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阶段总结
现阶段,我校开展的扫黑除恶工作扎实有效,深入细致地开展,经过全校师生共同努力下,在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针对我校周围涉黑涉恶犯罪等实际情况,通过法制宣传等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扫黑除恶工作总结如下:
1、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绩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扫黑除恶工作落到实处。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成立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并将具体工作落实到责任人,保证了我校扫黑除恶工作正常有序、扎实有效地进行。
2、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扫黑除恶知晓率。
通过横幅、办宣传栏、出黑板报等,广泛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公布扫黑除恶涉黑涉恶举报电话,对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扫黑除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3、切实搞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查摸底工作。
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摸底,经过艰苦细致的调查摸底工作,无涉黑性质的组织及涉恶势力,也无黑帮等,同时,认真向群众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知识,真正做到了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打帮,无帮治乱。
二、存在的不足:
1、扫黑除恶的宣传资料内容不够丰富
2、对群众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
3、目前,社会治安状况良好,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积极性不是很高。
三、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丰富扫黑除恶的宣传资料,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人参与到扫黑除恶的队伍中来。
2、进一步加大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广大民众法律意识以及参与法制宣传的能力。
第2篇 司法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总结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xx司法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的重要决策部署,坚决贯彻“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方针,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幸福感,xx司法所积极行动,多措并举,将扫黑除恶真正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司法所积极发挥法治宣传教育职能,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围绕“七五普法”,拓展平台,创新载体,聚焦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及时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宣传标语、横幅、微信微博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努力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法治氛围。
二、发挥调解作用,深入排查矛盾隐患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集中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强对流动人口聚居区、毗邻接边地区、大型集贸市场等区域的矛盾纠纷调处。坚持普遍排查、突出重点排查、加大排查密度,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犯罪线索,全力配合做好“扫黑除恶”工作,进一步巩固基层防控阵地,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三、引导律师参与辩护,依法提供法律帮助
引导督促法律服务工作室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意识,要求律师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依法履行代理、辩护等职能,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对刑事辩护工作的指导力度,对涉黑案件实行代理报告制度、集体讨论制度,切实掌握涉黑案件律师刑事辩护工作动态,提高刑事辩护的质量。
四、加强全面排查力度,稳固“涉黑涉恶”回头看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15个社区信息资源优势,以“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滚动排查”为手段,及时对辖区内涉黑涉恶的社区服刑人员及安置帮教人员进行大排查,对排查出的人员坚持普遍谈话。二是注重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采取走访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教育模式,积极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题教育活动,向他们宣读“两高两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活动的文件精神、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作为一项长期且艰巨的工作任务。在日后的工作中,司法所将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制度,科学谋划,严密部署,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第3篇 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xx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xx市xx区司法局、普法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扣区情实际,以“法治六进”、“村居法律顾问”等工作为依托,深入基层、村居向辖区群众广泛普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知识,突出重点开展扫黑除恶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发挥了法治宣传教育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助推了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地深入有效开展。
一、高度重视,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高度重视扫法治宣传教育对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根据中央、省、市、区等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承担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治宣传工作责任,认真制定和实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治宣传工作清单、任务清单和档案清单,切实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专题、有活动。同时,积极整合辖区法律服务资源,协调指导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积极联系包挂街道、村居开展专题法治宣传和咨询活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广泛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是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从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广泛宣传学习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意义,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推动宪法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区有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重要会议精神,大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各级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和工作成效,引导辖区群众正确了解宣传扫黑除恶工作方式方法及积极影响,全面提升广大群众的思想觉悟和认识的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三是坚持宣传法律知识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相结合,坚持教育群众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弘扬社会正气,让人民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
三、把握主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宣传活动
