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年上半年来,镇在县交通局和县海事处等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列》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切实加强对我镇水上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根据领导分工的变动,我镇及时调整充实了水上交通安全生产领导组,镇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副镇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同时镇管船站机构健全,人员落实,有专职管船站工作人员3人,渡口监管员(管船员)5人,义务监管员5人,并落实组干部四名,负责渡口安全平时的监管工作。年初镇政府分别与镇管船站、有船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XXXX年度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责任书,镇管船站分别与有船村组、渡口渡工、渡口监管员、自用船船主分别签订了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镇管船站分别于渡工、监管员、自用船主签订了汛期水上安全承诺书。
二、按照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工作
抓好重大节假日、两会、汛期等重要时期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一是抓好春运期间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春运期间,我镇实行蹲点巡查制度,管船站人员每人到渡口值周一周,对各渡口和自用船只进行巡查,重点打击超载、非法营运等现象,严格签单制度,继续深化和认真抓好渡口专项整治工作。二是两会期间、汛期期间开展“治超打非”、“救生衣”行动等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三是在“清明”、“五一”、“端午”等重大节日活动,对渡口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特别加强穿戴救生衣及签单的管理,维持水上交通秩序。扎实开展白日安全活动、“3.15”宣传日活动、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月”活动,让水上安全深入人心。
三、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工作
一是继续深化“救生衣”行动专项整治工作,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对渡船和自用船只未穿戴救生衣摆渡的一律顶格处罚,并针对我镇自用船很多救生衣已坏的情况,管船站从海事处购买救生衣发放给各自用船,确保“救生衣行动两个100%”得到全面落实。二是加强各阶段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针对渡口渡工、自用船船主和村干部、监管员安全意识不强等现象,半年来管船站共集中开展安全培训4次,也利用其它会议和检查安全时对渡工、船主等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特别强调未穿救生衣禁止发航和超载禁止发航。通过不断的培训和教育,使其水上从业人员加强安全意识,真正懂法、知法、守法。三是加大汛期船只的监管力度。进入汛期,镇管船站增加检查的次数和检查力度,实行停航封渡期间派人到渡口蹲守巡查的机制。一旦赤水河水位达到警戒水位线,我镇立即要求各渡口和自用船只停渡,为了保证封航停渡严格执行,我镇管船站实行每人到渡口蹲守巡查3天的机制,直到水位回落到警戒线以下方可离开,在巡查期间,要加强对自用船冒险摆渡、非法载客、不穿救生衣等严重违规违章情况进行严厉打击。四是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镇管船站工作人员和船主的手机或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并认真做好电话记录。如今年开春后第一场大雨,管船站立即向水情员询问水情,并向各渡口通报水情信息,要求每个渡口高度重视,有了异常情况及时向管船站报告并停止航行。五是开展日常隐患排查工作,定时、不定时地以明查暗访等形式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六是狠抓渡口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明确渡口渡工、监管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渡口“两线一牌”工作和渡口卫生工作。
四、加强薄弱环节,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上半年的工作不但重视五个渡口客渡船的管理工作,还认识到了自用船的管理处于相当薄弱环节,由于我镇自用船只多且比较分散,船主安全意识也比较薄弱,给管船站监管工作带来了相当的困难,所以通过管船站与村、社、自用船主签订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书,并将自用船只监管责任具体分解到每一个监管员头上,督促村、社、监管员配合管船站加强日常管理,同时通过多次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自用船主法律意思、安全意识与自我管理意识。
五、政府重视,部门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镇政府高度重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镇管船站充分发挥骨干力量,交管办、派出所、有船村组等相关部门或单位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每个季度主要领导到水上安全检查一次以上,每个月分管领导水上安全检查1次以上,每个月管船站安全管理人员水上安全检查3次以上,渡口监管员(管船员)安全检查15次以上,春运期间和重大节假日实行水上安全监管员每日现场监管,工作时间工作效果到位。
六、加强违章处罚和水上安全宣传教育,增强法律意识
(一)我镇坚持对水上交通“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对违规违章情况一律顶格处罚,绝不姑息。上半年以来,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带队拆毁自用船只两艘;查处渡口渡工违规违章行为4起,给予行政处罚3000余元;查处自用船违规违章行为2起,给予行政罚款700元;对三位渡工未按时参加市、县安全培训的,给予停岗、停发补助的处罚。
(二)镇管船站多次组织水上交通现场安全知识培训,在有船村所在地集中组织船主、渡工、监管员、有船村村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渡口等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文件,加深对法律法规的解读。上半年召开水上交通安全会议6次,安全培训会4次,安全宣传2次,共印发水上交通安全资料3000余份。
七、取得成效
我镇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在交通局、海事处等相关部门的工作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采取了各项工作措施,取得了以下效果:
1、总体目标:上半年无水上安全事故发生,即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具体工作目标:5个渡口证照齐全,安全渡运,“两线一牌”完整规范,符合城乡环境整治和渡口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标准;渡工、监管员履职情况良好,违规违章行为减少;自用船监管得到了强化,管理规范,不留死角,正常有序运行。
八、存在问题
(一)部分船主安全意识仍然不高,不穿救生衣、超载现象时有发生。
(二)部分过河群众安全意识不高,偶有不配合的现象,有些觉得自己水性好就不穿救生衣。
(三)水上安全监管范围广、线路长,且雨天道路通畅情况不佳,导致安全监管压力增大。
九、下一步打算
(一)继续高度重视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保持安全管理高压势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现场检查,认真落实“人盯人、人盯船”的工作力度,维护我镇水上交通安全秩序。
(二)继续做好开展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事故案例,危害气候的安全防范、应急抢救措施等宣传,提高船员和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的源头管理,对重点隐患对象进行跟踪追查,并要求当地村组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对救生衣不足、船名牌遗失的,及时要求相关责任人增补,维持正常、文明、有序的渡运秩序。
(四)继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对渡船和自用船违规违章行为坚决给予顶格处罚,绝不姑息。
今后,我镇将结合本镇实际情况,认真总结经验,解放思想,深入研究,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思路,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方式,相信下半年的工作将能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