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保障粮食生产和供给一直是农业发展的首要问题,而农户对自然灾害的抵御能力还很弱,发展农业保险业务关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为此国务院于XXXX年10月24日颁布了《农业保险条例》,明确肯定了农业保险的政策性,规范了农业保险的发展方向。我县是农业大县,为有效分散转移农业自然灾害风险,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保障农民切身利益。各乡(镇)要切实做好我县XXXX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小麦收获期火灾保险工作,有效地帮助农户转嫁风险减少损失,确保全县粮食生产稳定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险范围
(一)政策性小麦、玉米、花生种植保险。承保自保险标的(小麦、玉米、花生)定苗或移栽成活齐苗后起,至成熟开始收获时止,因暴风、雹灾、暴雨、洪水、内涝、冻灾对投保的小麦、玉米、花生造成的损失,损失率达到10%(含)以上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二)小麦收获期火灾保险。承保小麦在成熟开始收获期间因火灾造成的损失。
(三)奶牛养殖保险。规模型养殖场,投保时奶牛畜龄在1周岁(含)以上7周岁(不含)以下,经畜牧兽医部门验明无伤残,无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营养良好,饲养管理正常,能按所在地县级畜牧防疫部门审定的免疫程序接种并有记录,且奶牛必须具有能识别身份的统一标识。保险承保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保单载明的自然灾害和疾病原因造成保险奶牛直接死亡,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其他政策性农业保险参照省政府文件执行。
二、保险金额、保费
(一)保费缴纳金额。小麦每亩保险费16元,其中财政补贴12元,农户自己承担4元;玉米每亩保险费18.2元,财政补贴14.56元,农户自己承担3.64元;花生每亩保险费14元,财政补贴11.2元,农户自己承担2.8元;奶牛每头保险费392元,财政补贴313.6元,农户自己承担78.4元。
(二)保险金额。政策性种植业保险补贴险种的保障金额为保险标的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具体保额:小麦每亩300元;玉米每亩260元;花生每亩350元。小麦收获期火灾保险每亩400元;养殖业保险补贴险种的补贴保险金额,参照投保个体的生理价值,奶牛每头5600元。
三、赔偿标准
参保种植业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标的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损失率及受损面积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损失率×受损面积
(一)小麦不同生长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
苗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50%
返青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70%
抽穗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90%
灌浆—成熟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100%
(二)玉米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
出苗—拔节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50%
拔节—抽穗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80%
抽穗—灌浆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90%
灌浆—成熟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100%
(三)花生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
苗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50%
开花下针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70%
结荚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80%
成熟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100%
(四)小麦收获期火灾保险赔偿标准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小麦损失面积确定赔偿金额。
赔偿金额=受损面积×400元/亩×损失率
(五)奶牛赔偿标准
赔偿金额=死亡数量×每头保险金额-残值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是支持农业发展、稳定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确保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化解农业生产风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农民保障水平,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具有重要意义。XXXX年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农业保险条例》的第一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一把手亲历亲为,全体动员,切实把农业保险工作作为支持服务“三农”、构建和谐大名的一项重要举措,积极发挥各自职能,迅速在全县形成协调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态势,确保2月底前不折不扣的完成投保和交费任务。
(二)广泛宣传,应保尽保。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召开会议,及早安排部署。同时,要利用县广播电视台、《大名时报》等新闻媒体,开设农业保险专栏,大力宣传农业保险的有关政策和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保险意识,进一步调动农民参保投保的积极性,真正做到应保尽保,保全保足。
(三)强化责任,协调联动。各乡(镇)要积极组织农民投保,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亩”。要按照种植亩数,登记造册,认真填好投保清单电子表格,将保费及时交付县人保财险公司,做到应保尽保,坚决杜绝截留农户保费现象,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后果自负。保险公司要及时办理承保有关手续,并将承保签单情况和资金划拨申请报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要做好项目资金审验、分账核算,保障专款专用,并根据经办机构承保签单情况和申请,及时将中央、省、市、县保险费补贴拨付到位。一旦发生灾害,县农牧局要指派精干技术人员做好参保标的的核损工作,准确鉴定损失,为保险理赔提供科学依据。
(四)强化服务,快速理赔。投保农户在出险后要在24小时内拨打中国人保财险专线电话95518报案。保险公司要成立专门组织,指定精干人员专门负责农业保险理赔工作。接到报案后要及时赶赴出险现场,进行查勘,配合农牧专家做好损失鉴定,并根据受损情况做出合理定损。各乡(镇)要做好承保和理赔结果公示,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做好赔付工作。保险公司要预备充足的赔付资金以应对大面积灾害的发生,保障赔付工作的迅速、高效,让农户满意、让政府放心。
(五)加强督导,严格奖惩。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大对农业保险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对思想认识高、工作力度大、成绩比较显著的乡(镇)和部门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适当奖励;对工作消极懈怠、不能按时完成投保任务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对未参加保险或投保不足的乡(镇),一旦发生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和主管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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