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维护稳定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切实抓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促进了各项粮食工作有序开展、项目建设加快推进。
一、党政领导重视,认真落实维稳责任制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区综治委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密切配合,维护稳定工作。按要求建立了维稳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维稳工作人员,落实了保障经费,建立和完善了应急预案,确保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落到实处。
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专题分析、研究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对粮食系统企业改制等涉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问题,及时进行预警和处置,维护了粮食系统社会稳定。
二、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及时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
切实履行维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职责,落实一把手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总责,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主任,分管领导副局长为副主任,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保证了“各方参与、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加强部门配合,强化督办,把责任落实到责任人。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帮助联系乡镇刘家镇解决农村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
在维稳工作中,我局切实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并且将其作为维稳工作的重点,做到预防为主,及时化解。上半年我局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宗,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组,积极协调联合纠纷牵涉的部门,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积极调处矛盾纠纷,由于各类矛盾纠纷在萌芽状态中我们已组织进行了化解,避免了因矛盾激化而带来的不稳定因素,从而有效地促进了全局社会稳定。我们在抓矛盾的排查化解的同时,也注重对有关社会稳定的信息的收集,每逢春节、五一等重大节假日期间,我局都按要求做好辖区内社会治安动态监控,并实行零报告制度,以便出现问题能及时处理,防止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出现社会不稳定的因素,确保大局的稳定。
三、加强制度建设夯实维稳工作基础
坚持联系镇制度,加强对联系镇乡维稳工作的指导和本系统督促检查,今年上半年到乡指导维稳工作3次。及时掌握民情,完善信息分析制度,实现信息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重要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健全了排查、分析、预测、疏导和调处相连贯的排查调处制度,坚持集中排查和经常性排查相结合,阶段性排查和重要时期排查相结合,半年共排查出系统内部存在的不安定因素1件,建立了排查调处工作台帐并进行了动态管理,做到了情况清、底子明。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要求,严格值班制度,没有出现脱岗、漏岗情况。及时报送维稳工作信息,及时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
四、认真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
坚持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定政策、作决定、上项目、搞改革的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结合我局实际,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继续按照“重点工程在哪里落户,维稳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切实实施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加强跟踪督查督办,强化风险调控,把隐患消除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认真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建设,切实做到“案结事了”
坚持把化解涉法涉诉积案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之一,按照政法委的工作部署,健全和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涉法信访工作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加大对上级交办信访案件的办理力度,逐案研究化解措施,逐案落实工作责任,着力化解疑难复杂信访老案,巩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成效。坚持领导包案责任制,以非正常到省进京上访案件为重点,推动实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进一步完善维稳信访基金专项资金制度,切实发挥其解决群众困难、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作用。
六、认真完成区委维稳领导小组部署的工作
认真贯彻综治委工作布署,及时向上级报告我局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虚心征询上级部门的指导。作为综治委成员单位,我局积极参与区综治委的工作。积极参加区委维稳领导小组通知的各种会议,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切实履行工作责任制,没有无故缺席现象。按时完成了区委维稳办其它交办事项,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