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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环境监察支队工作总结
全面完成环境监察工作任务
奉贤环境监察支队在2022年紧紧围绕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工作目标,认真完成区局和市总队交办的各项工作,履行现场监察、“三查二调一收费”等工作职责,进一步理清思路,规范制度,落实责任,文明执法,不断地为环境质量提高和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服务和依据,现就2022年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
2022年支队工作指导思想: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认真履行现场执法职责,紧抓源头监督,全面完成“三查二调一收费”工作任务。2022年队伍建设方面,一是加强队伍素质教育,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和信访处复程序,三是搞好硬件建设。
队伍素质教育:积极参加市局、区局、市总队组织的岗位业务培训,实行周五内部交流学习制度,组织各种业务学习讨论和思想政治教育。2022年3月支队两名成员参加市总队上岗培训;2022年8月邀请市总队热线科领导进行环境信访知识讲座;2022年12月支队四名成员参加采水规范培训。2022年3月份对环保协管员组织为期两周的业务培训,内容涉及工作制度及要求、环保法律法规、污染源管理、环境违法行为识别、环境监察监测、污染纠纷、信访调处、排污收费等一系列环保知识,在对南桥餐饮及环保热点区域调查过程中,环保协管员充分发挥了自身所学,取得良好效果。
规范执法行为和信访处复程序:着重落实三个方面的规范:一是环境执法基础工作的规范,对于执法使用的询问笔录,进行编号管理,执法人员负责各自使用的询问笔录,防止询问笔录等证据漏失;二是规范执法各个环节的操作,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形成处罚决定、告知以及送达、申请强制执行等环节的规范,做到该签名的签名,该拍照取证的拍照,每个环节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三是信访处复的规范,成立了信访受理答复窗口,分别对市府、市局、区府批转信访件(包括查办件、督办件)、市及区“两会”提案、区环保110信访件、新闻媒体转来信件等,明确了处复时间、处复要求及答复材料的格式。同时,遵循局领导的教导,在处理信访中,做到举一反三,不仅查群众提到的问题,还要查企业存在的其他违法问题,把工作变被动为主动。
硬件建设:在区财政、区局等部门的一贯大力支持下,新配置三台电脑,一台摄像机、一台数码相机、两台打印机,使支队硬件建设方面得到进一步完善,同时配置局域网络和政务公开网络,有效提高队伍的信息化程度,提高工作效率。
二、履行环保职责,做好环保业务
㈠、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现场监察
全年对污染源现场监察中,共出动1060批次,2316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3410户次,对3675台(套)次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检查,正常运转率为92%。对违法排污企业依法行政,全年处罚单位数66户,处罚金额总计113.6万元,有效的打击了不法排污行为,保障了周边群众的生活环境。
㈡、维护群众利益,解决环境纠纷
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目的,支队专门成立信访接待窗口,统一受理答复,做到24小时不脱岗。热情接待受理每次信访,积极处理解决每个矛盾。全年信访量共1221件,处理率100%,办结率98%。属市局、市总队及区委等部门转来188件,其中综合类信访204件,大气409件,油烟气114件,废水209件,噪声173件,固废30件,其他4件。特别对一些重大、疑难信访件,领导深入一线,摸清情况,注重调查,为进一步协调处理提供依据和建议。
例如:四团镇平安社区的青年牧场,群众多次反映,其所排废水、气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接报后,我局十分重视,在局领导的带领下,多次深入现场,调查研究,会同镇政府相关部门一道协商处理办法,最终把这个建立于1958年的老牧场彻底清理关闭,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的环境问题,受到群众的表扬和社会的好评。又如泰日社区梁典地区的水质污染问题、五四中港地区空气异味问题、青村地区臭气、水质“砷”元素超标等,都在局领导和支队领导的关心下,在各个部门的协调下,在执法人员的努力工作下,得到较好的解决,维护一方社会稳定。特别是泰日社区梁典地区水质污染纠纷,青村地区水质“砷”元素超标问题等,我局领导都连续多次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化解矛盾,为支队顺利展开工作树立了光辉典范。
㈢、贯彻收费制度,做好排污收费
认真做好新的排污收费制度和法规的宣传,在网上公开收费程序、收费制度,对企业收费每月在网上公布,真正做到公开透明,按收费程序做好排污收费工作。今年7月1日开始,按照收费制度二氧化硫征收标准由0.2元/当量调整为0.4元/当量,同时氮氧化物开始征收,每当量为0.6元,我们于6月份在网上告知,同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企业。全年排污收费征收2483户次,比去年增长50%,征收金额183万元,回收率96.7%。自执行新的排污收费制度以来,在做好新的排污收费回收工作的同时,通过各种形式对我区历年欠缴排污费企业进行催收,共回收金额人民币37万元,位于全市前列。上海申能星火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所欠2001年排污费18万,在催缴时单位负责人称资金紧张,不能缴纳,通过多次耐心做思想工作,最后全部付清。洪庙上海协昌电镀厂1997年、1999年欠下2.7万元排污费,该厂从1999年下半年转制,更换厂名,厂方认为不是该厂拖欠的,后经过多次与政府、厂方协调,最终全部付清。
㈣、关注环境调研,注重信息宣传
做出《关于水产养殖信访处理中的情况汇报》和《关于对奉贤五四农场中港地区空气异味情况的调查报告》的调研报告,对厂群矛盾敏感区域及时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为上级部门妥善处理环境问题提供参考。截至11月底向市总队《环境信息》提供《国庆假日,奉贤环保“让人民高兴、让党放心”》等2奉贤环保信息,超额完成信息报送任务。在“六五环境日”期间,向社会发放大量环保常识手册及环保法律法规简明手册,并通过现场设点向市民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咨询活动,有效的宣传了环保法律法规,提高市民的环保法治意识。
