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煤整合办发[XXXX年]3号“关于转发《省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煤炭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煤炭企业的实际,扎实开展了煤炭企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严厉打击了煤矿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早发现和整改了煤矿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了煤矿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了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一是县局成立了以局长同志为组长,副局长、副总工程师为副组长,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行动的开展,各煤矿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对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领导,确保了行动的顺利开展。二是及时下发了《县煤炭工业局关于集中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召开了“打非治违”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安排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三是各煤矿企业根据县局要求,及时制定了“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对本单位“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了安排。四是县煤炭局及各煤矿企业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做到了任务明确、职责清晰。
二、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一是各煤矿企业按照省、市、县文件精神,依据打非12项重点内容,治违6项重点内容全面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共查出各类问题和隐患8条。亭南煤矿按照要求组织调度室、安监处、通防科、机电科、生产技术科、地质测量科等相关部门进行集中检查,认真排查存在的问题,做到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查处问题不留死角,共查出隐患和问题6条。二是县局结合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坚持每周周末深入亭南煤矿一线逐面逐巷道检查,5月中旬到现在,共深入亭南煤矿检查16次,查出隐患26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9分。三是县上多次组织煤炭、公安、安监、国土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检查,多管齐下,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煤矿坚持日常监督检查与集中行动相结合,对存在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依据公司相关规定,给予惩处,严厉打击了违章违规操作行为。
三、联合执法,集中整治
9月12日至9月14日由副县长苏建民同志带队,煤炭局牵头,安监、公安、国土等部门参与,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存在的问题。在亭南煤矿的联合执法中,发现亭南煤矿存在开采超出采矿许可证范围的问题,要求亭南煤矿及时变更采矿许可证,并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其立即退回到采矿许可证范围以内组织生产,并作出书面承诺。检查中发现,高家堡煤矿未经核准擅自进行井筒开凿,属违法建设,下发了停产指令书,要求应立即停止建设。亭南煤矿承诺,严格按照采矿许可证限定范围和批准的设计从事采掘活动,并保证今后不会发生超层越界开采。通过联合执法,极大的遏制了煤矿违规违法行为,确保了煤矿的安全稳定。
四、强化措施,扎实整改
按照省、市、县要求,各煤矿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自查自纠方案,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认真进行整改,真正做到了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四落实”。专项行动期间,县局共查出隐患36条,整改34条,二条正在整改之中。
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扎实开展“回头看”,对正在整改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跟踪、复查,加强监控,确保不反弹。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检查机制,强化现场监督检查,把“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不断巩固“打非治违”成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