一是积极联合公安xx分局、xx刑警大队、辖区派出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单位共同在辖区广场、车站等人流较为密集的地区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场为参与群众全面普及有关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针对的重点对像、领域、案件、行业及政策法规与法律知识,并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为群众答疑解惑,引导辖区群众正确认识什么是黑恶势力、黑恶势力的危害性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深远影响和意义。二是创新思路结合各街道党员活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动员会,组织、号召社区老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共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向街坊邻里散发宣传材料,集中座谈讨论等形式,积极宣传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及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鼓励引导辖区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提高参与扫黑除恶专项的斗争意识。三是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深入农村、基层结合不同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在全面开展法律服务的基础上,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开设法治讲座,邀请专业律师突出主题,深入浅出地以相关典型案例宣讲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及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的危害性,有侧重地为村民群众讲解在遭遇黑恶势力威胁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充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一步鼓励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主动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辖区和谐稳定法治环境,吸引了大量群众的热情参与。
四、强化亮点,全力营造浓厚法治环境氛围
借助各街道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开动宣传车、发放宣传知识资料、开展专题讲座、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等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普法主题公园、法制宣传街、民法主题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载体作用,及时完善、更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内容,增强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同时,积极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级各类媒体和普法网站、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等新媒体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最大程度拓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目前,法治xx普法网站及xx法治xx微信公众号均设立扫黑除恶专栏,并紧扣全区工作重点及时推送涉及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知识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更新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信息30余篇;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普法宣传工作向各相关单位报送稿件20余篇,区手机报采用相关信息,省级普法网站采用1;集中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及各类法律服务活动130余场;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有力宣传,在形成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的同时,也切实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第4篇 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总结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动员会议和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整治社会治安2022“陇风一号”集中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近日,xx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掀起新一轮扫黑除恶宣传热潮。总结如下:
一、开展阵地宣传。通过在大队事故处理室、车管所及中队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摆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知晓率;
二、开展路面宣传。大队路面执勤民警、辅警结合日常工作,深入辖区乡镇、集贸市场、车站等人流密集场所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号召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举报黑恶势力,自觉参加到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行动中来;
三、开展源头宣传。大队秩序民警深入辖区运输企业开展车辆安全隐患排查,并要求各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黑恶势力相关索的摸排与举报。同时还向“两客一危”驾驶人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内容,确保黑恶势力无所遁形,保障辖区交通安全
四、开展新媒体宣传。大队利用“xx公安交警”微信、微博、今日头条及抖音等新媒体,不定期发布、转发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高宣传覆盖面,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辖区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增强了辖区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信心和反黑反恶监督意识,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共建平安xx。
第5篇 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总结
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按照市扫黑办关于严格规范使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及相关工作要求,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
召开会议、提高认识。日前,市局召开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传达中政委《关于严格规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及相关工作的通知》及省、市相关通知精神,要求全系统提高政治站位,维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以对工作高度负责和敢于担当的决心和勇气,认真做好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切实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增强宣传发动的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
各负其责、全面核查。根据工作分工,市局各部门对本领域涉及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及其他宣传内容,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核查网站、图版、led电子屏、微博微信、宣传画册、展板及单页发布的宣传标语和相关内容是否存在不准不实,存在扩大化及张贴场所不当,存在表达不清、词不达意、错别字频出,存在引起群众误读误解等问题。对表达不准确、形式不恰当、张贴场所不当等问题,要立即纠正,迅速采取措施,及时消除不良影响。
加强领导、专人负责。市局建立宣传标语初审审核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工作中涉及的宣传标语内容,由市局扫黑办初审,再经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审核后,方可实施。对涉及的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和其他宣传内容,建立备案备查机制,一律留存备查,强化责任担当。
加强学习、强化督导。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进驻xx督导为契机,切实严格规范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及其他宣传内容,市司法局将利用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和市局周例会,重新学________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工作部署和要求;每人发放《扫黑除恶应知应会手册》,不定期开展闭卷知识测试;同时加大对县区督促检查力度,发现存在问题,即时整改,对在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工作中工作不力、排查不到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从严进行责任督导和追究!
