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组织发展。按照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工作要求,一是全面推行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二是降低社会组织登记门槛。取消社会团体的筹备事项审批,取消对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的审批登记;除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需要前置审批中有开办资金要求外,将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最低开办资金要求由3万元减至1万元;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减至5000元;对社区举办的社会组织的开办资金不作要求。三是积极推行一业多会,改变以往一业一会的垄断格局。四是按照下放基金会登记管理权限精神,探索审批了“市江山员工关爱基金会”。五是率先建立起社会组织培育分中心——市新城社会组织培育中心。全年批准成立社会团体32家(直接登记5家),基金会1家,民办非企业37家,变更登记22家,撤(注)销登记2家,备案登记社区社会组织98家。
2、社会组织年检。一是提前做好准备。2月19日向全市社会组织下发了《关于做好XXXX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的通知》靖民管〔XXXX年〕7号文件,明确了年度检查的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全市应检社团162家,应检民办非企业194家,年检率达95%。对长期不活动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督促其及时办理了注销手续。
3、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和省、市民政部门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引导市烹饪餐饮行业协会等三十家规模、影响较大的社会组织申报3A(含)级以上,通过评估,市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等20家社会组织分别被市、市、和省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评为3A、4A、5A级社会组织;市石油流通行业协会等58家连续两年年检合格,经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研究决定直接核定为1A-2A级。
4、社会组织建设。以社会组织评估为契机,积极引导市保险行业协会等8家社会组织建立了党支部或工会组织;年检过程中注重做到年检与制度建设、章程修改、正常换届相结合,有效地完善了法人治理;组织发动市企业家协会等参加了民政部组织的“亿利生态杯—如何当好社会组织秘书长”征文活动。8月份起,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塑造品牌参考标准》,组织开展了引导民办非企业单位彰显公益职能活动。
5、社会组织管理。一是配合市局对省、市社区公益服务创投项目进行督导和验收。二是配合财政部门对集中检查出的社团违规收费和使用票据情况督促其加以整改。三是开展了“推进市场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方式”等课题调研。四是在争先创优方面取得了骄人成绩。民政窗口多次被行政服务中心表彰为季度“优质服务红旗窗口”和“优质服务标兵”;在“中梗阻”清障行动中,市发展环境监察中心对我窗口“简化流程、强化监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进行了通报宣传。9月30日,民政窗口被市总工会命名为“五一文明班组”。
6、公益创投活动。积极组织社会组织参加省、市公益创投。市社会组织促进会等三家社会组织申报项目被省政府采购中心录用,两家被市民政局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