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人才为先、民生为本、和谐为基”的工作宗旨,积极建设苏州人才首选、就业高质、社保示范、劳资和谐、分配公平 “五型城市”,圆满完成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显著成绩。**年,苏州连续第三年入选“魅力中国-外籍人才眼中最具吸引力的十大城市”之一;以“一园多区”为模式的苏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成为全国地级市中首个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苏州荣获人社部授予的“全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示范城市”荣誉称号和“全国电子社保示范城市称号”,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被人社部授予“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XXXX年—XXXX年度优质服务窗口”荣誉称号。
一、**年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人才开发引进。**年,我市新增人才16万人,其中引进高层次人才突破1万人,引进海外留学回国人员1871人,新增外国专家722人,人才总量累计为194万人,其中高层次人才数量累计为12万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累计为123万人。全年全市新增高技能人才4.1万人,其中新培养技师、高级技师4900人,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累计为43万人,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31%,每万名劳动力中高技能人才突破600人。我市入选国家“千人计划”总数累计达到141人,连续七年位居全国地级市首位;累计入选国家“外专千人计划”外籍专家累计2人,待批8人。
(二)就业创业。**年,新增就业17.5万人。全市共举办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公益市场301期,用人单位提供需求岗位15.5万个,年末苏州籍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8.46%。全年免费培训城乡劳动力44万人,其中技能培训5万人。至年末,全市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12%,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9.5%和11.2%。
(三)社会保障。至**年末,全市参加养老保险为682.3万人、医疗保险856.6万人、失业保险383.8万人、工伤保险408.4万人、生育保险421.3万人,全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覆盖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覆盖率均保持在99%以上。
(四)劳动关系协调。**年,全市规模以上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建立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均达99.9%以上。全年受理举报投诉案件3660件,立案2304件,结案率为100%。全年共成功调解劳资纠纷1339件,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1.3%以上。全市各级仲裁机构和调解组织共接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9489件,其中立案受理11422件,涉及劳动者26123人;调解受理27322件,涉及劳动者33298人,年末仲裁结案率为96%,调解结案率为100%。
二、主要工作做法和基本情况
(一)着力推动人才开发引进工作增创新成效。**年,我市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积极推进“人才强市”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以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和产业急需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积极增创人才竞争新优势,加速优质人才资源开发引进和人才资源结构调整,人才各项核心指标持续保持国内领先水平。
1.增创品牌优势,人才集聚效应充分显现。一是“**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再创佳绩。本届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共有来自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224名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应邀参会,其中87%以上来自海外或具有海外背景,72.4%具有国际知名高校博士学位,共携带创新创业项目2274个,参会人才和项目分别比上届增长8.3%和18.2%。活动期间,正式签约项目达到438个(其中合作创新项目85个,投资创业项目353个),达成合作意向项目539个,均再次刷新往届纪录。截至**年末,本届国际精英创业周已有378个项目落户,注册资本累计超过36亿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20.8%和56.5%,引进国家“千人计划”人才12人,“省双创”人才1人。二是“赢在苏州”国际精英海外创业大赛取得实效。**年第三届“赢在二十一世纪”北美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决赛及第二届“赢在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大赛欧洲赛区决赛分别于1月、6月成功举办。两次大赛共征集项目386个,吸引了2000多名海外人员参加。年内有10多个项目落户苏州或达成意向。三是“海鸥计划”引智项目和人才双丰收。年内我市完成了第二次“海鸥计划”的申报评审工作,新注册单位80家,项目申报104项,涉及申报专家171人。经评审,其中有26个项目涉及的41名外国专家得到了资助,涉及补贴资金285.8万元。四是“海外国际精英创业家鲲鹏计划”创新推出。我市与美中高层次人才交流中心合作,于1月推出了“中国苏州海外国际精英创业家鲲鹏计划”。“鲲鹏计划”是海外第一个针对华人创业家的创业导师计划。第一期鲲鹏计划10个导师与团队在年初完成了一对一匹配。已有2个项目获得了近200万美金的投资,另有4个项目获得了部分投资。五是“校园引才引智计划”顺利实施。校园引才计划精心安排了西北线、华中线、北京线等9条较为成熟的品牌路线,组团分赴18个城市35所国内知名高校招才纳贤。1260家(次)单位携35583个(次)岗位随团参加校园招聘,达成初步意向8202人。苏州校园引智计划积极构建校政企三方协作、柔性引智机制,年内共有43家单位与来自北京大学等12所高校的76位研究生对接开展社会实践,顺利结题或形成阶段性成果课题49个,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24个。六是首届“苏州技能英才周” 成功举办。11月1日—4日,在全国率先成功举办了集校企合作、首届技能状元大赛等内容为一体的首届“苏州技能英才周”活动。活动期间,主会场共有来自省内外101家职业技工院校、千余家本地知名大中型企业参会,达成校企合作意向207项,涉及技能人才7619人。首届技能状元大赛共有1000多名选手参加选拔赛、496名选手参加总决赛,120名选手揽获各类奖项,奖金总额达171万元。