㈤、打击不法排污,开展专项执法
1、浴室燃煤执法检查:2月份针对南桥基本无燃煤区的一些浴室存在燃煤现象反弹,支队对南桥地区的浴室进行了执法检查,重点检查8个单位,对4家违法浴室依法处理。
2、禽畜牧场执法检查:3月初,与总队执法人员联合进行禽畜牧场专项检查,共检查单位23家。11月5日、9日,支队与奉贤区农委对“三年行动计划”黄浦江上游的畜牧农场关闭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庄行、金汇等镇的十余家畜牧农场,检查发现,由于工作宣传充分,工作得力,执行情况较好,八家农场已完全关闭,剩余三家等数十头生畜出售,确定11月底关闭。
3、水质专项执法检查:本年开展四次突击抽查和一次园区水质专项执法检查。3月底,支队开展第一次水质突击抽查行动,共检查30家排污单位,涉及电镀、漂染、制药、化工等行业,监测因子达标率为79.4%。对违法企业头桥电镀厂、上海福光包装材料厂、东唐有色金属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处罚。8月11日,奉贤支队开展第二次突击水质抽查行动,共检查排污单位24家,涉及镇场7个。部分单位让电停产,采样单位17家,采水样数21个,监测因子143项,其中达标107项,达标率为75.5%。10月10日,奉贤支队开展第三次水质突击抽查行动。检查单位21家,监测因子全部达标单位10家,其他单位不同程度的超标。监测因子134项,达标因子105项,达标率78.4%。12月10日开展第四次水质抽查行动,抽查共30户企业,取样29户,其中化工行业9户,漂染行业7户,电镀等金属表面处理行业9户,其他生产行业4户。共对29户单位183个污染因子进行分析,其中164个污染因子达上海市综合污水排放标准,综合达标率为89.62%,从数据分析来看,本季度达标率有较大提升。4月中旬开展奉城工业园区水质专项执法检查。对园区内单位基本情况作了调查,对3个违法单位作立案查处。
4、南桥餐饮执法检查:5月中旬,奉贤支队对南桥镇人民路餐饮业进行专项整治。共检查餐饮单位23家,检查内容涉及清洁能源使用、油烟规范排放、污水排放、噪声污染等方面。11月中旬参加南桥镇无照餐饮店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奉贤环保根据职责,配合做好对当事人、周边群众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同时,环保协管员开展对南桥地区所有餐饮单位排污状况调查。11月24日,由局领导带队,对南桥人民路23家餐饮店进行执法检查。
5、绿色护考执法行动:5月19日,在局领导亲自带队下,支队执法人员分两组对建筑施工场地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检查24家建筑施工场地,涉及南桥、西渡等噪声敏感区域,对2家违法单位进行立案。5月21日-23日,支队进行初三毕业考试护考行动,为保证奉贤工业学校考点周围的安静环境,支队执法人员采取蹲点、巡考等方式控制噪声源,充分保证一个良好的环境。6月份开展绿色护考,6月7日至6月9日高考期间、6月18日至6月20日中考期间,我支队认真做好巡考护考工作,对于考场周围产生较大噪声的餐饮风机,要求在考试期间不得运行。考场附近一教堂配合我们的工作,6月20日周日宗教活动向后推迟,确保英语听力考试不受影响。
6、危险废物执法检查:7月份,支队进行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罗氏(上海)维生素有限公司、上海诺华动物保健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对企业委托处置、综合利用的危险种类、数量、转移联单及许可证管理制度执情况进行调查,检查总体良好。
7、工业园区执法检查:9月份至10月份对工业区内已建成投产的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重点是对投产企业的.环评,三同时执行情况和污水治理及排放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单位300多家。
8、纺织行业执法检查:10月26日,开展纺织企业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本次专项行动检查了12家纺织企业,重点是外商投资和私营企业。
9、对限期治理单位进行专项检查,特别是新寺东方红敏感地区污水问题彻底解决。对能源结构替代单位进行督查,完成了三年行动计划要求。
通过以上一系列专项工作,使我们的工作更加深入,部分地区违法排污得到有效遏制,部分老污染矛盾得到解决。
三、经验体会和薄弱环节
㈠、加强责任,提高员工素质是化解矛盾的前提。每个执法同志心中有一份责任感、一份使命感,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在工作过程中,在业务学习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有效的化解各类环境矛盾。今年环保协管员通过思想、业务培训,不断适应自身角色,使得环保调查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㈡、沟通协调,通力协作是解决复杂问题的基矗许多环保问题是个综合问题,需要各部门、各行业相互配合,通过不断的沟通协调,各部门通力协作是解决复杂问题的基矗今年下半年卫生部门反映青村河道水质含“砷”严重超标,环保部门立即组织支队、监测站开展调查,支队对河道两侧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监测站对企业废水排放口以及河道水质进行监测,查出超标原因,对超标单位进行处罚并提出解决方案,维护群众的饮水安全。
【第2篇】市环境监察支队上半年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在局党组的坚强和正确领导下,支队严格按照市环保局中心工作和年初确立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实施方案,突出工作重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春季环保执法专项检查取得实效。自4月上旬以来,市、县(区)环保部门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采取现场检查和取样监测相结合,企业汇报和调阅资料相结合方式,不走过场,查清问题,督促整改到位。检查期间,共对134家企业(含医院)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有40余家,并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理。其中:对学习颜料有限公司、学习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学习立医院等18家企业实施了限期整改;责令学习化工有限公司、学习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立即纠正环境问题,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学习特种线材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可能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进一步调查处理;函告学习区和学习区政府,要求对辖区内这些石料厂等5家石料矿山企业实施彻底关闭(实施断电、拆除设备等措施);函告市经信委对学习炉料有限公司、学习选矿厂烧结项目是否属落后产能进行认定。
