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区民政工作能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大任务与部署,以提高“三个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为着力点,在服务大局中扎实推进,在改革创新中重点突破,在统筹协调中狠抓落实,取得一定的成效,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一年来,全区民政工作取得可喜成绩。顺利推进了区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建设;筹备成立了全市首个区级“慈善超市”暨“助残超市”;建立了全面覆盖区、镇(街)、村(居)三级的避灾网络;实现了居家养老服务在全区5个城市社区的全覆盖;编制了《市区行政区划图》;先后出台了三个提高村(居)两委及离任村(居)干部有关待遇的文件。并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获得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先后获得“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平安库区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革命老区捐资助学活动先进集体组织奖”等称号。
一、落实好困难群体生活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
(一)落实好城乡低保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做好年度低保审核工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全区共有3629户9154人(其中农村1016户2727人,城镇2613户6427人)享受低保,共发放低保金984.74万元(其中农村217.57万元,城镇767.17万元)。
(二)开展好临时补贴救助工作。为缓解副食品价格波动给困难群体生活带来的影响,进一步保障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的基本生活。对92162人次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发放动态生活补贴175.11万元。
(三)做好退养渔民过渡期生活补助。根据《区促进就业和民生保障十大措施实施意见》和《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失海渔民过渡期生活补助金的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做好对退养社区2003年12月31日原有人均耕地面积、海域退养面积及退养进度的认定工作。符合发放条件的有新店镇珩厝、莲河、霞浯,大嶝街道的8个社区(阳塘除外)。并做好对发放对象的调查摸底、登记汇总、张榜公示、审核、审批工作。全区共对11个社区24529人发放退养渔民过渡期生活补助金,每人每月200元,共发放生活补助金8303.74万元。
(四)落实好医疗救助工作。认真落实医疗救助、补助工作。共救助226人次(其中城镇152人次,农村74人次),发放救助金额55.58万元(其中城镇59.95万元,农村24.94万元);共补助14人,补助金额2.22万元。
(五)完善救灾防灾工作措施。一是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在镇广场开展防灾减灾知识现场宣讲和解答咨询,现场发放各类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手册、挂图900多份;二是加强减灾示范社区建设,推荐新店镇新店社区、镇五美社区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深化防灾减灾宣传,提高防大灾抗大灾能力;三是做好避灾点的建设。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对集中、便于转移、就近安置、确保安全的原则,充分盘活区域内可用资源,综合利用当地学校、祖厝、村部、老人活动中心和现有安全、抗震性能高的建筑设立避灾场所。全区共投入166万元建好区级避灾中心3个,镇(街)级避灾点11个,村(居)避灾点143个,形成全面覆盖区、镇(街)、村(居)三级的避灾网络。每个避灾点均配备有各项生活用品和应急物资,同时制定好各避灾点标示牌、指示牌、避灾点管理人员职责、避灾点管理规定,做到宣传到位、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六)继续做好两个保险工作。一是继续做好农房统保工作。全区参保农户78591户,每户每年保费6元,每户保额1.6万元。理赔47笔,理赔金额10.42万元。二是做好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工作。全区参保人数29万人,每人每年0.48元,每人责任限额10万元。
(七)做好保障性住房审核工作。严格审核程序审核29户中低收入家庭承租的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租金补助标准。
(八)大力开展慈善募捐救助活动。一是积极开展资金募集工作。发动开展了“万人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共募集善款62.47208万元,募集企业捐赠资金43万元。二是配合相关慈善机构联合举办“新春助老活动”,慰问困难家庭400户,每户1000元,共计40万元。三是配合慈济慈善事业基金会举办冬令救济物资发放活动,资助新圩镇730个低保户,受益人口1933人,慰问款物价值40多万元。四是协助市慈善总会慰问全区敬老院孤寡老人,每人发给200元慰问金及价值200元慰问品,慰问款物价值合计2.9万元,同时每人每月给予50元加餐补贴。五是深入开展困难家庭大病医疗救助活动,共救助重大疾病患者163名,救助金额41.4万元;临时救济慰问11名困难户,救济资金1.35万元。六是组织143名寒门学子参加市慈善总会主办的四场高考助学发放仪式,每名学生获3000元-6000元的助学金,受资助金额共达63.4万元;七是筹备成立“慈善超市”,区政府每年预算200万元用于购买慈善超市物资,每个低保人员每年可以凭“领取卡”到超市领取价值200元生活用品。
