立项、论证、申报关,向上申报了该村修建河堤、水渠及特色民族村寨保护等3个项目,并多次向省、赣州市民宗局领导汇报了我市上报项目情况,争取支持和照顾。加强同交通部门联系,密切跟踪落实日东、泽覃、壬田等乡镇民族村组全面通沙石路和分步通水泥路项目情况。同时,组织实施了2022年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项目—安治畲族村新种200亩毛竹项目,组织人员到日东乡赣源村河背畲族村小组督查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的肉牛养殖项目,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4、“整村推进”了安治畲族村新农村建设工作。争取市委、市政府连续第4年把泽覃乡安治畲族村列为全市新农村建设点,安排统战部、民宗局共同挂点,并由我局副局长任工作组长。目前,该点破旧猪牛栏、厕已全部拆除,房屋粉刷,檐阶、通户便道、余坪硬化和环境美化等工作已全面完成。在6月份“推进月”活动检查评比中评为前第5名。
5、开展了《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宣传活动。编印了《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小册子,分发给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组织统战委员、民宗助理员及各少数民族村组干部,极大地强化了各级领导干部和少数民族群众的民族政策法规意识,有力地巩固了民族团结和稳定。
三、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两个《条例》,强化依法管理,确保了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1、开展了宗教政策法规培训活动。举办了4期乡镇民宗助理员和宗教界人士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极大提高了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人士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同时,经与市委组织部协调,将宗教政策法规列入了市委党校培训内容,我局将派员在乡、村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培训班上授课。
2、开展了“规范化管理”活动不达标场所督查活动。对去年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活动中评定的不达标场所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组织人员深入到黄柏、大柏地等7个乡镇督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指导场所健全管理组织和规章制度,做到了限期整改,定期督查,实地指导。3、开展了对宗教团体和重点宗教活动活动场所财务检查工作。6月中旬,我局以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年”活动为契机,在赣州市率先开展了对宗教团体和重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检查工作。向各宗教团体和有关宗教活动场所下发了《关于对宗教团体和部分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财务检查的通知》(瑞民宗字〔2022〕5号),集中2个月时间开展了对两个宗教团体和重点宗教场所的财务检查工作,总结推广了经验、发现处置了问题,并向全市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通报了检查结果。
4、切实加大对违法、违规宗教活动的处置力度。一是开展了国庆期间宗教领域维稳工作。国庆前夕,我局召开了各乡镇民宗助理员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国庆期间宗教领域维稳工作,建立了值班制度、每日零报告制度,要求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做到专人负责、包案处理、妥善化解,确保了我市国庆期间宗教领域的稳定。二是开展了执法大检查活动。6月初,我局会同象湖镇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取缔了象湖镇东升居委会辖区的1处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确保了上级提出的年内不出现新的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目标实现。三是拓宽了信息渠道。在基层宗教界代表人士中选聘了多名维稳信息员,并实行动态管理,为及时发现、处置宗教不稳定因素起到了积极作用。
5、切实帮助宗教界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3月份以来,我市重点工程龙珠寺的道路建设已全面推开,针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征地补偿问题,我局积极加强同国土、象湖镇和瑞明村等单位和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支持,使该路的建设顺利进行。争取市规划委员会专题研究城南教堂整体搬迁新建教堂的选址征地问题,在城市用地非常紧张的情况下优先安排了迁建用地,并于今年5月确定了选址地点。
四、加强自身建设,勇于开拓创新,全面提高驾驭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1、推进了行政执法主体建设。围绕“宗教工作主体在县”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2名干部参加了市法制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了行政执法证,使我局有执法资格的干部达到了3名,增强了执法力量。
2、有效开展了机关效能年活动。一是建章立制。制作了《_____市民宗局机关效能制度汇编》,落实了岗位、职责、奖惩三位一体的长效管理机制。二是提高效率。严格按规定梳理了行政审批事项,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高效便捷。三是转变作风。深入民族村组和宗教场所开展下访活动,登门纳谏,上门服务,有效协调解决了龙珠寺道路建设、市基督教堂迁建选址征地以及将沙洲坝镇七堡村兰屋村小组报批为少数民族村小组等问题。四是强化素质。开展了“一天一自学、一月一讲座、一季一论坛、一年一评学”主题学习活动。局领导带头作专题讲座,全体干部大兴调研之风。在上级民宗系统杂志、网站上稿30余篇,其中《江西省_____市纵深推进“宗教工作主体在县”》在国家宗教局主办的《中国宗教》2022年第7期刊发,出色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信息调研任务。