(二)污染减排项目环境监察圆满完成。
1、完善我市国控、省控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管理档案,配合市环境中心站开展一、二季度国控企业污染源在线设施现场比对工作,完成第一季度国控企业污染源在线数据有效性审核报告工作。
2、指导企业开展排污口整治工作,安装污染源雨水电动阀门1套,对在线设施存在问题的10多家企业下达限期整改函,督促国控烟气在线存在问题企业对在线设备的更换,对污染源在线运营商(学习公司)进行现场污染源在线运营商资质的考核,制定我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并召开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研讨会。
3、加强国控、污染减排项目的环境监管,按要求开展每月1-2次的现场环境监察,开展国控企业污染源驻点监察工作并编写驻点监察报告,开展笑嘻嘻电力的旁路挡板的铅封工作,上报学习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统计和电力行业铅封月报。
4、陪同省环境监察局来铜对排放重金属企业进行检查,迎接省厅一二季度国控、省控重金属及电力行业的季度巡查,对存在问题企业下达限期整改函,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的污染防治的现场检查和建档工作,开展涉重金属采选、电镀企业检查工作。
(三)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进展顺利。
1、督促企业按时完成了XX年排污申报,全面完成XX年排污费核定工作。
2、按省厅要求上报XX年排污申报年报、XX年度排污申报有关数据分析,对XX年4季度及XX年1季度国控企业排污费进行网上公示。
3、根据扩展排污费征收方式要求,利用物料衡算法测算并征收了学习发电公司、学习发电公司XX年1季度排污费,利用在线监测数据征收了上峰水泥公司、海螺水泥公司1季度排污费。
4、根据环保部国控校验工作要求,对XX年国控申报数据库进行了完善,同时督促县区进行数据录入。
5、根据《学习省环境保护厅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推行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的通知》要求,开展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准备工作和软件部署调试工作。
6、赴绍兴、嘉兴市考察排污权交易工作,整理排污权交易资料,拟定排污权交易考察报告,准备排污权交易的试行工作。市本级6月底前将完成XX万元以上排污费征收目标。
(四)环境信访案件处理积极有效。
1、加强元旦、春节,国家、省、市“两会”以及我市重大活动敏感期间的值班、巡查和矛盾纠纷排查,即时启动环境信访应急机制,快速处理信访投诉,经常梳理我市较大、较敏感的环境信访,全面掌握我市环境污染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2、切实加大对信访直接和会同办理件的查处力度,逐一制定化解和稳控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进行跟踪办理,及时召开学习市铁路噪声协调会、学习学习社区居民座谈会学习社区、学习社区法制宣传会等多种形式,解决了多起疑难、敏感性信访案件,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群众权益。
3、加强了对转入区县和相关部门处理的油烟、噪声、气味、烟尘等污染投诉件的各类转办工作,努力落实投诉件处理的责任主体,防止推诿扯皮,并取得初步成效。
4、顺应网络媒体投诉增多的时代及民众要求,简化了工作流程,加快加大了对各级各类网络、媒体环境信访的转办、办理及跟踪办理工作。
(五)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初见成效。
1、先后制定《学习市XX年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深化工程实施方案》、《学习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
2、加强对水泥、电力、钢铁等重点企业的环境监管,督促富鑫钢铁公司实施粉尘深度治理工程,督促上峰、海螺公司实施污染治理提标升级改造并签订责任书。
3、联合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开展了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整治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报告市政府。
4、自3月份开始对我市南部城区、东部城区、石料矿山企业等重点区域扬尘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监测,有效遏制了矿山扬尘污染反弹的势头。
5、为落实市政府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粉尘治理专题会精神,及时制定了《学习市石料矿山企业粉尘防治技术规范》,使得保留的石料矿山停产整治有章可循,同时会同市经信委对石料矿山企业安装视频在线监控系统。扬尘污染深化治理工程(参保服务类项目)工作已全面展开,上半年平均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为0.085 mg/m3,较去年同期(0.086mg/m3)有所下降。
上半年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有效举报403件,已办结390件(其它信访件正在办理),结案达到96%,其中省环保厅交办11件,市委、市政府、纪委交办8件,信访局转办7件,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5件、网络投诉133件,行风热线投诉10件,群众来信5件、来访4件,12369电话有效投诉220件。
