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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旅游局旅游执法质监工作总结
一、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旅游市场
为更好地理顺市、区(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旅游行业指导、检查和监督管理关系,积极推进行政效能建设,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治理、质量监督、行业自律、工作联动和奖惩机制,我局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管理的通知》(泸外侨旅发〔2022〕160号),进一步完善旅游行政执法责任制。
1、加大行业管理力度。对全市20家旅行社进行年检,1家旅行社暂缓通过;对109名导游进行了年检,其中95名导游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导游年审11人,不予通过导游年审17人;对5家冒用星级饭店称谓的社会宾馆责令改正。
2、积极开展“春节”、“十·一”和“九·一”、“中秋节”小长假等黄金周旅游执法综合执法大检查。对全市20家旅行社、19家星级宾馆以及部分星级农家乐依法进行了检查,出动检查人员550余人次,向相关涉旅企业发出口头和书面整改意见170余条。
3、组织开展2次各区(县)旅游局分管局长和执法(质监)人员工作培训会,重点组织学习《旅游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认定处理试行办法(内部使用)》以及《突发事件应对法》,从而提高执法(质监)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认真受理旅游投诉,继续完善旅游投诉体系
1、认真贯彻执行《九川省旅游投诉暂行规定》,严格按照《九川省旅游执法工作程序》,依法、及时、公正处理旅游投诉。全年受理旅游投诉1件,办结1件,妥善解决了5起旅游纠纷信访工作;接受旅游咨询电话370多人次。
2、健全涉旅企业旅游服务质监督员和市级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管理机制。对全市20名质监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把20名质监员分为星级饭店、a级景区、旅行社三个小组,从而进一步发挥市旅游质量监督员和企业质监员的作用。
3、坚持旅游投诉电话(96927)24小时畅通,及时处理旅游投诉和游客信访工作,确保所有投诉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得到有效处理。
三、狠抓旅游安全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1、年初,与各区(县)旅游局签订《2022年旅游安全责任书》,印发了《2022年**市旅游安全工作意见》和其他涉旅安全的'通知。认真贯彻《九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2、组织7个区(县)、5个市级部门重点开展“春节”、“九·一”、“十·一”节前安全大检查和旅游道路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以及百日安全督查行动,对全市涉旅企事业单位进行了全面认真地检查,参加检查的人员378人次,发出书面整改意见和建议140余条,提出整改安全隐患27个,提供旅游安全咨询服务25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上千份。
3、即时向省旅游局上报汶川大地震和雨雪冰冻天气我市旅游受灾情况和旅行社退团情况。做好了奥运期间我市旅游安全、维稳工作。进一步督促涉旅企业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涉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投入有保障,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具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职工安全知识教育面均应达到100%。
4、督查各区(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在所辖范围内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强化日常安全监管,层层明确责任,坚守岗位,严格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九、积极开展行业精神文明和标准化建设工作
1、积极宣贯九川省旅游行业2022年廉政文化建设试点实施工作;组织召开全市星级宾馆、旅游行风监督员开展“思想大解放,加快建设中心,旅游大发展”专题讨论活动。
2、与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联合发文《关于大力加强市旅游行业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通知》,我市11家旅行社参加创建市级“文明旅行社”的创建活动,在活动期间,我局与市文明办举办了两期培训会。
3、积极宣贯《九川省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试行标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组织召开了我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会议,全市共评定出首批6家2级旅行社。
4、举办全市旅游标准化培训班1期,参加培训人员60余人。重新聘任市级星评员22人,新评定1家二星级饭店、1家绿色旅游饭店、1家三星级饭店,对6家宾馆饭店进行了创星工作指导。
九、认真做好旅游统计工作
1、1-9月我市实现旅游总收入34.87亿元,接待游客总人数686.85万人次。
2、对区(县)统计人员进行了两次系统的业务知识培训,完成了“春节”、“九·一”、“清明”、“端午”、“中秋”、“十·一”等节日的统计分析、、报告工作,同时完成了省上布置的国内旅游抽样调查任务730份。
3、组织全市旅游行业开展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和旅游统计监测工作。
