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一、准确把握政策,深入开展业务知识培训
为确保执行政策的准确性,提高全体从事计生民生工程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1月24和7月1日,县人口计生委分两次召开由各乡镇分管负责人、计生办主任和奖励扶助工作经办人员参加的全县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培训会,总结XXXX年度奖励扶助工作,部署安排XXXX年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两项工作任务,现场进行了奖励扶助业务知识培训,县人口计生委奖扶办讲解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及奖扶扩面的具体工作要求,并详细解读了有关政策解释。各乡镇也进行了业务培训,手把手对参与摸底工作的乡、村经办人员进行了培训,努力做到政策把握一个标准、资格确认一个标准,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二、严把程序环节,确保资格审查不错不漏
今年,我县在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过程中,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把程序关和标准关。
1、健全制度,强化措施。为构建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我县紧紧围绕省、市人口计生委及相关部门出台的政策性解释,注重用制度规范行为,用制度明确责任,用制度保障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工作有序开展。
2、规范操作,确保调查质量。
一是做好调查。在符合奖励扶助条件对象本人如实填写《申报表》的基础上,乡级调查员对申报对象逐户逐人走访核实,对奖励扶助对象的户口性质、出生年月、婚姻史、生育史、现存子女数等基础信息重点进行核实,做到入户率、见面率、取证率达到100%。二是严格评议。在调查结束后,由调查组邀请与评议对象同年龄段的同组知情村民、老党员、老干部及村组干部召开会议,对申报对象逐户逐人评议,如实记录在案,评议记录详细、规范。三是张榜公示。奖励扶助对象初步确定后,分村分组以统一规范的样式将初定名单张榜公示,并同时公布各级举报电话。此外,我们还在县电视台公布奖励扶助人员名册,全面接受群众监督。
3、加强核查,严把审核关。为确保最终确定的奖励扶助对象,一个不错、一个不假、一个不漏,县人口计生委抽调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熟悉政策规定、擅长调查的人员组成核查组,进村入户再次进行复查,以规范的程序确保县级复查质量,在复查过程中,要求申报对象提供详实的相关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除取消当事人的资格外,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与此同时,严格坚持“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约束机制,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强化宣传,积极稳步推进计生民生工程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领会各级民生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理清思路、规范程序、抓住关键、分步实施,实现了奖励扶助工作稳步顺利推进。
1、形式多样,扎实有效地开展计划生育民生工程宣传工作
一是印发一张政策明白纸。县人口计生委将印发的18万份计生民生政策“明白纸”,以户为单位全部分发下去,同时要求计生干部面对面的宣传、讲解,此举一方面拉进了干群关系,另一方面更加深入地宣传了计生民生政策,提高了基层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
二是发放一份奖扶资金告知书。为帮助计划生育奖扶对象及时了解资金发放情况,在资金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后,全县共印发了10万余份奖扶资金告知书,通知对象户及时去金融单位刷卡,及时了解资金发放明细和奖励金额。
三是录制一期电视访谈。通过与县电视台合作,录制了一期计生奖励优惠政策解读栏目,分别于8月7日、8日、9日、16日、19日,在《新闻》播出后,分“我县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我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相关奖励扶助政策、独生子女保健费等奖励优惠政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优待政策、计划生育“奖扶扩面、特扶提标、节育奖全覆盖”等奖励优惠政策”五个板块,对目前我县执行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进行了全方位解读,并在“中国.”、“先锋网”“视频报道”专栏同期播出,进一步创新计生工作新机制。
四是利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网站、刊物、报纸,宣传我县计划生育民生工程的政策内容和实施成效。截至10月底,累计被国家人口委网站刊用2篇,被省人口委网站刊用28篇次。
2、严把政策,狠抓工作环节。为了确保确认对象的准确无误,县人口计生委要求各乡镇严格按照“疑者从无、不漏不冒”的原则,严把政策口径,对于复杂个案,本着对群众负责的态度,认真核实,及时向上级请示,符合条件的予以确认,确保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冒。确认程序严格按时间、按要求进行,资料齐全、评议充分、“三榜四级”公示到位。同时,县人口计生委要求各乡镇计生办对XXXX年新增对象要做到“三问、三看、三走访”,对往年对象年审时做到人人见面。3月11日至13日,县人口计生委抽调32人(县人口计生委10人,乡镇计生办22人)分为四个大组、16个小组进行入户复核。对所有新增对象进村入户、走访调查,对生育史不清者建议暂缓,对违法超生者予以把关,对复核人员要求“谁签字、谁负责”,并实行“终身负责制”,从而保证了县级复核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3、全面开展“奖扶扩面、特扶提标、节育奖全覆盖”工作。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意见》(六政〔XXXX年〕95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意见》(金政[XXXX年]39号),按照“政府主导、社会补充、部门协作、政策兼容、强化利导”的基本原则,建立和完善“奖励扶助、免费补贴、保险优待、扶持救助、优先优惠”五位一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新机制,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此项工作,市要求各县区于8月底前打卡到位,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我们冒着高温酷暑开展了奖扶扩面、节育奖全覆盖对象资格核查,资格确认严格按照奖扶规范,确保不错、不漏,切实将此项民生工程好事做好。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XXXX年计生民生工程已经基本结束,我县的计生民生工程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少数乡镇认识不足。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工作方式方法简单、工作思路不明晰的现象。二是通过调查发现,现行的利益导向措施和各地结合实际制定的具体奖励优惠措施在广大育龄群众中的知晓度不是很高,因为群众的不了解,导致利益导向的作用没有真正发挥出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导向政策的实施效果。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搞好计生民生工程工作的基础性管理,畅通投诉咨询渠道。同时,做好档案规范工作。