第6篇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治理总结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继续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治理工作的通知》(xxx20227号)等文件的要求,我x认真开展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治理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xx人次,执法车辆xx台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xx家次,下发责令整改xx份,发放监督意见书xx份,立案xx件,结案xx件,处罚款xx万元。
1.加大力度,对经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不具备经营资质、产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未经批准声称保健功能、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等违法行为。对保健食品,重点查对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不一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从严处罚。所有检查和处罚结果均向社会公开。
2.突出重点,对非实体店经营单位认真排查
重点检查通过电视宣传、电话营销、会议营销、网络营销等方式销售食品或保健食品单位的经营许可资质,以及超范围经营、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欺骗、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产品标签标识、宣传中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的,责令下线并召回相关产品,按照管理职责进行处理。对未履行管理责任的电视台、报刊、互联网交易平台、宾馆、会场等第三方平台运营商依法进行处理。
3.加强宣传,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
积极组织认真开展了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科普宣传活动,以“防范欺诈虚假宣传,维护自身消费权益”主题,采取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通过led显示屏、悬挂横幅、广播宣传、微信网络、发放科普宣传资料、播放小视频等方式,营造了浓厚的的科普舆论氛围,受到了群众的好评,达到了满意的社会较果。本次宣传共动车辆xx车次,人员xx余人次,接受咨询xx余人,悬挂宣传标语xx幅,发放宣传资料xx余份。
4.加大了抽检力度:
专项活动以来,年初制定了专项抽检方案,共抽检保健食品xx批次,已抽检xx批次,抽检结果均合格,此项工作还在继续。
二、存在的问题
1.从业人员专业知识贫乏,法律意识淡薄。保健食品准入门槛低,因此大部分从业人员不懂或很少懂保健食品基本常识,辨别产品真假及违法标示的的能力有限;不了解当前保健食品监管法律法规,没有安全责任意识。
2.企业自律性差、缺乏诚信意识。有些经营者只顾经济利益,产品中非法添加药物,不顾消费者使用安全,盲目推荐保健食品、不诚信行为屡见不鲜。
3.索证索票制度执行难,产品购进把关不严。不法分子为获得暴利,制售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产品、违法添加药物、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产品违法标示、夸大宣传等现象层出不穷。经营企业在购进产品时由于品种多,渠道杂,数量少,人员不足等原因,往往疏于查验供应商资质、或者直接通过电话或网络购进产品,未严格实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购进非法产品,又无法追踪违法产品的源头和去向。
4.广告宣传和销售模式存在风险。一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为追求利润,无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利用网络、电视、报刊、杂志以及销售人员的宣传等导向性强、直观等特点,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还采取健康讲座、免费体检或义诊、会员制直销等方式,有的甚至与老年协会或老年服务机构合作,扩大目标人群,夸大保健食品的功效,宣传保健食品疗效,甚至不惜伪造理论或者擅自更改标签、说明书,混淆、炒作、捏造新理论、新概念等,误导消费者。此外,由于讲座时间一般在清晨,时间短,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异地取证困难,查处更困难,消费者上当受骗的金额大,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5.保健食品定期清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大型的超市、商场这块做得稍好些,小型店子过期礼品盒和保健酒时有过期现象。
三、下步工作建议
1.加大对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等违法行为。
2.继续加大对保健食品快检,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技术支撑的能力。
3.加大对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查处不按食品安全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按要求购进食品查验记录的行为。
4.加大宣传引导。联合新闻媒体和行业组织,利用权威渠道和媒介,扩大食品、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和覆盖面,提升企业知法知标、守法经营的自觉能力。广泛开展保健食品常识的科普宣传,增加消费者健康养生常识、提高消费者对食品、保健食品的辨识和认知能力,指导消费者科学选购。
按照工作安排,现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一是制发《哈尔滨市政府食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省相关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工作要求和文件,哈尔滨市政府食安办分别予以转发并根据国家、省文件要求制发了《哈尔滨市政府食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市政府食安办及时将工作任务和相关要求下发到各区县市及相关成员单位,要求全市各职能部门按照工作要求,认真抓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工作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建立专项整治领导机构负责推进工作。成立了哈尔滨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为便于工作联系,各区县市参照市领导小组成员模式,相继组建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从而做到了工作衔接有序,推进流畅。
