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总结所要反映的是全局工作或某项工作的全貌,所以在内容安排上要考虑到方方面面,全局工作不能遗漏哪个方面,单项工作不能遗漏哪个环节,否则就会影响工作总结的客观性和全面性。《环保工作总结范文三篇》是好总结为大家准备的,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篇一
今年以来,我县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坚决打击各类环境污染问题,加快推进环保重点工程治理,全力保障各项环境保护工作深入落实。
一、强化措施,全力做好省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一是全力做好信访交办案件查处工作。督察组进驻以来,共交办我县群众信访投诉51件,属实40件,重复信访合并后,共办理26件。其中,道路扬尘和烟尘信访8件,农村养殖污染信访共6件,散乱污信访共6件,反映企业信访3件,反映的其他问题3件,接到信访转办单后,我县予以查办处理,全部做到立查立改。
二是全面做好自然保护区整改工作。联合县国土局督促山旺化石博物馆尽快编制生态影响专题报告,地质遗迹保护项目和山旺地质遗迹监测项目,立即拆除保护区地层层型剖面保护治理项目临时施工工棚,对自然保护区内居民自建用房、蔬菜大棚等设施,在保障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分类提出退出方案,确保对保护区实行严格管控,实行封闭式管理。
三是严厉查处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和批建不符问题。针对新昌铝业危险废物处置不及时,暂存量较少的问题,我局对企业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处置到位,并处罚5万元。目前,企业已全部整改完毕。龙山产业园康兴食品燃煤锅炉已全部拆除,成裕建材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处罚2万元,责令立即整改,内燃机配件厂已停止生产,正在办理现状环评。英泰建材已对锅炉烟筒完成整改。天汇生物助剂已对厂区设备全部予以拆除。污水处理厂污泥暂存场所已进行覆盖。
二、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整治
一是全面清理整顿喷涂行业。今年以来,我局与东城街道联合排查所有小喷涂项目,共查处未办理环评手续的小喷涂63家,要求全部停产整治。同时,成立专门队伍开展现场监察,对达到办理审批条件的51家企业正督促整改到位,力争6月底前办理环评手续。对不具备办理环评手续的12家喷涂项目依法予以拆除。
二是严厉查处铸造喷塑行业。对寺头镇18家铸造企业全部依法予以取缔。同时,与发改、经信部门沟通,要求企业转型升级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改造电炉并进入工业园区建设,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方可投入生产。对62家栅栏喷塑项目完成初步调查,目前,已完成3家栅栏喷塑项目环评审批,寺头镇铸造喷塑行业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三是全面取缔石灰窑项目。从去年11月开始,我县利用1个月时间,动用公安人员40人、镇街20人、环保部门20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出动挖掘机对全县93座石灰窑全部予以拆除,全面清理环境污染隐患,省环保督察组进驻期间,我县无一起因石灰窑污染问题引起信访投诉。
四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上半年,共检查排污单位222家,随机抽查排污单位51家,现场监察总次数1254次;联合各有关镇街开展集中行动47次,依法依法取缔小造纸、小喷涂、石灰窑等土小企业21家,会同县公安局食药环侦查大队开展集中行动9次,移送公安机关11家,行政拘留1人,刑事拘留1人。查处环境信访463件,处结率为99%。
三、加大力度,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一是全力改善空气质量四项指标。3月17日,县政府专门召开大气污染整治会议,下发《临朐县整治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工作方案》,开展空气质量问题全面整改。到5月份,空气质量四项指标全部得到改善,PM10由1月份的倒数第1上升到第5位,PM2.5上升到第6位,改善率分别达到28.7%、23.4%。
二是全面部署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5月26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大会,向全县各级各部门传达了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大会会议精神,下发了《关于印发临朐县重点环保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全县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清零”行动开展情况的通报》等5个文件,对违法建设治理、大气污染防治、重点环保问题整治、河长制职责、城乡环卫一体化、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等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和再次部署。6月7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对深化“三八六”环保行动实施“十大工程”、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等工作进行了调度推进,进一步凝聚了绿色发展共识,全面落实了各级各部门在生态环境工作中的职责任务。
三是加快推进大气治理工程建设。出台《临朐县散煤清洁化治理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方案》,目前正按方案进行散煤清洁化治理。严控工业废气排放,玉龙造纸、东城热电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已完成土建,正在安装设备;蓝帆新材料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设备已订购,正在进行土建。全县10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已完成拆改93台,停产整顿7台,拆改中116台,无进展的7台。
四、全力推进,网格化建设全面铺开
一是全面部署网格化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最新要求,我县下发了《临朐县建立村级网格化综合监管体系工作实施意见》,在县级及相关部门网格化建成的同时,镇村网格化已在东城街道开展试点,于6月20日召开了现场会议,6月底前在全县各镇村全面铺开网格化建设工作。
二是配齐人员明确职责。按照市里要求,我县把环保网格建设与安全生产网格、一村一警务助理同步建设,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按区域派驻监管执法人员,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并将相关内容向社会进行公开公示,形成各区域责任单位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全覆盖监管。
三是严格考核奖惩。由县公安、安监、环保、农业、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联合制定村级警务助理具体工作运作和考核办法,建立健全“周汇报、月考核、半年一评议、年度总考核”制度。建立村级基础补贴和绩效补贴机制,同时,县财政设立专门奖励基金,对及时发现、上报重大问题线索,避免重大事件发生的,予以重奖,确保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考核评价客观。