【第2篇】市外侨旅游局2022年旅游执法(质监)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省旅游执法总队:
一、二○一一年旅游执法(质监)工作情况总结
XX年,我市旅游执法(质监)工作在省旅游局和旅游执法总队的关心指导下,在各区县旅游部门的大力配合下,通过全市旅游执法(质监)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认真受理投诉,积极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旅游市场秩序得到了进一步完善。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扎实抓好旅游安全工作
我局严格按照《泸州市市级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在全行业中牢固树立“安全是旅游业的生命线”这一科学发展理念,始终坚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各项安全工作做到了有部署、有计划(安排)、有行动(检查)、有总结,切实把安全工作与日常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把旅行社租用车辆和团队运行安全、旅游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假日旅游安全、水上安全和特种设施设备安全等作为各项检查工作的重点。在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治理隐患、完善制度等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确保全市旅游安全工作督查到位,万无一失。
1、制定了“百日安全”、“安全生产年”和“黄金周”及假日小长假等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要求、落实了责任。
2、深入开展“行业安全大检查”行动。通过开展两次旅游市场检查周、“绿盾行动ⅶ”等专项检查,对全市旅游行业进行明查暗访、了解情况,提出整改意见,检查做到了全面、细致,一个单位不漏、一个环节不差,检查内容不仅局限于旅游重点设施安全,还要涉及食品卫生、治安、旅游交通等安全工作,通过检查和整改,切实保障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3、领导带队督查。1月26日和9月26日,由市政府副市长喻双带队,组织旅游、规建、安监、卫生等部门负责人参加“春节”、“十·一”节前旅游市场综合检查,重点检查了江阳区、龙马潭区10余家涉旅单位。我局领导还分别带队检查了江阳、龙马潭、纳溪三区和合江、古蔺、泸县三县23家旅行社、24家星级宾馆、2家旅游车公司、14个a级景区和15家星级农家乐等涉旅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共检查7个区(县)涉旅企事业单位85家,出动检查人员800多人次,向涉旅企业发出书面整改和建议300余条,发放旅游安全和卫生健康资料15000余份,确保了全市未发生一起旅游安全事故。
4、加强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积极开展安全政策法律法规及旅游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组织全行业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全年,我局共开办安全培训工作会议3次,邀请省上专家对全市23家旅行社,115名导游进行了政策法规和旅游安全知识的培训,并邀请江泰保险公司成都分公司的专家对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进行培训。
5、加强督导,应对高温干旱天气。我市今年夏季出现持续高温现象,给各旅游景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带来巨大压力,为预防景区森林火灾,我局派出两个工作组分赴黄荆、佛宝、笔架山、方山、九狮山、玉蟾山等旅游景区指导抗旱防火工作,听取当地政府和景区管理部门情况介绍、查看景区消防设施及相关应急预案,并指导景区采取强有力措施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针对高温持续的现象,及时对佛宝、笔架山、法王寺等景区在高温期间实行临时关闭,从而确保了高温干旱期间我市旅游景区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
(二)依法治理、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1、加强督查工作,推进依法行政。①加强对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的行业指导、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积极推进行政效能建设;在全行业积极开展旅游业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健全旅游市场综合治理、质量监管、行业自律、工作联动和旅游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②按照《旅行社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完成了XX年度旅行社业务年检和导游年审工作。全市23家旅行社顺利通过年检;全市153名导游人员中95名通过年检,17名暂缓通过年审,41名不予通过年审。
2、加强人才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组织各区(县)旅游行业管理和执法人员参加省旅游局执法总队执法培训2次,开展行管、执法培训方面的培训2期。邀请省上专家对旅行社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了3次培训,全市旅行社总经理、计调人员共80余人参加了培训。
3、积极开展旅游市场整治工作。认真开展“绿盾行动ⅶ”旅游团队运行专项治理、旅游景区及周边旅游市场秩序暨治安环境专项检查、“诚信兴旅宣传月”、“质量月”和XX年第一、二次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各种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旅游执法系统共出去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检查旅行社23家、旅行社分社11家、旅行社门市部25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400余条。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市旅游市场秩序。
