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的配合和支持下,各级社区矫正组织克服困难,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扎实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基本情况
截止今年6月我区接收各类社区矫正对象41名,其中缓刑28人;假释3人;管制10人;接受异地委托管理的社区矫正人员2名。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矫正工作基础。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在成立了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还成立了县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具体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开展。各乡镇、街道也组建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社区矫正工作站。
(二)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矫前调查和衔接工作。一是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审前调查评估工作。根据《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深入基层走访相关单位个人,做到调查核实要细,资料分析要准,评估报告要真,切实把好社区矫正“入口关”,1-6月份我局共对等9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审前社会调查;二是加强与法院、监狱、看守所、司法所的工作衔接,进一步完善矫正对象交付执行环节。采取“报到回执制”、“集中衔接制”等衔接方法,努力实现“无缝对接”,杜绝脱漏管现象;秉承“材料交接—家庭走访—本人谈话—宣告仪式—列入矫正”的接收工作思路,自收到交接材料后,及时找本人进行谈话,择日走访,了解家庭情况,矫正对象日常表现情况,结合其工作生活的实际,安排好矫正监护人和志愿者,建立帮教小组。
(三)加强管控,力促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加强管控,严格矫正程序,严肃矫正纪律。加强矫正对象的请假审批、走访、教育和其他监管工作,对违反监管制度的对象,协调有关部门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收监执行等措施;为使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西区司法局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新思路,落实两个同步,实现社区矫正向安置帮教的无缝对接。一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矫正期满之日,即由司法所长向解矫人员当面宣读《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在办理解矫手续同时,安排安置帮教小组与解矫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直接纳入安置帮教体系管理。二是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解矫后,矫正对象身份转变,原有的一套基本材料随之移交,重新建立归正人员一人一档,经过社区矫正后,这部分人员底子清、情况明,建档工作非常顺畅。
(四)重视帮扶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妥善解决矫正对象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防止发生因生活无着落导致的安全事件;定期开展监管安全隐患大排查。通过排查,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防范、早处置,努力把矛盾消化在基层,把社区矫正对象稳定在基层。
三、XXXX年下半年工作思路
XXXX年下半年我们会继续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和动态,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帮教措施,强化过程管理。认真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路子新方法,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作出最大的努力。
(一)加强社区矫正监管中心规范化建设,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社区矫正工作者要积极探索积累社区矫正工作经验,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
(二)夯实工作基础,抓好组织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监管和帮教工作水平。要积极根据各种有利优势,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各种资源,积极构筑较为完善的社区矫正平台,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良好载体,提高对矫正工作的认识。同时,要加强矫正工作办公室内部台帐资料和矫正对象卷宗资料的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遗失卷宗资料现象的发生。
(三)深入拓展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途径,摸索新的管理模式。要针对矫正对象在转入矫正期,心理上都有一种失落感,认为自己被社会、家庭抛弃,不安心改造的情况。要依法落实奖惩制度,对表现好的,服从监管的矫正对象,给予行政奖励、减刑等。
四、存在的问题一是社区矫正人员不足
现有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工作所需的法律、心理学等专业知识有所欠缺,不能严格按照社区矫正衔接、管理、教育、考核、奖惩、解除等环节开展工作。二是社区矫正财政预算工作经费不足,一定程度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