3、推进了中央苏区民族史研究工作。xx年年,争取国家民委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旧址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2022年,将中央苏区民族工作研究成果制作成《伟大的探索—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民族工作》宣传册,得到了民族工作系统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今年,又争取省民宗局就“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民族工作研究”向国家民委进行了专题汇报,引起了国家民委对此项工作的进一步重视,并把中华苏维埃时期民族工作与民族理论研究列入了国家民委2022年度研究课题。
今年以来,我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宗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任务仍然比较艰巨,对口支援工作进展不平衡。二是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非法、违法宗教活动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
xx年工作打算
(一)围绕“两个共同”,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一是全面推进第二轮对口支援少数民族民族村、组工作。按照(瑞府办发〔xx〕14号)的要求,做好对口支援的组织、协调、监督工作。二是加大对少数民族扶持力度。统筹安排、合理利用好我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着力解决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最现实、最直接、最迫切的问题。三是加强同上级民宗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向上争项目、争资金,切实解决制约民族地区发展缺项目、少资金的瓶颈问题。四是深入推进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民族工作史研究工作。争取争取国家民委拨付专款在我市兴建“中央苏区民族工作史陈列馆”。
(二)落实“六项措施”,全力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一是纵深推进宗教工作“主体在县”争先创优活动。以强化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宗教工作“主体在县,延伸到乡,落实到村,规范到点”为主抓手,在乡镇设立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在全市推行“宗教工作包乡挂点责任制”。二是进一步宣传、落实好两个《条例》。充分利用各种有效途径,以社会各界为对象,以“三支队伍”和宗教界为重点,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了解宗教政策、抵御渗透、维护宗教和谐的广泛社会基础。三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治理佛教“两乱”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问题。四是深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活动,不断加大对宗教活动场所及其活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力度。五是建立健全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作用,形成整体合力。六是深入开展创建“双和谐”、“双五好”活动。加强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人士队伍建设。强化服务,切实帮助宗教界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_____市民宗局
xx年x月x日
【第12篇】民委宗教局民宗局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情况总结
今年以来,我们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民族宗教领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为目标,围绕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扎扎实实地开展“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依法行政能力、业务技能等方面都有明显提高。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责任机制,将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委局党组高度重视“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把两个创建与提高民族宗教执法水平和服务能力紧密结合起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把创建工作与民族宗教工作一起研究、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督查、一起考核,切实从思想上、组织上、具体措施上全面进行落实。委局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局党组书记、主任(局长)_____任组长,副主任(副局长)_____任副组长,各科室有关人员为成员,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文明委关于“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目标要求,结合民族宗教部门实际制定了相关文明创建规划,明确创建工作重点,并通过岗位责任制考核和相关制度,对创建目标及具体措施内容进行细化量化、逐项落实。机关所有人员实行“一岗双职”,抓业务工作与抓文明创建有机结合。在全市实行“路段长制”和共建社区动员会后,委局明确由副主任(副局长)______担任路段长和共建负责人,并指派专人担任联络员。为了确保“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在所属路段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印发宣传材料、慰问清洁工人等,并坚持每周五下午到所属路段清扫垃圾杂物(若遇阴雨天,则在单位学习有关创建文件材料)。坚持定期到结对帮扶的社区检查指导,并给予建议和力所能及的支持。由于上下动员,在本单位形成了浓厚的“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氛围。
二、加强从政道德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素养,营造崇尚文明乐于奉献的良好道德风尚。坚持把提高干部队伍文明素质作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从干部队伍思想实际出发,以“xxxx”重要思想为核心,着重围绕党性党风、从政道德、职业道德、公民道德、勤政廉政等内容深入开展了一系列道德教育活动。在工作中,以贯彻八项制度为基础,以坚持“十对照、十检查”为依据,开展研读观看《中国共产党党内处分条例》、《干部从政道德教育读本》、《悔罪》等书籍及《失衡的秤》、《赌之害》等反腐题材影片,学习贯彻xx届六中全会、xx大精神等集中专题学习讨论会。通过组织专题报告会、专题大讨论、人人撰写学习体会文章等形式,进一步形成了诚信敬业、勤政廉政、无私奉献的良好风尚。强化服务意识,接待来访者坚持做到:“三有”、“四要”、“四个一”(“三有”是: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四要”是:要耐心听取陈述,要明确回答问题,要正确宣传政策,要做好思想工作;“四个一”是: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暖心、一片真心办事)。
