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蚕业产业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XXXX年蚕业产业发展工作有关资料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落实责任
为加强我局开展蚕业产业化发展工作,我局成立经商信局蚕业产业化发展及联系镇蚕业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商务流通股具体该项工作。XXXX年我局继续联系镇的村蚕业产业化发展。
二、工作措施及具体工作情况
XXXX年我局加强对县茧丝绸公司的工作指导,一是将县茧丝绸公司纳入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目标考核;二是明确XXXX年外贸出口150万美元,截止目前完成156万美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4%;三是对县茧丝绸公司茧丝绸收购许可及各茧站收购资质,进行初审转报,完成茧丝绸公司《生产准产证》和12个茧站鲜茧收购资格证初审上报工作,并顺利通过省商务厅复审;四是组织县茧丝绸公司参加“三大活动”(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进一步开拓市场,促进生产。XXXX年县茧丝绸公司参加了川货全国行•呼和浩特站(民族交易会)、第十五届中国国际丝绸博览会,取得了较好效果;五是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共同参与做好维护蚕茧收购秩序工作,形成整体联动机制,保持高压态势,努力营造良好的蚕茧收购环境;
三、联系镇镇蚕业蚕业发展工作
XXXX年县委、县政府确定我局联系镇村三个村。XXXX年村蚕桑发展面积55亩,村蚕桑发展面积68.5亩,村蚕桑发展面积55亩。三个村全面完成“三冬生产”计划,室外村、村、村计划分别完成20间、10间、15间;桑园综合开发实际完成900斤、300斤、1300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