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按照《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整改结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于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组长、副组长、成员的工作职责,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站、队和具体工作人员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局面,确保了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二、结合工作实际,认真依法行政突出问题,积极制定整改方案。
通过我局开展自查和公开征集意见,梳理出了涉及林业行政处罚、公共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娱乐场所活动噪声污染整治和推进依法行政(行政审批)这三方面问题,针对问题制定了《县环境保护局娱乐场所活动噪声污染整治方案》和《县环境保护局推进依法行政(行政审批)的整改方案》,并进行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三、按照整改方案要求,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娱乐场所和城市商业经营活动噪声污染活整治
1.娱乐场所噪声整治情况。到目前为止,我局共收到信访、电话投诉31件,其中:12369环保热线和办公室电话投诉11件,民生交办件5件,州长信箱交办件4件,网络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收到交办件5件,书记信箱交办件4件,‘中国.门户网站’领导信箱1件,县人民政府信访局交办1件。按照环保信访投诉处理要求,我局积极开展调查处理,并及时准确给予答复。
2.城市商业经营活动噪声污染整治情况。7-10月我局陆续接到《州长信箱》、《书记信箱》、《民声》等栏目关于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扰民的转办件,其中:《州长信箱》2期,《书记信箱》1期,《民声》2期;该类噪声投诉集中在城市商业噪声污染,主要是在城市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扰民问题,致使我局在噪声整改过程中将城市商业经营活动噪声污染新增纳入整改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我局只能口头上要求产生噪声单位控制播放音量,不具备处罚权力,故我局多次到产生噪声单位打招呼后仍然出现反弹现象,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扰民问题。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此类噪音扰民问题,建议由公安部门牵头,环保部门全力配合,对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的单位加强日常监管,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3.依法行政,严格监管。今后我局将依照环保相关法律,加强对娱乐场所的日常监管。并建议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省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执行,从源头控制,对老污染源进行治理,对于新批准的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居民住宅楼内(含商住两用楼)。娱乐场所监管情况:依照环保相关法律,加强对娱乐场所的日常监管,建议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省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执行,县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做好歌舞娱乐场所监管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限制各娱乐场所的营业时间,减少社会噪声对居民群众的影响;城市商业经营活动噪声由公安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二)推进依法行政(行政审批)整改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情况。到目前为止,共审批建设项目40个,其中环境影响报告表9个,环境影响登记表31个;9个做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都没有实施,正在做项目的前期工作;31个做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有3个属于娱乐场所建设项目,在办理环评手续同时对其环境保护措施(噪声污染)进行监督检查和噪声排放的监测,噪声排放达标后才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其余28个做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大多正在做项目前期工作,且都是建筑业和维修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情况。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指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较大,今年审批的9个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都没开始建设,所以无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3个娱乐场所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都进行了设施的竣工验收。
3.信息公布:环评信息公布正在按照行业要求,适时进行公布。
(三)加强整改,确保依法行政综合监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针对林业行政处罚存在的4个问题,我局逐一落实认真对待。对能马上整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对能马上纠正的问题立即纠正,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逐步整改。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明确规定林业站作为环林局派出机构,不得以其林业站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应一律以环林局名义进行行政执罚,明确执法主体应为县环林局。二是做好林业行政案件的审核把关,严格执法程序。要求各执法股室和人员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必须严格填写有关法律文书,履行法定程序,否则不予审核、不支持处罚意见,做到处罚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事实清楚,坚决杜绝处罚与依据不符,适用法律不规范完整等现象的发生,保证了林业行政案件处罚的公正性。按省林业部门和法制办对行政案卷评查的通知要求每年两次组织林业执法人员进行自查。查程序是否合法,查手续是否完备,查笔录是否规范,查材料是否齐全,查适用法律条文是否正确等。从组织开展的林业行政处罚案卷检查中,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基本能按照省林业厅统一制作的文书归档,材料较完整规范,行政处罚能严格按照自由裁量权标准执行,能正确规范运用法律条款,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存在问题
(一)环保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有待加强。目前,保护与发展的矛盾十分突出,个别地方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发展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少数执法人员业务水平较低,对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透彻,掌握运用还不熟练,还需要进一步将学习和运用相结合,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三)案件卷宗有待规范。部分案宗执法人员笔迹潦草不清,表述不规范,在笔录中凡修改处无被询问人指印的确认或签字,在同一案件中询问笔录出现有关的数据前后不一致等现象。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形式和方法,大力开展以环保和林业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活动,特别要深入偏僻边远农村地区宣传,使环保林业法律法规家喻户晓,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依法治林的良好氛围。
(二)不断完善监督机制。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协调处理行政执法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和问题,防止和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切实抓好自身建设。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思想建设。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突出做到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能力建设,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能力水平,打造一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行政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