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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房管局行政调解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第2篇人保局行政调解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第3篇人保局行政调解工作总结范文 第4篇档案局行政调解工作总结范文 第5篇建设局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第6篇统计局行政调解工作总结范文
【第1篇】房管局行政调解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发挥房管系统的行政调解作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取得了一定工作实效,现将我局积极探索行政调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成效
一是实现了纠纷预防。我局在接待行政调解咨询、受理申请的过程中,提前了解了信息,提前发现了问题,提前排查了诉讼隐患。把握社会矛盾动态,为政府决策及矛盾预防工作提供参考。
二是防范了工作风险。强化受理调解人员的风险意识,对不属于房管行政调解范围的申请,积极告知当事人救济渠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注重工作效率和工作方法,不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而且防范了因调解不当引起当事人缠诉、缠访,增加行政成本。
三是延伸了职能。坚持行政调解与行政指导、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相结合,全方位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探索,深入开展行政调解工作
在依法行政中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把行政调解和行政指导贯通到依法行政中,在彰显执法刚性的同时,充分运用调解的办法处理行政争议和行政管理的纠纷,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增强解决问题的柔性,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年初,我局召开了专题会,研究部署了行政调解工作。一是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行政调解工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强调了行政调解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制定了xxxx年行政调解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细化了目标任务。三是专兼结合,建设调解队伍。在全局范围内选配工作经验丰富,业务水平较高,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行政调解主任,专门负责行政调解工作,组织、推动行政调解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健全制度,抓好落实
1、健全完善了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建立了矛盾纠纷调解室,签订了安全监管责任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
2、加强了队伍管理。组织核准审定执法人员资格,加强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并参加考试,合格率达100%,提高了从业人员素质;对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人员给予相应处理。
4、接受了县人大代表的调研督察。今年我局共办理县人大代表提案2个,满意率达100%。
5、认真处理投诉、举报和信访。
一是认真处理上级领导督办案件2起,均得到妥善处理;二是认真接待群众来访,共接待群众来访6起,均得到圆满解决;三是认真处理群众投诉、信访案件,共受理处理6起,每起都与投诉、举报当事人沟通,使处理结果达到当事人的最大满意度。
(三)确保成效,强化制度管理
为规范行政调解工作程序,确保行政调解效果,畅通沟通渠道,提高调解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我局制定了《行政调解工作流程图》和行政调解小组成员联系电话。
三、下一步应当做好的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强化行政调解的服务意识
进一步提高干部特别是调解员的思想认识,在理念上树立国情、民情和职能意识,将行政调解与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及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将行政调解与行政指导、行政处罚相结合,在工作中要防止仅仅是走程序的形式主义的调解,防止以折中主义处理的无原则的调解,防止强迫一方当事人接受调解结果的不民主的调解,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精湛的业务知识和高超的调解艺术真正为经营者和消费者服务。
(二)提高人员素质,不断提升行政调解的服务水平
房管系统的调解职能以物业管理调解为主,工作人员在调解纠纷上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但是在调解其它方面却显得知识匮乏。要加强调解员在民事法律知识、合同知识、公司制度、侵权法等方面的培训,拓宽调解员的知识领域,以适应当前的经济发展形势,以专业的法律知识进行调解。
(三)创新工作模式,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
进一步整合行政调解职能及资源,建立专门的行政调解机构,确定专职调解人员,除消费纠纷外,其他类型的争议纠纷都由专职调解人员调解,以便统一服务标准、统一调解流程、确保调解结果。
(五)推动司法确认,赋予行政调解协议法律效力
在积极鼓励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中约定协议的强制执行力的同时,加强行政调解受理条件、程序、文书与司法调解的对接,积极推动人民法院对行政调解协议进行确认,进一步提高行政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对不能按照协议履行的一方,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2篇】人保局行政调解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xxxx年,我局行政调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县法制部门的有力指导下,以***总书记关于行政调解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严格按照行政调解有关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发挥行政调解作用,现将我局行政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行政调解工作领导。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始终将行政调解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实,对上级有关行政调解工作的会议或文件精神都及时组织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对重要行政调解问题都及时作出批示和部署,提出明确工作要求,指定专人进行办理,并督促抓好落实。二是明确工作责任。在全局建立行政调解工作责任制,局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全局行政调解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具体抓落实;其他领导要落实“一岗双责”,并按照归口管理原则,负责抓好分管工作内的调解工作,做到责任明确。三是做到亲力亲为。对上级部门批转的重要信访问题和较大的集体上访,局主要领导都能将调解工作关口前移,主动批示和调解,并及时主持召开工作会议提出具体的研究处理意见。也正是由于局主要领导的主动靠前指挥、协调和处理,才使得不少的疑难复杂问题得以及时有效妥善解决。
(二)夯实行政调解工作基础。一是进一步畅通群众的诉求渠道,发生投诉情况,信访办公室及时办理或转办相关诉求案件,确保第一时间解决诉求者的疑难问题。二是加强劳动保障服务工作建设,并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与来信来访、劳动人事争议申诉、劳动保障投诉等共同组建起人社部门诉求调解体系。
