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资源能源股根据年初局工作目标,紧紧围绕本科室煤炭、电力、成品油、循环经济等行业管理职能,严格执行《煤炭法》、《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科室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一、强化煤矿日常安全监管,全区煤矿运行平稳
一是继续坚持煤矿行业目标管理。年初制定并与煤矿企业签订《XXXX年目标管理责任书》,细化煤矿目标管理,明确煤矿全年工作目标与任务。二是强化煤矿分类指导。对已进入试运转的溪福、核桃坝煤矿,加强其试运转工作指导,督促企业积极完善相关专项验收手续,确保具备综合验收条件。目前,溪福、核桃坝两矿已通过省、市安全专篇验收。其中溪福煤矿已经得到煤监局的安全专篇通过验收批文,市经信委已组织专家对其进行了综合验收的现场核查。对已经正常生产的新鑫煤矿,着重从头面核定、人员管理、产品产销方面加强协调指导,促进企业平稳运行。三是强化煤矿安全监管。加强煤矿春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工作,与区安监局、区国土局、区公安局等监管部门成立区煤矿节后复工工作组,组织煤矿行业管理专家对煤矿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全区各煤矿结合自身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开展安全隐患整改,经专家组复查合格并经区检验组同意后,方恢复技改施工或生产。每月定期不定期深入煤矿井下,突出检查井下采掘头面合法性、井下煤矿密闭的有效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及时性以及煤矿领导下井带班执行情况等重点内容,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建设、经营行为。据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为止,XXXX年上半年共计查出各类安全隐患50余条,均督促煤矿落实了整改措施,限期进行了全面整改。
二、切实履行区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按照《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明确关闭煤矿遗留问题处置责任分工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妥善解决关闭煤矿企业有关遗留问题,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按照“层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区关闭煤矿遗留问题各相关单位的处置责任分工。二是对省、市、区煤矿关闭奖补资金进行严格管理,按照区人民政府与关闭煤矿签订的《意向协议书》要求进行兑现。目前,全区三个煤矿已经拨付煤矿关闭奖补资金共计6100万元。其中,五板桥煤矿1900万元,红旗煤矿2140万元,龙脑桥煤矿2060万元。三是在督促关闭煤矿企业依法解决职工安置问题的同时,妥善处置关闭煤矿职工来信来访,引导其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四是积极开展相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提交煤矿关闭方面的建议,为政府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三、切实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保证成品油市场供需稳定
一是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认真贯彻《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成品油市场的监督检查,督促经营企业依法经营,严厉打击掺假售假、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市场稳定。二是坚持服务质量标准,搞好优质服务。在成品油经营企业中大力倡导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积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文明窗口”、“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三是多方协调,保障成品油供应。在出现成品油短缺,市场供应紧张的情况下,及时协调中石油销售分公司组织油源增加市场供应,根据库存、调运情况,合理安排供应点,督促企业安排人员维护加油秩序保证加油站正常运行,保障了成品油正常供应。四是组织全区44户加油站企业进行《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五是对全区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建设进行安排部署,预计本年末有70%以上加油站将建成油气回收系统。
四、资源综合利用和环保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工业园区的海腾建材通过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做好环保工作。组织系统工业企业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同时对全区的市、区环境保护限期治理企业进行日常督查,检查其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五、下半年工作思路
1、继续开展关闭煤矿后续工作的处理,引导企业职工依法维护自身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煤矿债权债务的处理。
2、抓好煤矿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完善组织机构,引进专业技术骨干,配齐特种作业人员,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不断向正规化、标准化迈进。
3、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以风定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方针,以“一通三防”为重点,加强煤矿日常监管,严查重处“三违”行为,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重大事故。
4、继续加强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建设、市区挂牌治污企业的督促检查,确保按照完成建设及治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