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净化屠宰市场秩序,强化肉品安全,让广大群众吃上“放心肉”,各专项整治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县肉品市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在全县开展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各专项整治成员单位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畜禽屠宰环节专项整治工作。商务局以县域偏远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进行了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了对东盛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监督管理,派出驻场监督员,督促屠宰企业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的具体要求进行屠宰加工,对在屠宰加工过程中发现的病害猪以及其它有害腺体肉品,监督定点屠宰场都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保障了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期间组织农牧、质监、食药监、工商、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以农村集贸市场的肉品及节日热销食品为重点,针对屠宰、流通、消费等三个重点环节,开展了两次联合执法检查。专项整治期间查出违法案件2起。
二、鲜肉及肉制品销售环节专项整治工作。工商局开展了清理冷、鲜肉无证经营专项活动。严格审查冷、鲜肉经营者的资质,把好市场准入关,对肉品经营者有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完善冷、鲜肉产品进销、产品公式、市场预警、强制退市等管理制度。与冷、鲜肉经营者签订《守法经营责任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箱的作用,对市场上的肉品进行检测,严厉打击销售注水肉、病害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期间共检查冷鲜肉经营户83家,取缔无证经营2家,规范进销台账17份。
三、肉制品生产加工环节专项整治工作。质监局在监管过程中,对以肉为原料的食品生产企业和作坊的进行了重点检查。一是其原材料进货验收制度落实情况,进货验收是否规范、是否索证索票、供货方提供的检验报告批号是否与所进货物的批号相符。二是原料的储存是否达到相应的条件。三是其猪肉的领用、使用、剩余入库是否有相关记录,记录是否规范。同时与以肉为原料的生产企业签订了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认真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落实食品采购验证规定,严格规范食品生产、原材料采购和使用行为,依法诚信经营。完善了以肉为原料食品企业档案。对辖区内以肉为原料食品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安全档案,并通过巡查和回访,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车辆4台次,检查生产企业1家(以冷鲜肉为原料):通过此次行动,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的生产行为,提高了企业质量安全意识。
四、餐饮环节肉品专项整治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的重点是肉品的动检证明及货主的营业执照,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员及时给每个餐饮单位制作现场检查笔录、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各餐饮单位必须进一步的提高对肉类食品的再认识,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增强对食品安全的忧患意识,严格索证索票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此次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48人次,车辆15台次,检查餐饮单位21家,学校食堂5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26份,监督意见书26份。
五、畜禽养殖和屠宰检疫环节的整治工作。农牧局指定专人入驻东盛屠宰场检疫,配合各相关部门对街关集贸市场检查一次,节前迎接市农牧局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一次,重点检查了牧兴肉鸭屠宰场、孙庄乡动物防疫站检疫情况、蒙牛牧场规范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