三是按照工作要求形成系列制度。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同时实施了“三表三台账制度”,定期报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效地推动了工作开展。各区县市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二)多策并举,共治推进。
一是加强工作督办。组织全市督导检查工作,实行机关处室对口包区县市工作。组织了保健食品企业约谈工作座谈会,约谈企业17家,要求企业依法经营。
二是实施会议推进。建立了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共召开联系工作会议5次,全面部署工作,阶段性听取工作进展。
三是建立沟通平台。哈尔滨市在整合监管数据基础上,构建了哈尔滨市食药监管智慧云平台,通过平台数据,畅通了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几级监管网络的构建和信息传输。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印制了《食品安全法》、《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中涉及保健食品法律法规、打击非法会销方面的宣传资料4万份,下发到各区县市食安办、市场局,张贴到大型商超、宾馆、药店等重点部位。
五是注重专栏信息建设。在市食药监管局网站建立了“专项整治工作专栏”,全市共发布治理专项工作信息137期。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发布哈尔滨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与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广告信息。
(三)狠抓重点,大案突破。
一是实现全覆盖监管。要求监管覆盖面,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3326人次,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经营主体店5232户,同时对哈市辖区内的3586家药店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对173家经营主体下达了责令整改。特别是组织开展了一次全覆盖式专项集中检查行动,全市监管检查覆盖面达到80%以上。
二是实行全方位管控。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处罚力度。指导检查各播出机构认真履行广告发布责任,严格落实广告承接制度和播出三审制度,强化业务人员学习,健全广告发布各环节规章制度。对在播广告进行全面检查,全面停播保健品、保健食品、医疗资讯等类广告,待认定无误后,再行播发。对哈尔滨广播电视台、呼兰区广播电视台、依兰县广播电视台等8媒体落实广告三审制度情况进行了抽查。同时,利用微信平台和通信联络,随时就虚假违法广告集中整治工作交换意见。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进行重点约谈。专项整治期间共约谈责任人6人次,停播违规广告200余条次。同时加大公益广告播发力度,播出各类公益广告4万余条次。从源头管控,坚决杜绝虚假违法广告发布。
为有效遏制虚假违法广告发布空间,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源头上切断违法广告的发布平台,对辖区内三区九县(市)播出机构频道开展集中清理,关停区县45个违规频道,最大限度减少发布违法虚假广告的播出渠道。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中,对声称减肥功能产品、声称辅助降血糖(调节血糖)功能产品、声称缓解体力疲劳(抗疲劳)功能产品、声称增强免疫力(调节免疫)功能产品、声称改善睡眠功能产品、声称辅助降血压(调节血脂)功能产品等重点品种进行监督抽检,共计抽检保健食品41批次,抽检场所覆盖药店、专卖店、商场超市等重点区域,已全部送往市农科院进行检验。
三是实行大要案突破。首先,加大了广告案件查处工作。全市广告系统共查办有影响的广告食品、保健食品类案件16起。①一是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所属广播(97)频率自办服务类节目“中医宝典”,利用健康养生讲座为保健食品发布违法广告案(处罚0.84万元);②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所属黑龙江广播电视报违法发布“欧米伽-3”保健食品广告案(处罚0.81万元);③黑龙江广播电视台通过电视频道违法发布“臧宝保健滋补液”保健食品广告案(处罚10.62万元);④四是哈尔滨广播电视台所属经济广播违法发布“阳气肽”保健食品广告案(处罚6万元);⑤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所属黑龙江广播电视报违法发布“盛芝坊牡蛎片”、“牡蛎活肾素”保健食品广告案(处罚0.918万元),收缴罚没款共计:19.188万元人民币。另外,还立案2起,正在办理之中。违法宣传的广告产品主要有“一杯瘦身汤”(果疏丽人牌轻畅颗粒)、“百善长寿组合”(正源丹)、“生命基础套餐”(乐怡胶囊、生命维他牌多种营养素片、生命益博士益生菌酵素粉)、紫苏子油、阳气肽等都属于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其次,加大了商标侵权案件查处力度。①查处销售假冒“爱莲巧”巧克力违法案件2起,并对2家违法商户做出以每户罚款17.5万元的从重处罚,该案待局案审会审定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②对销售假冒“茅台”、“玉泉和谐清雅”、“五粮液”的违法商家处以1万元罚款的处罚。③为保护好“哈尔滨红肠”这块哈尔滨食品的金字招牌,12月5日,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食药、城管、国税、公安、商务、知识产权等部门组成4个执法检查组,分别对哈东站、哈西站、哈站周边、中央大街商圈等红肠经销商户较为集中区域进行了执法检查。共检查红肠经销商户39家,查出了牌匾与注册名称不一致、没有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流通许可过期、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计量器具未经强制检定、未明码标价等问题,执法人员依据职能,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四是加强督导和科普宣传工作。市食药监管局深入区县进行督导,联合区县市场局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检查。为做好整治宣传,市食药监管局联合南岗区市场监管局、先锋路街道办事处、中信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等部门举办了“食安讲堂之保健食品走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针对保健食品非法会销情况进行了宣讲,对参与活动的100多位老年消费者进行了保健食品安全消费讲解提示。新晚报、黑龙江省电视台生活频道帮忙节目、中国网、中国食品报(龙江食宣)等新闻媒体进行了专门报道。通过整治,全市共检查宾馆245家、酒店244家、专营店26家、社区培训室29家、药品连锁总部31家。出动执法人员1546人次,联系公安、社区共同执法12次,张贴警示标语3377幅,设置宣传栏42个,开展消费警示92次,责令整改22家。