(六)绿色护考专项执法成效明显。
1、根据今年以来受理的各类噪声投诉和处理情况,全面开展噪声源专项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噪声敏感区域和敏感点情况,及时与市招生办等部门对接,研究制定加强中高考期间加强噪声污染监管工作方案,会同公安、教育、行政执法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学习市XX年中、高期间噪声污染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公布相关部门投诉监督电话。
2、加大“禁噪通告”宣传,给各工地等噪声源发放近百份“禁噪通告”,并将“禁噪通告”在铜陵日报上进行刊登。
3、会同县区环保局、媒体记者开展夜查,对建筑工地、娱乐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及时制止噪声源,并由市报社、电视台进行监督和曝光。
4、成立高考噪声污染防治应急小分队,在高考日组织市、县两级环境监察人员在各个考点周边进行巡查,对突发性噪声污染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七)环境突发事件处置有力。
1、2月份在沪渝高速小学习段先后发生的苯泄漏、不饱和聚酯树脂泄漏两起环境突发事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稳妥方式对泄漏液进行了紧急清理,确保未出现残留,有力维护了事故周边的环境安全。
2、积极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对辖区内24家化工企业进行了排查,发现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5家,其中涉及环评手续不全的1家,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2家,未履行环保“三同时”验收2家,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
3、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按时上报突发环境事件月报、季报,紧急重大信息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理,没有发生一起漏报、瞒报、迟报、轻报的情况。
4、开展部分重点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更新完善和评估,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针对涉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国控、省控企业进行环境应急预案更新完善,要求企业加强环境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强化人员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
(八)能力和队伍建设深入推进。
1、根据市局学习活动月要求,支队制定了春训活动方案,切实把春训活动与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2、组织环境监察人员汇编《学习市重点排污污染源监察手册》,对25家企业环保信息、生产工艺、污染治理设施工艺等进行整理汇编,提高环境监察工作水平。
3、加强重点区域环境监管,执法四科、五科办公前移,提高环境监察效率,及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
4、按照市委落实“十八大”精神的指示,自2月下旬集中开展了治理“庸懒散奢”问题的整风行动,切实有效地改善了办事效能。
5、根据省厅要求,针对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环境执法培训,通过在线学习不断加强人员执法素质、规范执法模式、提高执法效能,为全面提升我市环境监察系统的整体能力和工作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
6、按照省环监局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实施环境移动执法项目,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按照国家、省环保专项行动统一部署,结合我市环保实际,认真组织实施XX年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质量。
(二)继续加大重点企业和减排项目环境监管。
一是深入开展执法前移相关工作,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实施驻点监察;
二是加大对辖区企业巡查、督查力度,组织夜间、节假日的环保专项行动;
三是继续开展国控、省控企业环境现场监察工作,对辖区内新建项目、技改项目验收监测进行现场监察;四是继续开展对国控、市控、2电、2水和污染减排项目的环境监察,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超标企业的处罚工作。
(三)继续加大排污征收稽查工作力度。
一是开展对双闪、合成氨、安纳达等新项目的排污申报核定工作,开征新民和西湖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污费,力争完成省厅下达的4900万元排污费征收工作目标;
二是按时完成排污费月、季、年报及排污申报软件录入、季报及年报的汇总上报工作,督促县区开展排污费全程信息化系统录入工作;
三是完成XX年度对县区的排污费稽查工作及环境监察稽查试点工作;
四是全面开展2022年排污申报工作,加强对新扩改建项目试生产期间的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同时开展排污许可证的年审与换证工作。
(四)大力推动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一是严格落实一周一巡查、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考核、一年一奖惩的考核机制,将检查结果作为扬尘整治绩效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并加大督查问责力度,确保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对重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巡查力度,组织一次建筑施工扬尘污染联合执法行动,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三是会同县、区环保局,加快落实扬尘监控点的设置安装工作,尽快发挥其作用;四是督促经信委、公安做好石料矿山企业的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工作,同时做好保留石料矿山的整治督促、指导、验收工作。
