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在部门关心帮助和同志的支持配合下,在主抓的文联工作和分管的新闻文艺、文明创建及参与的区安置房建设、区民营工业园拆迁等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工作方面
<一>文联、新闻文艺、文明创建工作
1、开展以“幸福唱响春天”为主题的文化系列活动。
2、举行进社区“文化下乡”慰问活动。书法家写春联200余幅,发放文化、文物、文化市场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000余册。
3、举办“明天更美好”旧城改造文艺演出。分别在淮海街道、长东街道、水渡口街道、长西街道、西安路街道精心组织了10场演出。
4、积极配合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快乐激情广场”系列活动。
5、举办计生专题摄影书画作品、民间手工艺作品展活动展各类文化活动50多场次。
6、组织开展好“快乐美丽乡村”农民艺术节活动。并组织人员参加市“田园风情”农民卡拉ok大赛,丰富农民业余文化生活。
7、做好市第九届淮扬菜美食文化节花车巡游版块的主要工作。
8、做好“大文化”建设的牵头、协调、服务工作,做好西游记博览馆、文化广场考核验收工作。
9、做好乡镇文联建设工作,成立了府前街道、长西街道文联组织。
10、做好-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复核调研申报工作。
11、做好省级文明创建来考核工作。
<二>安置房建设、民营工业园拆迁工作
1、做好区安置房清泓花苑、清荷花园、枫丹白鹭安置房建设项目的现场管理工作。目前以上项目基本达序时进度。
2、做好安置房七、八期开工前厂房拆除和场地平整工作,目前施工队伍已经进场施工。
3、做好民营工业园区企业的搬迁工作,26户企业已有13户企业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其中9户企业已经拆房交地;有2户企业已交部分厂房,年底将全部交出厂房拆除;另2户企业正在做搬迁拆除的前期工作,明年3月底前完成搬迁。
4、民营工业园区剩余13户企业都已出具评估报告,其中6户企业正在谈判中,计划年底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其他7户企业计划明年3月底前达成拆迁补偿协议。
二、廉洁方面
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贯彻区纪委的有关文件规定,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的八个方面的禁止:
一是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是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三是没有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共为私;
四是没有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五是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六是没有讲排场、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七是没有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八是没有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执行52个不准的规定:
1、没有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2、没有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3、没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4、没有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5、没有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6、没有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7、没有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8、没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9、没有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10、没有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11、没有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12、没有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13、没有私存私放公款;
14、没有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15、没有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16、没有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17、没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18、没有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19、没有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20、没有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21、没有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22、没有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
23、没有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24、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25、没有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26、没有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27、没有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28、没有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29、没有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
30、没有虚报工作业绩;
31、没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32、没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33、没有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参加区里组织的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和拆迁工作中职务犯罪的预防培训,在宣传部和安置房建设及拆迁工作中没有违反相关规定,没有做违纪违法的事,时刻提醒自己,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虚心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三、学习方面
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理论的学习,按照年初拟定的学习计划,认真做好1.5万字以上的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和体会2篇,完成网上学习46课时,进一步提升道德修养,提高服务能力,更好的为全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今年,按照年度的学习计划,自学了《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件》及省、市、区主要领导讲话精神和拆迁相关文件等。
积极参加区委区政府组织的各种讲座和培训,参加了10月22日-24日市文联组织为期3天的文艺家读书班的学习,参加了11月14日至18日区委组织在浙江大学为期5天的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通过系统的理论学习,考察等活动,极大地提升了理论知识水平,提高的分析和实践能力,为做好各项工作打下基础。通过学习,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通过学习领悟了要做一名称职的干部,要不断增长和提高创新的知识和能力,要学会对势态的发展的观察,要有敏感性和前瞻性;要善于多交流多沟通,要学会用别人的知识丰富自己的思想;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更要提高在当今复杂的环境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做一名清正廉洁多为基层、多为群众服务的称职干部。
四、学法方面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在工作和生活中主动学法、用法和宣传法,做到依法行政,特别是在民营工业园区拆迁工作中主动向企业宣传拆迁政策,让企业从不了解拆迁到理解、支持和配合拆迁。在安置房建设中向民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帮助民工维护按时获得工资的合法权益,引导民工用合法的方法和渠道反映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一年来,在领导关心帮助和同志们支持配合下,工作、学习、生活各方面都有了收获和提高,但还有许多问题和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加强学习,提高理论和业务水平,加强分管工作的研究和决策,转变观念,调整心态,勤奋工作,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的努力工作。