二是精细管理。推进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精细化管理,要把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严格奖扶、特扶和节育奖奖励对象资格确认,不断加强工作过程监控,同时加大业务培训力度。
三是加大计生民生工程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开各种宣传渠道,全面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带头实行计划生育的先进典型,力求在全社会营造实行计划生育光荣的良好氛围。
第二篇
一、整体情况
近几年来,我县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同时,出生人口性别比却居高不下。针对这种现状,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领导组”,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分别从组织领导、加强计划生育基础工作、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综合治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建设、机构和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奖惩措施等方面出台政策,全力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今年,县政府在原有《县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的基础上,实行“奖扶扩面、特扶提标、节育奖全覆盖”,在关爱女孩、关注女孩家庭等方面充分发挥了利益导向的作用。县计生领导组也相继出台规定,加强出生婴儿通报、B超实名登记、孕情全程跟踪服务、计划生育诚信管理、村为主工作;各部门也根据各自职责制定相应措施,围绕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主要措施
(一)发挥宣传教育引导作用,营造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良好氛围。
1、积极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逐步消除对女孩、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偏见和歧视妇女的观念,为女孩和计划生育女儿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定期刊播有关文章和公益广告,发挥舆论导向的作用;在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设立大型公益广告宣传画、标语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通过制作宣传品,免费发放到群众手中,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2、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
广泛深入地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制意识,提高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3、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的舆论导向。
深入宣传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社会危害性,人为选择胎儿性别的严重危害性以及非法进行“两非”的法律责任,加大对“两非”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提高社会各界的关注度,起到既教育群众又震慑违法行为的双重效应,在全社会形成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强有力的舆论声势。
(二)推行孕情全程服务,强化孕情监测,在服务中实现管理。
1、做好已婚育龄妇女的查环查孕服务。对所有在孕已婚育龄妇女逐一建立孕情检测档案,切实搞好产前服务,着力提高对已婚育龄妇女的服务管理水平。努力提高重点人群的见面率、到位率、孕情检出率特别是早孕检出率。
2、做好避孕节育服务工作。加强县站、乡所规范化建设,积极为育龄群众提供避孕节育指导和服务。尤其是引导各级正确理解和把握知情选择,指导群众选择长效为主的节育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多胎违法生育,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态势。同时,严格流引产审批,认真执行各项规定,落实乡镇、村责任,切实有效控制私自终止妊娠现象发生。
3、做好产后随访服务工作。积极推行住院分娩,对分娩后产妇及时随访,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母婴健康,随访时向产妇讲解产褥期保健知识、婴儿喂养知识等,对生育女孩的家庭宣传关爱女孩和保护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知识,严防溺弃女婴事件发生。
4、健全乡、村两级孕情监测网络。健全乡、村两级孕情监测跟踪服务系统,有效提高早孕发现率,落实孕情跟踪随访包保责任制,做好对孕龄妇女特别是政策内二孩怀孕对象的全程服务工作,定期开展孕情检查工作,防止性别选择行为发生,把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结合起来,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5、积极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XXXX年8月以来,全县对3857对夫妇开展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完成年初任务的92.58%,早孕发现达12.57%,提高了孕情早发现的水平。
(三)推行“诚信计生”,深化“村为主”,着力建设源头管理工作机制。开展诚信计生工作,推行诚信管理,是计划生育“村为主”和“村民自治”的继续和深化。通过诚信计生工作的实施,对育龄妇女实行分类管理和服务,简化孕环检频次,体现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提高育龄妇女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促进育龄妇女从“要我计生”向“我要计生”的观念转变。
近年来,我县明确村级岗位职责,强化个案跟踪,实行重奖严罚,进一步完善“村为主”工作机制,把“村为主”工作方法落实到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中,完善以孕情为核心的“村为主”机制,以开展政策内怀孕的育龄妇女全程服务为抓手,着力提高孕情检出率、早孕发现率和政策内怀孕安全分娩比例,严格控制政策外出生,将有效预防性别选择行为的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
(四)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加大工作创新力度。
我县按照“政府主导、社会补充、部门协作、政策兼容、强化利导”基本原则出台利益导向新政策,着力构建“奖励扶助、免费补贴、保险优待、扶持救助、优先优惠”五位一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长效新机制。
1、兑现奖励扶助政策。一是依法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退休法定奖励及计划生育三项奖励制度;二是对符合规定的奖励扶助目标人群进行提标扩面;三是对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后未再生育的计划生育家庭和三级以上手术并发症对象扶助金标准提高一倍;四是对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但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2、健全免费补助政策。一是对主动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已婚育龄夫妇手术费全免;二是XXXX年10月1日以后政策内生育一孩,主动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给予100元营养补助。政策内生育二(多)孩,主动落实绝育措施的,给予1000元营养补助;政策外怀孕二(多)孩,并在3个月以内主动终止妊娠的,给予500元营养补助;三是对依法生育的农村双女户,XXXX年10月1日以后主动落实绝育措施的,发放4000元的一次性节育奖励金。