(五)继续深化环境信访解决机制。
一是根据省环保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继续对热点难点重点信访深入排查,梳理矛盾纠纷,落实局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制度;
二是强化信访个案特别是热点、难点信访投诉件的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完善跨界污染纠纷联合办理制度,将个案落实到局各科室、县区环保局的责任人,加强工作协调与配合,防止合理的信访诉求未落实而导致矛盾激化;
三是千方百计抓好初信初访的受理、查处及催办跟踪落实工作,完善信访办理跟踪督办制度,对潜在重大、敏感或反复投诉的信访下发督办通知书,继续实行现场一线督办制度。
(六)继续加强污染源在线设施管理。
一是继续开展和完善我市国控、省控及重金属排放企业的在线设施排查、整治和建档工作;
二是配合监测站开展国控企业污染源三、四季度现场比对试验工作,完成二、三、四季度在线设施数据有效性审核报告;
三是继续开展我市在线设施的检查,完成新增国控污染源在线设施的安装、联网和验收,逐步更新在线设施,与省厅联系,确保我市在线率不低于95%;
四是继续开展国控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污口标志牌的检查和整治工作。
(七)继续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在加强支队内部管理的同时,积极探索管理的新模式和新方法,整合和优化内部管理,进一步提升环境监察水平和效率。加大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和业务培训,督促冶炼、化工等企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评审(评估),提高环境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加大环境应急演练,不断提高我市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日
【第3篇】2022年市环境监察支队上半年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在局党组的坚强和正确领导下,支队严格按照市环保局中心工作和年初确立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实施方案,突出工作重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春季环保执法专项检查取得实效。自4月上旬以来,市、县(区)环保部门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采取现场检查和取样监测相结合,企业汇报和调阅资料相结合方式,不走过场,查清问题,督促整改到位。检查期间,共对134家企业(含医院)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有40余家,并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理。其中:对学习颜料有限公司、学习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学习立医院等18家企业实施了限期整改;责令学习化工有限公司、学习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立即纠正环境问题,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学习特种线材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可能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进一步调查处理;函告学习区和学习区政府,要求对辖区内这些石料厂等5家石料矿山企业实施彻底关闭(实施断电、拆除设备等措施);函告市经信委对学习炉料有限公司、学习选矿厂烧结项目是否属落后产能进行认定。
(二)污染减排项目环境监察圆满完成。
1、完善我市国控、省控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管理档案,配合市环境中心站开展一、二季度国控企业污染源在线设施现场比对工作,完成第一季度国控企业污染源在线数据有效性审核报告工作。
2、指导企业开展排污口整治工作,安装污染源雨水电动阀门1套,对在线设施存在问题的10多家企业下达限期整改函,督促国控烟气在线存在问题企业对在线设备的更换,对污染源在线运营商(学习公司)进行现场污染源在线运营商资质的考核,制定我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并召开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研讨会。
3、加强国控、污染减排项目的环境监管,按要求开展每月1-2次的现场环境监察,开展国控企业污染源驻点监察工作并编写驻点监察报告,开展笑嘻嘻电力的旁路挡板的铅封工作,上报学习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统计和电力行业铅封月报。
4、陪同省环境监察局来铜对排放重金属企业进行检查,迎接省厅一二季度国控、省控重金属及电力行业的季度巡查,对存在问题企业下达限期整改函,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的污染防治的现场检查和建档工作,开展涉重金属采选、电镀企业检查工作。
(三)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进展顺利。
1、督促企业按时完成了xx年排污申报,全面完成xx年排污费核定工作。
2、按省厅要求上报xx年排污申报年报、xx年度排污申报有关数据分析,对xx年4季度及xx年1季度国控企业排污费进行网上公示。
3、根据扩展排污费征收方式要求,利用物料衡算法测算并征收了学习发电公司、学习发电公司xx年1季度排污费,利用在线监测数据征收了上峰水泥公司、海螺水泥公司1季度排污费。
4、根据环保部国控校验工作要求,对xx年国控申报数据库进行了完善,同时督促县区进行数据录入。