三、深入开展效能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全方位展示民族宗教部门文明形象。把提高效能、创新服务作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的一个重要着力点,抓制度促规范,抓精简促效能,抓服务树形象,对委局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完善,把日常考核、动态考核和年终考核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抓好政务公开内容拓展,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清理,对审批审核程序进行了简化优化,把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关心、关注的问题和环节作为政务公开重点,通过政务公开栏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与民族宗教业务紧密结合,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都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目的都是为了改善社会风气。民族宗教界是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一年来,我们坚持把两个文明创建与民族宗教业务相结合,加大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氛围。元旦春节期间,对部分少数民族特困群众和宗教界上层人士开展了“送温暖”活动。充分发挥民委委员单位作用,加大少数民族帮扶工作力度,共投入60多万元资金为少数民族办实事。组织开展了“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和“五好”宗教教职人员评比活动,共表彰了25个五好宗教活动场所。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开展兴办安养院、兴教助学、扶贫救灾、修路架桥等社会公益慈善事业。一年来,我市各级民族宗教部门在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及维护宗教领域团结稳定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绩,受到上级领导机关的充分肯定。
“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是一项全面提高本单位整体素质的基础性工作,需要长期坚持,常抓不懈,我们要在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再接再厉,继续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转变作风,开拓创新,努力促进我委局两个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不断为我市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第13篇】2022年xx市民宗局年度工作总结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努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加快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局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宣传政策,协调关系,服务和谐贵阳建设大局
民族关系、宗教关系是和谐社会体系中的重要关系,今年以来,我局根据《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贵阳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着眼于“和谐贵阳”建设大局,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引导和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良好局面不断巩固。
1、精心举行“民族团结周”活动,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
作品参加初赛,选出228幅(件)参加市评比,160名群众精心排练节目参加民族文艺演出,29家公司、企业携400种商品参加民族旅游商品展销。“民族团结周”活动的举行,继续扩大了民族政策宣传面,促进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2、积极开展联谊工作,加强与民族界、宗教界人士之间的联系
2、支持民族地区开展扶贫开发工作。上半年已投入资金247.5万元,支持贫困民族地区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改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生产生活环境。其中硬化进组和串户道路28公里,修建人饮工程3处。
3、加强民族经济工作调研和项目申报工作。一是是完成了少数民族困难户危房调查,并向省民委进行了项目申报。二是完成了民族地区“四通一建”工作情况调查,为今后民族地区开展“通路、通水、通电、通电视和贫困户建房”即四通一建”工作提供了基本资料。三是配合国家民委、财政部、发改委对民族地区矿产资源开采补偿机制建立情况进行调研。四是对2022年民族经费项目完成情况、使用效益进行了检查。五是完成18个民族乡基本情况调查统计工作。六是对贵阳市民族贸易定点生产企业进行了重新审定和审报。七是完成了电脑农业试点新增点的项目申报。
4、积极发展民族教育。投入第一批资金计40万元,支持贵阳市民族中学继续办好市民族中学初、高中寄宿制班,支持贵阳学院设立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助学金。
课桌椅15套。四是选择苗族、布依族聚居村寨各1个作为试点,挖掘民族地方文化内涵,总结和探索民族村寨开展乡村旅游的经验与途径。三、依法管理,热情服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1、深入抓好《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一是开展了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情况调研。于《宗教事务条例》实施二周年之际,召开全市宗教工作干部座谈会,在进一步学习《宗教事务条例》的基础上,针对《宗教事务条例 》在我市实施以来的贯彻落实情况,总结成功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同时,向省宗教局提出了修改《贵州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的建议。二是对换届后的新任民宗局长、宗教工作干部进行集中培训,使全市宗教工作新、老干部队伍进一步熟悉《宗教事务条例》,熟练运用《宗教事务条例》。三是通过翻印发送资料,组织宗教人士座谈等形式,继续开展《宗教事务条例》宣传,扩大宗教法规的社会知情面和影响力。