4、依法、公平、公正处理旅游投诉。确保所有投诉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得到有效处理,同时,积极做好游客信访、咨询和维稳工作。全年受理旅游投诉3件,办结3件,结案率100%;接受旅游咨询400余人次;无一例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较大以上旅游投诉发生以及无行政复议案件发生。
(三)大力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工作
为进一步健全旅游服务质量暨政风行风监督机制,切实发挥社会各界对旅游市场的监督作用,不断提升我市旅游服务质量和政风行风工作,我局今年召开全市旅游质量监督员和旅游政风行风评议员工作会议2次,重新聘请了6名同志为市级旅游服务质量暨政风行风监督员,以服务人民、清正廉洁、求真务实、依法办事为目标,促进机关和行业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游客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大力推行旅游标准化建设
一年来,我局积极引导旅行社分等定级,宾馆、景区和农家乐等涉旅企业创星工作,全年新增乡村旅游示范乡镇2个、示范村7个;星级饭店2家、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2家、a级景区2个;专业运输公司1个;新评选出泸州特色旅游商品27种,a及特色旅游购物点2处,旅游商品生产企业43家。
二、二○一二年工作计划
2022年,将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和要求,全市旅游执法质监工作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我局将联合公安、工商、交通、卫生、质监等涉旅职能部门,深入开展以绿盾系列行动为重点的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和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
(二)加强旅游执法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旅行社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大检查力度,深入各景区对导游人员、旅游车辆等进行常态性执法检查,确保旅游者权益;三是认真受理旅游投诉,坚持依法、公平、公正办事,做好游客信访工作。
(三)加强旅游行业监管工作。一是结合旅行社实际,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探讨旅行社经营管理中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及其对策。二是1月至3月集中开展XX年导游年审工作,认真落实导游ic卡检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导游从业行为。三是抓好旅游统计信息报送工作,切实做到客观性、合理性、时效性。四是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市旅游行业管理工作会议,研讨旅游行业管理面临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五是继续深入开展旅游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促进泸州旅游业健康发展。
(四)加强旅游标准化建设。一是大力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扎实开展旅游标准化的贯彻实施,对旅游工作、旅游产品、旅游基础术语等进行约束和规范。二是组织开展全市主题旅游饭店、绿色旅游饭店、星级旅游饭店的评定和复核工作。三是组织开展星级农家乐(乡村旅游)的评定工作。四是组织开展旅行社等级评定工作,促进旅行社规范化管理。
(五)加强对旅游用车的管理和协调。一是加强与运管处的协调、沟通工作,加强对新成立的旅游车公司的监管工作,组织旅游车公司驾驶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旅游经营的法律法规,加强对驾驶人员旅游安全生产教育;二是提高各旅行社的认识,坚决杜绝使用非法旅游客运车辆,对租用的旅游客运车辆应进行实时监督,避免私自更换接待车辆;三是要求各旅行社与相关旅游汽车公司和车辆发生业务往来时,按照规定签定有关合同,明确经营者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相关责任,并组织检查;四是加强对旅游汽车公司车辆驾驶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加强旅游客运的服务质量监管工作,规范旅游用车市场秩序,旅游车辆严格按照旅行社行程规定和要求开展承运业务。
【第3篇】旅游局2022年旅游执法质监工作总结
一、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旅游市场
为更好地理顺市、区(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旅游行业指导、检查和监督管理关系,积极推进行政效能建设,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治理、质量监督、行业自律、工作联动和奖惩机制,我局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管理的通知》(泸外侨旅发〔2022〕160号),进一步完善旅游行政执法责任制。
1、加大行业管理力度。对全市20家旅行社进行年检,1家旅行社暂缓通过;对109名导游进行了年检,其中95名导游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导游年审11人,不予通过导游年审17人;对5家冒用星级饭店称谓的社会宾馆责令改正。
2、积极开展“春节”、“十·一”和“九·一”、“中秋节”小长假等黄金周旅游执法综合执法大检查。对全市20家旅行社、19家星级宾馆以及部分星级农家乐依法进行了检查,出动检查人员550余人次,向相关涉旅企业发出口头和书面整改意见170余条。