5、根据《学习省环境保护厅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推行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的通知》要求,开展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准备工作和软件部署调试工作。
6、赴绍兴、嘉兴市考察排污权交易工作,整理排污权交易资料,拟定排污权交易考察报告,准备排污权交易的试行工作。市本级6月底前将完成xx万元以上排污费征收目标。
(四)环境信访案件处理积极有效。
1、加强元旦、春节,国家、省、市“两会”以及我市重大活动敏感期间的值班、巡查和矛盾纠纷排查,即时启动环境信访应急机制,快速处理信访投诉,经常梳理我市较大、较敏感的环境信访,全面掌握我市环境污染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2、切实加大对信访直接和会同办理件的查处力度,逐一制定化解和稳控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进行跟踪办理,及时召开学习市铁路噪声协调会、学习学习社区居民座谈会学习社区、学习社区法制宣传会等多种形式,解决了多起疑难、敏感性信访案件,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群众权益。
3、加强了对转入区县和相关部门处理的油烟、噪声、气味、烟尘等污染投诉件的各类转办工作,努力落实投诉件处理的责任主体,防止推诿扯皮,并取得初步成效。
4、顺应网络媒体投诉增多的时代及民众要求,简化了工作流程,加快加大了对各级各类网络、媒体环境信访的转办、办理及跟踪办理工作。
(五)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初见成效。
1、先后制定《学习市xx年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深化工程实施方案》、《学习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
2、加强对水泥、电力、钢铁等重点企业的环境监管,督促富鑫钢铁公司实施粉尘深度治理工程,督促上峰、海螺公司实施污染治理提标升级改造并签订责任书。
3、联合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开展了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整治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报告市政府。
4、自3月份开始对我市南部城区、东部城区、石料矿山企业等重点区域扬尘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监测,有效遏制了矿山扬尘污染反弹的势头。
5、为落实市政府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粉尘治理专题会精神,及时制定了《学习市石料矿山企业粉尘防治技术规范》,使得保留的石料矿山停产整治有章可循,同时会同市经信委对石料矿山企业安装视频在线监控系统。扬尘污染深化治理工程(参保服务类项目)工作已全面展开,上半年平均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为0.085 mg/m3,较去年同期(0.086mg/m3)有所下降。
上半年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有效举报403件,已办结390件(其它信访件正在办理),结案达到96%,其中省环保厅交办11件,市委、市政府、纪委交办8件,信访局转办7件,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5件、网络投诉133件,行风热线投诉10件,群众来信5件、来访4件,12369电话有效投诉220件。
(六)绿色护考专项执法成效明显。
1、根据今年以来受理的各类噪声投诉和处理情况,全面开展噪声源专项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噪声敏感区域和敏感点情况,及时与市招生办等部门对接,研究制定加强中高考期间加强噪声污染监管工作方案,会同公安、教育、行政执法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学习市xx年中、高期间噪声污染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公布相关部门投诉监督电话。
2、加大“禁噪通告”宣传,给各工地等噪声源发放近百份“禁噪通告”,并将“禁噪通告”在铜陵日报上进行刊登。
3、会同县区环保局、媒体开展夜查,对建筑工地、娱乐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及时制止噪声源,并由市报社、电视台进行监督和曝光。
4、成立高考噪声污染防治应急小分队,在高考日组织市、县两级环境监察人员在各个考点周边进行巡查,对突发性噪声污染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七)环境突发事件处置有力。
1、2月份在沪渝高速小学习段先后发生的苯泄漏、不饱和聚酯树脂泄漏两起环境突发事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稳妥方式对泄漏液进行了紧急清理,确保未出现残留,有力维护了事故周边的环境安全。
2、积极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对辖区内24家化工企业进行了排查,发现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5家,其中涉及环评手续不全的1家,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2家,未履行环保“三同时”验收2家,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
3、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按时上报突发环境事件月报、季报,紧急重大信息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理,没有发生一起漏报、瞒报、迟报、轻报的情况。
4、开展部分重点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更新完善和评估,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针对涉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国控、省控企业进行环境应急预案更新完善,要求企业加强环境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强化人员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