(三)完善行政调解工作制度。一是出台基本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县人社局《行政调解工作实施办法》、《行政调解文书》、《调解案件归档办法》等,为规范有序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提供了基本制度保证。二是建立矛盾调解排查机制。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建立台账,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归口处理,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严格调解转办、交办、催办和督办工作制度,处理调解问题做到“快转、快办、快结”。对调解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只要是合理合法的,都及时解决;对不符合规定的,做好政策解释和情绪安抚工作。调解问题的处理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没有发生过积压或拖而不办的现象。
(四)落实行政调解包案责任。在全局系统建立行政调解包案责任制,由局长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具体包案,各职能股室、二级局具体落实和相互配合。具体操作是:由局信访办对局行政调解案子及时予以登记、梳理,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提出拟办意见,呈分管领导审查和主要领导批示后,再转交局系统有关分管领导包案办理。由包案领导去落实“五包”责任制,即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化解、包停访息诉、包教育稳控,不能再转包、分包或由他人代替。同时,每个调解案子要落实“五个一”要求,即每个积案有一名包案领导、有一个工作班子、有一套化解方案、有一套稳控措施、有一份详实档案。在具体落实包案工作中,我局还实行催办督办和调度制度,如:对于部分重要调解问题,要求承办人员及时报告办理情况,尚在办理中的要及时报告进展情况,已办结的要争取停访息诉;而对于重大调解案件,则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召开会议进行调度。
(五)化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归纳起来,主要措施有:一是坚持在全局系统推行政务公开,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积极推行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以优质服务尽量减少调解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是进一步加大人社系统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培训教育宣传工作力度,让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更多地知晓人社法规政策,从而有效减少了因政策层面上的隔阂而造成的矛盾纠纷的产生。这几年以来,我局以实施《社会保险法》为契机,加强了《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等其它人社法规政策培训宣传工作。三是针对一些涉及争议仲裁、劳动执法监察的信访矛盾纠纷,我们都会告知和引导信访当事人向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劳动执法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由有关机构按法定程序进行妥善处理。四是依法依规办理调解。对调解当事人提出的有关人社政策问题,只要是合理合法的,我们都及时予以解决;对于那些不符合规定的或属于不合理诉求的,我们要求有关工作人员与当事人面对面进行沟通,积极做好耐心细致的政策解释和思想稳控工作。今年我局共调解涉及农民工工资、工伤等多种问题的矛盾纠纷42起。
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广泛。行政调解工作起步晩,执法部门宣传不够深入广泛,群众对行政调解还缺乏认知,致使其缺乏群众基础。
2、行政调解人员工作能力有待提高。纠纷调解需要办案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调解队伍新人多、人年轻、经验不足,精通法律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的人才还较少。
3、工作场地紧张。行政调解部门需要固定的工作人员、办公场地。由于机关办公室紧张,行政调解室只好设在劳动监察大队办公室又是信访办工作的地方,不利于开展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依法规范调解工作。严格依照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开展调解工作。明确各方当事人需自愿接受调解的基础上结合矛盾纠纷的特点和性质,制定和完善矛盾纠纷调解处理流程,保证矛盾纠纷的依法及时处理。
2、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不断推进工作的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形成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和其他部门相配合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息反馈和预警分析机制,加强矛盾纠纷的研判分析,完善预警预测,切实做到对矛盾纠纷的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
3、提高调解人员办案能力。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组织调解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提高工作人员办案能力。
【第3篇】人保局行政调解工作总结范文
第一篇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行政调解工作领导。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始终将行政调解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实,对上级有关行政调解工作的会议或文件精神都及时组织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对重要行政调解问题都及时作出批示和部署,提出明确工作要求,指定专人进行办理,并督促抓好落实。二是明确工作责任。在全局建立行政调解工作责任制,局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全局行政调解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具体抓落实;其他领导要落实“一岗双责”,并按照归口管理原则,负责抓好分管工作内的调解工作,做到责任明确。三是做到亲力亲为。对上级部门批转的重要信访问题和较大的集体上访,局主要领导都能将调解工作关口前移,主动批示和调解,并及时主持召开工作会议提出具体的研究处理意见。也正是由于局主要领导的主动靠前指挥、协调和处理,才使得不少的疑难复杂问题得以及时有效妥善解决。
(二)夯实行政调解工作基础。一是在全局系统开通了局长手机、信箱,实现了群众的诉求直接交由有关领导办理。二是加强了“12333”劳动保障服务热线建设,并配备了2名工作人员,与来信来访、劳动人事争议申诉、劳动保障投诉等共同组建起人社部门诉求调解体系。
(三)完善行政调解工作制度。一是出台基本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县人社局《行政调解工作实施办法》、《行政调解文书》、《调解案件归档办法》等,为规范有序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提供了基本制度保证。二是建立矛盾调解排查机制。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建立台账,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归口处理,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严格调解转办、交办、催办和督办工作制度,处理调解问题做到“快转、快办、快结”。对调解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只要是合理合法的,都及时解决;对不符合规定的,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稳定工作。多年来,局调解问题的处理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没有发生过积压或拖而不办的现象。
(四)落实行政调解包案责任。在全局系统建立行政调解包案责任制,由局长和党组书记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具体包案,各职能科室、单位具体落实和相互配合。具体操作是:由局办公室(信访办)对局行政调解案子及时予以登记、梳理,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提出拟办意见,呈分管领导审查和主要领导批示后,再转交局系统有关分管领导包案办理。由包案领导去落实“五包”责任制,即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化解、包停访息诉、包教育稳控,不能再转包、分包或由他人代替。同时,每个调解案子要落实“五个一”要求,即每个积案有一名包案领导、有一个工作班子、有一套化解方案、有一套稳控措施、有一份详实档案。在具体落实包案工作中,我局还实行催办督办和调度制度,如:对于部分重要调解问题,要求承办人员及时报告办理情况,尚在办理中的要及时报告进展情况,已办结的要争取停访息诉;而对于重大调解案件,则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召开会议进行调度。