二、认真落实老区扶建工作
(一)积极开展老区调研工作。为彻底解决老区村的水利建设问题,区老区办、老促会配合市老区办7次深入我区缺水严重的内厝镇鸿山村、前垵村、后田村,新圩镇乌山村开展水利工作调研。同时邀请市水利局局长到内厝镇现场调研水利建设问题,并提出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的工作意见。
(二)选准扶建项目,争取扶持资金。区老区办根据各镇(街)上报的扶建项目17个项目,会同区财政局、区老促会深入各村(居)进行实地考察,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筛选13个项目上报省、市老区办,涉及扶建资金140万元。项目内容主要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农贸市场建设等与老区人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项目。这些项目的建设,将有力地改善当地农村的生产条件,促进生产发展,提高村民的收入,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
(三)认真跟踪落实项目建设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扶持项目资金和建设进度跟踪督查,把好“三查”关。一是督查资金到位情况,防止被挤占挪用;二是查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要求受益的老区村要及时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通过村务公开栏向村民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督查工程质量和验收,要求各镇(街)、村要及时对项目组织验收,按工程质量要求拨付款项。通过跟踪督查,确保了年度老区扶建资金落实到位。目前已有10个项目建成投入使用。
(四)积极开展教育基金助学发放工作。配合市老促会资助我区60名老区贫困学生。配合市老促会做好黄仲咸教育基金资助工作,每位学生资助500元,市慈善总会配套资助500元,共1000元。积极做好资助对象的筛选和教育工作,年荣获省老促会等单位颁发的“革命老区捐资助学活动先进集体组织奖”。
三、落实好双拥支前优抚安置工作
(一)做好春节、“八一”建军节期间走访慰问活动。一是协调区领导走访慰问驻军部队。区四套班子分五路走访慰问了驻部队和共建部队,与驻军部队召开座谈会,共计走访慰问驻军部队28个(含民兵哨所2个),慰问总金额73.8万元。二是积极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春节期间,市、区两级投入66万元开展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活动;区下拨7.4万元用于各镇(街、场)开展春节期间退伍军人座谈会;为一名行动不便的残疾军人配备一座轮椅。
(二)完善烈士陵园设施,大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一是做好烈士纪念设施普查工作。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全面掌握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现状,推进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理保护,加强和改进烈士褒扬工作,组织区、镇和驻部队对区级以上烈士纪念管理保护单位和未列入区级以上管理保护单位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进行全面普查,全区共有烈士墓38座,安葬烈士500多名(其中有名烈士168名),烈士纪念碑11座,纪念雕塑1座。二是做好烈士陵园的修缮工作。为更好地开展祭扫烈士陵园缅怀革命先烈,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区投入18.85万元对大嶝烈士陵园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并修缮陵园设施。三是开展好清明节悼念革命烈士活动。在清明期间,组织区四套班子、区直机关各部、委、办、局以及我区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烈士家属代表、驻部队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共200多人在大嶝后山顶烈士陵园举行悼念革命烈士活动;各镇街也相应组织机关干部、中小学生参加各自组织的悼念革命烈士活动。
(三)大力支持驻部队基础设施建设。继续落实省、市、区为民办实事项目。补助区人武部和733722部队“一个好食堂”项目各5万,补助莲河边防所监控设备经费5万元;投入23万元帮助94908部队改善饮水条件,下拨70万元帮助73323部队改造驻角屿部队供水管道维护,改善部队供水、饮水条件;补助武警第五大队23万元完善执勤、训练、生活、文体设施和开展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丰富官兵文化生活;为提高驻部队营区绿化条件,将73323部队,区人武部等6个部队纳入今年“绿色军营”创建目标,现该项创建工作已完成;为94908部队落实非规划林地85亩,种植树木3300株;协助73111部队办理国防工程建设用地征用手续,共征用土地约11.55亩。
