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按照《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督查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开展了对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的督查。现将这阶段的督查内容总结如下:
一、 责任明确、措施到位
为了创建“省级文明城市”, 使创建活动能够循序渐进,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整体安排部署,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股长为成员的“创建省级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并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工作方案。
二、 宣传动员力度到位
为了更好的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切实提升广大职工的文明素质,优化城市环境,树立一个良好的城市环境。我局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召开动员大会,对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精神进行了传达,让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重大意义,要求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中,为创建一个文明城市尽好自己的责任。
三、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后,全局干部职工立即行动起来,以身作则的参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加强了办公区域的清洁卫生。下属粮食购销公司加强了各门市、粮站(点)的清洁卫生。同时,主动参加县政府安排的区域清洁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县市政管理局开展的“星期五大扫除”活动,加强了星期五对所负责老城区域的清洁卫生和平时的清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