2、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一是继续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积极开展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和清理制止“两乱”工作,依法取缔了多处乱建寺庙。二是开展了宗教活动场所换发新证和登记工作。三是开展了道教基本情况调查,进一步掌握我市各宗教基本情况。四是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火灾、洪水、用电、危房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五是加强宗教行政执法建设,开展了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编制了宗教方面行政执法事项、依据和许可目录。六是继续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了 “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创建,促进宗教界的制度建设和道风建设。
3、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积极支持市道教协会的筹备成立,目前市道教协会已完成各项前期筹备工作。经常深入新换届的市伊斯兰教协会、市天主教爱国会、市基督教协会以及县、区宗教团体,指导和帮助各宗教团体加强制度建设、组织建设、道风建设,提高我市宗教界的办教水平。
4、积极为宗教界办好事、实事,着力解决宗教界存在的难点问题。一是投入资金23万元,帮助弘福寺进行配电增容,开通有限电视和互联网,在为寺院提供生活、工作便利的同时,方便僧侣们了解国家大事与社会事务。二是为市天主教爱国会、基督教协会和伊斯兰教协会增添了部份办公家具。三是完
成了贵阳市仙人洞道观、贵阳市清真寺改造工程及清真一条街建设规划方案编制和上报立项,年内可开工建设。四是积极协调解决基督教南堂建设选点和52号房产问题。五是投入资金13万元,落实了火车站清真饮食点,方便南来北往伊斯兰教群众就餐。
在始终坚持为宗教团体做好事、办实事同时,注意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鼓励支持各宗教界从自身实际出发,发挥宗教中的积极因素,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共同致力于构建和谐贵阳,实现“两个率先”目标。鼓励支持各宗教团体坚持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途径和领域。上半年,宗教界积极参与我市的公益慈善事业,其中弘福寺、黔明寺各捐赠了5万多元资金,帮助花溪区维修改造青岩敬老院。
四、整顿作风,垂练队伍,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今年上半年,我局以开展机关作风教育整顿工作为契机,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锻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适应需要的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
1、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一是坚持每周1次的学习制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改进学习方式,增强学习效果,从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按照建立学习型机关的要求,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三是开通领导干部“学习在线”,局班子成员全部上网参加“学习在线”学习。四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了《我的长征》、《公朴》等5部革命传统教育、教育题材影片,组织学习讨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等文章。五是组织开展了干部理论学习,并参加考试。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2、加强制度建设,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需要,结合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重新修订完善了我局的各项规章制度,使之更加贴近实际,更具有可操作性。通过对各项制度的贯彻实施,较好地解决了机关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使广大干部树立起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切实承担起工作职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3、抓好党建工作。加强对党员的党风党纪教育,组
织党员到贵州省工委旧址缅怀革命先烈,到贵阳市戒毒所参观考察禁毒工作,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组织党员听取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学习讲座、学习胡锦涛总书记“6.25”重要讲话精神讲座,提高责任意识,增强发展信心。
4、加强干部教育培训。选派6名干部到北京参加了国家宗教局举办的宗教工作干部培训班学习,在中央民族大学组织举办了一期44人参加少数干部培训班。同时,根据相关部门的安排,还选派干部职工参加了外语、保密、信息、年鉴、电脑、通用能力等培训,通过加强培训,全局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深化和提高。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局班子召开了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主题的党员民主生活会;根据市委的部署,在市纪委、监察局的指导下,我局对纪检监察机构管理方式进行了改革,将我局纪检监察机构双重领导体制改为由市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此外,按照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排部署,我局还开展了禁毒、“计生三结合”帮扶、殡改、政务公开等各项工作,按时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在充分肯定上半年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的是:少数机关工作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待于进一步增强;对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宗教团体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力度需要加强,尤其是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引导宗教界树立正确的大局与社会责任意识、加强道风建设、加强内部管理等方面还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五、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全力做好下半年的民族宗教工作