(四)落实优抚政策,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保障工作。一是落实好抚恤金发放工作。为我区416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金和生活补助金276万;发放重点优抚对象一次性生活补贴和价格临时补贴共12.48万元。二是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投入15.6万元组织全区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免费的健康体检,发放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门诊补助金6.68万元,为29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医疗补助金5.05万元。三是做好军队退休干部、异地安置退休、退职人员的工资调整及生活补助金发放工作。其中:军队退休干部2人,发放金额12.39万元;异地退休人员12人,发放金额60.97万元;退职人员2人,发放金额5.43万元;遗属11人,发放金额13.38万元。
(五)落实好退伍安置工作。一是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共接收退役士兵126名,其中:城镇退役士兵99名,农村籍退役士兵27名,符合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条件的有99名,发放城镇退役士兵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372.9万元。二是做好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和推荐就业工作。组织60多名退役士兵参加就业、创业指导讲座和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省财政厅按4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帮助广大退役士兵增强就业能力。积极向辖区企业推荐符合条件的退伍士兵参加应聘,及时向退役士兵通报有关招聘信息,共推荐退伍军人安置32人。八一前夕,举办一场退伍军人及军人家属专场招聘会,现场达成就业意向59人。
(六)做好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登记调查模底工作。按照中央、省文件要求,对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老年生活补助,全区共调查模底符合条件的有839人,从年8月1日起执行,每年需发放老年生活补助23.58万元。
四、进一步加强村(居)基层组织建设
(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推进农村民主管理。一是转发了市两办《关于在全市农村推行户代表会议制度的意见》和《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意见》,两份文件的出台将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确保农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对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等监督机构进行整合,成立了106个村居监督委员会。进一步贯彻落实村(居)务公开制度,明确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和程序,增加村(居)委会工作的透明度,完善社区自我监督体系,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村(居)的村(居)务公开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的检查评比,通过检查树立正面典型,鞭策落后。
(二)深化“村改居”社区基层治理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按照“试点先行、探索推进、由点到面、逐步深化”的总体思路,在原有马塘村、新店社区2个试点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选择条件较好的街道社区作为年度的试点。同时,深入总结和推广马塘、新店社区农村基层治理机制改革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地把农村基层治理机制改革工作继续引向深入。
(三)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活动。按照《年廉政文化进社区活动工作计划》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创新思路,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结合社争先创优活动,开展好“廉政文化进社区”的各项工作。与区纪检部门联合编印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学习手册(试行)》6000本,发放到各社区及相关部门。
(四)大力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创建工作。与区委文明办、区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的通知》,我区已建立8个社区“社区志愿者服务工作站”,其中:城市社区5个,“村改居”社区3个。为支持社区建站工作,市、区、镇三级财政共拨出16万元专款补助资金,每个新建站社区分别补助2万元。同时,各个社区还确定了1~2名社区干部兼职负责协调开展社区志愿服务。
(五)着力推进社区办公用房建设工作。市、区、镇共投放财政资金915万元用于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第一批已有8个社区顺利通过竣工验收,2个在建,5个正准备开工建设。第二批5个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的前期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其中 4个社区已全部完成立项、环评、土地红线和施工图设计等工作,正在等待市规划局的审批,1个社区正在协调建设用地事宜。