五、积极服务,全面搞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
一是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对建设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从项目选址上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对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建设。今年上半年,共否决不符合条件建设项目11个,涉及总投资7500万元。
(二)积极为大项目“搞好服务”。今年上半年,通过积极与市局沟通,帮助山东三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东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重点招商项目完成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极大推动了龙山工业园健康发展。对潍坊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增液态奶生产线、临朐黑松林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旅游开发项目等13个重点项目完成了环评审批工作,保证了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截止到目前,共审批建设项目66个,总投资441913万元,其中过五千万元9个。
(三)积极申请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
今年,申请上级省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517万元,对山旺镇、柳山镇、沂山风景区26个村进行铺设污水管网、设置界标、警示牌、宣传牌等保护区标志,建设护栏、隔离网、隔离墙及植物篱等物理和生物隔离防护设施,彻底改变农村“脏、乱、差”等问题。对寺头南坡、南照水井等8处水井采取围栏保护、宣传教育等措施,使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避免人为破坏,自我修复功能和水源涵养功能大大提高,进一步增强了饮用水安全性。
六、提高意识,为全年环保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认识再提高。我县将进一步提高对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继续把环保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投入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中,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时时刻刻记在脑子里,落实在行动上,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市里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领导再加强。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理顺工作职责,加强保障,建立条块结合、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科学推进机制。严格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属地责任,督促全县各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拿出足够时间和精力抓环保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明确各镇(街、园、区)班子成员要上一线、抓具体,推动全县环保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责任再明确。由县环委会办公室发挥协调、指导、监督的作用,统筹推进面上工作开展。由各牵头部门切实发挥作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各自牵头环保工作。由各责任单位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研究治本之策,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四是措施再强化。对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勇于面对,不回避、不护短、不推诿。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县环委会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把问题整改贯穿工作始终,严格落实每周一调度,每月一通报制度,全力以赴抓好各项环保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强化考核奖惩,把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十大工程”完成情况,纳入全县镇街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和县直部门绩效考核,扎实推动工作开展。不断加大问责力度,对照各项工作任务,定期拉出进展清单,对不能按时完成的,约谈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实行挂牌督办;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力、进展迟缓的,跟上问责,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篇二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环保局的指导下,切实贯彻环保督查精神,认真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以节能减排为中心,始终把环保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树立“农业提质增效、工业上档升级、旅游抓点扩面”的大局观,全面开展环保工作,建设“大美汉源、区域中心”,有力的促进了全县经济与环境、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我局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对环保工作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年初,我局将环保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计划,制定环保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工作目标。为确保目标的实现,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环保工作主要由我局科技情报所牵头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协调,落实具体经办人员,保证了组织机构完整。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环保的认识