五是强化质量管理,培育食品品牌。围绕哈尔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加大食品品牌扶持力度。开展质量提升企业行活动。市市场监管局通过组织质量管理人员和专家,深入五常市金福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等食品生产企业实地考察,现场解决问题20余项,就企业今后的发展提出了40余条合理性建议。开展食品企业安全专项培训。市食药监管局组织全市食品相关产品企业法人代表、质量负责人共150人培训,促进企业依法落实食品安全质量主体责任。开展免费检验检测服务活动。市农委联合国家移动实验室研究发展与评价中心,组成检验检测服务小组,免费对蔬菜等农作物“测土配方”,对土地的肥力、酸碱性、微生物等情况进行分析,最终确定种植有机蔬菜所需肥料的科学用量,从源头预防和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风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食品、保健食品宣传工作方面的专职监管人员少。
二是对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及欺诈宣传方面的监管环节责任仍需清晰界定。
三是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还有待提高。
四是基层监管力量薄弱,急需补充人员和检验检测技术。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及欺诈行为实行“零容忍”,同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名牌食品违法行为,不断净化该市食品安全环境。
二是加强食品安全质量提升工作,通过加强食品企业质量负责人培训工作,强化食品企业自身质量提升,培育和扶植本地食品名牌企业和产品。
三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平面媒体及网络宣传,提升食品安全科普知晓率,让市民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是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和综合治理,完善制度措施,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五是加强社会共治,让全社会都参加到共同治理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欺诈工作中来,净化哈尔滨市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市民食品安全。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汇报
省政府食安办:
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和进口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管,严厉打击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2022年8月份,黑龙江省政府食品安全办会同工信委、公安厅、商务厅等9部门制定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实施方案》,决定自2022年7月至2022年6月30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9月份,黑河市政府食安办会同8个部门制定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人员,明确了具体职责和分工。现就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整治情况进行梳理和总结。
一、取得的成效
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周密部署,上下联动,协同作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月5日,全市共出动监管人员2650多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5165家,检查商超、集贸市场、批发零售市场等各类销售场所265个,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36户,发现问题企业22户,下达责令整改22个,现已整改完毕,有效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二、主要工作措施
第一、全面排查,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部署对辖区内监管对象进行全面排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充分发挥基层监管机构的作用,及时收集掌握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信息,对涉及养生、体验店进行重点排查,将违法犯罪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对可能涉及会议营销的宾馆、酒店、影院等场所签订责任书,监管人员向其发放明白纸,明确其职责及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可能承担的连带责任,有效排除了欺诈和虚假宣传存在的问题隐患。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家。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26家。市市场监督局重点对广告发布者进行排查,制定整治行动方案,召开虚假违法广告整治专项行动动员会及全系统专项行动调度会,广泛宣传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治理行动,有效规范了媒体广告发布行为。
第二、精准摸排,从严整治。为了稳、准、狠有力打击欺诈和非法会销、虚假宣传违法犯罪行为,各级政府食安办组织监管部门对保健食品经营重点场所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在早晨、傍晚、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对摸排的宾馆、写字楼等场所开展突击检查。通过查线索、抓案源,顺藤摸瓜、一查到底。触犯刑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针对以体验店、讲座等形式存在会议营销风险的经营单位,各地开展了“扫楼行动”,重点对商住楼、居民楼、写字楼和小区临街门店等场所进行了调查摸底、登记造册,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督局开展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违法广告条数违法率、违法广告发布量呈逐年下降趋势。
第三、联合执法,重拳打击。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精密谋划、统一部署,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犯罪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协作力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广告监管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确立联席会议制度,将每月第一周第二个工作日确定为例会日,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同时充分发挥食药监与公安部门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支队联合执法办公室作用,重大行动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有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正面宣传和集中整治并重”的工作思路,加大正面宣传引导。