做好下半年工作,事关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系统要以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6.25”重要讲话精神为统揽,全力开展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1、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6.25”重要讲话精神。一要深入组织学习。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对“6.25”重要讲话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把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把讲话的精神实质宣传到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中去,激励广大群众,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坚定的信心,积极投身到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的大业中。二要切实加强机关建设。通过学习,不断加强和改进机关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工作环境建设,不断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需要。三要扎实开展机关作风教育整顿。用“6.25”讲话精神武装头脑,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理念提升民族工作、宗教工作标准,发扬优良作风,改正不良风气,以实际行动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宗教和顺稳定作贡献。
2、扎扎实实地推进我市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一是要围绕10月份的“全省民族团结宣传月”,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二是要坚持“双轮驱动”,一手抓新农村建设,一手抓扶贫开发,积极实施《贵阳市“十二五“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三是要以承办“魅力贵阳—民族欢乐大巡游”、备战全国民运会和参加《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布依族目录》收集整理为契机,抓好民族文化传承工作,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四是要通过支持民族地区改善办学条件,实施少数民族大学生助学工程等工作,搞好民族文化示范学校建设,实施好《民族文化进校园规划》,抓好民族教育。五是要积极配合国家民委、省民委搞好“城市民族工作调研”、“省级民族资金使用情况调查”、“电脑农业试点”等工作,不断探索民族工作新路,努力提高民族资金使用效益。
3、坚持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抓好宗教工作。一是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贯彻,不断提高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二是要着力维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秩序。对“两乱”和私设场所、非法传教、利用宗教敛财等活动要坚决查处、打击和制止。三是要做好抵御境外利宗教进行渗透的工作。继续采取完善机制与依法管理、加强教育与解决困难、落实责任和畅通信息相结合等工作方式,有效地抵御境外渗透活动。四是要把市委、市政府确定为宗教界办的好事、实事办好办实。抓紧进行贵阳清真寺、贵阳仙人洞道观改造的准备工作,确保年内开工建设,争取早日完工。抓好伊斯兰教清真饮食的跟踪落实工作。抓好基督教南堂建设选点工作。五是要大力支持宗教团体建设。帮助市道教协会完成成立工作。指导宗教界加强道风建设,纠正道风不纯、不正,以及宗教界中的少数教职人员只讲利益、不讲责任和义务的现象与苗头。指导各宗教团体和各活动场所开展爱国、守法、致富、奉献等教育活动,把信教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到勤劳致富、奉献社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贡献上来。
【第14篇】民宗局年度重点工作总结范文
今年,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在省、市民宗部门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牢牢把握民族工作“两个共同”的主题和宗教工作“安全稳定”的目标,坚持“保护、管理、引导、服务”的工作理念,以教育引导为主抓手,积极探索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民族宗教工作社会化、法制化服务管理新模式,确保民族宗教领域的团结稳定、和谐发展。
一、务实创新,推进民族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抓民生,促发展,助力少数民族同胞脱贫致富奔小康。一是建立少数民族贫困家庭情况数据库。根据省、市少数民族扶贫工作要求,指导乡镇园区开展调查摸底,完成全市31户少数民族困难家庭建档立卡工作。二是开展帮扶服务。年初,在调查统计的基础上,发动乡镇区街干部与18户婚进农村贫困少数民族家庭结成帮扶对子,并采取安置就业、低保救助、扶持种养殖业等措施,层层落实帮扶任务。在学校开学之际,向17名少数民族贫困儿童送去书本和慰问金,表达对他们的关怀,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同时,我局还采取“零距离”、“一站式”“深层次”的服务方式,积极主动地帮助贫困少数民族家庭解决实际困难。截止10月底,已实现全部脱贫。三是支持少数民族创业基地建设。利用市少数民族专项经费,扶持四甲镇范南村大学生村官吉祥的少数民族就业项目,按照省安排就业一人补助1100元的标准,经过核实确认发放了补助8800元。鼓励大学生村官致力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扶持四甲镇八索村大学生村官王琳官建立“民族情蔬菜园”特色农产品种植基地,协助其成功申报省少数民族专项扶贫资金20万元,并做好该专项资金使用的指导工作,该项目于11月启动。同时,我局还继续关心余东镇少数民族创业园特色农庄的规范化建设。