环境保护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是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为了提高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我局利用“三下乡”、“科技之春”等活动进行环保宣传。通过大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极大地增强了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提高了公众关心生产生活环境,主动参与环境建设,依法维护自身环境权益的自觉性。
三、部门齐抓共管,加强目标管理
在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环保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部门职责和部门实际,抓住重点,齐抓共管,有效实施,强化管理,使环保目标责任状各项内容和指标落到实处,各项工作有序展开。
(一)对集中饮用水源进行保护。在我局驻村的双溪涂家村进行饮用水源保护,切实从源头保护群众的饮用水。书写保护水源标语,设立警示标志,保护区附近没有新增污染型企业。。
(二)节能减排工作稳中推进。在企业中广泛推广和应用节能减排技术。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深入企业开展环境保护宣传以及对企业进行节能减排的技术指导。有效的控制了污染物的排放。
(三)按照县环保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我局不断通过宣传等方式开展环保工作,有效的增强了群众的环保意识,但仍然不足,还需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方案来开展工作,使工作落到实处。
篇三
**街道环保工作在天府新区环统局指导下,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围绕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巡查工作:
1、我街道制定了《XXXX年环境巡查计划》,将辖区内排污企业按照排污总量大小和环境风险高低,划分为A、B类企业,A类企业为重点巡查对象,每月巡查一次;B类企业为一般巡查对象,每2个月巡查一次。巡查内容包括企业生产状况、污染物排放状况、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在巡查的同时填写《成都市污染源现场巡查记录表》,并存档。对群众反复投诉,污染比较严重的砂石场、沙发厂等增加巡查频次,加强监管。
2、协助区环保处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起,并对排污企业落实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及时向环保处反馈情况。
3、对在巡查中发现的违法排污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
4、在重污染天气期间,根据空气质量对应的预警级别,分级采取相应的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加强检查巡查,减轻大气污染,保护公众健康。
二、春夏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采取应对措施,开展扬尘管控、机动车管控、涉气工业企业的巡查检查工作。
2、加强对辖区内加油站、汽修厂、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的VOCs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检查辖区内工业企业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查漏补缺,形成工业源VOCs管控企业台账和汽修行业台账。
3、配合市经办对“散乱污”企业进行督察巡查,对出现反弹的家具厂采取断电措施强制关闭。
三、环境安全工作
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环境安全生产宣传及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加油站、贝尔化工、家具厂、医院、商混站、废弃资源回收站、污水处理厂等开展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切实做好整改。深入企业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督促企事业单位履行环境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加强维护,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建立完善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工作台账。
四、危废申报工作
为切实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按照新区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产生危险废物的汽修厂、家具厂、贝尔化工、卫生院等开展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年度申报登记,并督促企业登录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年度转移计划备案、申请电子联单。
五、环境信访工作:
XXXX年上半年,我街道共接到信访投诉4件,街道环保办都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健全环保信访及污染投诉工作档案。
六、环保宣传工作:
开展4.22世界地球日及6.5环境日宣传活动。围绕世界地球日“珍惜自然资源,呵护美丽国土,讲好我们的地球故事”主题,以及第46个六五世界环境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中国主题,深入学校、村(社区),利用坝坝会、张贴横幅标语、宣传展板、主题班会等形式,组织了丰富多彩的的环保教育实践活动。倡导低碳、节俭的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村民环境意识、节约意识、生态意识,引导全民从身边小事做起,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新风尚,共同履行环保责任,共建美好家园,共建美丽中国。
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在新区召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动员会后,街道开展了一系列调查摸底工作,并配合新区污普办工作人员进行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现场清查工作,对辖区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工业污染源、集中式污水治理设施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进行了现场清查,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8个,集中式污水治理设施9个。普查员们实地核查其生产状况,并详细登记其基本信息,为下一步污染源普查工作提供准确的基础资料。
八、其他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排查工作,并按时报送排查报告和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