逊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安全大讲堂及培训,嫩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社区)”活动,制作宣传展板近4块,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直接参与群众近万人次。利用市局门户网站开设“食品、保健食品整治”专区和专栏,在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整治动态、消费警示,宣传食品、保健食品科普知识,不断巩固和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醒公众科学选购、理性消费,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基本摸清了生产经营主体的业态现状,化解消除了一批安全风险隐患,规范提升了一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厘清了各部门监管职责,进一步增强了从业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主体责任意识、诚信守法意识,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达到了预期目的。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只是一个起点。下一步,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______关于抓好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工作要求,努力提升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继续把专项整治行动引向深入。要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和完善监管长效机制,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素质,对欺诈违法犯罪行为“轻者关门、重则关人”,给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第7篇 2022年12月县“3.15”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工作总结
我县在3.15期间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现将活动总结
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专项整治和宣传
为做好“3.15”消费都权益保护日专项整治和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的知情权和自律意识,确保我县饮食安全,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高度重视“3.15”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宣传工作,于2022年3月8日制定并下发了《××县‘3.15’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禄食安通〔2022〕1号),将专项整治活动的内容和开展“3.15”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做了部署,要求各相关部门在“3.15”期间认真开展好专项整治,特别是加大对农产品源头治理和监管,强化对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各坏节的监管力度,确实保证好群众的饮食安全,同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集中开展好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以对群众食品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扩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度,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正是在各级领导的重视下,我县“3.15”食品安全整治和宣传活动得以顺利开展并取得了实效,有力推动了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进程。
二、集中宣传情况
2022年3月13日,××县农业局、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畜牧局、食品药品局等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了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主题的大型活动,以发放宣传资料、播放音像制品和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期间,共发放《动物防疫法》、《云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兽药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等材料4000余份,播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10余次,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集中销毁过期变质食品93袋、假冒农药37袋(瓶)。举办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培训3期203人,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卫生” 讲座一次,发放《食品安全培训教材》203份。 三、专项整治情况
“3.15”期间,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车辆40台次,对城区及主要乡镇农贸市场,食杂店及餐饮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和食品抽验,截止活动结束,对全县5家定点屠宰场共检查3次,无害化处理病害猪97头;检查食品经营户781户,取缔无照经营食品户6户和当场销毁不合格食品67.6公斤;检查集中式餐具消毒机构4个,其中抽检合格企业2户,抽检不合格企业2户,对抽检不合格企业立案查处案件2件,下达限期整改意见书2份、提出整改意见19条、罚款1100元;对餐饮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5份,提出卫生整改意见165条,验收合格发证验证79户;农药残留检测224个,合格217个,合格率96.88%,达到国家安全水平,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进 一步规范了商家行为,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安全的消费环境,市场秩序得到了有效规范。
