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残联按照区委、区政府下达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目标,全面落实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党委会《关于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决定》,进一步实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结合我区残疾人工作实际,认真深入地开展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年初,签订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了确保一方平安,特别是维护农村残疾人的稳定,区残联成立了以理事长何德富同志为组长,副理事长谢虹为副组长,王晓燕、王玮、梅伟伟、刘华年、屈慧玲为成员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负总责,开展好有关工作。做到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干部、职工进行法纪教育,将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到人,并建立健全“防邪”工作机构,坚持至上而下,落实目标责任,加强检查督促,逗硬考评,形成真抓实干、齐抓共管新局面。
二、积极参与“综治宣传”和普法教育
每年坚持通过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爱耳日”活动进行法制。在今年3月的“爱耳日”活动和5月的“全国助残日”期间,区残联机关干部、职工走上街头,设立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咨询点,向广大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综治宣传工作有计划、有安排,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有机结合,使之家喻户晓,人民群众的参治意识不断增强。向路人发放宣传资料以及通过网络、媒体、报刊等宣传,呼吁全社会发扬扶残助残的传统美德,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推进社会文明进步。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大力弘扬正气,营造舆论氛围,增强信心,鼓舞士气,得到社会各界人士共鸣。
三、充分发挥区残联职能作用,确保社会稳定
实践证明,农民负担过重是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一大主要因素。为了做好农村残疾人的社会稳定工作,区残联积极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反映他们的要求,落实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政策。组织开展好了“第二十三个”全国助残日活动,围绕“帮扶贫困残疾人”这一主题,开展了系列助残活动。邀请市、区领导参加活动,区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开展了爱心助残、康复助残等系列助残活动,区司法局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援助,为残疾人排忧解难。为确保稳定,推进两个文明建设产生了积极影响与重要作用。
四、认真开展“创安”活动
社会管理问题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做好社会管理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政治稳定,关系到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的长治久安,也关系到我们党能不能巩固执政地位。因此区残联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严格按法律法规办事,大力宣传“创安”知识,发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创安全文明小区活动,制定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健全群防群治网络,提高管理防范控制能力,社会管理明显好转。
五、努力搞好信访接待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认真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落实开展好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截止年底,区残联接待上访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属19人次,做到上为政府分忧,下为残疾人群众解愁,化解矛盾,维护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区残联在区综治委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执“三个代表”重要指示,建立健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组织,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安全措施,彻底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隐患,坚持把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