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以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项目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套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资金以及涉农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赢得农民群众满意, 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我办开展了“损害涉农利益”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提升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农发人形象,我办领导班子出重拳、动真格,组织推进整治“损害涉农利益”专项工作。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县农发办主任为组长,县农发办副主任为副组长,抽调3名业务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查处落实工作。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深入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普及农业综合开发政策法规,让广大农民群众更多地了解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坚持把专项整治作为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重要契机,积极引导农民群众广泛参与,让农民群众感受到干部作风的改进,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三)制定工作方案,狠抓落实。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整治损害涉农利益、改进工作作风问题,制定“县农发办开展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主要负责人总负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四)对照整治重点,开展自查自纠。通过个人自查、股(室)查、领导点评等方式,对“损害涉农利益”等方面的表现及风险点,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症下药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对照整治重点,抓问题整改。
(五)细化工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按照“存在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先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进行逐一整改。同时,制定了“县农发办损害涉农利益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切实管用、长期有效的工作机制。
(六)接受公开监督,确保整改实效。通过设立整治“损害涉农利益”意见箱、召开座谈会、收集工作作风投诉信息等途径,听取各股(室)及其负责人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访问群众进行调查了解,同时加大信访转办、督办力度,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二、整治工作成效
(一)规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乱摊派行为。XXXX年9月份,县农发办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开展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专项检查,通过查看项目报账材料、走访项目区农民等方式,开展向村级组织和村民强制集资摊派问题的治理工作。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项目开发尊重农民意愿,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项目建设名义向农民乱收费。通过专项检查,未发现向农民乱摊派行为。
(二)落实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开展农业调研,深入各乡镇、村收集群众在农田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反映强烈的意见建议,对符合农业综合开发条件的项目纳入年度开发计划,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收集到群众诉求,结合部门职能,我办争取到XXXX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第二批土地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375万元,计划在关西、里仁、东江、桃江、程龙等乡镇实施,目前已完成初步设计并通过市级评审,计划11月份开工建设,XXXX年底前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
我办将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为切入点,采取不定时到各股(室)开展检查,一旦有发现相关工作人员出现履职不力、办事拖拉、作风不正、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庸懒散慢拖问题,将由领导戒免谈话,干部职工会通报,情节严重的将追究责任。此外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规定工作人员每周不少于2次下到项目建设点进行督导,保证质量、进度达标。落实项目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项目建设名义向村级组织和村民强制集资摊派。项目开发尊重农民意愿,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项目建设名义向农民乱收费。
牢固树立为项目区群众服务意识,高度重视项目区村情民意,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及时解决项目农户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工作问责,紧紧抓住“没落实的事”,严肃批评“不落实的人”,对于专项整治中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推诿拖延,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整改不落实的,要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