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年6月4日至6月6日,根据统一安排,全州文化扶贫工作现场会在县举行。这次会议的召开,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州文化产业发展和有关文化助力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中央党校、国家文化旅游部、省文化厅、州政府各位领导作出了重要讲话。各县(市)通过现场观摩县文化产业和“非遗”项目传承发展的典型案例,为下一步推进文化产业和“非遗”项目生产性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文化助力脱贫攻坚明确了方向。
在实践中,县的文化产业和“非遗”项目生产性保护工作形成了许多有益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有这么几条。一是文化定位准确,优势明显。县立足资源优势,依靠民族文化、宗教文化、红色文化,在加强文化产业发展和“非遗”项目合理利用的同时,引导宗教和社会相适应,为多业融合,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找到了共同点和合力点。二是专项规划完善,路径明显。县利用富集的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定向施策,不断完善文化产业和“非遗”生产性保护工作专项规划,探索出了一套“文化+旅游”、“文化+农牧业”、“文化+产品”、“文化+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的多点发力多轮驱动模式。三是一所两园四步走,方法明显。县坚持以“非遗”传习所和文化产业园区为载体,以、时轮藏香、藏式陶艺、雕刻、藏纸等“非遗”项目为支撑,打造出了觉囊文化中心和壤巴拉非遗文化传习基地,形成了发挥优势,差异发展的创新实践。四是以文聚人不断挖掘民族文化内涵,氛围明显。县坚持以群众文化为主体,整合各类资源,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文化资源的传习,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和旅游商品,形成了文化产业发展与群众持续增收的利益联结机制。
借鉴文化产业发展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应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围绕中心大局,以更加客观的认识推动我县文化产业发展定位更准确
相比县而言,自古遗留的东女文化、乾隆征战古战场遗址、官雕、乾隆御杯等历史文化,以生态旅游带和藏传佛教文化为基础的卓斯甲文化,以群众为基础不断壮大的锅庄文化、藏酒文化,以嘉绒藏族聚居延伸出的象雄文化等,都各具特色,魅力独具。但是,文化产业和“非遗”生产性保护工作涉及基础设施、品牌策划、产品营销、发展传承等多种要素,推动其发展,不仅需要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州各级层面抓好顶层设计、政策配套出台的专项方案,更需要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的层层重视,找准定位,合力推动。
二、坚持精准施策,狠下一番功夫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势头再强劲
(一)突出抓好“非遗”生产性保护工作。
根据我县“非遗”项目分布情况,年内分片区完成“非遗”传习所创建工作。以为中心,覆盖周边形成第一片区,建成绘画技艺传习所;以镇为中心覆盖周边乡镇形成第二片区,建成传统手工艺酿酒技艺和藏绣技艺传习所;以为中心,覆盖周边乡镇形成第三片区,推进锅庄传习所良性发展;以安宁为中心覆盖周边乡镇形成第四片区,建成针对乾隆征战古战场遗址、官雕、御杯等的历史文化传习所。
(二)加快推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
突出特色文化引领,以《“藏羌彝走廊”州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为抓手,以东女文化、锅庄文化、象雄文化、藏传佛教文化为载体,打造生态旅游带和藏传佛教文化旅游地,重点推进观音文化的保护传承、东女文化创意园、影视拍摄创作基地,服饰、等。进一步打响和利用“梨花节”品牌,在开展好“美食节”、“梨花仙子”选拔等活动的同时,通过举行“县非遗博览会”、“县特色文化展示”等活动,丰富节庆内容。加快“乾隆皇帝征战古战场遗址”的打造步伐,注重历史资料收集规整,完善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和“三微三态”建设,深度挖掘整合本地村寨特色民俗风情和文化内涵,进一步恢复传统戏曲(藏戏),增加“留得住人”的能力,推动我县旅游业由单一型观光旅游向复合型文化生态旅游发展。
(三)着力开展文化扶贫工作
深入实施“文化+”战略,组织好资源普查,从资源价值、市场距离、基础设施等方面对发展乡村文化产业的可行性进行综合评估,综合确定,有的放矢开展好文化扶贫工作。结合政府扶持和文化基金,盘活农畜产品,动员群众通过组建和参与合作社等集体组织,解决单个经营户规模小、实力弱、发展水平和抵御风险能力低等现实问题,提高文化扶贫组织化程度。通过景区、能人、合作社、企业等文化市场主体的投资、运营来带动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分享文化产业收益,实现脱贫。
三、抓住关键要素,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推动产业发展成效再提升
抓文化产业发展的改革创新,一方面有全面深化改革的大环境,有条件和政策空间来创新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另一方面面对没有成型的、可以全面普及一劳永逸的模式,高标准推进工作,也必须要大胆改革创新,才能走出一条独具特色的文化产业发展道路。当下,我县首当其冲是要积极创造出文化产业发展和“非遗”项目生产性保护工作大环境,整合好文化产业发展的要素链,形成上下、纵横联动体制,用好文化产业发展和全域旅游推进的新理念,加大投入,统筹建设有利的文化、旅游、交通等大环境,改善基础设施,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和“非遗”生产性保护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