(六)努力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在巩固完善五美、友民、桐梓和云头这4个第一批通过的居家养老服务省级达标验收社区基础上,顺利完成了三乡、后亭、新兴等3个城市社区的建站任务,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在全区5个城市社区的全覆盖。深入7个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社区进行调查研究,通过入户调查、个体访谈和集体座谈等形式,了解居家养老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受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与需求,不断改进服务内容和服务工作,致力于探索出一条适合区实际的、更为温馨的养老服务模式,构建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新格局。
(七)扎实做好市级“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确定了大嶝街道小嶝、北门社区、镇后滨社区、新店镇吕塘、霞浯5个社区为创建市级“绿色社区”单位。同时,主动与区环保分局配合,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年度创建市级“绿色社区”活动的通知》,明确实施方案的内容、时间和验收等事项,并分别给予每个创建社区0.8万元的活动补助资金。深入各创建社区实地指导创建活动的资料整理归档工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八)积极落实社区干部待遇,稳定社区干部队伍。开展“村改居”社区和农村社区在职“两委”干部的工资(误工补贴)、社保以及村(居)离任干部福利待遇情况的专题调研,对各种对象的人数和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与区委组织部、区农林水利局、区财政局、区人劳局等部门联合,先后出台了《关于调整全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标准的通知》、《关于落实1997年以来离任村(居)干部有关待遇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调整全区 “村改居”社区及农村社区“两委”干部工资标准、社保和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的通知》,三个文件的出台和实施,极大地提高了村(居)“两委”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九)认真做好新城起步区的规划工作。根据未来新城建设发展的总体规划,对新城起步区2.66平方公里进行社区建设规划,对区域范围内的4个社区分界线进行明确,特别是对原无具体管辖区域的新兴社区,给予明确了具体的行政管辖区域。通过社区建设规划,确保起步区新建居住小区新居民在入驻的同时,就能得到良好的社区管理和服务。
五、严格抓好各项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管理工作
(一)严格办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手续。严格按照《婚姻登记条例》及其实施意见办理婚姻登记,共办理国内婚姻登记3430对,离婚431对,补领婚姻登记155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认真做好收养登记的审查工作,全年共办理收养登记审查11件。
(二)大力推进殡改工作。认真做好殡葬管理工作,积极推行殡葬改革。为巩固殡葬改革成果,区殡仪服务站通过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加大了殡葬改革宣传力度,并不断完善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为配合区重点项目建设,区殡仪服务站对因征地拆迁涉及的骨灰寄存实行优惠措施。对因涉及到村(居)灵堂拆迁自然死亡的,给予实行一次性缴纳500元/具的骨灰寄存优惠标准;对涉及征地拆迁需迁移的骨灰,经村(居)、镇(街)证明,给予实行30元/具的一次性骨灰寄存收费标准;对没有涉及征地拆迁的村(居),按发改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殡仪服务站运营期间业务运作稳定,群众反应良好。同时,因医院建设需要,在殡仪服务站规划20亩地用于陈塘回民公墓搬迁建设,目前进展顺利。并在殡仪服务站种植非规划林地32亩,种植苗木3000多株,美化绿化陵园环境。
(三)严格做好救助工作。认真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及弃婴、弃儿的救助工作。共救助156人、发放救助金8650元。对8名“三无”人员送市救助站救助。为40多名精神病人办理住院治疗减免,每人每个月给予减免950元。
(四)落实好孤儿助养。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精神,做好孤儿普查登记工作,做好孤儿助养金的发放工作,对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孤儿分别每人每月补助600元和1000元,截止到现在为全区86名孤儿发放补助金共65.94万元。为同心儿童院集中供养发放供养经费21万元。并在全国孤儿保障大行动中为孤儿办理大病救助保险,每人保费10万元。
(五)积极推进区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建设。现已基本完成该项目投建相关手续,于10月份开标确定中标单位后签订施工合同,并开工建设。