(二)优服务,严管理,深化少数民族贴心服务品牌工程。一是开展信息咨询。借助三星镇工业园区新市民服务中心窗口,为300名少数民族同胞提供就业、房屋租赁、医疗保险、劳动保障等信息咨询服务。二是帮助排忧解难。先后为21名少数民族学生更改民族成份,协同教育部门解决15名少数民族同胞子女就学问题。三是加强对少数民族外来经商流动人员的管理。与公安部门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情况互通有无的网络机制,进一步健全少数民族外来经商流动人员的基础信息台账。加强对穆斯林信教群众临时宗教活动场所、活动情况的掌握,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四是严把清真标志牌发放审核关。2022年初,江苏泰森食品有限公司提出了申领清真标志牌的要求,我局根据清真食品生产要求,邀请xx市伊协共同指导其进行了符合相关生产要求的车间等改造,并多次深入企业,就生产、仓储、运输等各工作环节及后勤管理服务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确保让广大穆斯林能够享用到安全、放心、高质量的清真产品。3月份,举行了授牌仪式,5月份,开展专项检查,确保食品在各个环节完全符合清真和卫生安全要求。五是做好岗位培训。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共同做好新疆xx县青年后备干部在海培训工作。我局多次前往定点清真餐馆进行督查,实地查看卫生情况,详细了解原材料的进货渠道、生产加工环节,并对餐馆负责人提出饮食安全和饮食质量的要求,确保新疆xx县青年后备干部在海培训期间的清真食品饮食安全。
(三)重教育,强引导,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一是围绕“两个共同”主题,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10月初,举办了“市第二届少数民族风采展示”活动,全市11个区街乡镇的少数民族代表队展示了富有民族风情的歌舞表演,抒发了对第二故乡的热爱。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日报》刊登了《民族情万里行——江苏省市证大中学“新疆班”老师暑期伊宁家访记》、《坚持义务献血9年 诠释“最美少数民族妇女”风采》等报道,以典型引路,以先进示范,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二是调处矛盾纠纷。协助环保部门处理了1一起清真网点的环保信访难题。该清真网点位于市区居民楼底楼,因环保问题与周边群众产生矛盾,并引发居民多次信访。环保部门在多次协调未果的情况下,请我局共同做好协调工作。我局通过上门走访、谈心交流,并邀请少数民族联络员共同参与协调处理,与少数民族业主初步形成了环保治理共识,当了解回族经营者经费紧张的情况后,为业主安装环保设置给予了部分资金补贴,妥善处理了这起环保信访矛盾。今年,还协调处理3起涉及少数民族同胞在经商过程中的矛盾纠纷。
二、依法管理,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一)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活动,提升宗教工作法制化水平。在天主教、基督教界开展“法润教堂,法治阳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宣传为主线,教育引导广大信众信奉法律,并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5月份,组织全市民宗干部、统战委员参加南通依法行政培训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6月份,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发放宗教知识宣传册5000份,组织全体民宗干部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国法与教规”宣讲活动。在4月份的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及7月份的全市村、社区、居委会统战支委培训班中,我局作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专题讲座,提高宗教干部对宗教工作的认识,增强宗教干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主动性、前瞻性和科学性。
(二)加强督查指导,切实推进专项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xx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违建寺观专项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细致、稳妥、有效”的原则,指导各乡镇园区切实推进专项管理工作。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明确了属地管理原则,市与有违建寺观的区镇签订了责任书,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了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我局在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操作规范、工作标准等方面,有针对性加强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底数排查。按照“确保新违建零增长、旧违建排查一处不漏”的要求,进行了2次地毯式排查,并强调排查情况需经过主要领导签字确认才能上报。在排查过程中,各地对每一处违建寺观的用地性质、占地面积、建筑规模、宗教设施、历史渊源、人员关系等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我局对每一处违建寺观全部进行了现场勘查,拍摄了影像资料,逐一建档立案,并在行政地图上作了标注,为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强化宣传发动。我局分别在全市支部书记冬训会议和全市统战支委培训班上,就宗教政策法规和农村乱建寺观问题进行了宣讲。市佛协召开了全市宗教教职人员会议,动员广大教职人员支持和配合专项管理工作。我局还印制了3000份宣传资料,分发到信教群众手中。宣传内容把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宗教法律法规和宗教教义教规的宣传结合起来,引导信众正确理解“信仰自由与行动规范”的有机统一,不仅让信教群众懂国法,而且还要懂“教法”。为尊重群众的宗教感情,我局指导市佛教协会成立了专门的“宗教服务礼仪队”,做好佛像礼请过程中的“法事”工作,解决群众的心理顾忌。相关宗教场所认真做好环境、空间的调整工作,为违建寺观的佛像安置提供群众满意的场所。四是严格依法处置。在“一处一策”方案的制定过程中,我市明确了“疏堵结合、科学甄别,分类指导、依法管理,综合施策、稳步推进”的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尊重历史事实,保护信众合理需求,严格按照“四个一批”的要求,研究制定每一处违建寺观的处置方案,并把确保不发生影响区域社会稳定的事件作为专项管理的重要前提,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工作成效。在方案真正落到实处中,我局制定了“一处一策”实施工作方案模板,从组织领导、工作职责、操作规范、时间要求等方面明确了推进“一处一策”方案落实的具体做法和工作要求。特别是对布局调整、改作他用的违建寺观必须明确具体用途,杜绝宗教功能。截止11月底,全市71处违建寺观中,51处作布局调整处置的,已有41处达标,9处基本达标,1处进入行政执法程序正在处置,11处作稳妥拆除的已全部达标,我市的违建寺观专项管理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另外,我局还完成了全市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调研工作,并对港新区头甲村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处置问题,研究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向市委、市政府作了专题汇报。指导港新区做好江海城隍庙矛盾的处置工作。
