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年,为规范我县市场价格秩序,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创新价格服务理念,科学、有效地组织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积极为市场价格和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报务。我局在州发改委价检和成本调查监审局的业务指导下,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价格热点问题,充分发挥价格监督检查职能作用,开展各项价格和收费检查和成本调查工作,为我县经济发展创造了和谐的价格环境。
一、大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扎实做好宣传工作。
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是提高经营主体和公民对于国家价格法律知识掌握的最主要和最直接的途径,也是通过价格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价格主管部门权威的主要途径,今年以来我局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日常市场价格监测工作、旅游市场价格检查等工作积极开展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特别是加强对《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广泛宣传,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增强了广大群众的维权意识和全社会价格法律意识。
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积极开展价格监督检查。
1、加强农资价格的监督检查。为确保农资质量、价格、货源的可靠性,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我局积极组织开展对我县境内的农资销售点的价格检查。在检查中,我局执法人员在检查销售点价格的同时要求对磷肥、尿素、复合肥、地膜等价格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便于广大消费者进行日常监督。
2、加强医药价格监督检查。加大对全县境内各卫生院、各药店药品价格的明码标价、零差价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共出动检查人员20人次,发放药品标价签3000余张,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规范行为进行了纠正和指导。
3、加强涉旅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一是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对、羌寨景区门票价格和停车场收费行为进行了监督检查;二是不定期对城区的宾馆饭店、商贸、娱乐等服务性经营场所实行明码标价、诚信经营情况进行了市场检查,向和经营者免费发放标价签约3000余张。
4、供水、电信领域价格专项检查
(1)我县供水企业严格按照政府定价销售自来水,严格执行分类水价,无变相多收水费的行为;无擅自制定项目和标准并收费,无强制或变相强制报务并收费的行为;无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和扩大收费范围收费以及在供水安装或改造工程中的乱收费行为。目前我县现行水价为:居民生活用水0.6元/吨,工业、基建及服务性用水为0.8元/吨。
(2)各电信运营商都能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无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无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企业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5、易地扶贫建材市场价格的检查。根据州发改委价检局和县政府相关要求,我局积极组织人员对全县13家河道砂石经营企业和钢材经营者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中未发现乱涨价行为。目前我县钢材价格为:螺纹钢4100元/吨,水泥价格530元/吨,建材市场价格较稳定,无乱涨价行为。各砂石经营户者能严格按照件对各县砂石最高限价的要求进行销售,我县砂石最高限价为60元∕方,目前我县大多数砂场没有突破60元∕方。
6、积极开展价格举报投诉案件的处理工作。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从保障民生、共建和谐美好家园的高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监督权和投诉权,一年来共计接到价格举报投诉4起,价格咨询2起,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及时受理,及时查处,及时回复,群众满意度达100%。
三、以服务民生为落脚点,开展多层次价格服务。
1、积极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
为科学、有效地组织我县露地大白菜成本调查工作,保障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充分发挥露地大白菜成本调查在宏观调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的支撑作用,准确掌握我县露地大白菜各项生产成本,今年以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与各农本调查试点户签订责任书,讲解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各农调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开展农本调查试点户培训,现场就成本费用计算方法、统计要求和农户对成本调查中不明确的指标进行了讲解,截至11月共开展培训三次;三是对调查户今年露地大白菜的种植情况、生长情况、销售情况进行了解。四是在大白菜不同生长期实地采集销售价格、了解种子、农膜、化肥、农家肥、农药投入使用情况,扎实收集我县露地大白菜不同生产阶段的生产费用,为及时、客观掌握露地大白菜不同阶段生产成本和全面进行成本核算作好准备。
2、积极开展县城居民用水价格成本监审工作。为确保阶梯水价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对我县水价调整严格实施成本监审和成本公开,并出具成本监审结论以及成本监审报告,作为我县阶梯水价改革的定价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