(八)能力和队伍建设深入推进。
1、根据市局学习活动月要求,支队制定了春训活动方案,切实把春训活动与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2、组织环境监察人员汇编《学习市重点排污污染源监察手册》,对25家企业环保信息、生产工艺、污染治理设施工艺等进行整理汇编,提高环境监察工作水平。
3、加强重点区域环境监管,执法四科、五科办公前移,提高环境监察效率,及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
4、按照市委落实“十八大”精神的指示,自2月下旬集中开展了治理“庸懒散奢”问题的整风行动,切实有效地改善了办事效能。
5、根据省厅要求,针对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环境执法培训,通过在线学习不断加强人员执法素质、规范执法模式、提高执法效能,为全面提升我市环境监察系统的整体能力和工作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
6、按照省环监局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实施环境移动执法项目,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按照国家、省环保专项行动统一部署,结合我市环保实际,认真组织实施xx年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质量。
(二)继续加大重点企业和减排项目环境监管。
一是深入开展执法前移相关工作,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实施驻点监察;
二是加大对辖区企业巡查、督查力度,组织夜间、节假日的环保专项行动;
三是继续开展国控、省控企业环境现场监察工作,对辖区内新建项目、技改项目验收监测进行现场监察;四是继续开展对国控、市控、2电、2水和污染减排项目的环境监察,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超标企业的处罚工作。
(三)继续加大排污征收稽查工作力度。
一是开展对双闪、合成氨、安纳达等新项目的排污申报核定工作,开征新民和西湖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污费,力争完成省厅下达的4900万元排污费征收工作目标;
二是按时完成排污费月、季、年报及排污申报软件录入、季报及年报的汇总上报工作,督促县区开展排污费全程信息化系统录入工作;
三是完成xx年度对县区的排污费稽查工作及环境监察稽查试点工作;
四是全面开展2022年排污申报工作,加强对新扩改建项目试生产期间的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同时开展排污许可证的年审与换证工作。
(四)大力推动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一是严格落实一周一巡查、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考核、一年一奖惩的考核机制,将检查结果作为扬尘整治绩效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并加大督查问责力度,确保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对重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巡查力度,组织一次建筑施工扬尘污染联合执法行动,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三是会同县、区环保局,加快落实扬尘监控点的设置安装工作,尽快发挥其作用;四是督促经信委、公安做好石料矿山企业的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工作,同时做好保留石料矿山的整治督促、指导、验收工作。
(五)继续深化环境信访解决机制。
一是根据省环保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继续对热点难点重点信访深入排查,梳理矛盾纠纷,落实局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制度;
二是强化信访个案特别是热点、难点信访投诉件的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完善跨界污染纠纷联合办理制度,将个案落实到局各科室、县区环保局的责任人,加强工作协调与配合,防止合理的信访诉求未落实而导致矛盾激化;
三是千方百计抓好初信初访的受理、查处及催办跟踪落实工作,完善信访办理跟踪督办制度,对潜在重大、敏感或反复投诉的信访下发督办通知书,继续实行现场一线督办制度。
(六)继续加强污染源在线设施管理。
一是继续开展和完善我市国控、省控及重金属排放企业的在线设施排查、整治和建档工作;
二是配合监测站开展国控企业污染源三、四季度现场比对试验工作,完成二、三、四季度在线设施数据有效性审核报告;
三是继续开展我市在线设施的检查,完成新增国控污染源在线设施的安装、联网和验收,逐步更新在线设施,与省厅联系,确保我市在线率不低于95%;
四是继续开展国控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污口标志牌的检查和整治工作。
(七)继续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在加强支队内部管理的同时,积极探索管理的新模式和新方法,整合和优化内部管理,进一步提升环境监察水平和效率。加大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和业务培训,督促冶炼、化工等企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评审(评估),提高环境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加大环境应急演练,不断提高我市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日
【第4篇】2022年市环境监察支队工作总结范文
一年来,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和全局职工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按照市环境监察支队内设机构职能分工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年度环保中心工作和环境监察支队的各项任务,认真履职,抓好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年度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
