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构建和谐民族关系为目标,以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为核心,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注重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城市民族工作领导和工作机制。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建立健全局内各股室齐抓共管的综合体制,民族工作的整体合力不断增强。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的创建国家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把民族工作列入重要议程,每月例会听取专题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存在困难和问题。
(二)注重阵地建设,加强少数民族服务和管理。利用少数民族重要节日等契机,举办法治讲座、现场法律咨询等活动,并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诉讼(仲裁)代理、非诉讼代理、刑事辩护等多种形式的法律援助服务。
(三)注重树立典型,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大力表彰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
(四)注重预防为主,妥善化解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近年来,坚持“主动预防、依法处置”的原则,以“三重在”为抓手,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在教育疏导、重在平时做好工作、重在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定期组织开展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有关信息,做到早发现、早部署、早处置。运用讲亲情、讲友情、讲道理、讲法律等多种方式,有效化解各种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30余起,有力维护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到位,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和议事日程,主观能动性不强。二是流动少数民族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民族政策的宣传、落实和监督检查力度。突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学习这个重点,不断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对新时期民族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争取各级党委把民族理论学习纳入年度学习计划,把民族法律法规学习列入“七五”普法的宣教内容。牢固树立“民族工作重在平时、抓好平常,民族团结重在交心、以心换心”的理念,注重宣教活动的“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充分利用现代媒体拓宽宣传渠道,增强对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二)进一步完善基层民族工作机制体制。进一步完善城市民族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拓展延伸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交流互动从而促进城市民族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流入地与流出地合作共管机制。建立日常沟通、重要信息通报、经验交流等多项机制。
(三)进一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继续开展“六进”活动,在“深、细、实”上下功夫。进“机关”:加大民族政策宣传力度,提升非民宗部门工作队伍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企业”:督促企业维护少数民族人员合法权益,让少数民族群众享受同等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