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情况
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三项制度以及《早九晚五作息制度》《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政务中心管理和运行更加规范,政务服务质量不断提高。1-11月县政务中心共集中受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554件,办结1554件,承诺提速82.61%。办理提速99.60%,当日受理办结率98.58%,按时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100%。
二、深入推进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工作
(一)认真梳理对接,服务好灾后重建工作。县及时对接市上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经梳理合并目前我县共有314项行政审批项目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同时对办理时限、办理流程进行再次清理、精减、压缩,承诺办理时限由原来的56.52%提高到现在的82.61%,提速26.09%。同时,县政务中心还对纳入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项目专门建立了“灾后恢复重建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成立了灾后恢复重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涉及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并联审批工作,尽可能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力争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高效、便捷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
(二)倾力打造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示范点。今年我县确定了硗碛乡和灵关镇便民服务中心作为市级标准化示范点,按照省市创建标准进行打造,县纪委与县政务服务中心加大对硗碛乡和灵关镇两个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切实按照省市要求全面完成了创建任务。
(三)进一步拓展延伸电子监察。县按照“要进一步拓展电子监察,实现电子监察全覆盖”要求,努力克服“4.20”芦山强烈地震带来的不利影响,加速推进电子监察延伸工作,实现了电子监察全覆盖,截止目前,我县原定的5个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办事大厅已全部完成的有3个,完成部份的1个,因重建推迟开展的1个。
(四)规范和强化日常监察。一是受“4.20”芦山强烈地震的影响,县电子监察系统受损严重,县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规范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织技术力量,更换损毁硬件设施,于XXXX年9月下旬恢复了电子监察系统。二是切实加强对“两集中、两到位”的督查。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提供的庞大数据,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统计分析,查找行政管理薄弱环节,督促部门及时整改,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开展数据监察。坚持每天对政务中心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情况进行监察。四是开展回访监督。及时回访办件人,对办件受理、现场办理、系统录入、转外办理、流程规范、群众满意等进行适时抽查。
三、围绕中心工作,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情况开展效能监察,督促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尽责,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切实提供优质、高效、廉洁便捷的政务服务。
(一)认真开展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效能监察工作。
“4.20”芦山地震发生后,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便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之中,同时在第一时间开展抗震救灾效能监察工作,认真落实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县重建委和各级领导的指示要求,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一是对全县干部到岗情况进行督查,通过督查,除个别人员因为请假外,全县干部均在第一时间回到工作岗位,未出现滞留不归的情况;二是对受灾群众临时安置救助开展效能监察,督促各部门切实按照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要求保障受灾群众得到有效及时的安置;三是对救灾物质接收发放开展效能监察,保证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房住、有病医,使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充分保障;四是对过渡安置和临时生活救助工作完成情况开展效能监察,确保每位救助对象都得到有效救助;五是认真开展灾后地质灾害防治监测效能监察,督促各乡镇、各地质灾害点和全县重点交通沿线地质灾害监测员认真履职,在重大极端天气前共对各乡镇值班情况电话抽查15次,发出督查通报4份,相关乡镇大规模组织群众成功避险3次,确保了在震后无因地质灾害造成的群众伤亡情况;六是认真开展灾后重建农房加固维修、农房重建和今年拟开工项目前期工作效能监察;七是认真开展群众温暖过冬专项效能监察,发出督查通报一期,上报督查报告一期,督促各乡镇认真落实“五防”工作措施,防止冻伤群众的情况发生。
(二)继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监察。继续开展巩固“五十百千”优美示范县城创建成果效能监察,督促各乡镇、县级部门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要求,全面按时、保质保量开展好巩固创建成果工作,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监督3次,提出建议意见14条,纠正问题57个。
(三)强化对“庸、懒、散”治理专项效能监察。一是加大教育力度,各乡镇部门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力度,着力清除工作中思想保守、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不强;工作不敢碰硬、落实不力、作风漂浮、责任心不强、纪律松弛、作风散漫、工作不在状态等思想。二是加大了查处力度。县纪委监察局先后2次会同县委政府督查室、组织等部门对行政机关及公务人员纪律松驰、办事拖拉、效能低下等突出问题进行了暗访,在暗访中发现4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四)认真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效能监察。今年是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决定性一年,县纪委加大对创建工作的效能监察力度,督促各相关部门切实按照创建工作目标任务,采取有效高效的的工作措施,认真开展创建和档案规范工作,县纪委先后3次会同县创建办、县委政府督查室对各部门的创建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提出建议意见8条,整改问题23个,在10月份我县顺利接受了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验收检查。
(五)认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促进各项民生工程落到实处。
结合灾后重建和民生政策的落实,强化行政效能监察,今年共开展5项专项民生政策监督检查和5次抗震救灾、灾后重建政策落实专项监督检查。在今年的专项监督检查中,共检查民生政策资金19578.306万元,形成书面监督检查报告5份,发现问题18个,书面意见建议22条。相关单位做出书面说明3份,整改问题18个;开展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政策落实监督检查5次,形成书面监督检查报告5个,发现各类问题25个,提出书面意见建议28条。整改问题25个,相关单位做出书面说明9份,发出督查通报2期。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得到全面细致的落实,促进了相关部门和乡镇行政效能的提升,进一步健全工作落实的制度机制。
四、着力构建效能监察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效能监察
纪委监察局在开展行政效能监察活动中,着力构建效能监察工作长效机制,将效能监察工作引向深入。一是在全县聘请15名特邀监察员加强对全县灾后重建作风效能进行监察,不断提升社会参与监督的深度,今年共组织特邀监察员开展监督检查活动5起,特邀监察员积极建言献策,对推动和促进工作开展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二是认真开展好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监察平台建设,督促指导行政执法部门认真设置监察点位和查找风险点,按照法定程序规范执法。三是进一步拓宽投诉线索来源,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全省行政效能投诉的受理、核查和处理工作,今年共接到96960投诉8件,来人来访和书面投诉2件,调查核实10件,回复10件,群众投诉均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了回复,经回访调查,群众满意率100%。
五、加大效能问责力度,促进工作有序开展
县纪委监察局对存在大局意识不强、办事程序繁琐、服务态度差、工作效率低下和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情况,按照相关规定严格问责,并对典型案件在适当场合予以曝光,充分发挥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
1.责成县卫生局对在灾后新农村合作医疗审核报账中效能不高,作风不实的新合办主任张XX进行岗位调整。
2.在临时生活救助工作监督检查中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的9个单位给予全县通报。
3.在暗访中发现4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
4.对在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政策落实工作中,存在工作履职不到位的蜂桶寨乡3名干部予以问责,并全县通报。
六、XXXX年工作初步安排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2.围绕灾后重建工作认真实施效能监察。
3.围绕民生政策落实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工作。
4.继续开展“庸、懒、散、奢”治理专项监察。
5.加大电子监察巡查力度,充分发挥电子监察的作用。
6.全面建设和运行全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监察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