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建立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切实开展好党员“先锋创绩”工作。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建立党员“先锋创绩量化积分”制度的意见》文件的精神,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了实施方案,并按照时间要求和方法步骤,认真的开展了该项工作,现就“先锋创绩”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注重学习
为做好“先锋创绩”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支部书记徐海诚同志为组长,副局长林冬冬、郭彦民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同时,召开全局党员动员大会,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并对全局党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和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等文件精神;二是坚定“两个永远”的信心和决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凝心聚力共促振兴发展;三是要求每个党员年终必须上报个人总结,在全局党员大会上进行互评。
二、结合实际,量化考评
党员“先锋创绩量化积分”制度是指采取分类管理的形式,将《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提出的新要求进行细化、量化,将党员在理想信念、责任意识、服务群众、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登记、定期公示、量化评分。为此,我们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考核标准,在年终时作为考核党员干部依据:
1、主动学习,提高素质。要求全局党员树立重学习、善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认真学习十八大精神、学习八项规定、学习赣南苏区革命历史;强化理论知识以及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
2、遵纪守法,恪尽职守。自觉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党章》和《中共纪律处分条例》,认真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局各项规章制度。
3、增强意识,服务群众。牢记宗旨,心系群众,服务民生,自觉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养老保险突出问题,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利益,做人民群众的主心骨和贴心人。
4、牢记使命,争创佳绩。热爱本职工作,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
5、树立新风,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强化督查,集中总评
根据活动要求,全局党员认真对照工作要求、本人承诺、实际情况及“先锋创绩”项目,每季上交自查自述,由局人秘股负责收集、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年终,我们召开了党员大会和职工大会,对每位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技能水平、工作情况以及“先锋创绩”等各方面进行了综合考评,并发放了测评表进行不记名测评。经全局党员自评、群众测评、支部点评等环节,徐海诚、邱春燕两位同志被推选为优秀党员,其余党员均在80分以上,无不合格党员。
今后,我们将继续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按照县委关于“先锋创绩”的精神要求,实行常态化管理,总结经验,做好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党员“先锋创绩”制度,确保这项工作的开展得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