(一)不断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思想政治觉悟得到提高
一是在政治上头脑清醒,始终坚持与党的组织保持高度一致,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纪律严明。二是在思想上不断加强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改造,思想觉悟和党性修养得到了锻炼,思想稳定,作风扎实。三是在纪律上不断加强自身约束,始终把作风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做到有损于环保形象的事不做,有损于环保形象的话不说,自觉维护环保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整体形象。
(二)不断加强业务学习,业务能力得到提高
第一、结合自身实际,按计划抓好理论学习。一是把邓小平理论作为学习的重点,始终坚持把学习邓小平理论与当前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和任务结合起来,在学习和领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力求实效上下功夫,在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际工作,解决实际问题上找差距。二是把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学习的核心,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正确运用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加强自身理论水平的提高,增强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把环境监察业务书籍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作为学习的主要教材,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业务书籍和法规性文件,从理论上武装了自己,为开展好各项工作夯实了基础。四是把参加业务培训作为提高业务能力的主要渠道,参加了行政执法、辐射管理及电子政务培训,为熟练掌握业务创造了有利条件。
第二、学用结合,成效明显。一是依法办事能力得到了提高,法律意识得到了增强,环境执法文书的拟定得到进一步规范,办理群众环境信访案件的能力得到了加强。二是日常事务处理能力得到了提高,公文拟定、情况收集、报表统计更进一步规范。三是环保宣传意识明显增强,宣传效果明显提高。年初以来,被国家环保网采用信息×篇,省局采用信息××篇,昭通日报采用新闻稿件×篇,市局采用信息×篇。通过媒体,较好地向全社会反映了我市的环保工作。
(三)认真履职,抓好工作落实
一是按照市局领导的安排,负责起草市政府领导在全市环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协助办公室认真抓好××××年度全市环保工作会议在水富召开期间的各项保障工作。
二是积极主动配合其他人员认真抓好××××年度排污申报登记与核定和全市排污费征收工作,督促指导××县区按时上报各季度报表,以《我市排污费征收刷新历史记录》为新闻题材,通过国家局、省局环保网和昭通日报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反映了全市排污费征收工作情况。
三是积极主动参加整治环境违法行为,协助抓好违法排污企业的现场环境监察。在市局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先后对昭待、水麻高速公路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监察;对大关锦坤铸造有限公司、昭通圣源酒厂、昭阳威力淀粉厂、黄磷厂等环境违法企业进行现场环境监察,并负责草拟监察报告。配合省局工作组完成了对昭通渔洞水库、大龙洞水源地现场环境执法检查和对华新水泥厂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现场监察。按照市局领导的安排,参与完成了金沙江向家坝水电站建设期间环保“三同时”的执行情况的首次执法检查。
四是负责指导完成全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的报表统计上报、资料收集汇总、规章制度拟定及信息上报工作。专项行动期间,督促指导××县区落实和完成了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工业集中区和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问题;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集中整治公路沿线环境污染问题;集中检查各地及重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以及挂牌督办事项完成情况等×个方面的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移交移送制度、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督促指导专项行动期间的宣传工作,及时上报各阶段工作简报×期,其中,国家局采用×期;省局采用×期,昭通日报采用×期,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五是按照市局领导的安排,督促指导××县区认真抓好了全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和矿山采选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负责拟定下发了整治方案,按时收集、整理和汇总上报了各类相关资料、统计报表及信息工作。
六是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妥善解决好各类环境污染案件。全年共经办转处了各类信访案件××件,办理及回复省局转处信访件××件,办理及回复市长热线办转处环境信访案件×件,办理和接待群众来访××批/次。在市局办公室相关人员的配合下,协调相关部门统一开通了“×××××”环保热线,环境信访案件的受理率得到了有效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