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法制办的指导帮助下,我办本着“紧贴民生、顺应民意;融合职能、实施方便;具体实在、当年见效”的原则,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规范化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与机制创新为主要措施,认真履行创建法治工作职能。通过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法制意识得到增强;通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行权力阳光机关运行机制,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坚持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为构建人防“优质服务型机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打造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示范区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
一、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创建工作开展有序
一是办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制创建工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指定专人担任法制联络员,开展创建工作。
二是把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目标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并制订部门法治创建实施方案,对法治建设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
三是在行政审批、行政征收中,严格规范内容、范围、操作程序,严格依法办事,积极有效地开展创建工作。
二、强化学习、广泛宣传,依法管理扎实有效
(一)建立健全普法学习、教育制度。加强全体干部职工对国防和人防法律知识学习,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注意抓好骨干、法制联络员的培训工作。选派专人参加市、区组织的普法骨干培训和人防系统行业相关法律知识培训。
(三)利用各种载体,开展人防法制宣传活动,增强依法管理人防工事的法律意识。一是结合人防工事年检备案,宣传人防工事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在检查过程中我们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展板展示,大力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达到工程管理人员依法管理的目的。二是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在辖区人防工事单位广泛进行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教育与检查,以强化人防工事维管人员法律法规意识。三是加强“两防一体化”宣传力度。人防机关要逐步实现“防空防灾”一体化政府职能,我们在社区开展“两防”知识宣传巡展活动,结合汶川大地震,重点对防震防灾与群众自救常识进行宣传,并现场接受相关法律咨询,受到群众的欢迎。
三、强化监督、依法行政,法制创建成效明显
我办是区依法行政成员单位,在行政执法上具有重要的作用和地位,在全面贯彻区法治建设过程中,把法治区建设与履行工作职能有机的结合起来,切实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
一是通过依法行政,促进业务工作开展。根据市依法行政梳理,我办暂时取消行政处罚项目,由市人防办统一实行人防工程行政处罚,为了积极配合上级开展工作,建立健全了辖区人防工程动态巡查、违法案件报告等制度,并在人防工程管理所设立违法举报和法律咨询窗口,接受群众监督;按要求构建部门阳光权力运行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对权力阳光运行平台进行专门维护,目前本办权力阳光信息平台运行平稳,提高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办事效率。针对河西南部区域建设进展和人员居住的实际情况,恢复一套防空警报器装置,在选点勘察过程中,我办工作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和选点安装单位积极协调,主动宣传人防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规定,强调防空警报器安装的重要意义,确保河西新区警报音响覆盖率达100%。
二是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我们积极利用市政府和区人防宣传网站,对人防行政许可项目、收费项目和标准清理规范后在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增强依法行政工作透明度;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注意及时更新公开内容。为坚持政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供了有效的服务平台。
三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要求,我办全面推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理顺机关工作职能,纠正工作的缺位、错位、越位等现象;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清理了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的有关规定,克服部门利益权力化,禁止损害基层和群众利益现象发生;对行政执法组织领导、评议考核、投诉处理办法、过错责任追究等都作了相应要求,使人防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贯穿于人防执法活动的全过程。
半年来,我们在法治建设中,注重实效,扎实工作,不做表面文章,有效地保证了行政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下一步,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和上级人防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总结经验、查找问题,采取得力措施,继续扎实抓好人防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