(五)化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归纳起来,主要措施有:一是坚持在全局系统推行政务公开,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积极推行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以优质服务尽量减少调解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是进一步加大人社系统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培训教育宣传工作力度,让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更多地知晓人社法规政策,从而有效减少了因政策层面上的隔阂而造成的矛盾纠纷的产生。这几年以来,我局以实施《社会保险法》为契机,加强了《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等其它人社法规政策培训宣传工作。三是针对一些涉及争议仲裁、劳动执法监察的信访矛盾纠纷,我们都会告知和引导信访当事人向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劳动执法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由有关机构按法定程序进行妥善处理。四是依法依规办理调解。对调解当事人提出的有关人社政策问题,只要是合理合法的,我们都及时予以解决;对于那些不符合规定的或属于不合理诉求的,我们要求有关工作人员与当事人面对面进行沟通,积极做好耐心细致的政策解释和思想稳控工作。
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广泛。行政调解工作起步晩,执法部门宣传不够深入广泛,群众对行政调解还缺乏认知,致使其缺乏群众基础。
2、行政调解人员工作能力有待提高。纠纷调解需要办案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调解队伍新人多、人年轻、经验不足,精通法律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的人才还较少。
3、工作场地紧张。行政调解部门需要固定的工作人员、办公场地。由于机关办公室紧张,行政调解室只好设在既是局办公室又是信访办工作的地方,不利于开展工作。
第二篇
一、主要成效
我局县综合办事大厅评为先进分中心;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先后评为全市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先进单位,全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先进单位;县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我局并被评为全市劳动仲裁争议工作先进单位。
二、主要措施
回顾所做工作,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四方面:
(一)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依法行政开展。为进一步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经局研究成立了以吴信仁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的局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负责依法行政工作总体部署协调工作,下设办公室,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办公员成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开展。二是制定了《县人劳局行政执法行为文本》、《县人劳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增强科学民主决策能力。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今年以来,我局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1项。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许可事项的办事程序,在办事时限上,做到缩短30%,在办事环节上,能减少的再减少,在办事质量上,想方设法再提高;二是加强机关行政服务效能建设。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依据、业务流程等统一在各股室办公大厅对外公示,实现阳光操作、办事透明公开。同时,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活动,进一步提高机关服务效能。三是严格行政执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劳动力市场秩序清理整顿程序专项治理活动,强力推进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严厉打击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成效明显。今年以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共受理案件28宗,其中拖欠工资案件25宗,追回被拖欠工资全额合计人民币576932元,涉及人数152人。外来务工人员48人,外来务工农民工40人,下岗职工32人。受理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案件3宗,责令用人单位退还押金合计人民币3600元,涉及人数6人。
(三)健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机制,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一是不断拓宽和畅通群众行政诉求渠道,加强信访工作。开通了15879809529手机信箱,我局建立了双休日和节假日领导接访制度,方便群众咨询投诉,进一步拓宽群众行政诉求渠道。二是认真办理群众信访事项。要完善信访工作制度,依法规范信访办理程序,切实解决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利。今年以来办理群众来信案件8起,来访120起,结案率达100%。三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原则,忠实履行复议职责,依法、公正、高效地解决行政复议,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四)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一是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行网上行政审批。依托县劳动保障网建立网上审批平台,大力推进金保工程建设,加快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劳动关系、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等各项业务建设,建立统一的数据中心,逐步实现各项业务信息的集中统一管理,整合业务系统,优化业务流程。二是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政务公开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在综合经办大厅、机关及各所属单位等办公场所建立政务公开栏,设置电子屏幕、手触电脑终端等公开行政服务信息。同时,不断加强劳动保障网站建设,并与县政府政务信息平台联接,定期更新公布政务信息条,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切实提高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参与社会活动,监督行政行为。三是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优质服务窗口单位的建设。加强经办服务大厅软件建设,将“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部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优质文明服务窗口创建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全面提升服务水平。通过建立完善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公开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同岗替代制、行政过错追究制、被诉待岗制等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服务水平。