分页阅读第1页:民宗局年度重点工作总结第2页:推进创建活动,提升场所形象
(三)推进创建活动,提升场所形象。一是开展“美丽寺院”现场评比工作。年初,按照“星级宗教活动场所”、“美丽寺院”的创建内容,对各场所进行现场打分,塑造典型,进一步推动佛教场所提升档次和形象。二是开展创建宗教活动场所星级评定活动。6月份,组织各寺院负责人赴海安、如皋星级宗教场所进行了参观,并在海宁寺召开了星级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推进会。动员各宗教活动场所对照《江苏省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认定办法》开展自查,明确下一步工作目标和任务,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三是优化宗教服务工作。协助镇基督教堂做好征地手续办理工作。协助佛教协会念佛堂做好拆迁,土地证的办理工作。按照xx市政府的要求,协助办理省政协委员《关于尽快解决市镇天主堂安全隐患》的提案,认真做好调查论证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目前,教堂选址和教堂原有资产处置方案已基本确定。
(四)参与公益慈善,传递宗教正能量。3月份,天主教、基督教志愿者服务队踊跃参加全市“善行东洲”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了“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文明出行志愿执勤”等志愿服务活动。4月份,天主教志愿者在德胜镇老人院开展“爱心展翼助享幸福”活动,送去了关爱服务及慰问品。9月份,市开福寺邀请中国中医科学院针灸医院主治医师董峰来开展义诊活动。市佛教修学学会开办了“利仁之家”的素食餐馆,每天免费提供100碗素面。该学会还组织会员参加青苹果志愿服务站和红十字会组织的“关爱大凉山—2022年冬暖行动”,关爱贫困地区儿童,践行“博施济众”的理念。认真组织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将募捐善款的6400元购买热水器捐献给残疾人,帮助残疾人共享美好生活。我市宗教界还在修路、扶贫、助残、助学、敬老等公益慈善事业做了大量有益工作。
(五)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把好场所安全关,与乡镇园区、宗教团体及场所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责任。通过抓宣传、抓责任、抓防范、抓检查,做好天主教复活节、朝圣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6月份以来,开展了“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积极营造安全工作良好氛围。一是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向全市各宗教活动场所发放消防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等宣传资料2000多份,悬挂安全横幅60余条,板报专刊30余期,营造了“人人懂安全、人人讲安全”的氛围。二是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及安全员会上,集中观看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片,通过观看使大家认识到“安全重于泰山”,切实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工作。三是开展隐患排查活动。通过召开局办公会、宗教团体负责人会议,认真分析安全形势,排查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落实了整改。如对镇天主堂的泡沫夹芯板临时用房实施了拆除。四是开展消防知识讲座活动。“安全月”活动期间,请市消防大队的领导围绕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作了专题辅导。五是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活动。按照《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我局组成2个督查小组,分别对全市25个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进行了督查,共落实督查整改问题11个。
(六)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一是加强宗教团体建设。9月份,指导基督教各堂点进行换届选举,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增强领导班子的学习意识、法制意识、服务意识及创新意识。二是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为契机,在宗教界积极开展多种纪念活动,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坚定理想信念,聚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5月份,天主教举行“我为新做光做盐”主题思想教育活动,发挥天主教正能量。三是抓好教职人员队伍建设。鼓励年青的宗教教职人员积极参加宗教知识的学习和深造,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注入活力。支持他们参加各类培训、交流、比赛,提高宗教学识和政治觉悟。各宗教团体定期开展讲经讲道交流活动,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供重要机会。
【第15篇】2022年关于民宗局依法行政的工作总结