2.完善激励机制,引才资助政策深化落实。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人才引进资助政策。本年度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共资助人才1361人,发放资助1209万元;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人才55人,发放资助86.4万元;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共有584人获得资助;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获批资助35人。积极资助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和博士后引进,共发放博士后工作资助244.19万元。出台了《关于落实〈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个人所得税奖励政策的实施细则》,为苏州“持证”人才发放个税奖励。申报江苏省企业博士集聚计划90个,其中:企业博士后类55个,自主创业类29个,海外名校类6个。共获批企业博士后类26人,自主创业类11人,海外名校类5人,共42人,每人获得20万元资助。有重点地开展第10批“六大人才高峰”人才项目的申报工作,共向省推荐申报了123个项目,有24个优秀项目入选,获批资助144万元。落实高层次人才享受生活待遇政策,共为49人发放医疗资助6.5万元。
3.加大引智力度,外国专家工作成绩突出。我市年内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20个,其中国家经济技术类高端外国专家项目5项,占全省的55.6%;共上报经济类和文教类项目51个,其中高端外国专家项目19个,重点项目4个,占全省总申报数的近50%。我市获批2个省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1个省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以及1个省引进国外智力示范村,数量为全省第一。我市有两名外国专家入选“江苏省友谊奖”。我市年内共报送了国家第四批“外专千人计划”材料8份、省“外专百人计划”材料10份参评。我市与国家外国专家局国外人才信息研究中心合作,分别于3月和6月联合举办了**第六届蛋白质和多肽大会,第二届国际新材料大会和第四届纳米医药国际会议,共吸引了1000多名以外籍为主的国际专业人员来苏交流对接。共有132位外籍专家与94家企业进行了交流对接。苏州国际人才英文网于7月10日成功上线。
4.加强载体建设,留学人员工作进展顺利。年内我市与23家海外人才协会、专业组织签订了合作协议,在欧美澳等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布点,开展招才引智活动,推荐优秀项目493个。全年全市共引进海外留学人员1871人,其中博士138人,硕士958人,学士641人,大专134人。加强了留学人员创业园指导工作,年内苏州阳澄湖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园成为市级留创园、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成为省级留创园。做好中国留学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选拔推荐工作。
5.积极建站申报,博士后工作喜获成果。抓住**年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申报年这一契机,加强建站预评估,提高申报质量,共推荐“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4家单位申报国家级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推荐“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苏州研究院”等20家单位申报增设国家级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全市博士后工作站新增53个,累计达240个,均继续居全国地级市首位。全年全市博士后招收数达90人,累计招收博士后近400人,在站博士后195人。做好江苏省企业博士集聚计划申报工作,我市获批博士集聚计划人数达284人。
6.创新职称评审,专技人员队伍发展壮大。制定实施了一系列职称评审新政策,建立完善苏州市职称评价中心工作制度,在全国率先探索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与高技能人才考评两大评价体系的贯通路径,选择部分行业试点开展技能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年内共评审技能人才中初级职称105人。与此同时,积极开展常规性职称评审工作。办理初定专业技术资格22840人,向省推荐高级职称评审47批次2286人,通过评审取得正高级职称68人,副高级职称2370人,中级职称7778人,初级职称3010人。全年我市通过初定、评审、考试,取得职称资格的人数逾5万人。开展“第四届苏州民间工艺家”评选工作,全市共有53人被授予第四届苏州民间工艺家称号。
7.注重教育培养,高技能人才队伍茁壮成长。一是现代化职业培训体系逐步完善。建立完善以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协同三位一体、覆盖城乡的现代化职业培训体系。苏州电力技师学院等3家单位被评为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苏州技师学院被评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二是高技能突出和重点人才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全市共有48人被评为姑苏高技能突出人才、298人被评为姑苏高技能重点人才,姑苏高技能突出人才累计104人,高技能重点人才累计624人。三是技能人才资助政策深化落实。对姑苏高技能突出、重点人才全年共发放薪酬补贴181.65万元;全面完成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计划,共14所学校申报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符合条件的为2064人,资助总金额达290.84万元;资助紧缺技师、高级技师588人,发放补贴85.56万元;发布了我市技师、高级技师培养资助的10个职业(工种),给予培训经费资助;实施优秀青年技能提升计划,发布了数控车床工等38个职业工种为**年提升计划资助职业工种。