3、建立保险优待政策。一是独生子女领证户夫妻参保的,在给予其缴费档次相应补贴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再增加30元补贴,并建立适时调整机制;二是农村双女户和农村独女户放弃再生育的夫妻,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标准由县财政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三是对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三级以上人员,按照每人每年500元的缴费标准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四是对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的特别扶助对象,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的缴费标准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五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中,为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双女绝育户父母代缴参合费用。
4、完善扶持救助制度。一是开展阳光助学行动,对农村已主动落实绝育措施的双女户家庭女孩考取大学(三本及以上院校)的,县财政给予2000元奖励。对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困难家庭子女考取大学的,人口基金给予3000元资助;二是在调整承包地、自留地、自留山,分配集体收益时给予超额分配。
5、部门政策兼容优先优惠制度。对计生家庭实行养老保障优待、医疗保障优待、教育助学优待、就业帮扶、社会救助优待、扶贫济困优待、利益分配优待、县直部门优惠优先政策。
XXXX年以来,全县财政共计投入2500余万元,其中,奖扶扩面5260人、315.6万元;节育奖全覆盖1530人、93.3万元;阳光助学178人、35.6万元。
(五)严格依法行政,严厉打击“两非”行为。
2008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高规格“县计划生育两非案件查处工作领导组”,加强对两非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取得了明显效果。今年又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了人员,成立了以县政法委书记为第一组长、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为组长、县公安局局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计划生育两非案件查处组”。下设办公室,由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计生委副主任、公安局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任副主任,从县纪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卫生局、药监局、计生委抽调13名人员集中办公,专门负责全县两非案件的突破和涉案人员的查处工作。
XXXX年,共计办理两非案件49例,查处涉案人员98人,查处涉案医务人员51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4人(含县外3人),给予党政纪处理11人(含县外7人),行政处罚76人次,罚款15万元。
(六)建立人口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机制,切实落实分娩实名登记制度。
1、发挥信息平台作用,强化信息资源共享利用。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省流动人口全员平台、省全员信息交流平台、省孕情监测跟踪服务系统的有效作用,切实将平台反馈信息核查工作纳入工作常态,并进一步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2、完善住院分娩实名登记制度与部门信息共享制度。继续完善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加强与卫生、公安、统计等相关部门的密切协作,完善数据信息交流共享,建立以住院分娩实名登记数据为主、以公安户籍登记数据为补充、通过小学入学分年龄分性别数据进行回顾比对的出生人口基础数据收集机制,切实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统计数据质量。
(七)加强部门政策兼容,发挥各单位职责,逐步建立部门协调和分工合作的综合治理氛围。县纪委(监察)、公安局、法院、卫生局、药监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商局、住建局、民政局、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台、工会、团县委、教育局、财政局、农委、妇联等机关、群团组织根据各自职责,出台了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优惠计划生育家庭、关注女孩成长的政策措施,各部门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措施的有机衔接,推动了全社会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
三、下一步打算
(一)继续强化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是一项多部门综合性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建立联席工作制度,共同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努力形成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合力。公安、卫生、人口计生、药监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不定期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积极鼓励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志愿者队伍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关爱女孩行动,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构建广泛的群众基础,努力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加大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治理情况的考核力度,进一步细化部门职责,提高考核评分权重,做到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对工作不力,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得不到治理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对措施不力,孕情跟踪管理服务不到位,辖区内发生溺弃、虐待女婴及“两非”重大案件查处不力的乡镇和单位,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问题严重者列入重点管理,实行“一票否决”;造成工作失职的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凡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