xx年,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政府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的工作中心,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民族宗教法制建设,促进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圆满完成了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现将一年来的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加强依法行政,对于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以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民族宗教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不仅关系到政府部门是否能够依法履行好行政职能,更关切到民族团结进步和社会稳定和谐的大局。为做好这项工作,我们的主要做法的是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为切实做到执法为民,加强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纲要》,局党组高度重视,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局党组、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会议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局办公会议专门学习传达了副市长邢文杰和法制办主任袁翠竹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对今年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部署,并在全体人员会议上传达学习了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就如何抓好依法行政各项具体工作,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行了讨论。
二是不断完善组织机构。今年,我局人事变动较大,为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不缺位,工作不断档,局党组先后两次及时调整市民宗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德强分管此项工作,并专门指定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确保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三是围绕目标细化责任。年初,局机关召开党组会,依据《平顶山市xx年度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和《xx年度市直部门依法行政责任目标》,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并下发了《平顶山市民族宗教局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依据《平顶山市民族宗教局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主要内容,分别与各科室签订了《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以管理教育为抓手,逐步增强执法人员行政素养
为不断提高行政机关执法工作人员和各族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全市依法行政工作重点,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以学习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与依法行政具体实践等多种形式相结合,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行政素养。
一是加强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理论学习。为搞好局机关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们制定了《xx年度依法行政法律法规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自学等方式,利用每周五政治业务学习的时间,认真学习《纲要》、国家有关法律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在学习中,局领导能够率先垂范,无论工作多么繁忙,只要是机关组织的法制理论学习都主动参加,基本形成了领导带头学,干部职工乐意学的良好风气。为检验学习效果,年底我们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法律考试,并把考试成绩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从而推进了学法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在今年的执法证、执法监督证年度审验工作中,为检验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掌握水平,我们还在局机关进行了一次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全体人员的法律素养。
二是积极协调引导,督促各县(市)、区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培训,落实培训任务。采取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培训,不仅使广大基层干部及时掌握了宗教政策、法规,加强了对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的依法管理,而且进一步增强了他们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有效的促进了县区机关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素养。
三是以老带新,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为加强机关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实践能力,确实使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我局采用以老带新的形式,让理论与实践经验丰富的老局长、老科长通过具体执法检查实践帮带局机关的新同志提升依法行政素养。根据《河南省清真食品管理办法》,xx年,我们多次采取“拉网”的方式,由市、县两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与工商部门联合,对全市2192家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者集中进行了年度检查,依法没收非法、违法清真标牌118个,收缴非法清真牌85个,给予6家停业整顿、4家责令停业的处理。通过依法行政,不仅有力地维护了清真食品市场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也进一步促进了执法人员队伍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