(六)加强对福利企业规范化管理。联合国税、地税对我区2家福利企业开展年度检查。重点检查劳动用工、残疾职工保护、财务制度、残疾人安置比例和人数,在年检过程中发现1家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达不到比例,取消其福利企业资格。目前2家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30人,实现产值5000万元,实现利润300万元。
(七)做好勘界、楼门牌办理工作。一是与省制图院合作编制了《市区行政区划图》;二是认真做好本区居民点及城镇主要道路、街、巷的命名及申报工作,今年共报批各类标准地名13条,其中申报道路名称6条、居民居住地聚落名称7条;三是受理企事业单位、个人楼门牌申请并及时办结。共受理各类门牌申请93件,设置门牌7219块。其中楼牌93块、大门牌214块、梯位牌841块、中门牌17块、小门牌38块、室牌6011块,合计资金177247元;四是在全区各主、次干道增设单杆路牌106座。
(八)严格把关办理社团组织。一是筹备成立社团2个,正式登记社团7个,变更登记社团1个,成立登记民办非企业2个,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2个;二是结合相关部门开展惩防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廉政文化建设,规范和发展行业协会,发挥其行业的自律作用;三是做好民间组织年度的年检工作;四是配合财政局做好社会团体“小金库”清理工作。
六、大力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一)加大对残疾人的救助力度。对残疾人因大病、因灾、因祸等突发性特殊原因造成的生活暂时困难的给予临时救济外,还帮助他们向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和慈善会申请救济,今年共发放救济金4万多元。做好重度残疾人困难补助金的工作,今年共为1384人发放补助金891350元。积极开展访暖慰贫活动。利用各种节日深入残疾人家中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额8万多元。在六一节期间,市、区残联共为197名残疾儿童发放慰问金47200元。实行重度残疾人居家护理补助工作,为949人发放补助金175.68万元。为6户贫困残疾人进行危房改造(修缮),共补助资金18万元,帮助解决残疾人住房困难。为符合条件的106名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发放年度养老和医疗保险补助40万元。
(二)积极开展残疾人就业推介活动。多渠道、多形式推荐残疾人实现就业,举办两场残疾人就业专场推介会,先后有15家企业提供适合残疾人岗位,全年共推荐55名就业,初步达成意向31名。
(三)加大对精神病残疾人救助力度。试行对辖区内精神病残疾人入住医院治疗累计一个月以上的实施补助,最高给予2000元补助;继续做好精神残疾病患者用药补助工作,对499人精神残疾病患者每月用药补助150元,共补助74850元。
(四)大力推进残疾人康复活动。免费为55名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手术。为74名贫困残疾人免费配送护理床、轮椅、拐杖、手杖等康复器材。积极筹建村、居残疾人康复站,统一采购48.6万元康复器材,配备给25个村、居残疾人康复站。经过两年的创建,我区达到了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标准,今年被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省残联授予“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
(五)积极开展残疾人文体娱乐活动。共选送残疾人油画、书法、手工针绣等艺术作品33件到市残联参加评选; 积极选拔残疾人运动员,备战今年11月全市第一届残疾人运动会。
(六)积极筹建镇残疾人职业援助中心。作为献给特区成立30周年的惠民实事项目,区残联经过前期紧张筹备,决定在新店镇、镇、新圩镇成立镇残疾人职业援助中心,目前,已完成选址工作,正进行立项和设计、人员招聘等阶段。选拔配备区、镇(街)残疾人联络员,筹备开展第五批村、居残疾人联络员招聘工作,力争年内全面实现每个村、居都能配备一名残疾人联络员。
(七)积极筹建区“助残超市店”。“助残超市店”是为社会各界帮助困难残疾人提供便捷服务的平台。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每年将下拨价值20万元的大米、油等物品,并利用这一平台免费发放给一户多残的残疾人困难户。
七、着力推进老龄工作
(一)广泛开展春节、老年节慰问活动。两节期间,配合省、市、区各级涉老单位慰问我区困难老人、高龄老人2200多人次,合计发放慰问金93.53万元
(二)积极开展“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以建党90周年和经济特区成立30周年为契机,积极开展系列庆祝活动。一是积极配合市老龄办等单位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征文比赛活动中,征集筛选8篇文章参赛,其中一篇获二等奖,三篇获三等奖,李增为撰写的《党的光辉照》一文已被登录在《老促会》网站上。二是区老龄办与区老年大学联合举办建党90周年知识竞赛和老年书画展等相关活动,深受老年朋友的欢迎。
(三)认真开展空巢老人志愿服务工作。为解决我区空巢老人的后顾之忧,经过调查摸底了218名空巢老人并登记造册,发动志愿者参与空巢老人关爱行动,目前已有146名空巢老人与志愿者结成对子。为使活动持续有效开展,我们广泛发动志愿者积极参与帮扶活动,指导各村(居)建立了空巢老人关爱服务台账,及时记录关爱活动的内容。近期,区老龄办还将开展为困难空巢老人“存话费送手机活动”,拟为全区170多名困难空巢老人每人赠送一部天翼老年手机,并为他们每人预存200元话费,满足他们一年的基本话费需求。
(四)认真做好《省老年人优待证》的办证工作。继续加强政策宣传,并做好《省老年人优待证》的办证工作,办理老年人优待证1600余份。
