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办认真贯彻落实省和市、区关于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全街道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建设,不断提高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大调解工作成效显著,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化创新矛盾纠纷调解网格化管理系统。
全街道建立三级调解网格。全面建立街道、社区、网格三级调解网络体系,由街道调处中心具体负责网格的日常运行。今年以来重点加强网格调解员队伍建设。每个网格明确一名网格负责人,配备若干名专兼职调解员和信息员,网格负责人负责处理网格日常工作。将网格调解员公示,确保网格内群众明白知悉,方便群众反映情况和寻求服务。公示的主要内容有:网格名称、姓名(照片)、责任范围、工作职责、职务、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网格调解员及时排查、调处网格内发生的矛盾纠纷,严格执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日报告制度,对矛盾纠纷现场及时处置,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和法规,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由网格员参与调处矛盾纠纷500余起,宣传法律法规1000余人次。
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坚持涉稳信息报送制度,网格信息员每周至少走访50户居民、举行1次隐患排查为专题的座谈会,把居民反映的情况和困难记录到联系簿中,做到情况全面掌握,信息及时上报,纠纷及时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隐患进行及时化解,对不能化解的纠纷隐患和突发性事件,及时上报上级调解网格对当日调解的纠纷,进行登记和留存调解资料,并及时制作调解协议书和归档;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纠纷,及时上报上级调解网格。街道大调解中心每周召开一次纠纷隐患排查会议,每周上报一次书面社情分析,每月汇总并上报纠纷隐患排查和调解工作数据。根据工作实际,对突发性群体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调解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疏导、化解。
三、加强组织领导、注重调处和化解工作。
今年我办共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308件,其中:邻里纠纷125件、人身损害纠纷52件、婚姻家庭纠纷98件,政策性诉求10件、其他纠纷23件,纠纷受理率达到100%,调处成功率达到97%。其中与各部门联合开展大调解7件,调解成功7件。无调解不当而发生民转刑或非正常死亡,没有因调处不当引发民转刑案件或群体性上访等激化案件。今年我办安排辖区各社区每月开展“拉网式”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从抓早、抓小、抓快着手,及时把握信息,解决问题,消灭隐患,防止形成矛盾纠纷。上半年采取普法宣传,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大力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四、深入开展大调解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多形式拓展普法宣传活动,先后举办各类开展法律讲座6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利用3.8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障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宣传节点,设立咨询台、咨询点深入开展经济法、民法、合同法、婚姻家庭法、禁毒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今年针对XXXX年党工委拆迁工作繁重的情况,加大了房屋拆迁、土地承包和征用、物权法等方面法律宣传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针对妇女和未成年特殊人群,大力宣传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保护法》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并加强基层民主自治、维权、信访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大力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