通过前阶段的努力,我们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对照依法行政工作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今后,我们将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的管理改革力度,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
第三篇
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对外来人员进机关找领导,主动上前问明情况,做好登记工作;发现局内可疑闲散人员游荡、小孩嘻闹、小孩嘻闹,赶紧制止,确保局内安全、安静、正常办公;下班或办公室无人时,要求机关人员锁好抽屉,保卫科人员要关好门,防止盗窃,确保文件、材料和财产不丢失。
积极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到12月中旬,全县新增就业岗位2894个,完成全年任务的100%;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365人,完成全年任务109%;“4050”困难群体就业216人,完成全年任务110%;省外劳务输出4.2万人,完成全年任务100%;城镇登记失业率3.8%,低于4.2%的控制目标,全县就业形势继续保持基本稳定态势。全县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发放率、社会保险费代缴率、企业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发放率、社会化发化率均达到100%。全县征缴养老保险费2124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90%;征缴失业保险费190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00%;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7322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4497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4856人,分别完成全年任务数的124%、122%和112%。全县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免费职业介绍1480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9%;免费再就业技能培训1260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12%;免费创业技能培训92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1%。全县再就业收费减免3.32万元;全县再就业税收减免2.2万元;发放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720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85%,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认真履行综治职责
各下属单位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把综治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之中,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继续落实好维护社会稳定各项措施。坚持维护稳定重大情况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全系统工人员无一人参与“法轮功”等非法组织,也无刑事案件发生。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扎实有效,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推进依法治理,加强综治宣传工作,对综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分期分批进行培训。
【第4篇】档案局行政调解工作总结范文
xxxx年,我局的行政调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法制办的指导下,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以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履行档案部门的法定职责,结合实际,积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确保了该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平安创建成果,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类行政纠纷、社会矛盾纠纷,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我局调整了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和指导开展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责任股室负责人任成员,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
二、积极开展宣传教育
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档案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以及本部门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活动,提高广大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意识,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自觉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选择,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调解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工作制度,化解纠纷
(一)切实加强行政大调解力度
进一步强化了依法行政观念,大力加强行政行为的规范化建设和透明化建设。查阅档案多用于解决购买保险、婚姻问题、房产问题等,针对在查阅中出现的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严防矛盾纠纷激化,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苗头。
积极发挥行政调解职能,强化尽职尽责和服务意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实行接访制度,对群众的来访,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责任股室限时解决,对于确实不能解决的也坚持向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严格落实查阅登记制度,对群众的每一件来信来访事项均认真进行登记,做好记录,并交由相关责任股室限期办理,及时向来信来访群众告知办理结果,积极进行调节和疏导。
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认真疏理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并针对性地制定了有效处置方案,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以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二)切实加强综合治理协调力度
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汇总各调节机构的运转情况,建立了“调解”信息平台,实现优势互补。针对责任关系复杂,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矛盾纠纷,邀请相关责任部门参与协调解决,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无法调节的,提请县“行政大调解”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方面共同解决。
四、严格考核问责
把“调解”工作作为综治、维稳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对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责任股室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调解工作不落实,导致矛盾纠纷突出、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责任股室,将追究相关责任。我局全年未发生一起行政调解事件。
