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局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强化反腐倡廉学习宣传,切实改变领导干部在“四风”上存在的问题。反对党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四风”问题,切实转变作风,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大力强化班子建设,通过开展这些活动,我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彻底改变了以前的领导作风、学习作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提高了认识,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了创“五好”班子活动领导小组,建立创建“四好”班子的长效工作机制,拟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结合当前工作现状,认真扎实地搞好司法行政工作。
二、强化队伍建设,积极争创“四好”班子、“四强”党组织
(一)强化学习。按照我局拟定的创“四好”班子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局班子及党组成员认真学习各种政治理论知识、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管理知识,有学习记录、有阶段性学习心得体会,坚持每周二、四学习制度,解放思想,实事是求,无论是政治业务学习都做到了早计划,早安排。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对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解决队伍中共有的突出问题,充分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中总结经验。学习制度完备,并认真坚持,做到年度有计划,年终有总结。认真抓好了本单位职工学习,坚持学用相结合,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工作有新的举措,有新突破。
(二)民主团结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在贯彻落实一系列重大原则问题时,都能按党组议事规则操作,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制度,求大同,存小异,相互支持,相互信任。避免谁说了都不算的无政府主义状况和一人说了算的专断作法,在我局新一届班子中形成了民主团结、敢讲真话、务实创新的良好氛围。
2.完善党组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发挥党组会议作用,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接受监督,根据工作实际,定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克服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个人独断专行和软弱涣散现象。年内,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内部管理等各项制度14项。
3.班子团结协作,互相尊重,互相支持,无内耗、扯皮现象,形成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班子成员,讲党性、讲原则、顾大局,严守党风纪律,模范执行“四个服从”,政令畅通。我局班子及班子成员无内耗扯皮现象发生,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三)勤政为民
1.局班子领导善于学习,勤奋工作。班子勤奋好学,强化制度建设,在工作和学习中逐步完善干警上下班签到和请销假制度、车辆经费管理制度、工作学习制度、民主生活制度、干警行为准则等并与法治理念继续教育相结合,使干警自警、自醒、自强。
2.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决防止和克服一切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持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公正执法,热情服务,不断加强敬业精神,真正解决为民、情为民系,利为民谋宗旨意识。严格考勤纪律,强化对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深入基层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调研、督查和指导力度,深入推进“一线法工作法”。上半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参加各类培训学习6场次,86人(次),累计8天,局班子领导干部深入基层督查32人(次),开展作风巡查2次,专题研究行政效能工作1次。
(四)清政廉洁
局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廉政准则》、两个“条例”,深入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公道正派,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认真贯彻执行局里制定的党风廉政责任制,时时为班子成员和干警敲警钟,把预防工作走在前,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严格执行新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选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按县委有关干部选任制度推荐和任免干部。班子成员无违法违纪问题,坚持“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对已清正、对人公正、对事公平。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县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树立司法行政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良好形象。
三、把“学习、团结、勤政、廉洁”的思想融如到实际工作之中,严格执法,服务于民。一是坚持依法办事,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不利用职权干涉依法执行公务,认真查处本单位的违法乱纪案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力求做到机关风气正,形象好。二是制定和完善错案评查机制,实行对案件质量的全面考核和量公考核,干警做到了无办“三案”、“三乱”等违法行为发生。进一步强化基层司法助理员和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严肃办案纪律,强化管理体制。三是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有效增强了广大群众法律意识。大力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督促指导,坚持走出去、沉下去,贴近群众、贴近产生矛盾和问题的重点地方和重点区域,竭力做到把情况摸透、问题找准、工作做实。
上半年,开展援助共计330人(次),完成了目标任务的68%。按照县委、政府关于开展目标绩效考核要求,我局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矛盾纠纷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及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服务等各项工作,组织实施政务、保证和综合目标等各项目标任务,做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全面开展了普法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工作,为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