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动人口基本情况
截止6月,我区现有流动人口37727人,其中流入人口36560人,流出人口1167人,女性流入人口7315人,女性流出人口341人。流动人口总量来看在增多,流入人口13年相比12年有所回落,区内涉农办事处流出人口也呈增加态势。
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机制建设和执行的基本情况
(一)综合治理,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新机制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委、区政府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统一部属。成立了由区政府副区长任组长,公安、工商、民政、卫生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同时,区政府坚持每年与公安、工商、劳动、卫生等部门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纳入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2、健全网络,管理有效。建立健全了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网络。区级成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办公室,配备了2名工作人员。8个街道办事处均建立计划生育行政服务大厅,为流动人口开展“一站式”服务。为适应新时期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形势,从03年起我区于全市率先在各社区配备了流动人口信息员,负责对流动人口的信息反馈和日常管理与服务。初步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区、街道、居委会”的三级管理网络,为流动人口管理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3、落实经费,加大投入,保障有力。区政府切实将流入人口纳入本地经费投入的总人口基数计算,稳定财政专款保障制度,对流动人口切实做到“三有”、“四同”,即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今年,区财政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经费预算投入60万元,确保均等化服务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社区、属地企事业单位以及流动人口较密集的场所也都落实了专兼职信息员和服务管理人员,拨专款为区、办事处、社区三级信息员配备人口E通手持终端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设备及操作人员配备率达100%,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得到大幅提升,并切实落实工作人员待遇,为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的稳步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4、改革创新,建立市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机制。在全区六大商贸市场设立集宣教视听、健康咨询、技术服务、药具发放等功能为一体的“世代服务·爱心驿站”,将我省世代服务建设延伸到了新市民群体,为市场广大业户和外来人口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在省十大商贸物流园区之一的淮海食品城设立“幸福驿站”,按“以全貌划片、市场框显示、分类概况清晰、户框信息详实”的理念,将园区划分为八个人口计生网格,对园区流动人口实行网格化服务管理。在建筑工地集中的新城区建起了“外来务工人员公寓”,拨专款健全生活娱乐设施,为流动人口服务构建“六个平台”:即免费技术服务平台、教育培训平台、招聘就业平台、政策咨询平台、帮扶救助平台、便民维权平台,为流动人口提供子女教育、法律维权、就业指导等全方位的服务,极大地方便了流动人口家庭的生产和生活。通过多种形式的流动人口关怀关爱行动,进一步提高了流动人口的归属感、认同感,提高了外来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度,形成了具有特色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模式。
(二)建章立制,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有章可循
1、区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对公安、劳动、工商、卫生、民政等部门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管理职责作了明确规定。
2、贯彻落实《决定》精神,下发了《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规定》,进一步保障了实行计划生育流动已婚育龄人口享受到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3、建立了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下发了关于《建立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促进了各职能部门间的经常性联系与协调,推动资源共享,提高了工作效能,形成了综合治理的合力。
(三)明确部门职责,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齐抓共管
一是明确职责。年初,区政府与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部门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二是综合治理。区综治办监督指导各有关部门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协调有关部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通报制度,定期组织公安、工商、人口计生、卫生、房管等部门对城区内主要商业地段的流动人口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公安部门及时向人口计生部门通报暂住人口登记情况,实现人口资源共享;同时还建立了由公安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的流动人口综合管理三级联合办公制度(区、办事处、社区三级),加强了日常信息的沟通。工商部门严把新增业户办照关,在全市率先推行了《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承诺制》,会同私营企业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组织流动已婚育龄妇女进行生殖健康检查。劳动部门严把用工关,并对流动人口独生子女户再就业提供方便。卫生部门与计划生育部门协作,规范开展避孕节育生殖保健服务,共同推进六大工程的实施进程。三是部门协作。我区每年开展一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治理活动,由区人口计生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对辖区内各类市场及现住流动人口逐人进行清理登记,摸清底数,夯实基础。同时,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联席会议,定期通报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动态,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及时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重大工作事项,督促检查有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措施,有效推动了我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
(四)坚持以人为本,积极为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把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措施落实,避孕药具发放和经常性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咨询指导纳入本地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提供“五免一普”服务,即免费办理《婚育证明》,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免费实行避孕节育检查,免费四项手术,普及生殖健康知识。全面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积极为流动人口排忧解难,维护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对于市场内流动人口,由市场计生办每年组织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妇科病体检。区人口计生局和各街道办事处、社区深入市场开展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殖健康保健知识宣传,组织妇科专家为流动人口开展知识讲座等。
(五)坚持依法行政,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十一五”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坚持依法行政,大力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便民维权十项措施的落实。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阵地作用,为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技术和生殖保健服务,落实流动人口及其家庭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在社区、市场广泛公示流动人口维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多年来,我区未发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访、投诉案件。区人口计生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与区财政局协调,逐步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以确保已婚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与户籍人口一样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六)加强流出地与流入地双向联系,实现区域协作
根据《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以及《泛长三角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一盘棋”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拓宽协作领域,建立区域协作、信息共享、双向考核机制。先后与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河南省民权县,福建省仙游县,山东省滕州市、广东省高州市、四川省开江县等20多个县区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双向协作协议书。依托省全员系统平台及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大力推进网络化协作,查询和核实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的基础信息,加强与流动人口户籍地的联系,做好重点流动人口对象的信息采集交换、怀孕生育信息变动、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生殖健康服务等工作,提高“两地”信息共享水平。今年以来,全区核对、反馈流动人口信息上万条,有效信息反馈比率达98%以上,区、办事处两级平台应用率达100%。
通过机制创新、网络完善、措施落实、服务开展,做到了领导层有人抓、管理上有方案、活动中有督导、整改时有措施、落实上有成效,促进了计生城乡统筹发展,保障了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人口和计生整体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