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办的行政调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法制办的指导下,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和平安的要求,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工作职能,以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类行政纠纷、社会矛盾纠纷,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现将上半年行政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
为充分发挥行政机关的调节作用,强化调解意识,履行调解职能,减少矛盾纠纷激化,营造和谐稳定的行政管理环境。我办领导高度重视,将依法行政调解工作列入办议事日程,及时召开办务会,专题研究落实行政调解工作各项任务。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的行政调解领导小组,负责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下设行政调解办公室。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调解的良好氛围
我办坚持以信访和办理各项工作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以及本部门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意识,自觉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
三、完善机制,落实责任
在经过与人民调解认真的分析对比之后,我办初步拟定了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的制度、程序,对开展行政调解的受案范围、条件、原则做作了规定。要求行政调解人员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案件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建立信息报送联络制度,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专门负责收集行政调解有关信息和数据。坚持既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原则,对不愿进行行政调解或未达成协议的,我办积极引导当事人运用行政复议、裁决等方式进行解决。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大调解有机衔接。
四、切实加强行政调解力度
一是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严防矛盾纠纷激化,即使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二是积极发挥行政调解职能,强化尽职尽责和服务意识,坚持实行办领导接访制度和接待登记制度,对群众的来访,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想办法限时解决,对于确实不能解决的也坚持向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三是严格落实接待登记制度,对群众的每一件来信来访事项均认真进行登记,做好记录,并交由相关责任人限期办理,及时向来信来访群众告知办理结果,积极进行调解和疏导,力求在我办内解决争议。四是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每月一次排查不稳定信息上报制度,认真梳理了我办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并针对性地制定了有效处置方案,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以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广泛。由于对行政调解宣传的不够广泛深入,群众对行政调解还缺乏认识,致使其缺乏群众基础。
(二)观念更新不够,对行政调解工作方法、以及与其他纠纷化解方式之间的区别和衔接认识不足,影响行政调解工作效率。
(三)行政调解人员工作能力有待提高。纠纷调解需要办案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我办行政调解工作人员经验不足,精通法律、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的人才还较少。
六、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办将认真按照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对行政调解工作的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力争行政调解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依靠行政调解途径解决纠纷争议。
三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行政调解办案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继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