总之,在县委政府和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和认真工作下,我县“3.15”食品安全宣传和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深入人心,群众的辩假识劣的水平得以提高,消费者自身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有所提高,为今后食品安全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第8篇 林业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切实维护林区稳定,xx县林业局多举措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向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林业协会及专合组织下发《县林业局扫黑除恶性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定期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务必带好头、站好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是突出宣教重点。聚焦全县林业系统干部职工、涉林生产经营加工企业人员、林农等重点人群,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重点围绕在林区种毒贩毒、涉林产品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黑恶势力人员,通过加大宣传让群众明白其社会危害性,鼓励群众参与监督、举报,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营造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扫黑险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三是强化阵地建设。将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与“七五”普法相结合,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日”“6.26禁毒日”“三下乡”“综治宣传月” “安全生产宣传月”“结对帮扶”等重要时间节点,在场镇、群众聚居区、林区交通要道等地段场所,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刷写宣传标语、设立举报箱等方式,加大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防范打击黑恶势力的氛围。
第9篇 县“3.15”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工作总结
我县在3.15期间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专项整治和宣传
为做好“3.15”消费都权益保护日专项整治和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的知情权和自律意识,确保我县饮食安全,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高度重视“3.15”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宣传工作,于2022年3月8日制定并下发了《××县‘3.15’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禄食安通〔2022〕1号),将专项整治活动的内容和开展“3.15”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做了部署,要求各相关部门在“3.15”期间认真开展好专项整治,特别是加大对农产品源头治理和监管,强化对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各坏节的监管力度,确实保证好群众的饮食安全,同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集中开展好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以对群众食品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扩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度,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正是在各级领导的重视下,我县“3.15”食品安全整治和宣传活动得以顺利开展并取得了实效,有力推动了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进程。
二、集中宣传情况
2022年3月13日,××县农业局、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畜牧局、食品药品局等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了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主题的大型活动,以发放宣传资料、播放音像制品和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期间,共发放《动物防疫法》、《云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兽药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等材料4000余份,播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10余次,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集中销毁过期变质食品93袋、假冒农药37袋(瓶)。举办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培训3期203人,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卫生” 讲座一次,发放《食品安全培训教材》203份。 三、专项整治情况
“3.15”期间,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车辆40台次,对城区及主要乡镇农贸市场,食杂店及餐饮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和食品抽验,截止活动结束,对全县5家定点屠宰场共检查3次,无害化处理病害猪97头;检查食品经营户781户,取缔无照经营食品户6户和当场销毁不合格食品67.6公斤;检查集中式餐具消毒机构4个,其中抽检合格企业2户,抽检不合格企业2户,对抽检不合格企业立案查处案件2件,下达限期整改意见书2份、提出整改意见19条、罚款1100元;对餐饮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5份,提出卫生整改意见165条,验收合格发证验证79户;农药残留检测224个,合格217个,合格率96.88%,达到国家安全水平,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进 一步规范了商家行为,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安全的消费环境,市场秩序得到了有效规范。
总之,在县委政府和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和认真工作下,我县“3.15”食品安全宣传和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深入人心,群众的辩假识劣的水平得以提高,消费者自身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有所提高,为今后食品安全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