(五)积极开展困难老人救急工作。为53位罹患重大疾病或遭遇家庭重大变故的困难老人提供救助,发放救助金8.25万元。
(六)顺利承办了全市老龄系统工作人员运动会。全市老龄系统工作人员运动会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于今年12月1-3日在我区成功举办。区老龄办积极筹备,做好运动场馆的布置,器材购买和会场气氛渲染,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受到各与会单位的好评。我区参赛运动员发扬敢打敢拼精神,勇夺团体总分第二名。
八、认真落实好移民扶持工作
完成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年度计划预审工作。做好我区小型水库移民扶助项目库、年度计划、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造价预算等前期准备工作并上报市移民办。落实年度移民项目的竣工验收及上报年度小康库区项目施工图设计。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部分移民项目图纸进行工程施工前的图纸审核,做好“十二五”期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规划和项目规划编制工作。
九、努力完善民政自身建设
(一)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刚要》,认真办理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简化行政审批手续,缩短办理时限。健全民政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相关配套制度,规范行政职权运行。
(二)贯彻执行《政务信息公开条例》,重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完善政务公开程序,公开政府信息23条。
(三)积极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市长专线、区长专线、市区领导批示件74件次,办理市、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9件。
(四)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落实行政机关绩效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力度,行评工作成绩显著,深受市、区民政系统行评代表的好评,取得全区行风评议第二名的好成绩。
(五)认真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和综治、计生、普法等各项责任制,全面推进民政事业发展。
XXXX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落实好救灾救济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我区医疗救助工作。结合我区医疗救助运作实际情况,修订新的《实施细则》。把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医疗保险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效率。努力推行“一站式”服务管理模式,简化救助手续。
(二)继续完善救灾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区、镇(街、场)、村(居)三级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加大救灾物资的购置和储备,提高救灾应急能力。做好避灾点建设的业务指导、完善设施,规范管理,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和应对处置能力。
(三)对低保户家庭给予实物补贴。为缓解副食品价格波动给困难群体生活带来的影响,进一步保障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的基本生活。拟对全区低保户每人每年发放食物补贴200元,估计全区低保人数近万人,预计发放200万元。
(四)加大临时补贴、临时救助力度。制定临时困难救助制度,对因灾、因祸、因病、因残及子女就学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低收入家庭给予3000元—5000元的临时救济和救助,特殊困难的可以提高到2万元/户,帮助他们解决临时遇到的实际困难,让他们渡过难关。
(五)继续发挥慈善救助的拾遗补缺作用。继续做好慈善资金募捐工作,加大慈善救助力度。区慈善会拟利用“慈善超市”这一平台,给予全区近万名低保人员每人发放价值约50元的实物(大米、食用油等)。在春节期间投入15万元,开展困难家庭慰问活动,慰问300个困难家庭,每户发给500元慰问金。
二、贯彻落实好双拥优抚安置政策
(一)巩固我区双拥工作创建成果,推进双拥工作创新发展。做好“两节”期间走访慰问驻军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惠民办实事项目,继续帮助基层连队搞好“四个一好”项目建设,大力支持驻部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支前物资供应站建设,提升拥军支前工作水平。
(二)继续做好重点优抚对象抚恤优待工作。落实好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工作,军队退休干部、异地退休人员安置、退职人员的工资发放及落实军休干部房改补贴。
(三)配合区人武部做好我区新兵征集工作。严格落实义务兵家属优待政策,做好应征入伍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增发一次性奖励金并落实好立功人员、嘉奖、优秀士兵的奖励工作。
