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年终工作总结XXXX年,我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提高质量”的总体思路,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不断探索新的审计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审计质量。在加强对干部的审计监督,促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审计项目实施情况
截至XXXX年12月,根据县委组织部的委托和年度计划安排,已组织实施完成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6个(跨年度项目4个)。其中:县直党政机关12个,乡镇3个,企事业单位1个,共涉及22名领导干部。查出违规行为金额229.74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791.80万元。其中:有7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有6个单位超过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有5个单位未按预算资金用途使用资金;有5个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有5个单位漏缴税款;有2个单位违规签订土地使用出租合同;有1个单位工程勘察设计未按规定招标。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的建议51条。具体情况见附件。
二、专职机构和组织协调机构建设情况
一是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我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做好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二是加强经济责任结果运用制度建设。根据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为了适应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推动我县领导干部经济事项监督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积极推进《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的执行,有效地加强和规范经济事项的监管。
三是加强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联系,形成合力,提高审计的威慑力。今年以来,审计部门根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加强与纪委、组织部门的沟通,邀请纪委、组织部派专人参加审计进点会,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增强审计的威慑力。今年已经完成的16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有5个重点审计项目,专门邀请了纪委、组织部派人参加,并在进点会议上做了发言。
三、主要做法
(一)改进审计方式方法,全面提升审计质量。
通过整合审计资源,加强项目管理。一方面坚持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等有机结合,优化资源配置,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另一方面打破业务股室界限,全局一盘棋,分工不分家,对重点、难点审计项目集中骨干力量进行实施。此外,加强延伸审计,突出工作重点。为拓展审计面,延伸审计触角,既审计本级单位,又延伸审计到其内设机构、下属单位以及资金流向的关联单位;既向账内延伸到明细账、台账、卡片账,又向外延伸到专项资金的使用单位和领取人。
(二)加强涉税项目审计监督,强化领导干部纳税意识。
近年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结合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等项目,加强对被审单位涉税行为的审计监督。对于存在偷漏税行为的经济事项,及时移送税务部门收缴和处理。今年以来,有5个单位被查处漏缴税款,共涉及税款金额103.56万元,其中2个单位移送税务局。此举一是解决了税务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监管的薄弱环节,形成了涉税监督的全覆盖;二是做到涉税监督信息共享,有效的实现了监督工作的互补;三是提高了行政事业单位及领导干部的纳税意识;四是防止了税收的跑冒滴漏,增加了财政收入。
(三)强化学习,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广泛,包括不同行业、不同性质部门或单位,要求审计人员既要懂得行政财务,又要懂得企业财务和投资基建财务;不仅要具备查帐技能,审计和会计专业知识,还应具备宏观经济管理知识、政策法规、综合分析能力等。因此审计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近年以来我局加强教育培训,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地抓好审计知识、经济知识的学习,特别是鼓励年轻干部参加审计职称、注册造价工程师、电脑操作员技能考试等。通过培训和考试等手段来提升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四、审计工作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一)审计人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能力不足。
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当前审计工作所涉及的事项越来越复杂、综合性也越来越强,这就要求审计人员不仅应精通审计业务,掌握审计发展规律,熟练运用现代审计技术方法,还应具备很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审计职业道德以及沟通协调能力、宏观思维能力、健康的身心素质等综合素质。而目前我单位从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有10人,其中新进入单位有4人,他们大部分都是刚毕业或者第一次接触审计业务,对审计的方法还不是很熟练;即使是有的老审计人员,现在对很多新的审计知识、新出现的审计问题,从审计的思维和方式方法上未能及时转变过来,仍停留就账论账的水平上。特别是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单位中,有些单位有基建项目,这块内容审又审不透,不审又不行,但基建项目审计要从项目的决策、选址、设计、招投标到施工管理、完工验收、财务决算和交付使用全过程进行监督。审计范围广、内容复杂、技术性强,对审计人员的要求较高,而目前大部分审计人员对基建会计和基建有关的制度、法律知识掌握的较少。因此提高审计人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能力迫在眉睫。
(二)审计的时效性不强,审计监督滞后。
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要求,领导干部应当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并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大部分是先离任后审计;虽然推行了任中审计制度,但任中审计所占比重低,先离任后审计的做法使审计结果严重滞后,影响了审计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结论的执行。
(三)任期经济责任评价难。
目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没有具体量化的指标体系,没有统一的评价标准和办法,对评价结论没有明确的要求,对评价用语怎么说、评价结论怎么下没有规定格式,造成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很不规范,随意性较大。同时,由于审计手段的局限性,一些如索贿受贿的个人廉政等问题,单从账面难以查出,而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关心的除了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外,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其本人有无经济问题。这样,审计评价与有关部门需求存在较大差距,造成评价用语闪烁其词,如“审计期间没有接到举报”或“审计没有发现其存在不廉政行为”等等,或者干脆在审计报告中回避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不予以评价。
(四)经济责任难以界定。
我国尚未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作出规定,造成审计机关在界定经济责任时,面临无的放矢的尴尬。例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关注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而对于什么是重大经济决策,我国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审计机关只能在实际工作中,依据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重大经济决策的标准,从而开展审计工作,这种做法易导致不同地区间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界定标准参差不齐。此外,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虽然为审计机关界定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提供了操作原则,但仍然不够细化。两办《规定》界定的标准与现实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审计人员感到对问题产生的过程,领导应负什么责任难以取证。
(五)联席会议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目前联席会议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各成员单位共商如何有效解决问题的措施及办法,使联席会议确实起到沟通信息、达成共识、形成合力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五、XXXX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想法
(一)改进审计工作方式方法,紧紧抓住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两个重点。经济责任审计传统是以查账为主,要从查账到“查责”的转变,做到以权定责,以责定审。
(二)加强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加大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情况的审计力度,促进转变作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建立健全审计结果运用的有效运行机制,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对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应共商有效解决的措施及办法,要把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评优事项。
(四)加强常态审计,通过平时对已审计过单位的回访监督、定期检查和通过对审计举报和重大问题的随时审计等方法,加强常态审计。
(五)加强审计人员和单位一把手财务、审计知识的培训,定期邀请一些领导、专家举行一些财务知识、审计知识、法律知识的专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