【第5篇】建设局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今年,我局的行政调解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指导下,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和平安创建的要求,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工作职能,以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限度地化解各类行政纠纷、社会矛盾纠纷,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现将今年行政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
为充分发挥行政机关的调解作用,强化调解意识,履行调解职能,减少矛盾纠纷激化,营造和谐稳定的行政管理环境。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将依法行政调解工作列入局党组议事日程,及时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落实行政调解工作各项任务。成立了以局长陈振中、李新荣为主任,副局长王其建等副主任12名,11名科室负责人为委员的行政调解领导委员会组,负责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下设行政调解办公室,由办公室(法制办)负责日常事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调解的良好氛围
我局坚持以信访和房管各项工作相结合,在历史遗留问题、房屋建设、市政道路和园林绿化主要工作方面,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以及本部门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意识,自觉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
三、完善机制,落实责任
在经过与人民调解认真的分析对比,我局初步拟定了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的制度、程序,对开展行政调解的受案范围、条件、原则作了规定。要求行政调解人员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案件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建立信息报送联络制度,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专门负责收集行政调解有关信息和数据。坚持既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原则,对不愿进行行政调解或未达成协议的,我局积极引导当事人运用行政复议、裁决等方式进行解决。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大调解有机衔接。
四、切实加强行政调解力度
我局一是针对拆迁安置、房屋建设、市政道路等历史遗留工作中出现的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严防矛盾纠纷激化,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二是积极发挥行政调解职能,强化尽职尽责和服务意识,坚持实行局领导接访制度和接待登记制度,对群众的来访,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责任科室解决,对于确实不能解决的也坚持向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
三是严格落实接待登记制度,对群众的每一件来信来访事项均认真进行登记,做好记录,并交由相关责任科室限期办理,及时向来信来访群众告知办理结果,积极进行调节和疏导,力求在我局内解决争议。
四是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每月一次排查不稳定信息上报制度,认真疏理了我局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并针对性地制定了有效处置方案,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以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广泛。由于对行政调解的宣传不够广泛深入,群众对行政调解还缺乏认识,致使其缺乏群众基础。
(二)观念更新不够,对行政调解工作方法、以及与其他纠纷化解方式之间的区别和衔接认识不足,影响行政调解工作效率。
(三)行政调解人员工作能力有待提高。纠纷调解需要办案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我局行政调解工作人员经验不足,精通法律、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的人才还较少。
六、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按照市法制办对行政调解工作的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力争行政调解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依靠行政调解途径解决纠纷争议。三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行政调解办案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四是继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
【第6篇】统计局行政调解工作总结范文
xxxx年,统计局行政调解工作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切入点,以建立专职、加强保障为重点,以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建立联动为主要内容,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注重实效,强化宣传教育,行政调解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及联系村寨无一起矛盾纠纷现象出现。现将行政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各项调解工作制度。
(一)强化领导,兼职调解工作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行政调解化解新型矛盾纠纷和群体性疑难矛盾纠纷的能力显著增强。统计局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成立的行政调解室,并配备了兼职调解员2人。
(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不断完善制度,先后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调解员工作职责、矛盾纠纷登记制度、矛盾纠纷报告制度、案件回访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
二、狠抓队伍建设,着力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
(一)狠抓队伍,重视调解室队伍建设,在稳定人员的基础上,选调政治可靠,有威信,有业务基础的人充实到调解室;其次在政策上向调解员倾斜,让他们在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得实惠;第三,把行政调解工作经费列入单位公务工作经费预算,解决调解场所建设及调解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
(二)多措并举,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一是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经验介绍、业务交流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举办调解业务培训班,专业同志讲课,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办案中的实践体会、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等;三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
虽然县统计局行政调解工作在实际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差距。今后我们将保持和发扬优势,改进不足之处,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