(二)着力推动就业创业工作取得新突破。**年,我市围绕更高质量就业目标,着力优化就业创业体制机制,有效地促进了就业创业和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落实。在苏就业的各类高校毕业生44465人(其中苏州籍29287,非苏州籍15178人),其中博士198人,硕士4239人,本科25315人,专科14713人。全市年度新增就业17.5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11.33万,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5.31万,城镇失业人员就业中正规就业比例较上年末提高了9.74%。
1.以完善就业促进政策为重点,有效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一是鼓励企业吸纳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我市制定出台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小微企业招用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给予企业500元/人的岗前培训补贴和不超过1年的单位缴费部分全额社保补贴;对各类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当年新招用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20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补贴。二是援助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明确从**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本学籍地高校毕业生,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补贴。三是实施职业介绍补贴办法。制定实施了《苏州市职业介绍补贴试行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推荐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分别按每人800元和10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四是提高灵活就业人员补贴标准。自8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由每月233元调整为280元,其中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人员,补贴标准由每月308元调整为360元。
2.以强化就业服务为抓手,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就业工作开展。一是组织开展高质量就业街道乡镇创建。按照国家、省对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要求,结合苏州实际,在全国率先进行高质量就业评价标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高质量就业街道乡镇创建工作。全市已创建就业高质型街道(乡镇)10个。二是组织开展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活动。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达标率均为98%以上,新创建充分就业示范社区20个以上。三是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就业乡镇活动。制定**年省级充分转移就业乡镇参评范围条件,年末全市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就业乡镇累计达到85%。四是实施对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跟踪服务。依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在全省率先将6196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实名制登记系统,并实时动态跟踪服务。五是开发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全市共开发公益性岗位1.35万个,当年新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达51.24%。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安置率达到91.3%。六是积极推进农村劳务合作社就业增收示范活动。总结推广农村劳务合作社经验,引导和激励劳务合作社更多吸纳低收入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全市劳务合作社为251家,其中工商注册登记187家,入社社员共3.4万人。
3.以完善创业政策体系为动力,积极推动创业促进就业。一是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政策。制定出台《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政策的意见》,进一步扩大创业扶持范围和提高补贴标准,一次性开业扶持补贴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6000元;对吸纳就业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开业3年内可按每年每新增带动1人就业一次性给予3000元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将小额担保贷款的首次和二次贷款额度均提高到30万元。全市共发放创业人员社保补贴3.48万人次,金额2654.84万元;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1185人,发放金额450.4万元。二是开展各类创业促进活动。新建成大学生创业园或孵化中心13个,建成省级大学生创业园2个。深入开展创业促进工作示范单位(岗)创建活动,向省厅推荐申报示范单位26家,示范岗175个。三是创业培训取得成绩。创业培训1.45万人,IYB创业培训企业608家。四是完成创业工作评估审核。会同市财政局对市区**年创业工作和已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进行考核评估,确定下拨创业引导资金256.9万元。
4.以申报国家级产业园为契机,全力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一是重点推进国家级产业园建设。认真制定实施苏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规划,“一园多区”的苏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先后被批准为江苏省首个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二是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服务水准。组织参加“优秀省级人力资源市场”和“十大人力资源交流活动品牌”评选活动,我市有2个人才市场荣获“优秀省级人力资源市场”,有2个活动品牌当选为“十大人力资源交流活动品牌”。三是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全年十大国有市场共举办招聘集市2405场,进场单位18.15万家(次),提供就业岗位440万个(次),进场人数448.64万人(次)。