(四)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做好城镇退役士兵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的发放符合新颁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条件的安置工作;继续开展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和推荐就业工作。
(五)积极推进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理保护建设工作。做好全区34座村(居)或无人管理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理保护建设工作,促进烈士褒扬工作创新发展,加强在全社会弘扬烈士精神,营造良好的爱国主义教育环境。
三、抓好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一)精心筹备,加强指导,确保村(居)委会换届选举顺利完成。加大村居干部培训力度,努力提升村居委会管理服务能力。
(二)把农村基层治理机制改革推向深入,在现有3个试点基础上扩大试点面,加大社区工作站建设力度。
(三)扩大居家养老达标试点,进一步完善现有7个省市达标试点居家养老工作。
(四)积极推进农村和未实行集体资产改制的“村改居”社区户代表会议制度和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落实村居组织的“三自四民主”。
(五)进一步完善村居务公开制度,加强村居廉政文化建设。
四、进一步规范专项事务管理
(一)继续做好婚姻、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按照规范要求整理婚姻、收养登记档案,迎接民政部专项检查。
(二)进一步做好孤残儿童养育、“三无”老人养护、精神病人治疗费减免等社会福利工作。
(三)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
(四)进一步完善殡仪服务设施。做好区殡仪服务站总平方案及工程可行性报告的评审报批,争取启动悼念厅和骨灰楼的建设工作。
(五)依法依规做好民间组织的登记、变更及管理工作;指导到期社团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六)积极推进区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建设,争取早日竣工使用。
(七)继续做好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开展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做好新城区、工业园区新建道路的地名规划及命名工作;进一步完善区级地名数据库系统建设,加快本区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
(八)继续做好移民扶持工作。做好XXXX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发放;做好信息系统数据校核补录和更新工作;继续督促抓好全区移民扶持扶助项目实施工作;落实移民财务系统核算及扫描工作。
五、进一步做好老区扶持建设工作
(一)继续做好老区革命历史宣传,使广大青少年更多了解老区革命史,更好地发扬和传承老区精神,深化爱国主义教育。
(二)做好老区扶建资金的跟踪落实情况,督查老区扶建项目的开工进展情况,督促年未完成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六、大力推进老龄工作
(一)继续做好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的社会化发放工作。拟为全区1000多名9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130多万元;积极开展困难老人的慰问和救助工作。
(二)积极推进我区老年学校建设。进一步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拟在原有基础上,再建5-10所村(居)老年学校。
(三)积极开展老年文体活动。以市老年文化艺术年为契机,积极开展老年文体活动,选送优秀节目参加全市老年文艺汇演,组织一场全区老年文艺汇演。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节庆祝活动。
(四)积极开展尊老敬老活动。做好两年一届的全市“十佳敬老模范家庭”和全国“孝亲敬老之星”等敬老先进的推荐评比工作,积极做好敬老先进典型事例的宣传,进一步营造敬老爱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积极开展空巢老人志愿服务工作。发动社区(村)志愿者与空巢老人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并建好服务台账,继续与电信公司开展为困难空巢老人存话费送手机活动,使他们能随时联系到亲人或志愿者,及时得到救助或帮助。
七、加强民政自身建设。
全面推进民政依法行政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法制监督,落实“六五”普法工作。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推动机构服务、简化手续、提速增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资金项目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继续推进民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民政宣传信息工作和政策理论研究,深入解决新形势下民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民政事业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