3、组织开展2次各区(县)旅游局分管局长和执法(质监)人员工作培训会,重点组织学习《旅游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认定处理试行办法(内部使用)》以及《突发事件应对法》,从而提高执法(质监)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认真受理旅游投诉,继续完善旅游投诉体系
1、认真贯彻执行《九川省旅游投诉暂行规定》,严格按照《九川省旅游执法工作程序》,依法、及时、公正处理旅游投诉。全年受理旅游投诉1件,办结1件,妥善解决了5起旅游纠纷信访工作;接受旅游咨询电话370多人次。
2、健全涉旅企业旅游服务质监督员和市级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管理机制。对全市20名质监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把20名质监员分为星级饭店、a级景区、旅行社三个小组,从而进一步发挥市旅游质量监督员和企业质监员的作用。
3、坚持旅游投诉电话(96927)24小时畅通,及时处理旅游投诉和游客信访工作,确保所有投诉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得到有效处理。
三、狠抓旅游安全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1、年初,与各区(县)旅游局签订《2022年旅游安全责任书》,印发了《2022年**市旅游安全工作意见》和其他涉旅安全的通知。认真贯彻《九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2、组织7个区(县)、5个市级部门重点开展“春节”、“九·一”、“十·一”节前安全大检查和旅游道路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以及百日安全督查行动,对全市涉旅企事业单位进行了全面认真地检查,参加检查的人员378人次,发出书面整改意见和建议140余条,提出整改安全隐患27个,提供旅游安全咨询服务25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上千份。
3、即时向省旅游局上报汶川大地震和雨雪冰冻天气我市旅游受灾情况和旅行社退团情况。做好了奥运期间我市旅游安全、维稳工作。进一步督促涉旅企业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涉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投入有保障,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具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职工安全知识教育面均应达到100%。
4、督查各区(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在所辖范围内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强化日常安全监管,层层明确责任,坚守岗位,严格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九、积极开展行业精神文明和标准化建设工作
1、积极宣贯九川省旅游行业2022年廉政文化建设试点实施工作;组织召开全市星级宾馆、旅游行风监督员开展“思想大解放,加快建设中心,旅游大发展”专题讨论活动。
【第4篇】xxxx年旅游执法年度工作总结范文
一、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旅游市场
(一)加大行业管理力度。对全县旅游企业、住宿、餐饮进行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
(二)积极开展“春节”、“十·一”和“五·一”、“中秋节”小长假等黄金周旅游执法综合执法大检查。对宾馆、餐饮以及部分星级农家乐依法进行了检查,出动检查人员126余人次,并向相关涉旅企业发出口头和书面整改意见。
二、认真受理旅游投诉,继续完善旅游投诉体系
(一)认真受理旅游投诉。
坚持贯彻执行《省旅游投诉暂行规定》,严格按照《省旅游执法工作程序》,依法、及时、公正处理旅游投诉。全年受理旅游投诉2件,办结2件;接受旅游咨询电话245人次。
(二)公开旅游投诉电话。
坚持微信、led显示屏公开旅游投诉电话0837-8971666并保持24小时畅通,及时处理旅游投诉和游客信访工作,确保所有投诉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得到有效处理。
(三)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
利用3?15消费者日、“春节”、“十·一”和“五·一”、“中秋节”小长假等黄金周等节假日作为契机,现场摆摊设点宣传旅游法规及旅游,现场解答游客提出的旅游投诉和咨询;引导游客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理性、成熟消费,同时教育广大涉旅经营者要合法经营。
三、存在的不足
截止10月的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整体上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旅游执法力量比较薄弱,执法人员少。二是旅游企业少,竞争力不强,旅游企业普遍存在“弱、小、散、差”问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低、缺乏敬业精神,随之产生很多不规范行为和不良影响,给执法增加压力和难度。
四、下一步计划
(一)继续做好旅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二)继续加大旅游市场监管力度,重点检查国道317沿线的商品售卖点及餐饮住宿。
(三)完善投诉处理工作,做好投诉趋向和案例分析工作。
(四)继续加大旅游宣传力度,特别是针对规范经营、投诉热点的媒介追踪报道等,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和旅游氛围。
(五)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加强政治思想和业务学习。二是通过行之有效的学习,熟悉业务,及时充电,提高素质,转变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