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基本情况
根据要求,各商贸企业于7月13日前进行自查自纠,并上报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查情况表》;自7月14日开始,联合检查组共11人(县商务局5人,安监局4人,消防2人),历时9天,共出动车次11次,对全县22个乡(镇)及九成监狱管理分局、XX总场的持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在营加油站(点),城区范围的大型超市、酒店、宾馆、农贸市场等进行检查。
共检查在营加油站19个,加油点31个;经检查,4个加油站无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0个加油点超范围经营;检查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法律文书24份,同时,检查组指出了少数站点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建立成品油进、销、存台账等问题,责令经营业主立即予以完善。
检查了XX、XX、XX等大型超市、酒店、宾馆10家及XX、XX2个集贸市场。发现2个企业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脱岗,1个企业消防栓旁堆放杂物,1个企业安全台帐记录内容虚假等情况,针对出现的安全隐患,检查组责令企业立即进行了纠正。
二、主要做法及工作情况
(一)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工作。为及时落实文件精神,强化我县成品油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意识,7月7日,我局同安监局召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会议并委托县安全教育培训中心开展了全县加油站(点)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安全知识培训,全县有46个加油站(点)共65人参加了会议和培训。会议传达了省商务厅文件精神,并全面部署我县加油站(点)夏季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要求通过这次检查,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把安全设施配备到位,把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同时要求各加油站(点)负责人与安全管理员在培训期间认真学习,努力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及安全操作技能,保障加油站(点)安全。
(二)联合检查突出重点
(1)我局与安监局组成二个联合检查组,分别由分管负责人带队,主要是对持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在营加油站(点)进行检查。检查组深入各个加油站(点),对该加油站(点)的软硬件全面进行检查。做到“六查”,即查相关证照是否齐备、有效;查安全员、计量员是否持证上岗;查有无管理制度,是否上墙;查有无进、销、存台账,是否执行散装汽油销售实名登记,身份证和购买数量、用途登记规定;查加油点有无超范围经营行为,加油站点的经营设备设施、消防器材配备是否齐全有效;查员工相关安全生产知识,是否会使用消防器材等。在进行检查的同时,填写“加油站(点)安全管理检查表”、“现场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组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2)在开展检查前,我局向各商贸流通企业转发了县安委会《关于开展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动员和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7月24日,我局会同县消防大队督查了XX、XX、XX等10家大型超市、酒店、宾馆及XX、XX2个集贸市场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检查企业消防设施设备配备、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查消防器材是否有效,企业员工是否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安全标识是否完好,控制室是否有人值班,安全台帐是否记录等,在进行检查的同时,填写“现场检查记录”,为明确企业主体责任,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承诺书》。
三、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提出的整改意见。通过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反映在
(1)中石化XX县分公司XX路加油站、中石化的XX加油站、XX镇跨世纪加油站、XX乡XX加油站等无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安监局检查人员证实,这4个加油站均因安全不达标而未发证,检查组责令企业立即进行整改。目前中石化XX加油站、中石化XX县分公司XX路加油站现已停业整改。
(2)20座加油点超范围经营情况:这些加油点在成品油市场整治中,与其他加油点已整合,以点建站且符合XX市加油站布点规划,已按XX市实华设计院设计图纸施工,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虽然具备安全条件,但未获得汽油零售许可,属超范围经营。检查组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与属地乡(镇)取得联系,要求乡(镇)督促业主抓紧完善相关手续,争取早日取得合法经营许可;
(3)经营台账不全,有些是记的流水账,进油票据没有归档。业主要求管理部门设计一个规范的台账文本。
(4)部分加油站没有安装卸油静电报警仪,检查人员要求业主尽快安装。
(5)浙商大酒店、国龙超市消防控制室无值班人员;XX大酒店安全台帐内容不真实,这些问题均立即进行了纠正。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全面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下一步我们将对存在的问题继续跟综督查整改,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标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