5.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核心,优化培育与岗位匹配的技能劳动力。一是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性加强。通过社会招投标方式,确定苏州技师学院等22家单位为XXXX年-XXXX年度苏州市区外来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确认宾馆服务员等47个职业(工种)为**年外来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紧缺职业(工种),对城乡劳动者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二是技能培训载体功能得到发挥。重点以我市科技和技能含量较高的大型骨干企业、职业院校和公共实训基地,以及164所社会民办培训机构为载体,开展免费实训和资助性培训。三是技工教育教研持续创新。以一体化技工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为契机,提升技工教育水平,并组织全市技工院校参加部、省两级技工院校示范专业、重点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名师和专业带头人申报工作。积极做好技工院校年度招生工作,全市11所技工院校共招收新生10834人,圆满地完成了招生计划。
6.以服务农民工就业为己任,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和新市民中心。全市已加盟省家服平台“96515”的家服企业达124个,位居全省前三。全年全市新增家庭服务业从业人数为25346人,累计达到15万人。研究制定《苏州市关于鼓励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意见》,创新提出鼓励家服企业员工制管理、建设家服业技能实训基地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在全市99个新市民中心中开展示范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创建活动,协调各成员单位合力促进农民工工作。
(三)着力推动社会保障工作再上新水平。 **年,我市在**年于全国率先实现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城乡并轨运行的基础上,深入推进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发展,覆盖城乡各类人群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各类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1.深化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养老水平继续提高。一是养老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自1月1日起,启动实施将苏州市区市属医院职工(含在编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全部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二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适度提高。从 4月1日起,**年结算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缓调,上限提高为14407元/月;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4386元/月,上限为21929元/月。从7月1日起,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170元/月。三是养老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升。积极探索调整企业退休人基本养老金调整方式,首次将普遍调整中的适当增发与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挂钩。**年1月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后,全市105.4万名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为1512元,比上年末提高了15.7%。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计发标准进一步提高,市区户籍满20年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参保人员,月基础养老金提高至300元;市区户籍不满20年且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月基础养老金提高至170元。居保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标准提高至3600元。被征地保养人员待遇继续提高,市区被征地农民保养金标准调整为680元/月,按月领取征地保养金待遇的被征地农民丧葬补助费标准调整为3600元。此外,“三线人员”困难补贴调整到每月220元,原郊区农村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月养老金增加100元。四是老年居民社会化管理政策出台实施。将参加市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和被征地保养金待遇的老年居民,参照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至年末,市区纳入社会管理覆盖率达到60%以上。
2.深化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病有所医保障充分。一是探索开展大病医疗保险试点。制定出台了《关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年度工作总结范文
**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人才为先、民生为本、和谐为基”的工作宗旨,积极建设苏州人才首选、就业高质、社保示范、劳资和谐、分配公平 “五型城市”,圆满完成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年度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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